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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防震减灾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设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室7个处室;设内蒙古地震台、内蒙古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工程研究勘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防灾减灾中心。设7个地震监测中心站,分别是呼和浩特、海拉尔、乌兰浩特、赤峰、锡林浩特、巴彦淖尔和巴彦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人员编制27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为42名,事业编制234名。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M≥10级地震400次其中M1.01.9级地震303次M2.02.9级地震88次M3.03.9级地震8次M4.04.9级地震1次。最大地震是202110月15日5时10分阿鲁科尔沁旗北纬44.2°东经120.24°发生的M4.7级地震。以上地震次数统计均为可定位地震,本年度未发生震群活动。

    【台网运行管理】  2021年,测震台站平均运行率99.22%。内蒙古自治区地球物理台网技术系统和22个观测站92套仪器整体运行稳定,台网整体数据有效率99.50%、汇集率99.99%。完成内蒙古自治区102个监测站点的运维保障任务,包括48个测震台站、32个强震台站、22个地球物理观测站92套仪器的运行、维护、标定、噪声计算、参数整理和看护费发放等工作,全年所辖台站现场维修故障近30次,电话处理故障300余次。

    【震情跟踪】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3.0级以上地震发生情况,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送《地震值班信息》7期。全年完成地震速报59次其中自治区内M≥3.0地震7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厅等多部门上报震情信息34期。开展异常现场核实分析工作并提交异常核实报告11份、异常取消报告3份;按要求开展周会商43期,月会商10期,加密会商34期。处置突发震情11次,处置震情最大的一次是202110月15日5时10分在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发生4.7级地震,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4.7级地震值班信息上作出批示。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处置地震预测意见6份。完成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自治区党代会等重点时段地震安保工作。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获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书面通报表扬。非天然地震监测工作受到应急管理部表扬。

    【监测预报基础研究与应用】  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震情跟踪课题、三结合课题和局长基金课题各类课题43项。在《地震学报》《地震》《中国地震》《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地震地质》等期刊和EI会议发表论文计37篇,其中文核心12篇。与华北科技学院联合开展煤矿爆破当量研究项目1项;与河北地震台合作2021年度河北省地震科技星火计划1项;开展“呼包地区地球物理加密观测”项目。

    【地震速报预警信息服务】  完成测震业务台网中心技术系统、12322地震短信服务平台、自动和人工地震速报数据交换平台EQIM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全年累计通过12322发送地震速报短信19万条,为包头地震局搭建EQIM数据交换平台。深度梳理典型异常特征、挖掘有效预测指标,建立内蒙古地区强震预测指标体系;发展数字地震学方法的应用,持续完善数字地震学指标数据库。完成12期非天然地震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应急厅、能源局、煤监局等部门提供应急信息服务。加强与煤监局合作,每季度提供非天然地震信息共享服务,共同处置煤矿塌陷8次。编制非天然地震工作手册。1110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非天然地震监测业务培训班”,对盟市防震减灾机构和内蒙古地震台非天然地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M≥3.0级地震活动频度、强度】  2021年发生M≥3.0级地震8次2020年发生M≥3.0级地震112021M≥3.0级地震活动频度水平低于上年。2021年最大地震是阿鲁科尔沁旗M4.7级地震,2020年最大地震是和林格尔县M4.0级地震。2021年地震强度高于2020年但均未发生中强以上地震。

    【地震活动强度】  2021M≥4.0级地震的1次,发生在东部地区。最大地震位于东部地区阿鲁科尔沁旗,震级为M4.7级。中等地震活动特征显示,中部地区地震相对较强,东部、西部地区强度次之。

