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内设处室9个,机关行政编制52名,设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决策部署,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核心职能,抓收购、管库存、保供应、稳粮价、强保障,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粮食购销存情况】 2021年,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收购1578.7万吨,同比下降16.9%。其中,玉米仍为主要收购品种,占全部收购量90.5%,收购1428.4万吨,同比下降17.5%;收购稻谷27.7万吨、大豆11.3万吨,同比分别大幅下降44%和47.8%;收购小麦53.2万吨,同比小幅增长5.3%;收购杂粮杂豆42.6万吨,同比增长24.1%;收购油料14.5万吨,同比大幅增长88.3%。
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销售1688.4万吨,同比小幅下降4.6%,其中销往区外404.4万吨,同比大幅下降29%。销售品种以玉米销售为主,销售量1408.8万吨,同比小幅下降4.8%;小麦138.2万吨,杂粮杂豆63.4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稻谷59.1万吨,同比下降6.2%;大豆18.9万吨,同比大幅下降32.4%;油料8万吨,同比增长28.6%。
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库存为656.4万吨,同比下降17.6%。其中主要品种玉米库存576.1万吨,同比下降19.7%,占全部库存量87.8%;稻谷14.2万吨,大豆6.2万吨,同比降幅分别23.4%和49.7%;小麦36万吨,杂粮杂豆23.9万吨,油料5.2万吨,同比增幅分别12.4%、68.2%和124.5%。
【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完善出台《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细则》一系列政策制度,政策的集成效应日益显现。自治区本级和通辽、赤峰、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分别调增口粮储备,全区储备口粮比例提升至77.3%。新增自治区级储备油1万吨,做实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呼和浩特、赤峰、锡林郭勒、巴彦淖尔、乌海等盟市增加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可满足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秋粮收购监督检查、12325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摸排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规矩意识,改善轮换秩序。
【粮食宏观调控】 修订《粮食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优化信贷支持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政策,加强引导,维护市场秩序。面对通辽强暴雪灾害,自治区和通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指导农民庭院保粮、赴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央企和地方政府商谈等方式,保粮抢收,守住不坏粮和不出现卖粮难底线。建立价格监测周报、日报制度。布设粮食应急保障企业1505家,其中,供应网点1210家,加工企业122家,储运企业83家,配送中心57家,应急保障中心33家。建立粮油运输保障机制和部门间、地区间、央地间、政企间联动机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各盟市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保供能力。2021年,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生疫情后,7个盟市迅速响应,驰援面粉、大米、杂粮、食用油214吨,保证市场供应,稳住市场预期。
【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 2021年,自治区向12个盟市调拨24批次25.6万件应急救灾物资、101万余件(份)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抗洪救灾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等地疫情防控。协助自治区外事办为蒙古国采购调拨300万元17万件疫情防控物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调拨应急救灾物资151批次131万件,调拨疫情防控物资227批次435万件,为防灾救灾、疫情防控作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贡献。
【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1.4亿元、完成国家核定规模的102.8%;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78个,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完善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68个,监测覆盖面60%以上。认定“中国好粮油”示范旗县27个、示范企业66个。完成“内蒙古好粮油”品牌商标注册,24户企业、64个品种获得“内蒙古好粮油”称号,7个品种获得“中国好粮油”称号。包头“金鹿”成为首批“中国好粮油”企业标准领跑者,内蒙古恒丰集团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禾为贵农业有限公司被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认定为优势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并获得小米产业突出贡献奖。发布全国首支粮食高质量发展指数,探索建立内蒙古粮食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评价体系,在全国引起较好反响。起草莜麦、莜麦粉、动植物油脂滴定度测定3项国家标准,并申报国家级杂粮标准研究验证基地建设,推动标准质量工作走向全国前列,质量监管工作受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彰。
【粮食安全】 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等6位自治区党委常委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的请示》上批示或圈阅,2020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首次通报给盟市党委、政府;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先后2次、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粮食安全工作;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先后2次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查;自治区考核办坚持每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向盟市通报落实情况。各级党政领导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关注,解决储备口粮比例不达标、政策性粮食视频监控经费不落实等问题。通辽、赤峰、鄂尔多斯等地调增口粮储备,巴彦淖尔、乌海等地增加应急成品储备,赤峰市地方储备做到储备规模、品种结构、成品粮数量、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监管“五到位”。呼伦贝尔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补助到位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呼和浩特市创新成品粮储备模式,在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建设上先行一步。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制订工作指引,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加强问题审核,下发工作建议,及时催办和通报,建立一地区一档、一部门一档、一企业一档,逐级签字把关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自治区层面,开展3轮逐个盟市、逐个部门、逐个问题审核,累计审核问题5165个,并逐盟市、逐问题反馈审核意见。自治区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现场“解剖麻雀”,发现问题241个,并向盟市领导移交问题清单,问题查纠质量明显提高,线索移交数量大幅增多。截至年末,自查自纠问题2837个,完成整改1521个,整改率53.6%,移交问题线索139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赵国忠在呼和浩特市督导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
【落实“两个安全”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订修订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标准、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和风险管控智能化水平。开展专项调研督导,集中整治安全问题隐患,加强关键时点管控,夯实“两个安全”责任,全年未发生不安全储粮和生产安全事故。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爱粮节粮和粮食安全意识。
