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领导名录】
总队长:徐光伟
副总队长:赵兴中
纪检组长:布仁(蒙古族)
副总队长:程学斌
总统计师:陈宝华(蒙古族)
【概况】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7人,现有工作人员89人,设有综合处、法规制度处、农业调查处、畜牧业调查处、农村牧区住户调查处、城镇住户调查处、工业调查处、服务业调查处、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消费价格调查处、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处、统计监测处、信息技术应用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18个处室。
调查总队的主要工作职能为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牧业产品产量、农牧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农村牧区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调查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等。
【常规统计调查】全年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组织完成了城乡住户调查、各类价格调查、粮食产量和畜产品产量调查、部分服务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贫困监测调查、退耕还林监测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等专业的年报与定期报表工作任务,为国家和地方宏观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在全国统计调查专业评比表彰中,有7个专业获一等奖,6个专业获二等奖,13个专业获三等奖。
【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和《关于报送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成立以总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计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巡查对象、内容、时间、巡查的组织机构、程序、方式、报告、反馈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制定详细的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计划。2012年,总队派出4个巡查组对呼伦贝尔调查队、兴安调查队、锡林郭勒调查队和乌海调查队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扭转部分地方执法不力甚至执法空白的局面。根据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和业务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复查与抽查分阶段进行的办法,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数据推算的调查样本和调查对象的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1 754家,发现违规行为14件,纠正11件,立案查处3件。
【完善系统管理机制】根据管理需要,在人事、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扩大市级调查队对县级调查队的管理权限,不仅将县级队的年度考核,还将县级队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工作委托市级队进行。修订完善部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机关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制度,保证了管理制度与统计调查改革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财务管理方面,按照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修订了审计监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强化内控机制,畅通财务信息。同时,全面完成了统计调查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工作和在全区调查队系统实施公务卡改革工作。
在人事管理方面,完善了年度考核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在机关管理方面,完善了考勤、印刷、会议、网络使用、保密、安全等管理制度,机关作风明显提升。在数据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主要数据下管(算)一级”制度,对事关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数据,如城乡居民收入、各类价格、农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部分服务业等主要数据生产过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核算与管理;重新修订《内蒙古调查队系统数据三级监控办法》,不仅加重县级队和市级队对数据审核权限的比重,还增加了总队对数据的巡查、市级队对变化较大数据的报告等内容,加强总队、市、县三级对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加强统计咨询服务】为加强调查队系统统计服务水平,修订完善了《统计调查分析研究考核评比办法》、《内蒙古调查队系统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信息采集工作流程》等,进一步从制度方面加强对统计调查服务的管理;根据《加强内蒙古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由总队领导,市队主要负责人、主要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任务,要求全区调查队系统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国情、区情、盟市情的分析和比较,注重对经济势态的研判,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分析研究报告。总队编辑出版了《2012年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全年共编发《调查与研究》41期,在报送的分析报告中,被中办国办采用2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28篇,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72篇,其中被自治区领导批示3篇。当年内蒙古调查总队分别被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厅评为分析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开展住户一体化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一是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进行住户调查工作归属调整和调查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城乡住户调查的分工与职责;二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住户调查层级化管理模式,理顺了住户调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宣传,使地方政府与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与认知改革的意义和重要性;四是主动与自治区政府协调,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文部署住户调查城乡一体化工作,启动分市县住户调查与国家调查同步进行改革方案;五是召开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会议,培训了一体化住户调查人员;六是出台《内蒙古城乡住户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开启了建立内蒙古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制度、补贴制度、激励制度的先河;七是开展抽中小区的核查落实和清查摸底、地方调查点的审批、调查户的抽选、辅助调查员选聘、开户、试记账、检查验收等全部工作。
【推广数据终端采集系统】按照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统计生产方式变革、加速统计调查现代化进程而实施的四大工程向调查队延伸的总体要求,总队建立、推广了应用手持数据终端采集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主要工作一是制定了手持采价器管理办法、价格调查台账建立、调查应急措施等制度,开展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二是成功实现手持数据采集系统与数据处理系统的全面接轨。全面完成居民消费价格调查、集贸市场调查使用手持数据终端采集器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网络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数据的推广使用工作。三是积极谋划手持数据采集器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和城乡住户调查中的推广使用。四是严格执行《直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在巩固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已全面实现联网直报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调研、测试、培训工作力度,逐步提高部分服务业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的联网直报率。五是加强了网络环境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
