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机构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厅,设置秘书处,负责处理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55名。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后,新组建8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牧业与资源保护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
【乡村振兴】 筹备召开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乡村振兴现场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和3次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修订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并纳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对各盟市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开展专项督查,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落实“四不摘”要求,将57个脱贫旗县全部纳入支持范围,继续向脱贫旗县下拨专项资金100亿元以上。承办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题活动,现场签约5.11亿元。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稳慎推进户厕新建改造,坚持求好不求快、数量服从质量,全区农村牧区新建户厕9万余个,并对2013年以后各级财政支持改建的户厕进行摸排整改。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住建、生态等部门持续发力,完成黄河流域城乡生活垃圾乱倾乱倒问题排查整治,全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43%的行政村,在2171个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99.8%的行政村村内主要道路完成硬化,村庄绿化率30%以上。97.2%的行政村开展常态化保洁,清理村庄生活垃圾213.9万吨、农牧业生产废弃物717.6万吨、村内水塘4819口、村内沟渠3万余千米,农村牧区面貌明显提升。
【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区98.9%的嘎查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补贴支持497个重点嘎查村。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巴彦淖尔市五原县10个试点村制定延包方案。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在通辽市开鲁县等3个旗县开展全国试点工作,完成信息调查摸底;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等7个旗县开展自治区试点,即将组织考评验收。与建行内蒙古分行合作建立内蒙古农牧业大数据平台,“一站式”办理土地流转及金融信贷等业务,31个试点旗县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办理。召开牧区现代化联席会议,持续加大政策、项目扶持力度,落实资金8.3亿元,重点推动试点旗培育特色产业、草原生态保护等工作,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开展绩效评价。启动农区现代化试点,指导3个试点旗县编制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将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争取自治区党委编制办、依法治区办支持,设立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7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条具体措施,48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入驻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邮寄办”“马上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查办假劣农资案件478起,移送司法机关6起。
【河湖治理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涉及的整改任务全部销号,继续按照“十四五”时期综合治理目标,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综合治理。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近5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0万亩、耕地轮作61万亩,推广旱作种植21万亩,压减高耗水作物14.7万亩,全量满足流域内治理需求。引导发展优质饲草、马铃薯、有机农业等产业,实现生态保护和农牧民增收双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农牧业污染综合治理】 分区域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轮作倒茬等化肥减量增效措施282万亩,实施绿色防控、统防统治134.4万亩,实施控膜措施50万亩。按照流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目标要求,实施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宣传引导滩区内禁种高秆作物,播种面积同比减少7万亩。
【粮食生产】 全区粮食增产17.5亿公斤,占全国增量近1/7,达到384亿公斤,排名跃升2位,位居第六,实现“十八连丰”。及时分解粮食生产任务,制定稳产增产方案,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168.6亿元。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0326.4万亩,同比增加76.9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61.9万亩,增量居全国第4位。成立防灾减灾夺丰收包片督导组,下达救灾资金7200余万元,指导各地开展灾后补种等677万亩,防治病虫鼠害4586万亩次。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重点建设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等8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继续提升优质玉米、中强筋小麦、优质马铃薯和高油大豆种植比重,持续贴合市场供应需求。
【畜牧业生产】 全区牛存栏732.5万头,比上年增长9.1%;羊存栏6138.2万只,比上年增长1.1%;猪牛羊禽四肉产量达270.3万吨,比上年增长3.7%,实现“十七连稳”。坚持草畜一体化发展思路,实施粮改饲213万亩、建设优质牧草基地30万亩,全区饲草产量5300万吨,同比增长13.3%。持续实施百万肉牛、千万肉羊高产创建工程,在农牧交错旗县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良种冻精和种公羊推广使用,共计补贴种公羊18.6万只次,补贴肉牛264.9万头次,支持386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十大奶业集群建设,支持400个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新建奶牛标准化养殖加工厂71个,新进场奶牛近13万头;标准化提升100家牧区地方特色奶制品小作坊,实施锡林郭勒奶酪地标产品保护工程。全区奶牛存栏143.4万头、同比增长10.9%;牛奶产量673.2万吨,增长10.1%,均居全国首位。将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132家,累计1550家,规模化率57%,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生猪存栏565.2万头,增长5.8%。强制免疫动物3.5亿头只羽次,做到应免尽免,动物疫情保持总体稳定。
【耕地改良】 全区稳步提升耕地地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7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17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111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000万亩目标任务,实施保护利用110万亩;开展耕地轮作900万亩,实施盐碱地改良提升12.2万亩。出台“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成立14个创新专家团队,建设重点实验室7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85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71个;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征集农作物种质资源3400余份、录入畜禽普查数据1.3万条、录入水产普查主体2554家;确定第一批自治区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4家。建成11个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和5家种公牛站,7个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100万亩。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培育的耐盐碱水稻品种“金黄香三号”,平均亩产806.7公斤,刷新中国北方高寒地区单产纪录。
