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内设处室22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副厅级机构2个(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正处级机构4个〔综合保障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宣传中心、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牌子)、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至2021年末,厅系统行政编制102名,实有行政人员98人;事业编制296名,实有人员253人。
【减负稳岗扩就业】 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巩固和拓展稳就业成效。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22.44万人,完成计划112.2%。城镇登记失业率3.84%,低于控制目标1.16个百分点。
【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等政策性统筹就业规模,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社区民生和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等基层服务计划,密集开展校园招聘、网络招聘和企业专场招聘等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强化实习见习和就业帮扶,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农牧民工转移就业】 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行动,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外出转移就业。2021年,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48.89万人,完成计划103.7%,转移6个月以上210.42万人,完成计划105.21%。开展“春风行动”,全区组织招聘会344场(其中,线上276场,线下68场),发布岗位信息13.2万条,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服务13.8万人次。开展“迎新春送温暖 稳岗留工”专项活动,实施农牧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活动期间,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10.9万人。
【困难群体就业】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采取日常援助和专项活动援助相结合机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援助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58万人,完成计划189.6%。
【失业人员就业】 强化失业人员常住地提供就业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精简各类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相结合方式,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全国失业登记服务平台多渠道受理失业登记申请,为失业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全年,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41万人,完成计划228.2%。采取“一对一”“个性化”等帮扶措施,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及灵活就业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 签订京蒙劳务协作协议,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印发建立脱贫人口务工情况调度通报机制通知,加强基础数据对接调度,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巩固就业扶贫成果。2021年,脱贫人口实现务工就业20.78万人,达到2020年19.76万人的105.14%,完成务工就业目标任务,较2020年全年务工人数19.76万人增加1.03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化简化经办流程,加大力度落实个人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政策。2021年,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5%。创业培训2.9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5亿元。指导各地完善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功能,提高服务效能。2021年,全区有创业园孵化基地328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孵化基地)67家。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职业培训券,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86.5万人次,完成计划298%,其中,以工代训惠及企业3.2万余家,企业职工46.7万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5万人,完成计划168%。支出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2.6亿元,完成计划126%。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全区城乡就业技能培训20.39万人次,其中城镇就业技能实际培训6.55万人次,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3.84万人次。
【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集供需调查、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的推广应用,通过后台智能化匹配,实现培训、就业精准对接,全年用人单位发布岗位12万个,个人发布就业培训意愿1.38万人,组织对接技能培训12.74万个,个人发布就业培训意愿1.38万人,组织对接技能培训1.27万人。组织全区春季招聘会、秋季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累计提供岗位118.73万个,进场求职者143.86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2.87万人次。
【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760元调整至1980元,二类地区由1660元调整至1910元,三类地区由1560元调整至1850元,取消四类地区。
【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成2020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工作。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全区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011户、工业园区23个。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提升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处理争议2.9万件,调解成功率64.3%,涉及劳动者3.1万人。
【劳动保障监察】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治理、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和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1.3万户,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01件,为8471名农牧民追发工资1.8亿元。
【高层次人才引进】 2021年,先后5次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涉及384个岗位1265个用人需求,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政策推介暨专场招聘活动,全年为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231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从复旦大学刚性引进一名“长江学者”,是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以来刚性引进的最高层次人才。
【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评价】 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修订出台13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人社部官网公布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79家(其中用人单位61家,技工院校4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78家)。全年新增高级技能人才3.58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万人的119.3%和1.1万人的100.9%。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高级研修、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少数民族特培、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等项目,全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9000多人。
【服务业项目培训】 依托自治区发改委“服务业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工程”,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一流高校举办高级研修班6期,培训行业骨干433人,培训研修效果良好,同步搭建与先进发达地区业务合作平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2021年,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适当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等。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实行分级备案管理,下放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权限。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加大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力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实施分类组织自主招聘。缩短公开招聘周期,建立月调度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2021年,完成招聘计划12018个。
【职称工作信息化】 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行电子职称证书,开展历年职称信息网上采集录入工作,初步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查验。
