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概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29个处室局,其中,2021年新设新闻宣传处、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撤销消费指导处,将知识产权发展处更名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行政编制20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处级领导职数76名(36正40副);有直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9个,有事业编制1232名。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风险管控系统入选全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十大优秀案例,并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肯定。京蒙食品生产监管互查、“蒙冷链进口食品追溯平台”在国务院食安委考核中被认定为监管创新工作予以加分。持续推进“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加强民生领域价费监管,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得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肯定,批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排名由四档跃进二档。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上受到表扬;推动奶业振兴获得国务院第八次督查通报表扬;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行动、包头市“建设NQI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优秀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优化】 全面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企业开办水平,协同税务、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出部门数据快速共享、新设企业免费送章等十大创新措施,实现企业开办“一环节、一网办、零费用、一日结”,自治区成为全国第6家在政务领域应用企业电子印章、第3家将电子许可证与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的省份。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清算组自主备案等举措,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与社保、税务登记及海关、商务备案等跨部门事项同步注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理“证照分离”业务9.4万笔,实现市场监管领域23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市场主体10.16万户次,联合检查1.33万户,是2020年的3.35倍,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解决企业信用修复问题,5592户企业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255户企业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信息修复“一网通办”。归集涉企许可和处罚信息30.77万条、限制老赖任职6.17万次、信用修复企业1.38万户。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建立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存量文件3.38万件,废止修订181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反垄断工作指引》,完成自治区、盟市局协同联动反垄断执法机制。全区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3件,罚没款195.04万元,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79次,宣讲、培训、合规指导385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运用,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会商议定书。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全区有效商标注册量29.51万件,净增5.45万件,同比增长22.68%;专利授权量10.67万件,增长27.47%;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8142件,增长19.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78件,位列全国第12位。获批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批挂牌成立3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开展“蓝天”行动等专项整治,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出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的意见》等制度,开展体验式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核查督查,全区整改问题2530个,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区市场主体发展至239.1万户,其中新登记38.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5.55%和6.9%,日均新登记1057户,为稳住经济和就业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落实党政同责,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一次全会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细化措施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问题、措施清单,督促各方做好落实。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巡视巡察、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源”,织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护网。以标准化和信息化手段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全区6812家经营主体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销售经营和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全面完成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和“网剑”行动,全国第二家推广使用“食安封签”,规范餐饮经营秩序。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点,建立责任链,分级分类实现风险表格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抽、检、管、罚、导”工作流程,打通业务壁垒,一体化推进抽检、监督、执法和教育引导工作。食品抽检量达到3.4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超过1.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99.61%。2021年底,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5.88万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730家,小作坊19200家,发证食品销售经营者280060家,小摊贩11349家,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102071家,备案小餐饮21410家,备案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13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1家,特殊食品经营户20813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滚动式检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安全整治、起重机械双限位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管道隐患排查、电梯鼓式制动器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做好春节、两会、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全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功能,全区33万台特种设备均纳入平台管理,全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2021年,全区有特种设备33万台,同比增长10.5%;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1922家,同比增长24.56%;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数114个,有安全监察人员2116人,持证人员1674人,持证率79.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21个,同比增长5%;持证作业人员159904人,新增取证人员24611人次。2021年,全区检查各类单位18379家次,同比增长20.68%,出动检查人员46619人/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3840份,立案208件,责令停产停业8家,查封扣押设备455台(套),移送司法机关1起,经济处罚795.625万元。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批次,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水泥、化肥等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7%;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3%。严格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点隐患排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处置风险隐患,针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依法从严处理违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产品行为。组织技术专家为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症结,提供解决方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2021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自治区安委会考核中排名第一。
【风险管控系统推广应用】 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99类业态339种风险点类别,强化风险监控。以“风险点责任链”“滚动式”督导检查为核心,打造千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为支撑,进一步推广一体联动风险管控体系应用,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准考核基层工作、常态化开展培训提供有效抓手。全区完成首批20.89万户市场主体入驻,自查率83.45%。
【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组织开展全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订行动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违法线索摸排,推进跨区域、全链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民生领域9种违法行为,公布“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全区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7.87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321件,查获大要案19件,移送其他行政部门8件,捣毁黑窝点8个,涉案产品货值1189.41万元,罚没款金额3327.72万元。
【“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 连续三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系统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打击“衣食住行”领域质量不合格、仿冒混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三年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在“衣食住行”市场领域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186.1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2.25万家次,立案查处3.89万件,捣毁窝点147个,移送公安机关97起,查办大要案207起,涉案货值2.94亿元,罚没款金额4.088亿元。
【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对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油品经销企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油品质量、计量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油站37家,发现不合格汽柴油22批次,不合格加油枪24条,查办一起比较典型、性质恶劣的加油站计量作弊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销毁工作,全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05吨,货值662万元。开展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全区出动执法人员738918人次,检查经营者772218户,查办案件1058件,立案859件,结案86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罚没款计650.7757万元,案值266.3651万元。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先后查处侵犯茅台(白酒)、CHAMPION/HBI(服装)、耐克、阿迪达斯(运动制品)、矫马(润滑油)、云天化(化肥)、青岛(啤酒)、“骆驼”(蓄电池)等一批侵权假冒商标案件。全区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45件,案值150.75万元,罚没金额312.39万元。开展两轮三次督导检查,检查企业1515家,建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32件,“查训合一”培训2670人次,推动“滚动式”督导检查与抽检监测、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业务深度融合,发挥综合监管效能。
