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人事教育训练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机关党委18个处室。所属综合保障中心、应急管理技术中心、风险监测预警与灾害评估中心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8名,事业编制48名。
【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42起,死亡677人,同比减少185起、108人,下降19.96%和13.76%,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5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连续34个月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 2021年,全区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干旱、森林草原火灾、雪灾为主,低温冷冻、沙尘暴、地震、生物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全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259.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3人,紧急转移安置3693人;倒塌房屋593间,不同程度损坏1251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429.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0.6亿元。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8%和30.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5起、受害森林面积57.98公顷、受害草原面积3246.7公顷,同比下降72.5%、92.35%和64.52%。
【责任落实】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和全区专项会议30余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2.76万场次。印发安全生产考核、通报、警示、约谈、举报奖励5个办法,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典型事故及时通报,下达警示函,约谈告诫,派组“开小灶”专项督导。对12个盟市、16个重点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严格优秀评定比例,拉开考核档次,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出台《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对37个重点部门单位及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细化。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聚焦“1+2+1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动态更新“一情况四清单”,采取“督导检查+新闻曝光”方式对各地区进行3轮次督查,组织重点部门单位“一对一、面对面”盘点梳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每月调度督促推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累计成立各类检查组3.35万个,检查企业20.7万家次,治理一般隐患51万项、重大隐患267项,行政处罚企业3.16万家次,停产整顿1097家,关闭取缔149家。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大起底、隐患大整治”集中行动,开展规模以下企业、高处坠落和有限空间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评估+执法+服务”行动,对392家危化生产企业、13家大型油气储存企业、48家中小油气储存企业、124家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44家单班入井超30人、3家井深超800米地下矿山和14座尾矿库“头顶库”实施专家会诊,“一企一矿一策”治理帮扶提升。建立冶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管理台账,推进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专项执法,开展铁合金行业“开小灶”专项行动。整治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依法注销资质5家。
【防汛救灾】 明确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加强备汛检查、加密短临预警、会商研判、精准发布,累计发布防御通知8次,梳理下发851条易发山洪灾害的山洪沟清单,督促各地点对点防守。嫩江流域强降雨期间,连续发出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永安、新发水库垮坝前提前转移下游群众4175人,垮坝后未造成人员伤亡。成立黄河防凌前线指挥部,加强指挥调度和军地协作联动,实现封开河凌汛平稳。
【森林草原防灭火】 紧盯清明、春防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和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治理三大专项行动,实施防火戒严和“三清”,派出1366个督导检查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00处,查处防火案件810起。指挥调度3.35万名驻地森防队伍和地方扑火力量、19架航空应急救援飞机靠前驻防,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抗击通辽特大暴雪】 11月5日—9日,通辽市遭遇当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暴风雪天气,造成8.9万人受灾,2.92万座棚舍受损、倒塌,1.12万头只牲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亿元。自治区及通辽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和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对方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开展查灾核灾,调拨物资设备并组织赤峰市、兴安盟等周边地区紧急驰援,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全力保通行、保运转、保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印发实施《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现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三规合一”。修订出台《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构建“1+48”覆盖4大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首次大规模举办“守护北疆安全·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抗震救灾演习”。完成自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站队点”建设整体规划布局。新建1支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性应急救援队和2支航空应急救援特勤队。配发各类应急救援车辆113辆、装备2140台(套)。组建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2.37万人。下拨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资金2.034亿元、防汛抗旱资金1.3亿元,投入2963万元购置防汛抗旱物资,调拨5.87万件(套)救灾物资支持各地救灾救助和疫情防控工作。
【智慧应急】 启动实施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项目建设。推广应急部统建重点信息系统应用,组织培训7期、2500余人次。“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3家试点企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升级,实现对297家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和35家尾矿库的实时监测预警和线上巡查。
【法治建设】 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60件,督促整改问题133项。建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和题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规范提升执法能力。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依法开展复议诉讼。修订完善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办理时限平均压缩29.7%。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开展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森林草原火灾五大类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等风险要素的全面调查。健全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各部门专项方案,安排2.5亿元年度普查专项保障资金。完成赤峰市巴林右旗、兴安盟扎赉特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3个全国试点县普查任务。完成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林草、气象、地震部门调查任务。
【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教活动,深化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五进”,组建应急管理融媒体中心,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每日全网监测舆情舆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基层宣讲9627场。推进14个安全技能实训和实操考试示范基地、12个安全教育培训示范院校和15家安全产教融合企业建设,累计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3.65万人次。
【荣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梁国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党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航空护林站副站长陈刚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航空护林站副站长陈刚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永远跟党走”自治区直属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职工大合唱“最佳演唱奖”。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高永刚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陈岩获“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演讲比赛”三等奖。(张萍)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人事教育训练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新闻宣传处、机关党委18个处室。所属综合保障中心、应急管理技术中心、风险监测预警与灾害评估中心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8名,事业编制48名。
