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编制完成各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绘就“十四五”发展的施工图。保障煤电供应,拿出50条措施增产保供,完成国家交付的18个省份煤炭保供任务,为农牧户提供平价煤,煤炭日产创新高,外送电量全国第一,为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作出内蒙古贡献。处置突发疫情,克服边陲城镇在流调检测、医疗救治、隔离安置、物资保障等各方面的困难,组织逾万游客跨省护送、逾万密接分地隔离、数百病患千里转运,处置了二连浩特、额济纳、满洲里等地疫情,守护人民群众安康和社会秩序安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处置包商银行风险和蒙能建港股退市,推进城商行改革化险,防控房地产企业履约风险,常态化治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为各项事业发展打下基础。强化节能降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实现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清零,实施能耗预算管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扭转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失控状况。优化营商环境,以打好整体攻坚战为牵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实施“一网通办”2.0建设,开展“蒙速办·四办”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环境在变化、服务在优化。经过努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主要发展目标任务。
【经济平稳运行】 2021年,扩大投资,实施重大项目3074个、完成投资4658亿元,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21.1%、14.4%。助企纾困,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9亿元,新投放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纾困发展基金38.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0亿元,新设市场主体38.6万户,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突破3000亿元。落实资金直达机制,支出直达资金758亿元,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和基本民生、基层运转。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6.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6%。
【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奶业、种业振兴行动,新增高标准农田30.67万公顷,粮食生产“十八连丰”,畜牧业生产“十七连稳”。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风电光伏项目获批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27.5%。加快产业改旧育新步伐,引进远景等15家头部企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业分别同比增长11.3%、22.4%。完成工业园区优化整合,机构数量压减一半,规划面积缩减30%,产值超千亿元园区3个。促进服务业回稳提质,新创建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包头市入选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4家企业成功上市,打破全区企业9年A股上市“零记录”。
【“科技兴蒙”深入实施】 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制定12项财政配套支持措施,财政科技支出增长20.7%。实施进位促优倍增计划,呼和浩特高新区全国排名提升10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220家、828家。组织科技重大专项47项,实施技术攻关计划445项,促成首批“揭榜挂帅”项目12项,遥感卫星“内蒙古一号”成功发射,标志着内蒙古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生态监测新格局。
加大平台载体建设力度,设立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稀土、5G产业创新联盟,加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黄河流域科创联盟,与国内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24家,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乳制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批。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编制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全域明确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划定“三区三线”。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黄河、“一湖两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河湖流域治理取得成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呼和浩特入选“2021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兴安盟创建全区首家地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完成营造林39.60万公顷、种草1667万亩111.13万公顷、防沙治沙35.33万公顷,新建绿色矿山133座,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消除4.7万名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建成农村牧区公路4704千米,实施危房改造6814户,整改问题厕所15.1万个。深化京蒙协作,引进企业97家,投入援助资金19.4亿元,帮扶消费突破100亿元。推进航线干支通、支支通,呼和浩特直达郑州、济南、西安动车组相继开通,呼包鄂乌16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城通办”。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办企业“一日办结”,67.8%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市场监管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环投集团进行战略重组,完成蒙能、能建集团整合。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贷款同比增长18.4%。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对外开放重点工程项目,开行中欧班列304列,过境中欧班列6162列、同比增长13.3%,进出口总额1235.6亿元、同比增长17.2%。举办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大会,加强与国内重点地区交流合作,引进国内资金到位2112亿元,同比增长15.3%。
【民族团结大局巩固】 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统编教材“应推尽推”,国家通用语言保育教育实现幼儿园全覆盖,总体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兴安盟再次创建成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在疫情突发、暴雪突袭之时,各族人民心手相连,各级各地奋力驰援,诠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谱写着守望相助画卷,呵护着“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3%、10.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落实“双减”政策,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定。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县疾控机构建设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乌兰牧骑改革创新,完成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12.12万边远牧户接通智慧广电网络,内蒙古农信女篮卫冕全国联赛总冠军,群众性冰雪运动掀起热潮。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提高养老金、医保补助、低保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3.8万户、棚户区改造2.59万套,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947个、139.7万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呼和浩特入选“2021中国领军智慧城市”,鄂尔多斯获得平安中国建设“长安杯”,推进全区三级社会工作平台、反电诈中心建设,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应对自然灾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事项,做好中央巡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金融领域和国资国企、开发区系统以案促改,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落实效果、治理效能。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36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29件,58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83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过紧日子,自治区本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55.5亿元,综合压减率34.4%。(包艳青)
