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领导名录】
局 长:赵广华
副局长:马永胜 云大平(蒙)白薇(女)
自治区纪委联合纪检二组长:白德全(蒙)
【概况】2012年,按照自治区“保增长、扩内需”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自治区旅游业的平稳较快发展。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 000亿,达到1 128.51亿元,增长26.86%,旅游收入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05%,比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
【旅游产业规模】入境旅游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达到159.17万人次,增长5.05%,创汇7.72亿美元,增长15.05%。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数达到77 050人次,增长98.77%。接待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日本等主要入境客源国旅游者151.46万人次,增长2.59%,其中接待俄罗斯、蒙古国边境旅游者137.13万人次,同比增长3.31%;外汇收入6.17亿美元,增长13.69%。全区入境旅游者人均天花费185.81美元,比上年增加4.79美元;平均停留3天,比上年提高0.1天。
国内旅游小幅超额完成任务国内旅游人数达到5 887.31万人次,增长13.70%,国内旅游收入达到1 080.65亿元,增长27.54%。全区国内旅游者人均天花费600元,比上年增加50元;平均停留2.9天,比上年提高0.17天。
旅游企业不断成长全区有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2 866个。旅行社835家,新增71家。旅游景区639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263家,新增42家。旅游餐饮单位1 018个,其中,星级饭店320家,新增49家。旅游运输单位61个,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313个。全区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为23.6万人,增加3万人;间接从业人员117.86万人,增加15万人。
【旅游项目建设】认真抓了旅游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组织《呼伦贝尔国家级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发展规划》、《锡林郭勒盟元上都遗址旅游区旅游服务体系规划》、《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发展规划》、《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乌海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评审会和《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森林火车旅游总体规划》中期论证会议。认真落实胡春华书记关于阿尔山地区旅游业发展的5点意见精神,起草形成《关于进一步打造、提升和完善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精品旅游线路的意见》。为科学规划草原旅游发展、合理开发草原旅游产品,举办“创新、魅力、和谐、永续的内蒙古草原旅游发展论坛”。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年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达到173亿元,其中旅游景区项目建设资金达到89.9亿元,有力推进了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呼和浩特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包头五当召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十二里沟国际狩猎场,兴安盟突泉温泉滑雪场,通辽霍林郭勒市可汗山旅游区,赤峰上京契丹辽文化产业园、旺业甸生态商旅度假区,锡林郭勒鑫蒙游牧部落、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乌兰察布兴和察尔湖旅游区,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生态旅游度假村,乌海甘德尔山旅游区,阿拉善贺兰山北寺旅游区、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满洲里扎赉诺尔猛犸主题公园等项目, 2012年投资力度大、项目进展快。自治区旅游局积极配合发改委,提出“十二五”党中央预算内旅游基本建设投资储备项目,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旅游项目投资5 000万元。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2 250万元,支持14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了105个建设项目。
【拓展旅游市场】一是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组织参加了德国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新加坡国际旅游展、马来西亚国际旅游展、韩国首尔国际旅游展、广州国际旅游展、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海峡两岸旅游行业联谊会等国际国内旅游交易活动,保证了自治区常规入境旅游市场没有大幅下滑,国内旅游市场持续走旺。二是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的合作,保持边境旅游的稳步增长。参加由俄罗斯旅游署主办的“你好!俄罗斯”中俄旅游交流之夜文艺演出,以及国家旅游局在伊尔库茨克市举办的中俄旅游界交流暨“中国旅游之夜”大型促销活动。打造“茶叶之路”国际旅游品牌,开通“草原之星”赴俄罗斯旅游专列。三是举办大型营销和节庆活动。组织“5·19中国旅游日”内蒙古旅游宣传周活动,自治区在包头举办了启动仪式。推出密集的旅游节庆活动,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呼伦贝尔冰雪节、满洲里三国选美大赛、哲里木赛马节、红山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品牌效应和市场效应突出,成为游客消费的重要旅游产品。举办自驾车旅游那达慕,推出自驾车旅游精品线路,自治区已经成为全国自驾车旅游的最佳目的地之一。
【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广和宣传国家、地方和行业旅游服务标准,不断提高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旗县和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标准和A级旅游区创建标准,继续抓了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复核工作。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旅游区、呼伦贝尔市金帐汗部落旅游区、乌兰察布市察尔湖旅游区、阿拉善盟通湖草原旅游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乌海市金沙湾生态旅游区等10家旅游景区成功晋级国家4A级旅游区。组织评定3A级旅游区18家,对全区2家5A级和38家4A旅游区进行了复核。按照国家星级饭店标准组织了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星级饭店退出机制,取消星级饭店14家,限期整改星级饭店8家。按照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旅游的规范化发展。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召开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组织第三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按照农村家庭旅游星级标准,评定出18家5星级家庭旅游接待户、25家4星级接待户。