【荣誉】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评2021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单位,郭辰生获评2021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个人。202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邱庆丰获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称号。(辛建清)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内设处室9个,机关行政编制52名,设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决策部署,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核心职能,抓收购、管库存、保供应、稳粮价、强保障,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粮食购销存情况】 2021年,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收购1578.7万吨,同比下降16.9%。其中,玉米仍为主要收购品种,占全部收购量90.5%,收购1428.4万吨,同比下降17.5%;收购稻谷27.7万吨、大豆11.3万吨,同比分别大幅下降44%和47.8%;收购小麦53.2万吨,同比小幅增长5.3%;收购杂粮杂豆42.6万吨,同比增长24.1%;收购油料14.5万吨,同比大幅增长88.3%。
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销售1688.4万吨,同比小幅下降4.6%,其中销往区外404.4万吨,同比大幅下降29%。销售品种以玉米销售为主,销售量1408.8万吨,同比小幅下降4.8%;小麦138.2万吨,杂粮杂豆63.4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稻谷59.1万吨,同比下降6.2%;大豆18.9万吨,同比大幅下降32.4%;油料8万吨,同比增长28.6%。
全区入统范围内商品粮库存为656.4万吨,同比下降17.6%。其中主要品种玉米库存576.1万吨,同比下降19.7%,占全部库存量87.8%;稻谷14.2万吨,大豆6.2万吨,同比降幅分别23.4%和49.7%;小麦36万吨,杂粮杂豆23.9万吨,油料5.2万吨,同比增幅分别12.4%、68.2%和124.5%。
【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完善出台《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细则》一系列政策制度,政策的集成效应日益显现。自治区本级和通辽、赤峰、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分别调增口粮储备,全区储备口粮比例提升至77.3%。新增自治区级储备油1万吨,做实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呼和浩特、赤峰、锡林郭勒、巴彦淖尔、乌海等盟市增加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可满足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秋粮收购监督检查、12325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摸排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规矩意识,改善轮换秩序。
【粮食宏观调控】 修订《粮食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优化信贷支持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政策,加强引导,维护市场秩序。面对通辽强暴雪灾害,自治区和通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指导农民庭院保粮、赴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央企和地方政府商谈等方式,保粮抢收,守住不坏粮和不出现卖粮难底线。建立价格监测周报、日报制度。布设粮食应急保障企业1505家,其中,供应网点1210家,加工企业122家,储运企业83家,配送中心57家,应急保障中心33家。建立粮油运输保障机制和部门间、地区间、央地间、政企间联动机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各盟市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保供能力。2021年,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生疫情后,7个盟市迅速响应,驰援面粉、大米、杂粮、食用油214吨,保证市场供应,稳住市场预期。
【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 2021年,自治区向12个盟市调拨24批次25.6万件应急救灾物资、101万余件(份)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抗洪救灾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等地疫情防控。协助自治区外事办为蒙古国采购调拨300万元17万件疫情防控物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调拨应急救灾物资151批次131万件,调拨疫情防控物资227批次435万件,为防灾救灾、疫情防控作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贡献。
【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1.4亿元、完成国家核定规模的102.8%;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78个,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完善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68个,监测覆盖面60%以上。认定“中国好粮油”示范旗县27个、示范企业66个。完成“内蒙古好粮油”品牌商标注册,24户企业、64个品种获得“内蒙古好粮油”称号,7个品种获得“中国好粮油”称号。包头“金鹿”成为首批“中国好粮油”企业标准领跑者,内蒙古恒丰集团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禾为贵农业有限公司被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认定为优势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并获得小米产业突出贡献奖。发布全国首支粮食高质量发展指数,探索建立内蒙古粮食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评价体系,在全国引起较好反响。起草莜麦、莜麦粉、动植物油脂滴定度测定3项国家标准,并申报国家级杂粮标准研究验证基地建设,推动标准质量工作走向全国前列,质量监管工作受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彰。
【粮食安全】 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等6位自治区党委常委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的请示》上批示或圈阅,2020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首次通报给盟市党委、政府;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先后2次、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粮食安全工作;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先后2次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查;自治区考核办坚持每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向盟市通报落实情况。各级党政领导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关注,解决储备口粮比例不达标、政策性粮食视频监控经费不落实等问题。通辽、赤峰、鄂尔多斯等地调增口粮储备,巴彦淖尔、乌海等地增加应急成品储备,赤峰市地方储备做到储备规模、品种结构、成品粮数量、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监管“五到位”。呼伦贝尔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补助到位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呼和浩特市创新成品粮储备模式,在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库建设上先行一步。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制订工作指引,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加强问题审核,下发工作建议,及时催办和通报,建立一地区一档、一部门一档、一企业一档,逐级签字把关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自治区层面,开展3轮逐个盟市、逐个部门、逐个问题审核,累计审核问题5165个,并逐盟市、逐问题反馈审核意见。自治区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现场“解剖麻雀”,发现问题241个,并向盟市领导移交问题清单,问题查纠质量明显提高,线索移交数量大幅增多。截至年末,自查自纠问题2837个,完成整改1521个,整改率53.6%,移交问题线索139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赵国忠在呼和浩特市督导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
【落实“两个安全”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订修订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标准、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化和风险管控智能化水平。开展专项调研督导,集中整治安全问题隐患,加强关键时点管控,夯实“两个安全”责任,全年未发生不安全储粮和生产安全事故。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爱粮节粮和粮食安全意识。
【荣誉】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评2021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单位,郭辰生获评2021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优秀个人。202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邱庆丰获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称号。(辛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