【农牧业绿色发展】 分区域、分作物提出化肥农药减量措施,全区施用配方肥6830万亩、统防统治4720万亩、绿色防控4710万亩,开展17个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攻坚行动,在15个旗县实施示范项目,带动全区回收率81%。持续推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在27个旗县实施示范项目,全区综合利用率90%左右。在19个旗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95个,实现重要生态保护区周边旗县全覆盖,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4%,高于国家约束性目标12.4个百分点。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9个,对7000多亩集中连片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增殖放流鱼种7700余万尾,持续推进渔业资源养护。
【农牧业发展质量】 推动480个苏木乡镇开展网格化监管,7家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累计47家,抽检农畜产品3.8万批次,完成国务院考核千人1.5批次目标任务。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行政立案36起,移交司法2起。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99.5%。成立9支农牧业重大协同推广团队,建成长期稳定的试验示范基地186个,新遴选科技示范主体6.7万余个,推广玉米浅埋滴灌等绿色高效技术350多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赤峰市巴林右旗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试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基层一线推广实用技术1100余项,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训2.1万人,开辟“农技云课堂”发布微视频3800余条,在线浏览量突破3000万次。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向全程延伸,推广牧机设备使用,年补贴机具5.5万余台套,综合机械化率86.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家庭农牧场名录管理,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规模经营户28万个,创建各级示范场5942个,对387家进行补贴扶持。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创建10个第二批国家级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69个合作社入选国家级示范社,支持591个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8个旗县开展示范县创建,全区生产托管服务组织8679个,托管服务总面积7539万亩次。
【农牧业产业化】 实施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设立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发展,新认定13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716家。成功申报科尔沁肉牛、大兴安岭大豆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数4个。新创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7个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总数18个。创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等1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总数38个。新认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确定奶业、肉牛、肉羊、马铃薯和羊绒等5个自治区重点链,肉羊产业被确定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科尔沁右翼中旗、商都县被确定为肉牛、马铃薯全产业链全国典型县。支持62个旗县发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可增加仓储能力10万吨以上。加快新业态融合发展,创建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区规模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4078家,营业收入41.3亿元。
【农牧业品牌化】 实施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重点培育敕勒川味道、锡林郭勒奶酪等一批优势特色区域公用品牌,6家企业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品牌”。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982个,总产量916万吨;322个优质特色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对苏尼特羊等9个产品实施地标保护工程项目,总数24个,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会、广州—内蒙古产销对接会等多场活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赵丽)
【机构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厅,设置秘书处,负责处理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55名。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后,新组建8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牧业与资源保护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
【乡村振兴】 筹备召开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乡村振兴现场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和3次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修订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并纳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对各盟市贯彻落实党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开展专项督查,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落实“四不摘”要求,将57个脱贫旗县全部纳入支持范围,继续向脱贫旗县下拨专项资金100亿元以上。承办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题活动,现场签约5.11亿元。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稳慎推进户厕新建改造,坚持求好不求快、数量服从质量,全区农村牧区新建户厕9万余个,并对2013年以后各级财政支持改建的户厕进行摸排整改。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住建、生态等部门持续发力,完成黄河流域城乡生活垃圾乱倾乱倒问题排查整治,全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43%的行政村,在2171个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99.8%的行政村村内主要道路完成硬化,村庄绿化率30%以上。97.2%的行政村开展常态化保洁,清理村庄生活垃圾213.9万吨、农牧业生产废弃物717.6万吨、村内水塘4819口、村内沟渠3万余千米,农村牧区面貌明显提升。
【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区98.9%的嘎查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补贴支持497个重点嘎查村。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巴彦淖尔市五原县10个试点村制定延包方案。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在通辽市开鲁县等3个旗县开展全国试点工作,完成信息调查摸底;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等7个旗县开展自治区试点,即将组织考评验收。与建行内蒙古分行合作建立内蒙古农牧业大数据平台,“一站式”办理土地流转及金融信贷等业务,31个试点旗县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线上办理。召开牧区现代化联席会议,持续加大政策、项目扶持力度,落实资金8.3亿元,重点推动试点旗培育特色产业、草原生态保护等工作,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开展绩效评价。启动农区现代化试点,指导3个试点旗县编制实施方案。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将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争取自治区党委编制办、依法治区办支持,设立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7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条具体措施,48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入驻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邮寄办”“马上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查办假劣农资案件478起,移送司法机关6起。
【河湖治理工作】 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涉及的整改任务全部销号,继续按照“十四五”时期综合治理目标,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综合治理。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近5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0万亩、耕地轮作61万亩,推广旱作种植21万亩,压减高耗水作物14.7万亩,全量满足流域内治理需求。引导发展优质饲草、马铃薯、有机农业等产业,实现生态保护和农牧民增收双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农牧业污染综合治理】 分区域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轮作倒茬等化肥减量增效措施282万亩,实施绿色防控、统防统治134.4万亩,实施控膜措施50万亩。按照流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目标要求,实施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宣传引导滩区内禁种高秆作物,播种面积同比减少7万亩。