【旅游市场治理】突出行业规范和监管工作。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有关企业进行了处罚。限期整改旅行社19家,注销旅行社10家,吊销旅行社营业执照4家。认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恶性削价竞争、购物欺诈等违规活动,查处“黑社”、“黑店”、“黑导”、“黑车”等不法行为,有效治理城市周边“一日游”市场。加强赴台旅游业务管理,组织召开赴台联席会议。2012年,全区各盟市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旅游投诉172起,全部处理结案,调解解决117起,调解赔偿55起,理赔金额近59万元。认真抓了旅行社责任保险认购工作,全年实现责任保险认购100%的目标,加强责任调处、认定、理赔工作,有效化解了企业风险,维护了游客权益。加强旅游安全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十一”和“春节”黄金假日期间,认真组织召开假日旅游协调会,专题部署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2012年,全区旅游事故率继续呈下降趋势。
【旅游队伍素质】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在全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增强游客满意度为重点,指导全区旅游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旅游队伍素质。认真贯彻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实施旅游人才“”工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旅游人才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旅游创新团队培育和旅游系统“草原英才”推荐选拔活动,建立旅游专家库。加强旅游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全年培训人员7 472人次。自治区本级举办了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培训班、旅游统计和旅游行业财务及旅游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3星级饭店质量提升培训座谈会和旅游服务技能大赛。
【重要活动】2月14日,为落实自治区胡春华书记关于打造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生态旅游区和旅游精品线路的指示精神,呼伦贝尔旅游局与兴安盟旅游局在海拉尔市正式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
6月28日,在呼和浩特火车东站举行中国内蒙古“草原之星”赴俄罗斯旅游专列启动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出席并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津主持。
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举办内蒙古首届自驾车旅游那达慕大会活动。北京及周边省市近200辆自驾车与当地牧民共同参加。
7月4日,在满洲里市举办第九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暨蒙古族服装服饰大赛开幕式。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副主席布小林、政府秘书长常海出席开幕式。来自俄罗斯、蒙古国、中国新疆、吉林、北京和内蒙古的65支代表队近1 000人参加比赛和表演。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领导名录】
局 长:赵广华
副局长:马永胜 云大平(蒙)白薇(女)
自治区纪委联合纪检二组长:白德全(蒙)
【概况】2012年,按照自治区“保增长、扩内需”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自治区旅游业的平稳较快发展。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 000亿,达到1 128.51亿元,增长26.86%,旅游收入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05%,比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
【旅游产业规模】入境旅游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全年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达到159.17万人次,增长5.05%,创汇7.72亿美元,增长15.05%。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数达到77 050人次,增长98.77%。接待俄罗斯、蒙古国、韩国、日本等主要入境客源国旅游者151.46万人次,增长2.59%,其中接待俄罗斯、蒙古国边境旅游者137.13万人次,同比增长3.31%;外汇收入6.17亿美元,增长13.69%。全区入境旅游者人均天花费185.81美元,比上年增加4.79美元;平均停留3天,比上年提高0.1天。
国内旅游小幅超额完成任务国内旅游人数达到5 887.31万人次,增长13.70%,国内旅游收入达到1 080.65亿元,增长27.54%。全区国内旅游者人均天花费600元,比上年增加50元;平均停留2.9天,比上年提高0.17天。
旅游企业不断成长全区有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2 866个。旅行社835家,新增71家。旅游景区639家。其中,A级旅游景区263家,新增42家。旅游餐饮单位1 018个,其中,星级饭店320家,新增49家。旅游运输单位61个,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313个。全区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为23.6万人,增加3万人;间接从业人员117.86万人,增加15万人。
【旅游项目建设】认真抓了旅游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组织《呼伦贝尔国家级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发展规划》、《锡林郭勒盟元上都遗址旅游区旅游服务体系规划》、《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发展规划》、《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乌海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评审会和《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森林火车旅游总体规划》中期论证会议。认真落实胡春华书记关于阿尔山地区旅游业发展的5点意见精神,起草形成《关于进一步打造、提升和完善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精品旅游线路的意见》。为科学规划草原旅游发展、合理开发草原旅游产品,举办“创新、魅力、和谐、永续的内蒙古草原旅游发展论坛”。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年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达到173亿元,其中旅游景区项目建设资金达到89.9亿元,有力推进了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呼和浩特敕勒川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包头五当召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十二里沟国际狩猎场,兴安盟突泉温泉滑雪场,通辽霍林郭勒市可汗山旅游区,赤峰上京契丹辽文化产业园、旺业甸生态商旅度假区,锡林郭勒鑫蒙游牧部落、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乌兰察布兴和察尔湖旅游区,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生态旅游度假村,乌海甘德尔山旅游区,阿拉善贺兰山北寺旅游区、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满洲里扎赉诺尔猛犸主题公园等项目, 2012年投资力度大、项目进展快。自治区旅游局积极配合发改委,提出“十二五”党中央预算内旅游基本建设投资储备项目,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旅游项目投资5 000万元。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2 250万元,支持14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了105个建设项目。
