2013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主 任:刘恒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
【采购业务】采购规模再创新高2012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承办各类政府采购项目579项,完成采购预算27.2亿元,采购规模创历史新高。实际签约25.88亿元,节约采购预算1.32亿元,平均节资率4.85%。
在已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预算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276项,完成采购预算24.08亿元,占采购总量的88.52%。其中,货物类采购16.76亿元(通用设备7.31亿元,专用设备9.45亿元),占分段采购的69.60%;服务类采购1.18亿元,工程类采购6.14亿元(其中,购买办公用房5.73亿元),分别占分段采购的4.90%和25.50%。
在已完成分段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总额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0.71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44.4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0.94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3.90%;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23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5.11%;采用询价方式采购0.08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0.3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1.12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46.18%。
在已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预算中,完成公务用车和10万元以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二次询价采购303项,完成采购预算1.22亿元,占采购总量的4.49%,实际签约1.2亿元,节约预算0.02亿元,平均节资率1.64%。其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66项,采购各类车辆114辆,完成采购预算0.34亿元,实际签约0.33亿元,节约预算0.01亿元,平均节资率2.94%;办公自动化等设备二次询价采购237项,完成采购预算0.89亿元,实际签约0.87亿元,节约预算0.02亿元,平均节资率2.25%。
服务采购拓展新领域随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普及,各单位对办公耗材的需求和支出逐年增加,为加强对这类支出的管理,自治区将办公耗材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中心积极探索办公耗材和公务用车保养、维修订点采购,稳步拓展采购新领域。为切实做好这项采购,中心通过先定品牌和产品价格,再选入围供应商的办法,历时3个多月完成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工作,并正式开始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推行。为配合公车治理,制订了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订点采购方案。
规范业务采取新举措为确保中心制定的流程化运转、分段式操作、全过程监督采购业务运行机制规范、高效、顺畅运转,中心继续以增强关键环节操作透明度为重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认真修订和不断完善采购文件范本,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活动。这次修订将财政部提出的评审规范要求明确写入范本,并新增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新范本强化了对采购货物和服务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减少了对投标人限制性资质材料的要求。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针对电子产品更新快,机型种类多,配置复杂等特点,中心制定并出台《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品牌型号和最高限价管理办法》,本着只求够用,不追新潮,绝不豪华采购的原则,以满足需求选定机型,严格控制特配机型和非入围机型进入协议供货采购。通过认真分析上年“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价格指数”对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二次询价进行价格监控情况,同时通过建立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诚信档案,强化中标合同履约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严控价格虚高并收到一定实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规范采购活动提供制度保障。为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采购业务人员岗位职责》、《采购业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涉密项目作业流程与工作职责》等4项内部管理制度。为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出台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补充完善。目前,中心的30项制度已涵盖采购业务规范运行和内部管理的各方面,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更加完善。
【机关建设】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中心制订下发学习培训计划,每周安排一次活动。通过传达“两会”、廉政工作会和纪委全会等精神,学习十八大报告,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廉政专题讲座等,系统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把好自己的廉政关。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政府采购案例精编》,邀请外省市采购中心主任来中心做专题讲座,鼓励参加干部自主选学课程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业务技能。
对外交流,延伸服务为进一步加强与采购人、供应商和社会监督员的沟通与交流,中心相继举办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座谈会,社会监督员经验交流会、物业管理、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订点座谈会,为中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洽谈会等。同时,中心在工作中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交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努力赢得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各类采购业务协调、有序开展。此外,中心通过参加财政部指定的几家政府采购媒体组织的各种活动,在相互交流和研讨中创新工作思路,在相互学习借鉴中改进工作,促进发展。
宣传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中心一方面积极配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自治区政府采购取得的成效,引导大家关注政府采购、正确看待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编辑出版了《十年阳光路上》,全面回顾总结了中心成立10年来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行的艰辛探索和大胆实践。
完善开评标,规范采购行为中心挤出经费对严重老化的音、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对原有的电子评标室进行改扩建,对电子评标打分系统进行升级改版。中心的3个会议室全部装有电子评标系统,可满足各类采购项目的评审要求。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安排,采购中心承担了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盛乐镇段家园村的定点帮扶任务。中心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为包扶村购置3.8万元图书建起农家书屋;为帮助困难户过冬御寒,送去200套新被褥;为新修的公路争取到约50万元的排水设施配套费。中心全体职工为瘫痪卧床的一位村民捐款2.2万元,为其联系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并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减免6万多元的医疗和药物费。4个党支部在春节前分别与16户特困户结对帮扶,建立长期帮扶关系,为23户贫困户和60岁以上老党员送温暖,献爱心。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主 任:刘恒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