【概况】 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编制完成各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绘就“十四五”发展的施工图。保障煤电供应,拿出50条措施增产保供,完成国家交付的18个省份煤炭保供任务,为农牧户提供平价煤,煤炭日产创新高,外送电量全国第一,为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作出内蒙古贡献。处置突发疫情,克服边陲城镇在流调检测、医疗救治、隔离安置、物资保障等各方面的困难,组织逾万游客跨省护送、逾万密接分地隔离、数百病患千里转运,处置了二连浩特、额济纳、满洲里等地疫情,守护人民群众安康和社会秩序安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处置包商银行风险和蒙能建港股退市,推进城商行改革化险,防控房地产企业履约风险,常态化治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为各项事业发展打下基础。强化节能降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实现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清零,实施能耗预算管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扭转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失控状况。优化营商环境,以打好整体攻坚战为牵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实施“一网通办”2.0建设,开展“蒙速办·四办”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环境在变化、服务在优化。经过努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主要发展目标任务。
【经济平稳运行】 2021年,扩大投资,实施重大项目3074个、完成投资4658亿元,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21.1%、14.4%。助企纾困,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9亿元,新投放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纾困发展基金38.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0亿元,新设市场主体38.6万户,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突破3000亿元。落实资金直达机制,支出直达资金758亿元,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和基本民生、基层运转。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6.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6%。
【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奶业、种业振兴行动,新增高标准农田30.67万公顷,粮食生产“十八连丰”,畜牧业生产“十七连稳”。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风电光伏项目获批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27.5%。加快产业改旧育新步伐,引进远景等15家头部企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业分别同比增长11.3%、22.4%。完成工业园区优化整合,机构数量压减一半,规划面积缩减30%,产值超千亿元园区3个。促进服务业回稳提质,新创建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包头市入选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4家企业成功上市,打破全区企业9年A股上市“零记录”。
【“科技兴蒙”深入实施】 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制定12项财政配套支持措施,财政科技支出增长20.7%。实施进位促优倍增计划,呼和浩特高新区全国排名提升10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220家、828家。组织科技重大专项47项,实施技术攻关计划445项,促成首批“揭榜挂帅”项目12项,遥感卫星“内蒙古一号”成功发射,标志着内蒙古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生态监测新格局。
加大平台载体建设力度,设立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稀土、5G产业创新联盟,加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黄河流域科创联盟,与国内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24家,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乳制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批。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编制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全域明确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划定“三区三线”。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黄河、“一湖两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河湖流域治理取得成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呼和浩特入选“2021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兴安盟创建全区首家地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完成营造林39.60万公顷、种草1667万亩111.13万公顷、防沙治沙35.33万公顷,新建绿色矿山133座,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消除4.7万名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建成农村牧区公路4704千米,实施危房改造6814户,整改问题厕所15.1万个。深化京蒙协作,引进企业97家,投入援助资金19.4亿元,帮扶消费突破100亿元。推进航线干支通、支支通,呼和浩特直达郑州、济南、西安动车组相继开通,呼包鄂乌16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城通办”。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办企业“一日办结”,67.8%政务服务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市场监管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环投集团进行战略重组,完成蒙能、能建集团整合。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绿色贷款同比增长18.4%。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对外开放重点工程项目,开行中欧班列304列,过境中欧班列6162列、同比增长13.3%,进出口总额1235.6亿元、同比增长17.2%。举办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大会,加强与国内重点地区交流合作,引进国内资金到位2112亿元,同比增长15.3%。
【民族团结大局巩固】 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统编教材“应推尽推”,国家通用语言保育教育实现幼儿园全覆盖,总体完成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兴安盟再次创建成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在疫情突发、暴雪突袭之时,各族人民心手相连,各级各地奋力驰援,诠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谱写着守望相助画卷,呵护着“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3%、10.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落实“双减”政策,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定。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县疾控机构建设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乌兰牧骑改革创新,完成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12.12万边远牧户接通智慧广电网络,内蒙古农信女篮卫冕全国联赛总冠军,群众性冰雪运动掀起热潮。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提高养老金、医保补助、低保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3.8万户、棚户区改造2.59万套,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947个、139.7万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呼和浩特入选“2021中国领军智慧城市”,鄂尔多斯获得平安中国建设“长安杯”,推进全区三级社会工作平台、反电诈中心建设,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应对自然灾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事项,做好中央巡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金融领域和国资国企、开发区系统以案促改,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落实效果、治理效能。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36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29件,58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83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过紧日子,自治区本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55.5亿元,综合压减率34.4%。(包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