    【中小地震丛集】  2021年度全部地震活动图像表现出3个丛集活动区:乌海至阿拉善地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呈现密集分布特征,未发生M4.0级以上地震;包头、呼和浩特至蒙晋交界地区,地震活动活跃,沿河套地震带分布,未发生M4.0级以上地震;锡林郭勒盟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地区,地震活动沿大兴安岭隆起带分布,条带内无发生M4.0级以上地震,显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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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M≥1.0地震分布图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3个试点旗县赤峰市巴林右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兴安盟扎赉特旗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任务通过专家组验收,已开展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在内的11个重点试点旗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后续完成全国109个试点旗县。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加固工程工作清单或实施方案统计1926个,完成房屋建设抗震设防水平快速评估工作,开展加固工程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和盟市实地督导工作。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125日,召开落实安评报告整改工作视频会,邀请专家对有关报告进行复审指导,并且对相关安评从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线下约谈。组织开展2021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公示,补自治区地震安评专家库成员24人。开展2021年度一般工程、学校、医院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抽查检查。

    【地震安全性评价】  开展2021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抽查检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和观测环境保护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并对观测环境保护事项部分申请材料实行“清单+告知承诺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制定审批简明问答、审批流程图,并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震害预测】  开展重点危险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完成2021年度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编制《2021年度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与应急处置要点报告》。组织开展房屋抗震能力遥感初判工作,按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房屋抗震能力遥感快速评估工作。

    【活动断层探测】  已把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乌兰察布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推动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工作。

    【地震应急保障】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1年度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内蒙古地震局地震应急响应等级和服务清单》。与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应急准备检查工作。指导各地震监测中心站编制应急服务响应等级和服务清单,印发《内蒙古地震监测中心站地震应急工作暂行要求》。2月10日,组织应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应急演练。3月23日—24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砺剑北疆2021”内蒙古自治区跨区域地震救援实战拉动演练的指导和支持工作。4月20日—22日,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6月16日,参与应急管理厅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演练。9月14日,开展地震处置桌面推演。有效处置10月15日阿鲁科尔沁旗4.7级地震。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法治工作计划。印发《2021年度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与法治工作计划》,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产品清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部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和产品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开展自评估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情况及其产品的服务、效果、影响、满意度等进行自评估。推进12322”服务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完成“12322”防灾减灾服务热线并入“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前期话务衔接、经费保障、运行工作机制等内容的摸底调研工作。

    【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20217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初步清理意见。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修订、修改情况,结合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实际,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完成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涉及“生态建设”“煤矿监管”““放管服”改革”三大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门清理。推进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制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3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审批申请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竞赛”。组织全体职工观看视频“为什么公民有爱国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视频。组织开展党建结合普法进社区活动。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开展全国第二届防震减灾科普大会相关工作,参加科普大会观展,组织防震减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宣传全国第二届防震减灾科普大会成果,转发线上科普作品和大会实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地震应急响应等科普宣传工作。参加“走近地震,远离风险”云游防震减灾科普展馆直播活动,总浏览量突破120万。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馆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最终评选出3名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在第五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中,一名选手获得三等奖,2名选手获得优秀奖,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开展“千场公益电影下基层”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放映1000场公益电影。“5·12”召开防灾减灾周宣传工作和全区风险普查新闻发布会,回顾自治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成就。开展线上防震减灾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推选作品《为什么要抗震设防》在中国应急管理视频号播出。到和林格尔县开展2021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在10个乡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新认定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1年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认定工作,评选认定4所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1个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社会化探索与自治区科协联合组织防震减灾科普活动的模式,组织自治区地震科普讲解大赛。聘请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为内蒙古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形象大使。

    【地震科研团队建设】  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专家库,19名专业技术人员被科技厅纳入自治区科技专家库。成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科技创新团队”。选派3名优秀科研人员参加中国地震局国内交流访问学者活动。

    【学术交流】  2021112日—5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组织举办亚洲合作对话ACD成员国测震学技术培训班。培训班采取线下和线上同步培训的形式,邀请12各国内知名专家对来自蒙古、越南、巴基斯坦和朝鲜等国家的20余名学员开展集中培训,授课内容包括地球物理、地震地质、卫星遥感、应急服务和数值模拟。为中国和亚洲各国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融合、构建中国及周边国家共同抵御地震灾害风险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储备。