【采购业务】采购规模再创新高2012年,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承办各类政府采购项目579项,完成采购预算27.2亿元,采购规模创历史新高。实际签约25.88亿元,节约采购预算1.32亿元,平均节资率4.85%。
在已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预算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276项,完成采购预算24.08亿元,占采购总量的88.52%。其中,货物类采购16.76亿元(通用设备7.31亿元,专用设备9.45亿元),占分段采购的69.60%;服务类采购1.18亿元,工程类采购6.14亿元(其中,购买办公用房5.73亿元),分别占分段采购的4.90%和25.50%。
在已完成分段组织实施采购项目总额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0.71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44.4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0.94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3.90%;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23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5.11%;采用询价方式采购0.08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0.3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1.12亿元,占分段采购项目总量的46.18%。
在已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预算中,完成公务用车和10万元以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二次询价采购303项,完成采购预算1.22亿元,占采购总量的4.49%,实际签约1.2亿元,节约预算0.02亿元,平均节资率1.64%。其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66项,采购各类车辆114辆,完成采购预算0.34亿元,实际签约0.33亿元,节约预算0.01亿元,平均节资率2.94%;办公自动化等设备二次询价采购237项,完成采购预算0.89亿元,实际签约0.87亿元,节约预算0.02亿元,平均节资率2.25%。
服务采购拓展新领域随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普及,各单位对办公耗材的需求和支出逐年增加,为加强对这类支出的管理,自治区将办公耗材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中心积极探索办公耗材和公务用车保养、维修订点采购,稳步拓展采购新领域。为切实做好这项采购,中心通过先定品牌和产品价格,再选入围供应商的办法,历时3个多月完成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工作,并正式开始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推行。为配合公车治理,制订了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订点采购方案。
规范业务采取新举措为确保中心制定的流程化运转、分段式操作、全过程监督采购业务运行机制规范、高效、顺畅运转,中心继续以增强关键环节操作透明度为重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认真修订和不断完善采购文件范本,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活动。这次修订将财政部提出的评审规范要求明确写入范本,并新增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新范本强化了对采购货物和服务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减少了对投标人限制性资质材料的要求。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针对电子产品更新快,机型种类多,配置复杂等特点,中心制定并出台《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品牌型号和最高限价管理办法》,本着只求够用,不追新潮,绝不豪华采购的原则,以满足需求选定机型,严格控制特配机型和非入围机型进入协议供货采购。通过认真分析上年“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价格指数”对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二次询价进行价格监控情况,同时通过建立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诚信档案,强化中标合同履约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严控价格虚高并收到一定实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规范采购活动提供制度保障。为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采购业务人员岗位职责》、《采购业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涉密项目作业流程与工作职责》等4项内部管理制度。为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出台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补充完善。目前,中心的30项制度已涵盖采购业务规范运行和内部管理的各方面,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和约束机制更加完善。
【机关建设】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中心制订下发学习培训计划,每周安排一次活动。通过传达“两会”、廉政工作会和纪委全会等精神,学习十八大报告,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廉政专题讲座等,系统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教育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把好自己的廉政关。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政府采购案例精编》,邀请外省市采购中心主任来中心做专题讲座,鼓励参加干部自主选学课程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业务技能。
对外交流,延伸服务为进一步加强与采购人、供应商和社会监督员的沟通与交流,中心相继举办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座谈会,社会监督员经验交流会、物业管理、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订点座谈会,为中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洽谈会等。同时,中心在工作中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交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努力赢得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各类采购业务协调、有序开展。此外,中心通过参加财政部指定的几家政府采购媒体组织的各种活动,在相互交流和研讨中创新工作思路,在相互学习借鉴中改进工作,促进发展。
宣传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中心一方面积极配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自治区政府采购取得的成效,引导大家关注政府采购、正确看待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编辑出版了《十年阳光路上》,全面回顾总结了中心成立10年来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行的艰辛探索和大胆实践。
完善开评标,规范采购行为中心挤出经费对严重老化的音、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对原有的电子评标室进行改扩建,对电子评标打分系统进行升级改版。中心的3个会议室全部装有电子评标系统,可满足各类采购项目的评审要求。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安排,采购中心承担了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盛乐镇段家园村的定点帮扶任务。中心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为包扶村购置3.8万元图书建起农家书屋;为帮助困难户过冬御寒,送去200套新被褥;为新修的公路争取到约50万元的排水设施配套费。中心全体职工为瘫痪卧床的一位村民捐款2.2万元,为其联系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并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减免6万多元的医疗和药物费。4个党支部在春节前分别与16户特困户结对帮扶,建立长期帮扶关系,为23户贫困户和60岁以上老党员送温暖,献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