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年4月设立,成立之初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3个建制巡视组成,2008年增设巡视四组、巡视五组,2011年增设巡视六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2016年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核定为“一正两副”。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室,其中,数据室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建制巡视组分设组长(正厅)、副组长(副厅)、正厅级巡视专员、副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岗位。截至2021年底,巡视机构实有编制76个(行政编制59个、事业编制17个)。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自觉扛起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召开9次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安排贯彻落实、审议制度规定,首次听取84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汇报,专门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情况通报。2021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内蒙古考察调研,对做好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细化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2次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九轮、第十轮巡视情况,研究重点问题、明确处置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召开3次巡视动员会、4次领导小组会,对上下联动、市县巡察、整改落实、指导督导、信息化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细化研究和安排布置,有力保障和推动巡视工作周密深入开展。党委巡视办召开20次办务会,带动巡视组和巡察机构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对标看齐中央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政治巡视】 2021年开展的十届党委第九轮巡视派出12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15个区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9个群团党组、7个开发区(新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视,采取“一对一”方式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开展提级巡视、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发现各类问题1190个,问题线索199件。截至第九轮巡视结束,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顺利完成。
2021年下半年开展的十届党委第十轮巡视,派出10个巡视组,以“一托二”的方式对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20个自治区国资委和区直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提级巡视,发现各类问题711个,问题线索81件,全覆盖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根据党中央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中旬,自治区党委派出1个巡视组,以“一托二”方式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将第十轮第四巡视组巡视的内蒙古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巡视时间延长了1个月,并对其下属的金良直属库有限公司进行重点延伸,实现对自治区级粮食主管部门和涉粮企业的监督全覆盖。巡视期间,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13个,问题线索52件。
表21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情况
表22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情况
表23 十届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
2021年8月5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塔那 摄)
【巡察工作】 2021年,各盟市、旗县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监督,围绕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上下联动,监督的覆盖面和穿透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巡察机构年内共巡察党组织580个,发现问题1.14万个、移交问题线索757件,截至2021年9月底,盟市、旗县党委在换届前全部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别于2021年3月和7月,举办区直机关和盟市旗县巡察干部培训班,培训巡察干部460名;2021年11月中旬,抽调骨干力量组成6个组,采用“一托二”方式对盟市巡察工作开展为期40天的“嵌入式”现场指导督导,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巡视整改】 巡视机构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宣传部地对接协作,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做好整改方案把关、进展调度、报告审核以及与被巡视党组织对接沟通等工作,全程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年内组成3个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组,对第八轮巡视的3个政法单位、第九轮巡视的8个开发区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将整改不到位的116个问题再次进行反馈,推动巡视整改清仓见底。对2017—2020年的8轮巡视整改进行集中起底,全面梳理239个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对中长期整改事项持续跟进。截至2021年底,前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3%,督促建立制度机制9402项。
【贯通融合】 持续加强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全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移交信访件1304件、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和追责问责问题387个、反馈意见104份。深化与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十届党委第九轮巡视期间,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被巡视党组织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每轮巡视动员会都邀请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协调信访、审计、国资委等单位提供有关情况143次,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和专项报告提供给有关单位掌握参考。
【荣誉】 吴海东,自治区党委巡视一组长,2021年3月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厅局级干部。
巡视办督查室,被自治区党委评为2021年度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
巡视机构党总支,被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委评为2021年度优秀基层党组织。(张琼)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年4月设立,成立之初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3个建制巡视组成,2008年增设巡视四组、巡视五组,2011年增设巡视六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2016年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核定为“一正两副”。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室,其中,数据室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建制巡视组分设组长(正厅)、副组长(副厅)、正厅级巡视专员、副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岗位。截至2021年底,巡视机构实有编制76个(行政编制59个、事业编制17个)。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自觉扛起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召开9次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安排贯彻落实、审议制度规定,首次听取84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汇报,专门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情况通报。2021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内蒙古考察调研,对做好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细化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2次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九轮、第十轮巡视情况,研究重点问题、明确处置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召开3次巡视动员会、4次领导小组会,对上下联动、市县巡察、整改落实、指导督导、信息化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细化研究和安排布置,有力保障和推动巡视工作周密深入开展。党委巡视办召开20次办务会,带动巡视组和巡察机构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对标看齐中央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政治巡视】 2021年开展的十届党委第九轮巡视派出12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15个区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9个群团党组、7个开发区(新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视,采取“一对一”方式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开展提级巡视、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发现各类问题1190个,问题线索199件。截至第九轮巡视结束,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顺利完成。
2021年下半年开展的十届党委第十轮巡视,派出10个巡视组,以“一托二”的方式对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20个自治区国资委和区直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提级巡视,发现各类问题711个,问题线索81件,全覆盖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根据党中央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中旬,自治区党委派出1个巡视组,以“一托二”方式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将第十轮第四巡视组巡视的内蒙古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巡视时间延长了1个月,并对其下属的金良直属库有限公司进行重点延伸,实现对自治区级粮食主管部门和涉粮企业的监督全覆盖。巡视期间,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13个,问题线索52件。
表21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情况
表22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情况
表23 十届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情况
2021年8月5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塔那 摄)
【巡察工作】 2021年,各盟市、旗县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监督,围绕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上下联动,监督的覆盖面和穿透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巡察机构年内共巡察党组织580个,发现问题1.14万个、移交问题线索757件,截至2021年9月底,盟市、旗县党委在换届前全部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别于2021年3月和7月,举办区直机关和盟市旗县巡察干部培训班,培训巡察干部460名;2021年11月中旬,抽调骨干力量组成6个组,采用“一托二”方式对盟市巡察工作开展为期40天的“嵌入式”现场指导督导,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巡视整改】 巡视机构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宣传部地对接协作,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做好整改方案把关、进展调度、报告审核以及与被巡视党组织对接沟通等工作,全程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年内组成3个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组,对第八轮巡视的3个政法单位、第九轮巡视的8个开发区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将整改不到位的116个问题再次进行反馈,推动巡视整改清仓见底。对2017—2020年的8轮巡视整改进行集中起底,全面梳理239个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对中长期整改事项持续跟进。截至2021年底,前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3%,督促建立制度机制9402项。
【贯通融合】 持续加强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全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移交信访件1304件、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和追责问责问题387个、反馈意见104份。深化与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十届党委第九轮巡视期间,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被巡视党组织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每轮巡视动员会都邀请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协调信访、审计、国资委等单位提供有关情况143次,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和专项报告提供给有关单位掌握参考。
【荣誉】 吴海东,自治区党委巡视一组长,2021年3月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厅局级干部。
巡视办督查室,被自治区党委评为2021年度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
巡视机构党总支,被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委评为2021年度优秀基层党组织。(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