【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42起,死亡677人,同比减少185起、108人,下降19.96%和13.76%,其中,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5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连续34个月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 2021年,全区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干旱、森林草原火灾、雪灾为主,低温冷冻、沙尘暴、地震、生物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全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259.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3人,紧急转移安置3693人;倒塌房屋593间,不同程度损坏1251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429.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0.6亿元。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8%和30.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5起、受害森林面积57.98公顷、受害草原面积3246.7公顷,同比下降72.5%、92.35%和64.52%。
【责任落实】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和全区专项会议30余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2.76万场次。印发安全生产考核、通报、警示、约谈、举报奖励5个办法,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典型事故及时通报,下达警示函,约谈告诫,派组“开小灶”专项督导。对12个盟市、16个重点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严格优秀评定比例,拉开考核档次,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出台《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对37个重点部门单位及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细化。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聚焦“1+2+1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动态更新“一情况四清单”,采取“督导检查+新闻曝光”方式对各地区进行3轮次督查,组织重点部门单位“一对一、面对面”盘点梳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每月调度督促推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累计成立各类检查组3.35万个,检查企业20.7万家次,治理一般隐患51万项、重大隐患267项,行政处罚企业3.16万家次,停产整顿1097家,关闭取缔149家。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大起底、隐患大整治”集中行动,开展规模以下企业、高处坠落和有限空间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评估+执法+服务”行动,对392家危化生产企业、13家大型油气储存企业、48家中小油气储存企业、124家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44家单班入井超30人、3家井深超800米地下矿山和14座尾矿库“头顶库”实施专家会诊,“一企一矿一策”治理帮扶提升。建立冶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管理台账,推进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专项执法,开展铁合金行业“开小灶”专项行动。整治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依法注销资质5家。
【防汛救灾】 明确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加强备汛检查、加密短临预警、会商研判、精准发布,累计发布防御通知8次,梳理下发851条易发山洪灾害的山洪沟清单,督促各地点对点防守。嫩江流域强降雨期间,连续发出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永安、新发水库垮坝前提前转移下游群众4175人,垮坝后未造成人员伤亡。成立黄河防凌前线指挥部,加强指挥调度和军地协作联动,实现封开河凌汛平稳。
【森林草原防灭火】 紧盯清明、春防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和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治理三大专项行动,实施防火戒严和“三清”,派出1366个督导检查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00处,查处防火案件810起。指挥调度3.35万名驻地森防队伍和地方扑火力量、19架航空应急救援飞机靠前驻防,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抗击通辽特大暴雪】 11月5日—9日,通辽市遭遇当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暴风雪天气,造成8.9万人受灾,2.92万座棚舍受损、倒塌,1.12万头只牲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亿元。自治区及通辽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和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对方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开展查灾核灾,调拨物资设备并组织赤峰市、兴安盟等周边地区紧急驰援,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全力保通行、保运转、保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印发实施《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现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三规合一”。修订出台《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构建“1+48”覆盖4大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首次大规模举办“守护北疆安全·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抗震救灾演习”。完成自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站队点”建设整体规划布局。新建1支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性应急救援队和2支航空应急救援特勤队。配发各类应急救援车辆113辆、装备2140台(套)。组建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2.37万人。下拨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资金2.034亿元、防汛抗旱资金1.3亿元,投入2963万元购置防汛抗旱物资,调拨5.87万件(套)救灾物资支持各地救灾救助和疫情防控工作。
【智慧应急】 启动实施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项目建设。推广应急部统建重点信息系统应用,组织培训7期、2500余人次。“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3家试点企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升级,实现对297家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和35家尾矿库的实时监测预警和线上巡查。
【法治建设】 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60件,督促整改问题133项。建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和题库,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规范提升执法能力。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依法开展复议诉讼。修订完善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办理时限平均压缩29.7%。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开展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森林草原火灾五大类自然灾害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等风险要素的全面调查。健全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各部门专项方案,安排2.5亿元年度普查专项保障资金。完成赤峰市巴林右旗、兴安盟扎赉特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3个全国试点县普查任务。完成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林草、气象、地震部门调查任务。
【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教活动,深化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五进”,组建应急管理融媒体中心,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每日全网监测舆情舆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基层宣讲9627场。推进14个安全技能实训和实操考试示范基地、12个安全教育培训示范院校和15家安全产教融合企业建设,累计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3.65万人次。
【荣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梁国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党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航空护林站副站长陈刚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表彰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航空护林站副站长陈刚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永远跟党走”自治区直属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职工大合唱“最佳演唱奖”。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高永刚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陈岩获“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演讲比赛”三等奖。(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