【国家粮食产量试点调查】国家为获得真实客观的粮食生产数据,在全国(包括内蒙古)6个省区开展了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内蒙古调查总队接到任务后,一是专门召集自治区统计局、发改委、农牧业厅共同协商研究,联合发文部署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同时明确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产粮大县粮食产量调查各环节的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要求各级调查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方案、严格抽样程序、加强评估论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增强抗干扰能力、确保数据质量与试点成功,并培训《内蒙古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和数据处理程序以及实割实测方法。三是专门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在东部四盟市的播种面积调查中,成功应用遥感测量技术,完成了这项责任重大的调查试点任务。
【全力推进统计调查信息化】总队根据部分县级异地办公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通过专线接入本地统计信息网或通过VPN接入总队局域网工作。12个市级国家调查队、34个县级国家调查队与国家统计内部信息网的有效连接,实现了各级国家调查队的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同时增配、更新系统数据处理设备和辅助设备,保证了重要数据传输、处理、保密的需要。新技术应用初见成效,在计算机辅助调查、直报、在线审核和数据库建设、统计调查遥感应用、完善内部网站等方面均取得初步成效,包括门户管理、流程管理、公文流转、应用集成等模块OA系统建设全面启动,手持移动电子采价系统在流通消费价格调查数据采集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不断完善、更新、补充,充实网站栏目及其内容,基本实现了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调查数据、信息以及各级调查队的最新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网站作为自治区统计调查工作重要窗口的作用。为适应调查数据采集电子化和报送网络化的需要,加强了网络环境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
【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培训】为提高调查队系统干部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总队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以会代训的工作力度。全年召开了29次专业工作会议,每个会议至少安排半天的业务知识培训,接受培训的人数达到380多人次。二是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内网的学习园地上,组织各专业处室充实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理论、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技能以及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技术的知识,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是主动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先后选派4名厅级和6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家与自治区组织的培训;选派处级干部到国外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31名业务骨干在成都统计干部培训基地开展了统计调查综合分析与新闻宣传培训;对系统35名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四是鼓励干部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有7名年青干部参加了学历教育与专业技术考评。这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统计调查工作能力起到重要作用,全系统有63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统计系统、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先进个人。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领导名录】
总队长:徐光伟
副总队长:赵兴中
纪检组长:布仁(蒙古族)
副总队长:程学斌
总统计师:陈宝华(蒙古族)
【概况】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7人,现有工作人员89人,设有综合处、法规制度处、农业调查处、畜牧业调查处、农村牧区住户调查处、城镇住户调查处、工业调查处、服务业调查处、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消费价格调查处、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处、统计监测处、信息技术应用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18个处室。
调查总队的主要工作职能为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牧业产品产量、农牧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农村牧区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调查等专项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等。
【常规统计调查】全年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组织完成了城乡住户调查、各类价格调查、粮食产量和畜产品产量调查、部分服务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贫困监测调查、退耕还林监测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等专业的年报与定期报表工作任务,为国家和地方宏观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在全国统计调查专业评比表彰中,有7个专业获一等奖,6个专业获二等奖,13个专业获三等奖。
【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和《关于报送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成立以总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计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巡查对象、内容、时间、巡查的组织机构、程序、方式、报告、反馈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制定详细的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计划。2012年,总队派出4个巡查组对呼伦贝尔调查队、兴安调查队、锡林郭勒调查队和乌海调查队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扭转部分地方执法不力甚至执法空白的局面。根据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和业务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复查与抽查分阶段进行的办法,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数据推算的调查样本和调查对象的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1 754家,发现违规行为14件,纠正11件,立案查处3件。
【完善系统管理机制】根据管理需要,在人事、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扩大市级调查队对县级调查队的管理权限,不仅将县级队的年度考核,还将县级队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工作委托市级队进行。修订完善部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机关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制度,保证了管理制度与统计调查改革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财务管理方面,按照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修订了审计监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强化内控机制,畅通财务信息。同时,全面完成了统计调查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工作和在全区调查队系统实施公务卡改革工作。
