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节约集约利用】 2021年消化批而未供建设用地5801.31公顷,闲置土地1784.93公顷,合计7586.24公顷。年内,自然资源部下达自治区批而未供任务量6450公顷,完成率90%。闲置土地任务量791.13公顷,完成率225.62%。
【用地保障】 2021年,全区建设用地供应面积33449.0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851.22公顷,占比41.41%;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9597.83公顷,占比58.59%。
【土地市场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选择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作为试点地区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运行试点。
【价格体系建设】 全区各旗县(市、区)全部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86个旗县(市、区)制定标定地价。完成全区省级地价动态监测及外业核查工作,完成32个旗县(市、区)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审查与验收。
【采矿临时用地管理】 多次对鄂尔多斯市试点企业用地审批、复垦还地工作进行督导,制定有关采矿临时用地文件10份,全部完成自然资源部80座试点煤矿临时用地审批、复垦、还地数据的监管系统录入工作。参与保供煤矿批复采矿临时用地6456.17公顷,64座煤矿尽早释放优质产能,释放煤炭产能14640万吨。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节约集约利用】 2021年消化批而未供建设用地5801.31公顷,闲置土地1784.93公顷,合计7586.24公顷。年内,自然资源部下达自治区批而未供任务量6450公顷,完成率90%。闲置土地任务量791.13公顷,完成率225.62%。
【用地保障】 2021年,全区建设用地供应面积33449.0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851.22公顷,占比41.41%;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9597.83公顷,占比58.59%。
【土地市场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选择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作为试点地区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运行试点。
【价格体系建设】 全区各旗县(市、区)全部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86个旗县(市、区)制定标定地价。完成全区省级地价动态监测及外业核查工作,完成32个旗县(市、区)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审查与验收。
【采矿临时用地管理】 多次对鄂尔多斯市试点企业用地审批、复垦还地工作进行督导,制定有关采矿临时用地文件10份,全部完成自然资源部80座试点煤矿临时用地审批、复垦、还地数据的监管系统录入工作。参与保供煤矿批复采矿临时用地6456.17公顷,64座煤矿尽早释放优质产能,释放煤炭产能1464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