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 公共资源交易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所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1自治区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与所属的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编制66实有人员60人。2021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完成交易项目79369交易总额1637.78亿元节约资金64.5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完成交易项目18735交易总额230.99亿元节约资金28.17亿元。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交易平台应进必进】  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等交易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5月在全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现场会上代表自治区与北京、深圳等12个地方作典型发言介绍自治区本级和盟市、旗县三级各类自然资源项目整合纳入统一平台交易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肯定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发展改革情况通报》专题刊发。

    【综合调研指导】  20218个盟市专题就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个41号文件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书面调研其余盟市。调研督导中协调推动呼伦贝尔市农村产权及林权项目、包头市排污权项目、兴安盟农牧业工程及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交易和阿拉善盟驻军部队项目等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协调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列入2021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向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印发《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考核指标》及相关考核办法指导和推动盟市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

    【平台电子系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部署要求结合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以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为先导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国有产权交易“四网并一网”深化平台融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的平台建设总体思路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加强与盟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地对接沟通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平台功能升级】  建成上联国家平台、下通盟市交易系统的自治区本级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交易信息集中统一发布、自动进行汇总。推行自然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建设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补充耕地指标等交易系统整合到统一的交易平台推动自然资源交易项目统一模式、统一流程、统一监管实现自然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监管“一网统管”为全区自然资源交易大数据建设提供数据资源支持。建成启用自治区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2021年第四季度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实现“一库管三级”和全区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专家异地抽取服务等建设目标推进全区优质专家和交易中心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共享推动实现常态化使用与动态化管理。

    【引领服务创新】  全面启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电商商品、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等通用类货物和服务全流程在线交易。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履行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日常运营和监督管理职能。2021年全区各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成交订单11.4万笔成交金额3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成交金额6.4亿元电子卖场的项目成交量和交易额快速增长。

    【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优化】  2021组织起草并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提出11项具体举措。组织召开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指导推动各盟市不断加大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力度。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2021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联席会议职责、组织架构和工作规则等作出新规定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为加强综合统筹和增进监管合力夯实制度基础。起草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重点从组织管理、目录管理、交易运行、交易保障、交易监管、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予以明确规范、为高质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协同联动力度加大】  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交通等不同部门先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程序提示清单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评价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协同行业监督部门统一标准要求规范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协调行政监督部门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严格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

    【平台保障能力提升】  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中心交易业务运行办法》《中心交易现场管理制度》《交易业务办事大厅标准化服务规定》《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评价办法》等一系列交易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一表申请”“一窗通办”构建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制。组织编印《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制度汇编》严格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引导各方交易主体有序参与各类交易活动确保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赵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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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所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1自治区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与所属的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编制66实有人员60人。2021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完成交易项目79369交易总额1637.78亿元节约资金64.5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完成交易项目18735交易总额230.99亿元节约资金28.17亿元。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交易平台应进必进】  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等交易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5月在全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现场会上代表自治区与北京、深圳等12个地方作典型发言介绍自治区本级和盟市、旗县三级各类自然资源项目整合纳入统一平台交易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肯定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发展改革情况通报》专题刊发。

    【综合调研指导】  20218个盟市专题就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个41号文件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书面调研其余盟市。调研督导中协调推动呼伦贝尔市农村产权及林权项目、包头市排污权项目、兴安盟农牧业工程及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交易和阿拉善盟驻军部队项目等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协调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列入2021年度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向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印发《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考核指标》及相关考核办法指导和推动盟市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任务。

    【平台电子系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部署要求结合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以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为先导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国有产权交易“四网并一网”深化平台融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的平台建设总体思路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加强与盟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地对接沟通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平台功能升级】  建成上联国家平台、下通盟市交易系统的自治区本级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交易信息集中统一发布、自动进行汇总。推行自然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建设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补充耕地指标等交易系统整合到统一的交易平台推动自然资源交易项目统一模式、统一流程、统一监管实现自然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监管“一网统管”为全区自然资源交易大数据建设提供数据资源支持。建成启用自治区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2021年第四季度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实现“一库管三级”和全区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专家异地抽取服务等建设目标推进全区优质专家和交易中心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共享推动实现常态化使用与动态化管理。

    【引领服务创新】  全面启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电商商品、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等通用类货物和服务全流程在线交易。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履行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日常运营和监督管理职能。2021年全区各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成交订单11.4万笔成交金额3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成交金额6.4亿元电子卖场的项目成交量和交易额快速增长。

    【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优化】  2021组织起草并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提出11项具体举措。组织召开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指导推动各盟市不断加大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力度。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2021年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联席会议职责、组织架构和工作规则等作出新规定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为加强综合统筹和增进监管合力夯实制度基础。起草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重点从组织管理、目录管理、交易运行、交易保障、交易监管、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予以明确规范、为高质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协同联动力度加大】  联合自治区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交通等不同部门先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程序提示清单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评价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协同行业监督部门统一标准要求规范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协调行政监督部门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严格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

    【平台保障能力提升】  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中心交易业务运行办法》《中心交易现场管理制度》《交易业务办事大厅标准化服务规定》《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评价办法》等一系列交易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一表申请”“一窗通办”构建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制。组织编印《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制度汇编》严格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引导各方交易主体有序参与各类交易活动确保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赵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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