在人事管理方面,完善了年度考核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在机关管理方面,完善了考勤、印刷、会议、网络使用、保密、安全等管理制度,机关作风明显提升。在数据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主要数据下管(算)一级”制度,对事关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数据,如城乡居民收入、各类价格、农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部分服务业等主要数据生产过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核算与管理;重新修订《内蒙古调查队系统数据三级监控办法》,不仅加重县级队和市级队对数据审核权限的比重,还增加了总队对数据的巡查、市级队对变化较大数据的报告等内容,加强总队、市、县三级对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加强统计咨询服务】为加强调查队系统统计服务水平,修订完善了《统计调查分析研究考核评比办法》、《内蒙古调查队系统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信息采集工作流程》等,进一步从制度方面加强对统计调查服务的管理;根据《加强内蒙古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由总队领导,市队主要负责人、主要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任务,要求全区调查队系统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分析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国情、区情、盟市情的分析和比较,注重对经济势态的研判,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分析研究报告。总队编辑出版了《2012年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全年共编发《调查与研究》41期,在报送的分析报告中,被中办国办采用2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28篇,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72篇,其中被自治区领导批示3篇。当年内蒙古调查总队分别被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厅评为分析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开展住户一体化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一是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进行住户调查工作归属调整和调查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城乡住户调查的分工与职责;二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住户调查层级化管理模式,理顺了住户调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宣传,使地方政府与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与认知改革的意义和重要性;四是主动与自治区政府协调,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文部署住户调查城乡一体化工作,启动分市县住户调查与国家调查同步进行改革方案;五是召开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会议,培训了一体化住户调查人员;六是出台《内蒙古城乡住户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开启了建立内蒙古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制度、补贴制度、激励制度的先河;七是开展抽中小区的核查落实和清查摸底、地方调查点的审批、调查户的抽选、辅助调查员选聘、开户、试记账、检查验收等全部工作。
【推广数据终端采集系统】按照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统计生产方式变革、加速统计调查现代化进程而实施的四大工程向调查队延伸的总体要求,总队建立、推广了应用手持数据终端采集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主要工作一是制定了手持采价器管理办法、价格调查台账建立、调查应急措施等制度,开展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二是成功实现手持数据采集系统与数据处理系统的全面接轨。全面完成居民消费价格调查、集贸市场调查使用手持数据终端采集器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网络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数据的推广使用工作。三是积极谋划手持数据采集器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和城乡住户调查中的推广使用。四是严格执行《直报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在巩固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已全面实现联网直报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调研、测试、培训工作力度,逐步提高部分服务业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的联网直报率。五是加强了网络环境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
【国家粮食产量试点调查】国家为获得真实客观的粮食生产数据,在全国(包括内蒙古)6个省区开展了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内蒙古调查总队接到任务后,一是专门召集自治区统计局、发改委、农牧业厅共同协商研究,联合发文部署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同时明确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产粮大县粮食产量调查各环节的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要求各级调查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方案、严格抽样程序、加强评估论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增强抗干扰能力、确保数据质量与试点成功,并培训《内蒙古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和数据处理程序以及实割实测方法。三是专门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在东部四盟市的播种面积调查中,成功应用遥感测量技术,完成了这项责任重大的调查试点任务。
【全力推进统计调查信息化】总队根据部分县级异地办公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通过专线接入本地统计信息网或通过VPN接入总队局域网工作。12个市级国家调查队、34个县级国家调查队与国家统计内部信息网的有效连接,实现了各级国家调查队的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同时增配、更新系统数据处理设备和辅助设备,保证了重要数据传输、处理、保密的需要。新技术应用初见成效,在计算机辅助调查、直报、在线审核和数据库建设、统计调查遥感应用、完善内部网站等方面均取得初步成效,包括门户管理、流程管理、公文流转、应用集成等模块OA系统建设全面启动,手持移动电子采价系统在流通消费价格调查数据采集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不断完善、更新、补充,充实网站栏目及其内容,基本实现了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调查数据、信息以及各级调查队的最新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网站作为自治区统计调查工作重要窗口的作用。为适应调查数据采集电子化和报送网络化的需要,加强了网络环境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
【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培训】为提高调查队系统干部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总队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以会代训的工作力度。全年召开了29次专业工作会议,每个会议至少安排半天的业务知识培训,接受培训的人数达到380多人次。二是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内网的学习园地上,组织各专业处室充实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理论、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技能以及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技术的知识,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是主动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先后选派4名厅级和6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国家与自治区组织的培训;选派处级干部到国外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31名业务骨干在成都统计干部培训基地开展了统计调查综合分析与新闻宣传培训;对系统35名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四是鼓励干部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有7名年青干部参加了学历教育与专业技术考评。这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于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统计调查工作能力起到重要作用,全系统有63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统计系统、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