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提案办理统计】 2021年提交提案843件。其中,大会提案828件,占98.2%;平时提案15件,占1.8%。提案主体,委员提案617件、党派提案173件、界别提案6件、团体提案39件、专委会提案8件。经审查,立案625件,占74.1%。其中,经济类提案213件,占34.1%;政治类提案57件,占9.1%;文化类提案61件,占9.8%;社会类提案209件,占33.4%;生态类提案85件,占13.6%。转并案85件,转意见建议送有关部门参考129件,撤案4件。立案的提案分别交89家单位办理,单办186件,分办439件。其中,政府系统办理1142件次,占总件次78.8%。
【非涉密提案和办理】 按照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规定,各承办单位向提案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自治区政府在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定重点提案培育办法,组织和引导各党派团体开展集体提案培育行动,举办委员知情明政吹风会和专题讲座,把调研报告、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转化为政协提案。妥善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立案质量明显提升。制定提案质量评价办法,构建提案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提案办理规范有效。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和督办工作规则,分别确定22件主席会议成员、27件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重点提案,调研走访有关单位和地区186家,召开协商会、推进会42场次,印发《提案督办函》6件,通过重点提案重点办、重点提案重点督,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民生类提案】 党史学习教育中,民生类提案被列入“自治区省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筛选群众关心关注的31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督办,对35家承办单位和3个盟市采取台账式跟进管理,推动提案办理从“会场”搬到“现场”,问题解决从“纸上”落到“地上”,提案办理从“答复型”转向“落实型”,涉及132个方面365条建议全部办结,促进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问题的解决。召开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的思路做法,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委员履职提供高效热情服务。全年对接、协调委员和承办部门300多人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2.3万余件馆藏提案原件和工作史料电子化。开展年度提案综合分析,加强提案工作基础建设。(邢泰)
【提案办理统计】 2021年提交提案843件。其中,大会提案828件,占98.2%;平时提案15件,占1.8%。提案主体,委员提案617件、党派提案173件、界别提案6件、团体提案39件、专委会提案8件。经审查,立案625件,占74.1%。其中,经济类提案213件,占34.1%;政治类提案57件,占9.1%;文化类提案61件,占9.8%;社会类提案209件,占33.4%;生态类提案85件,占13.6%。转并案85件,转意见建议送有关部门参考129件,撤案4件。立案的提案分别交89家单位办理,单办186件,分办439件。其中,政府系统办理1142件次,占总件次78.8%。
【非涉密提案和办理】 按照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绩效考评办法规定,各承办单位向提案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自治区政府在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定重点提案培育办法,组织和引导各党派团体开展集体提案培育行动,举办委员知情明政吹风会和专题讲座,把调研报告、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转化为政协提案。妥善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立案质量明显提升。制定提案质量评价办法,构建提案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提案办理规范有效。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和督办工作规则,分别确定22件主席会议成员、27件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重点提案,调研走访有关单位和地区186家,召开协商会、推进会42场次,印发《提案督办函》6件,通过重点提案重点办、重点提案重点督,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民生类提案】 党史学习教育中,民生类提案被列入“自治区省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筛选群众关心关注的31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督办,对35家承办单位和3个盟市采取台账式跟进管理,推动提案办理从“会场”搬到“现场”,问题解决从“纸上”落到“地上”,提案办理从“答复型”转向“落实型”,涉及132个方面365条建议全部办结,促进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问题的解决。召开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的思路做法,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委员履职提供高效热情服务。全年对接、协调委员和承办部门300多人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2.3万余件馆藏提案原件和工作史料电子化。开展年度提案综合分析,加强提案工作基础建设。(邢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