【拓展旅游市场】一是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组织参加了德国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新加坡国际旅游展、马来西亚国际旅游展、韩国首尔国际旅游展、广州国际旅游展、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海峡两岸旅游行业联谊会等国际国内旅游交易活动,保证了自治区常规入境旅游市场没有大幅下滑,国内旅游市场持续走旺。二是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的合作,保持边境旅游的稳步增长。参加由俄罗斯旅游署主办的“你好!俄罗斯”中俄旅游交流之夜文艺演出,以及国家旅游局在伊尔库茨克市举办的中俄旅游界交流暨“中国旅游之夜”大型促销活动。打造“茶叶之路”国际旅游品牌,开通“草原之星”赴俄罗斯旅游专列。三是举办大型营销和节庆活动。组织“5·19中国旅游日”内蒙古旅游宣传周活动,自治区在包头举办了启动仪式。推出密集的旅游节庆活动,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呼伦贝尔冰雪节、满洲里三国选美大赛、哲里木赛马节、红山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品牌效应和市场效应突出,成为游客消费的重要旅游产品。举办自驾车旅游那达慕,推出自驾车旅游精品线路,自治区已经成为全国自驾车旅游的最佳目的地之一。
【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广和宣传国家、地方和行业旅游服务标准,不断提高重点旅游区域、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旗县和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标准和A级旅游区创建标准,继续抓了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复核工作。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旅游区、呼伦贝尔市金帐汗部落旅游区、乌兰察布市察尔湖旅游区、阿拉善盟通湖草原旅游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御马苑旅游区、乌海市金沙湾生态旅游区等10家旅游景区成功晋级国家4A级旅游区。组织评定3A级旅游区18家,对全区2家5A级和38家4A旅游区进行了复核。按照国家星级饭店标准组织了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星级饭店退出机制,取消星级饭店14家,限期整改星级饭店8家。按照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旅游的规范化发展。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召开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组织第三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按照农村家庭旅游星级标准,评定出18家5星级家庭旅游接待户、25家4星级接待户。
【旅游市场治理】突出行业规范和监管工作。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有关企业进行了处罚。限期整改旅行社19家,注销旅行社10家,吊销旅行社营业执照4家。认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恶性削价竞争、购物欺诈等违规活动,查处“黑社”、“黑店”、“黑导”、“黑车”等不法行为,有效治理城市周边“一日游”市场。加强赴台旅游业务管理,组织召开赴台联席会议。2012年,全区各盟市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旅游投诉172起,全部处理结案,调解解决117起,调解赔偿55起,理赔金额近59万元。认真抓了旅行社责任保险认购工作,全年实现责任保险认购100%的目标,加强责任调处、认定、理赔工作,有效化解了企业风险,维护了游客权益。加强旅游安全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十一”和“春节”黄金假日期间,认真组织召开假日旅游协调会,专题部署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2012年,全区旅游事故率继续呈下降趋势。
【旅游队伍素质】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在全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增强游客满意度为重点,指导全区旅游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旅游队伍素质。认真贯彻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实施旅游人才“”工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旅游人才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旅游创新团队培育和旅游系统“草原英才”推荐选拔活动,建立旅游专家库。加强旅游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全年培训人员7 472人次。自治区本级举办了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培训班、旅游统计和旅游行业财务及旅游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3星级饭店质量提升培训座谈会和旅游服务技能大赛。
【重要活动】2月14日,为落实自治区胡春华书记关于打造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生态旅游区和旅游精品线路的指示精神,呼伦贝尔旅游局与兴安盟旅游局在海拉尔市正式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
6月28日,在呼和浩特火车东站举行中国内蒙古“草原之星”赴俄罗斯旅游专列启动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出席并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津主持。
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举办内蒙古首届自驾车旅游那达慕大会活动。北京及周边省市近200辆自驾车与当地牧民共同参加。
7月4日,在满洲里市举办第九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暨蒙古族服装服饰大赛开幕式。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副主席布小林、政府秘书长常海出席开幕式。来自俄罗斯、蒙古国、中国新疆、吉林、北京和内蒙古的65支代表队近1 000人参加比赛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