    【荣誉】  2021年,内蒙古地震台获“全国工人先锋号”“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和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机关党委和赤峰地震监测中心站获全国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乌兰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全国地震监测预报观测资料质量评比前三名22项。1人获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王石磊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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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震减灾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设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纪检室7个处室;设内蒙古地震台、内蒙古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工程研究勘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防灾减灾中心。设7个地震监测中心站,分别是呼和浩特、海拉尔、乌兰浩特、赤峰、锡林浩特、巴彦淖尔和巴彦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人员编制27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为42名,事业编制234名。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M≥10级地震400次其中M1.01.9级地震303次M2.02.9级地震88次M3.03.9级地震8次M4.04.9级地震1次。最大地震是202110月15日5时10分阿鲁科尔沁旗北纬44.2°东经120.24°发生的M4.7级地震。以上地震次数统计均为可定位地震,本年度未发生震群活动。

    【台网运行管理】  2021年,测震台站平均运行率99.22%。内蒙古自治区地球物理台网技术系统和22个观测站92套仪器整体运行稳定,台网整体数据有效率99.50%、汇集率99.99%。完成内蒙古自治区102个监测站点的运维保障任务,包括48个测震台站、32个强震台站、22个地球物理观测站92套仪器的运行、维护、标定、噪声计算、参数整理和看护费发放等工作,全年所辖台站现场维修故障近30次,电话处理故障300余次。

    【震情跟踪】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3.0级以上地震发生情况,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送《地震值班信息》7期。全年完成地震速报59次其中自治区内M≥3.0地震7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厅等多部门上报震情信息34期。开展异常现场核实分析工作并提交异常核实报告11份、异常取消报告3份;按要求开展周会商43期,月会商10期,加密会商34期。处置突发震情11次,处置震情最大的一次是202110月15日5时10分在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发生4.7级地震,自治区副主席张韶春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4.7级地震值班信息上作出批示。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处置地震预测意见6份。完成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自治区党代会等重点时段地震安保工作。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获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书面通报表扬。非天然地震监测工作受到应急管理部表扬。

    【监测预报基础研究与应用】  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震情跟踪课题、三结合课题和局长基金课题各类课题43项。在《地震学报》《地震》《中国地震》《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地震地质》等期刊和EI会议发表论文计37篇,其中文核心12篇。与华北科技学院联合开展煤矿爆破当量研究项目1项;与河北地震台合作2021年度河北省地震科技星火计划1项;开展“呼包地区地球物理加密观测”项目。

    【地震速报预警信息服务】  完成测震业务台网中心技术系统、12322地震短信服务平台、自动和人工地震速报数据交换平台EQIM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全年累计通过12322发送地震速报短信19万条,为包头地震局搭建EQIM数据交换平台。深度梳理典型异常特征、挖掘有效预测指标,建立内蒙古地区强震预测指标体系;发展数字地震学方法的应用,持续完善数字地震学指标数据库。完成12期非天然地震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应急厅、能源局、煤监局等部门提供应急信息服务。加强与煤监局合作,每季度提供非天然地震信息共享服务,共同处置煤矿塌陷8次。编制非天然地震工作手册。1110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非天然地震监测业务培训班”,对盟市防震减灾机构和内蒙古地震台非天然地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M≥3.0级地震活动频度、强度】  2021年发生M≥3.0级地震8次2020年发生M≥3.0级地震112021M≥3.0级地震活动频度水平低于上年。2021年最大地震是阿鲁科尔沁旗M4.7级地震,2020年最大地震是和林格尔县M4.0级地震。2021年地震强度高于2020年但均未发生中强以上地震。

    【地震活动强度】  2021M≥4.0级地震的1次,发生在东部地区。最大地震位于东部地区阿鲁科尔沁旗,震级为M4.7级。中等地震活动特征显示,中部地区地震相对较强,东部、西部地区强度次之。

    【中小地震丛集】  2021年度全部地震活动图像表现出3个丛集活动区:乌海至阿拉善地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呈现密集分布特征,未发生M4.0级以上地震;包头、呼和浩特至蒙晋交界地区,地震活动活跃,沿河套地震带分布,未发生M4.0级以上地震;锡林郭勒盟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地区,地震活动沿大兴安岭隆起带分布,条带内无发生M4.0级以上地震,显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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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M≥1.0地震分布图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3个试点旗县赤峰市巴林右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兴安盟扎赉特旗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任务通过专家组验收,已开展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在内的11个重点试点旗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后续完成全国109个试点旗县。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加固工程工作清单或实施方案统计1926个,完成房屋建设抗震设防水平快速评估工作,开展加固工程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和盟市实地督导工作。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125日,召开落实安评报告整改工作视频会,邀请专家对有关报告进行复审指导,并且对相关安评从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线下约谈。组织开展2021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公示,补自治区地震安评专家库成员24人。开展2021年度一般工程、学校、医院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抽查检查。