【人才选拔表彰】 完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评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2个先进个人和2个集体受到国家表彰,10人获自治区杰出人才、99人获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陈启萌)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内设处室22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副厅级机构2个(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正处级机构4个〔综合保障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宣传中心、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牌子)、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至2021年末,厅系统行政编制102名,实有行政人员98人;事业编制296名,实有人员253人。
【减负稳岗扩就业】 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巩固和拓展稳就业成效。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22.44万人,完成计划112.2%。城镇登记失业率3.84%,低于控制目标1.16个百分点。
【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等政策性统筹就业规模,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社区民生和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等基层服务计划,密集开展校园招聘、网络招聘和企业专场招聘等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强化实习见习和就业帮扶,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农牧民工转移就业】 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行动,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序外出转移就业。2021年,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48.89万人,完成计划103.7%,转移6个月以上210.42万人,完成计划105.21%。开展“春风行动”,全区组织招聘会344场(其中,线上276场,线下68场),发布岗位信息13.2万条,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服务13.8万人次。开展“迎新春送温暖 稳岗留工”专项活动,实施农牧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活动期间,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10.9万人。
【困难群体就业】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采取日常援助和专项活动援助相结合机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援助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58万人,完成计划189.6%。
【失业人员就业】 强化失业人员常住地提供就业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精简各类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相结合方式,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全国失业登记服务平台多渠道受理失业登记申请,为失业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全年,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41万人,完成计划228.2%。采取“一对一”“个性化”等帮扶措施,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及灵活就业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 签订京蒙劳务协作协议,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印发建立脱贫人口务工情况调度通报机制通知,加强基础数据对接调度,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巩固就业扶贫成果。2021年,脱贫人口实现务工就业20.78万人,达到2020年19.76万人的105.14%,完成务工就业目标任务,较2020年全年务工人数19.76万人增加1.03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化简化经办流程,加大力度落实个人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政策。2021年,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5%。创业培训2.9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5亿元。指导各地完善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功能,提高服务效能。2021年,全区有创业园孵化基地328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孵化基地)67家。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职业培训券,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86.5万人次,完成计划298%,其中,以工代训惠及企业3.2万余家,企业职工46.7万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5万人,完成计划168%。支出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12.6亿元,完成计划126%。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全区城乡就业技能培训20.39万人次,其中城镇就业技能实际培训6.55万人次,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3.84万人次。
【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集供需调查、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的推广应用,通过后台智能化匹配,实现培训、就业精准对接,全年用人单位发布岗位12万个,个人发布就业培训意愿1.38万人,组织对接技能培训12.74万个,个人发布就业培训意愿1.38万人,组织对接技能培训1.27万人。组织全区春季招聘会、秋季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累计提供岗位118.73万个,进场求职者143.86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2.87万人次。
【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760元调整至1980元,二类地区由1660元调整至1910元,三类地区由1560元调整至1850元,取消四类地区。
【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成2020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工作。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全区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011户、工业园区23个。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提升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处理争议2.9万件,调解成功率64.3%,涉及劳动者3.1万人。
【劳动保障监察】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治理、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和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1.3万户,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01件,为8471名农牧民追发工资1.8亿元。
【高层次人才引进】 2021年,先后5次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涉及384个岗位1265个用人需求,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政策推介暨专场招聘活动,全年为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231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从复旦大学刚性引进一名“长江学者”,是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以来刚性引进的最高层次人才。
【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评价】 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修订出台13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人社部官网公布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79家(其中用人单位61家,技工院校4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78家)。全年新增高级技能人才3.58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万人的119.3%和1.1万人的100.9%。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高级研修、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少数民族特培、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等项目,全年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9000多人。
【服务业项目培训】 依托自治区发改委“服务业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工程”,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一流高校举办高级研修班6期,培训行业骨干433人,培训研修效果良好,同步搭建与先进发达地区业务合作平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2021年,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适当调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等。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实行分级备案管理,下放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权限。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加大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力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实施分类组织自主招聘。缩短公开招聘周期,建立月调度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工作。2021年,完成招聘计划12018个。
【职称工作信息化】 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行电子职称证书,开展历年职称信息网上采集录入工作,初步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查验。
【人才选拔表彰】 完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评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2个先进个人和2个集体受到国家表彰,10人获自治区杰出人才、99人获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陈启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