【粮食生产】 全区粮食增产17.5亿公斤,占全国增量近1/7,达到384亿公斤,排名跃升2位,位居第六,实现“十八连丰”。及时分解粮食生产任务,制定稳产增产方案,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168.6亿元。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0326.4万亩,同比增加76.9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61.9万亩,增量居全国第4位。成立防灾减灾夺丰收包片督导组,下达救灾资金7200余万元,指导各地开展灾后补种等677万亩,防治病虫鼠害4586万亩次。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重点建设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等8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继续提升优质玉米、中强筋小麦、优质马铃薯和高油大豆种植比重,持续贴合市场供应需求。
【畜牧业生产】 全区牛存栏732.5万头,比上年增长9.1%;羊存栏6138.2万只,比上年增长1.1%;猪牛羊禽四肉产量达270.3万吨,比上年增长3.7%,实现“十七连稳”。坚持草畜一体化发展思路,实施粮改饲213万亩、建设优质牧草基地30万亩,全区饲草产量5300万吨,同比增长13.3%。持续实施百万肉牛、千万肉羊高产创建工程,在农牧交错旗县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良种冻精和种公羊推广使用,共计补贴种公羊18.6万只次,补贴肉牛264.9万头次,支持386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十大奶业集群建设,支持400个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新建奶牛标准化养殖加工厂71个,新进场奶牛近13万头;标准化提升100家牧区地方特色奶制品小作坊,实施锡林郭勒奶酪地标产品保护工程。全区奶牛存栏143.4万头、同比增长10.9%;牛奶产量673.2万吨,增长10.1%,均居全国首位。将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132家,累计1550家,规模化率57%,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生猪存栏565.2万头,增长5.8%。强制免疫动物3.5亿头只羽次,做到应免尽免,动物疫情保持总体稳定。
【耕地改良】 全区稳步提升耕地地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7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170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111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000万亩目标任务,实施保护利用110万亩;开展耕地轮作900万亩,实施盐碱地改良提升12.2万亩。出台“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成立14个创新专家团队,建设重点实验室7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85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71个;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征集农作物种质资源3400余份、录入畜禽普查数据1.3万条、录入水产普查主体2554家;确定第一批自治区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4家。建成11个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和5家种公牛站,7个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100万亩。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培育的耐盐碱水稻品种“金黄香三号”,平均亩产806.7公斤,刷新中国北方高寒地区单产纪录。
【农牧业绿色发展】 分区域、分作物提出化肥农药减量措施,全区施用配方肥6830万亩、统防统治4720万亩、绿色防控4710万亩,开展17个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攻坚行动,在15个旗县实施示范项目,带动全区回收率81%。持续推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在27个旗县实施示范项目,全区综合利用率90%左右。在19个旗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95个,实现重要生态保护区周边旗县全覆盖,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4%,高于国家约束性目标12.4个百分点。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9个,对7000多亩集中连片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增殖放流鱼种7700余万尾,持续推进渔业资源养护。
【农牧业发展质量】 推动480个苏木乡镇开展网格化监管,7家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累计47家,抽检农畜产品3.8万批次,完成国务院考核千人1.5批次目标任务。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行政立案36起,移交司法2起。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99.5%。成立9支农牧业重大协同推广团队,建成长期稳定的试验示范基地186个,新遴选科技示范主体6.7万余个,推广玉米浅埋滴灌等绿色高效技术350多项,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赤峰市巴林右旗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试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基层一线推广实用技术1100余项,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训2.1万人,开辟“农技云课堂”发布微视频3800余条,在线浏览量突破3000万次。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向全程延伸,推广牧机设备使用,年补贴机具5.5万余台套,综合机械化率86.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家庭农牧场名录管理,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规模经营户28万个,创建各级示范场5942个,对387家进行补贴扶持。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创建10个第二批国家级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69个合作社入选国家级示范社,支持591个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发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8个旗县开展示范县创建,全区生产托管服务组织8679个,托管服务总面积7539万亩次。
【农牧业产业化】 实施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设立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发展,新认定13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716家。成功申报科尔沁肉牛、大兴安岭大豆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数4个。新创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7个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总数18个。创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等1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总数38个。新认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确定奶业、肉牛、肉羊、马铃薯和羊绒等5个自治区重点链,肉羊产业被确定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科尔沁右翼中旗、商都县被确定为肉牛、马铃薯全产业链全国典型县。支持62个旗县发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可增加仓储能力10万吨以上。加快新业态融合发展,创建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区规模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4078家,营业收入41.3亿元。
【农牧业品牌化】 实施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重点培育敕勒川味道、锡林郭勒奶酪等一批优势特色区域公用品牌,6家企业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品牌”。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982个,总产量916万吨;322个优质特色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对苏尼特羊等9个产品实施地标保护工程项目,总数24个,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会、广州—内蒙古产销对接会等多场活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