    【地震安全性评价】  开展2021年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抽查检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和观测环境保护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并对观测环境保护事项部分申请材料实行“清单+告知承诺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制定审批简明问答、审批流程图,并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震害预测】  开展重点危险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完成2021年度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编制《2021年度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与应急处置要点报告》。组织开展房屋抗震能力遥感初判工作,按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房屋抗震能力遥感快速评估工作。

    【活动断层探测】  已把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纳入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乌兰察布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推动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工作。

    【地震应急保障】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1年度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内蒙古地震局地震应急响应等级和服务清单》。与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应急准备检查工作。指导各地震监测中心站编制应急服务响应等级和服务清单,印发《内蒙古地震监测中心站地震应急工作暂行要求》。2月10日,组织应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应急演练。3月23日—24日,完成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砺剑北疆2021”内蒙古自治区跨区域地震救援实战拉动演练的指导和支持工作。4月20日—22日,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6月16日,参与应急管理厅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应急演练。9月14日,开展地震处置桌面推演。有效处置10月15日阿鲁科尔沁旗4.7级地震。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法治工作计划。印发《2021年度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与法治工作计划》,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产品清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部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和产品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开展自评估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情况及其产品的服务、效果、影响、满意度等进行自评估。推进12322”服务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完成“12322”防灾减灾服务热线并入“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前期话务衔接、经费保障、运行工作机制等内容的摸底调研工作。

    【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20217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初步清理意见。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修订、修改情况,结合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实际,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完成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涉及“生态建设”“煤矿监管”““放管服”改革”三大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门清理。推进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制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3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审批申请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竞赛”。组织全体职工观看视频“为什么公民有爱国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视频。组织开展党建结合普法进社区活动。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开展全国第二届防震减灾科普大会相关工作,参加科普大会观展,组织防震减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宣传全国第二届防震减灾科普大会成果,转发线上科普作品和大会实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地震应急响应等科普宣传工作。参加“走近地震,远离风险”云游防震减灾科普展馆直播活动,总浏览量突破120万。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馆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最终评选出3名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在第五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中,一名选手获得三等奖,2名选手获得优秀奖,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开展“千场公益电影下基层”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放映1000场公益电影。“5·12”召开防灾减灾周宣传工作和全区风险普查新闻发布会,回顾自治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成就。开展线上防震减灾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推选作品《为什么要抗震设防》在中国应急管理视频号播出。到和林格尔县开展2021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在10个乡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新认定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1年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认定工作,评选认定4所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1个自治区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社会化探索与自治区科协联合组织防震减灾科普活动的模式,组织自治区地震科普讲解大赛。聘请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为内蒙古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形象大使。

    【地震科研团队建设】  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申报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专家库,19名专业技术人员被科技厅纳入自治区科技专家库。成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科技创新团队”。选派3名优秀科研人员参加中国地震局国内交流访问学者活动。

    【学术交流】  2021112日—5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组织举办亚洲合作对话ACD成员国测震学技术培训班。培训班采取线下和线上同步培训的形式,邀请12各国内知名专家对来自蒙古、越南、巴基斯坦和朝鲜等国家的20余名学员开展集中培训,授课内容包括地球物理、地震地质、卫星遥感、应急服务和数值模拟。为中国和亚洲各国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融合、构建中国及周边国家共同抵御地震灾害风险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储备。

    【荣誉】  2021年,内蒙古地震台获“全国工人先锋号”“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和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机关党委和赤峰地震监测中心站获全国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奖。乌兰浩特地震监测中心站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全国地震监测预报观测资料质量评比前三名22项。1人获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王石磊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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