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以下简称“草原研究所”)是农业农村部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在职职工170余人,其中,科技人员124人,高级职称人员77人、硕士、博士学位的有104人。拥有覆盖草业科学全产业链学科团队,包括草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与利用,草新品种培育、制种与栽培研究,草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草地机械、草地灾害预警与防控,草地机械与装备研创,草地生态保护利用、草产品质量监测与风险评价、草原管理与政策等研究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0年修订)、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牧区现代化评价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
草原研究所依托中国农科院科技创新工程择重、择优启动重要草种质资源深度挖掘与创新利用研究,人工草地高效安全生产及加工利用研究与示范,典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草原生态资源与灾害遥感监测及大数据分析利用研究与示范,草原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体系研究5个重大创新任务。草原研究所利用中央驻区单位的上位资源和智库优势,为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畜牧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言献策。牵头起草《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十四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工作。
【重大项目】 2021年,草原研究所新增各类竞争性项目69项,合同经费4194.74万元,立项数与经费数均创新高。主持国家长期基础性工作5项,在自治区专项和杰青培育基金项目等方面均取得持续性突破。稳定性支持经费和竞争性支持经费比例由2018年的3∶1变成1∶3.2,杠杆撬动作用发挥明显。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曹晓风院士挂帅,草原研究所主持启动自治区重大专项“优良乡土草种质创新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优良乡土草种质创新与关键卡脖子技术攻关。审定牧草国审品种4个、地方品种3个,支撑草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草原研究所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行业项目等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获得科技奖励39项,其中国家级奖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包括第一个草业领域的国家奖),占全国草业领域4/9。收集、保存优良、珍贵草类种质资源1.7万份,培育牧草新品种41个。
【成果与转化】 发表1区SCI论文11篇,出版著作15部,获得发明专利8项,地方标准8项,新农机产品1项。获省部级奖4项,其中获内蒙古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农牧业丰收一等奖1项。登记鉴定成果2项。承担内蒙古地区180余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营养品质鉴评工作,居全国首位。立足“内蒙古草业与草原研究院”,牵头升级打造中国农科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中国农业科学院北方农牧业技术创新中心”,取得较好进展,支撑内蒙古农牧业强区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草原研究所被评为自治区成果转移转化一级机构,考核优秀,获自治区补助53万元。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为中国农业科学院首个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草原研究所。2021年与企事业单位新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作46项。实现1项发明专利,1项牧草高效生产加工技术许可转化,成果转化收入1062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26.7%,实现成果转化收入三连增。完成地方发展和产业园区规划10余份。实现规划引领建立资源统筹、要素集聚、科产融合、中央地方联动发展新格局。沙尔沁基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农牧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观摩现场,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带队12个盟市代表现场观摩科技成果展,草原研究所受邀在大会作主旨交流发言。
【服务产业】 草原研究所用自主研发的9YCQSB—3.0型退化草原切根施肥补播机及草原生态修复种植管理技术,完成第一批国家草原公园——河北塞北草原公园1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该技术模式入选自然资源部《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完成中草3号紫花苜蓿、中草5号紫花苜蓿等新品种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黑龙江齐齐哈尔等地示范推广40000亩。建设自有羊草新品种原种田400亩、功能性牧草麻叶荨麻繁育田300亩,建立牧草种子从播种到收获的标准化、现代化系列技术体系,构建牧草种子商业化生产推广模式。2项牧草关键技术首次入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主推技术。
【科技交流合作】 全年接待各类指导、调研、科普学习等活动约10000人次。各类基地承担全国性会议8次、组织享原科普宣传活动20余次,提升草原研究所对外影响力。加强与荷兰、蒙古国、英国等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年轻科学家候鸟式互访服务模式,开放生态平台融入全球实验网。2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博士在荷兰访学,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签署合作协议5份。
【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一团队一重点实验室一平台一基地”的平台支撑体系。2021年“国家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项目”克服疫情,开工建设,破土立基。新增5项国家长期基础性科研任务,获批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3个,新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监测点1个。与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共建农牧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实施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鄂尔多斯综合试验站“十四五”顺利接替。增强内蒙古荒漠草原等4个基地基础监测能力,与全国50余个科研院所及高校形成实验室共享合作。草原研究所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连续两年被科技部评价为良好,获得后补助奖励。
建有各类平台基地45个,覆盖典型草原、荒漠草原、高寒草原、羌塘草原、平原荒漠等草地类型。其中,国家级平台4个,省部级平台23个。草原研究所是中国草学会草业经济与政策委员会、牧草遗传资源委员会,中国治沙暨沙业协会草原生态修复委员会依托单位。主办中国最早创刊的草学核心学术期刊《中国草地学报》。
【人才体系建设】 加大领军人才引育力度,柔性引进顶端人才1人、知名专家3人,邀请院士、学科带头人20余人作为草原研究所咨询专家。自有人才入选国家林草局创新团队、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领军人才等5人次,牵头承担国家林草局“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专家服务团任务,多项人才称号实现零突破。实施青年人才引育系列措施,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9人。拓宽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方式,自主招生19人,与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30人。推选国家、地方各类人才20余次,选派13人到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各厅局挂职、借调,2人出国访学,加大研究生招生倾斜支持,强化高质量博士后培育措施,加速青年人才培育。3人获中国农业科学院级科普工作者称号,1个创新团队、2人入选自治区“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1人入选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
有草学和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生导师4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草原研究所培养全国第一个草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博。在读硕士、博士87人,博士后7人。每年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及农牧民1000余人次。(乌兰巴特尔)
【概况】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以下简称“草原研究所”)是农业农村部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在职职工170余人,其中,科技人员124人,高级职称人员77人、硕士、博士学位的有104人。拥有覆盖草业科学全产业链学科团队,包括草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与利用,草新品种培育、制种与栽培研究,草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草地机械、草地灾害预警与防控,草地机械与装备研创,草地生态保护利用、草产品质量监测与风险评价、草原管理与政策等研究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0年修订)、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牧区现代化评价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
草原研究所依托中国农科院科技创新工程择重、择优启动重要草种质资源深度挖掘与创新利用研究,人工草地高效安全生产及加工利用研究与示范,典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草原生态资源与灾害遥感监测及大数据分析利用研究与示范,草原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体系研究5个重大创新任务。草原研究所利用中央驻区单位的上位资源和智库优势,为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畜牧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言献策。牵头起草《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十四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工作。
【重大项目】 2021年,草原研究所新增各类竞争性项目69项,合同经费4194.74万元,立项数与经费数均创新高。主持国家长期基础性工作5项,在自治区专项和杰青培育基金项目等方面均取得持续性突破。稳定性支持经费和竞争性支持经费比例由2018年的3∶1变成1∶3.2,杠杆撬动作用发挥明显。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曹晓风院士挂帅,草原研究所主持启动自治区重大专项“优良乡土草种质创新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优良乡土草种质创新与关键卡脖子技术攻关。审定牧草国审品种4个、地方品种3个,支撑草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草原研究所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行业项目等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获得科技奖励39项,其中国家级奖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包括第一个草业领域的国家奖),占全国草业领域4/9。收集、保存优良、珍贵草类种质资源1.7万份,培育牧草新品种41个。
【成果与转化】 发表1区SCI论文11篇,出版著作15部,获得发明专利8项,地方标准8项,新农机产品1项。获省部级奖4项,其中获内蒙古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农牧业丰收一等奖1项。登记鉴定成果2项。承担内蒙古地区180余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营养品质鉴评工作,居全国首位。立足“内蒙古草业与草原研究院”,牵头升级打造中国农科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中国农业科学院北方农牧业技术创新中心”,取得较好进展,支撑内蒙古农牧业强区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草原研究所被评为自治区成果转移转化一级机构,考核优秀,获自治区补助53万元。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为中国农业科学院首个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草原研究所。2021年与企事业单位新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作46项。实现1项发明专利,1项牧草高效生产加工技术许可转化,成果转化收入1062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26.7%,实现成果转化收入三连增。完成地方发展和产业园区规划10余份。实现规划引领建立资源统筹、要素集聚、科产融合、中央地方联动发展新格局。沙尔沁基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农牧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观摩现场,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带队12个盟市代表现场观摩科技成果展,草原研究所受邀在大会作主旨交流发言。
【服务产业】 草原研究所用自主研发的9YCQSB—3.0型退化草原切根施肥补播机及草原生态修复种植管理技术,完成第一批国家草原公园——河北塞北草原公园1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该技术模式入选自然资源部《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完成中草3号紫花苜蓿、中草5号紫花苜蓿等新品种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黑龙江齐齐哈尔等地示范推广40000亩。建设自有羊草新品种原种田400亩、功能性牧草麻叶荨麻繁育田300亩,建立牧草种子从播种到收获的标准化、现代化系列技术体系,构建牧草种子商业化生产推广模式。2项牧草关键技术首次入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主推技术。
【科技交流合作】 全年接待各类指导、调研、科普学习等活动约10000人次。各类基地承担全国性会议8次、组织享原科普宣传活动20余次,提升草原研究所对外影响力。加强与荷兰、蒙古国、英国等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年轻科学家候鸟式互访服务模式,开放生态平台融入全球实验网。2名青年科学家和1名博士在荷兰访学,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签署合作协议5份。
【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一团队一重点实验室一平台一基地”的平台支撑体系。2021年“国家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项目”克服疫情,开工建设,破土立基。新增5项国家长期基础性科研任务,获批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3个,新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监测点1个。与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共建农牧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实施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鄂尔多斯综合试验站“十四五”顺利接替。增强内蒙古荒漠草原等4个基地基础监测能力,与全国50余个科研院所及高校形成实验室共享合作。草原研究所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连续两年被科技部评价为良好,获得后补助奖励。
建有各类平台基地45个,覆盖典型草原、荒漠草原、高寒草原、羌塘草原、平原荒漠等草地类型。其中,国家级平台4个,省部级平台23个。草原研究所是中国草学会草业经济与政策委员会、牧草遗传资源委员会,中国治沙暨沙业协会草原生态修复委员会依托单位。主办中国最早创刊的草学核心学术期刊《中国草地学报》。
【人才体系建设】 加大领军人才引育力度,柔性引进顶端人才1人、知名专家3人,邀请院士、学科带头人20余人作为草原研究所咨询专家。自有人才入选国家林草局创新团队、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领军人才等5人次,牵头承担国家林草局“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专家服务团任务,多项人才称号实现零突破。实施青年人才引育系列措施,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9人。拓宽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方式,自主招生19人,与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30人。推选国家、地方各类人才20余次,选派13人到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各厅局挂职、借调,2人出国访学,加大研究生招生倾斜支持,强化高质量博士后培育措施,加速青年人才培育。3人获中国农业科学院级科普工作者称号,1个创新团队、2人入选自治区“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1人入选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
有草学和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硕、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生导师4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草原研究所培养全国第一个草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博。在读硕士、博士87人,博士后7人。每年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及农牧民1000余人次。(乌兰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