【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 整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专利、商标等职能,围绕“两个基地”建设,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近2100多家市场主体受益,为企业提供商标专利质押融资82.61亿元,创造效益近76亿元。标准化提升行动。累计建立绿色农业、生态环保、能源、化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79类1739项。累计制定地方标准2127项,位列全国第9。在国家备案的地方标准数排名从第27位提升至第4位。创建41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试点示范项目,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十。助推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围绕羊绒、蒙中药、装备制造等八大产业链,按照一家技术机构深耕一条产业链,集成五大类资源工作机制,为124家企业提供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近400家企业受益。“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完善“一链两平台”建设,9家获证企业已上线运行。推动4家获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35亿元。组织获证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以“蒙”字标品牌整体形象参加第十六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推进首批试点验收、手工坊产品检验全覆盖、新包装新模具推广使用、区域品牌建设、线下标准化门店打造、自动售卖平台搭建、线上销售渠道拓宽等工作。全区获证手工坊由746家增至1350家,生产企业由16家增至26家,产值由6.07亿元增至15亿元。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制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471家企业列入服务范围,指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为407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内蒙古银行初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意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自治区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低的实际,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试行)》地方标准。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直属技术机构能力摸底工作,对标国内行业一流水平,找差距、补短板,制定能力提升计划,采取强化技术创新、优化管理激励、引进技术人才、开展技能“比武”、提升科研能力、及时组织专家库考试等措施,全面提升自治区检验检测水平。
【质量强区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全年对质量工作做出6次批示,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分别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完成迎接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盟市质量工作考核。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为赤峰东黎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恒丰集团银粮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5家获奖企业颁发奖牌证书和500万元奖金。组织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提名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网络市场监管】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编制《内蒙古移动端网络交易研究性监测报告》。以房地产业、汽车销售行业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涉嫌违法格式条款424条,约谈企业77家,下达行政建议书65份数,立案35起,罚没款金额23.85万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奶制品买卖合同》《内蒙古自治区肉牛买卖合同》3个涉农涉牧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房买卖(预售)(现售)合同示范文本》《内蒙古自治区前期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剑网2021”专项行动,全区线上检查网站、网店32022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45条,责令整改网站108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57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4个次,查办网络案件148件。牵头组织野生动物保护协调会议,组织自治区林草局、农牧厅、公安厅共同开展2021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广告监管】 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双减”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盟市间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互查工作,发现违法广告线索624条。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广告发布八不准》,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神医神药”等专项整治,聚焦难点、痛点,多措并举,重拳打击广告违法行为,全区广告监管部门立案105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违法查处通知书》4份、罚没款213.63万元,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计量监管】 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民生计量监管的切入点,集中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全区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定量包装净含量、燃气报警器、配装眼镜市场、防疫计量器具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2项计量比对工作,确保全区量值传递的准确一致。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对724家自治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进行审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乳制品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切实提升技术机构能力水平,依法设置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数量87家,检定员人数1511人。2021年度,全区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投入经费5519.09万元。新申报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2项,确定立项9项,申报储备项目8项。
【标准化管理】 在全区农牧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建设26个高质量标准体系,其中农牧业领域16个,工业领域6个,服务业领域4个。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匹配标准体系建设资金1900万元。围绕国家、自治区有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分5批下达50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持续实施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活动,围绕肉、绒、粮油、稀土、煤化工、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助推修订完善企业标准,打造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等13家全区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和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47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33个,省级项目214个。
【石化工程质量监管】 2021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增设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区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站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检查工作。2021年内,新申报受理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102个,全年累计监督检查项目124个,办理初次投料前综合条件确认43个,办理交工验收出具监督报告59个。累计监督检查次数244次,检查问题2591项,闭合问题2487项,检查问题闭合率96%。
【新闻宣传】 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系列宣传活动。制作6期《消费者关心的这些事儿》系列专题片、12期“安安生活小妙招”系列科普短视频。与内蒙古电台“天天3·15”栏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系列话题专题直播活动。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宣传活动,公开发布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组织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开展反食品浪费和“减盐、减油、减糖”等科普宣传。制作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获全国和自治区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公益广告、中国传媒行业协会年度影响力影片等多个奖项。加大竞争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成立竞争政策宣传组进企业开展宣讲。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蒙”字标质量管控体系上线启动等新闻发布会10场。
【教育培训】 举办培训班66期,26976人次参训,其中线上培训班36期,线下培训班30期。推进“千人铁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培训,逐步提升全系统1000名专业领域业务骨干的履职能力。在局机关举办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提高处级干部“七种能力”“八种本领”。组织全系统5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网络培训。
【荣誉】 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抽检处苑秀玲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嘉奖证书。202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王建兵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待遇。(刘青晓)
【概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29个处室局,其中,2021年新设新闻宣传处、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撤销消费指导处,将知识产权发展处更名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行政编制20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处级领导职数76名(36正40副);有直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9个,有事业编制1232名。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风险管控系统入选全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十大优秀案例,并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肯定。京蒙食品生产监管互查、“蒙冷链进口食品追溯平台”在国务院食安委考核中被认定为监管创新工作予以加分。持续推进“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加强民生领域价费监管,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得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肯定,批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排名由四档跃进二档。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上受到表扬;推动奶业振兴获得国务院第八次督查通报表扬;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行动、包头市“建设NQI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优秀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优化】 全面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企业开办水平,协同税务、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出部门数据快速共享、新设企业免费送章等十大创新措施,实现企业开办“一环节、一网办、零费用、一日结”,自治区成为全国第6家在政务领域应用企业电子印章、第3家将电子许可证与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的省份。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清算组自主备案等举措,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与社保、税务登记及海关、商务备案等跨部门事项同步注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理“证照分离”业务9.4万笔,实现市场监管领域23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市场主体10.16万户次,联合检查1.33万户,是2020年的3.35倍,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解决企业信用修复问题,5592户企业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255户企业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现信息修复“一网通办”。归集涉企许可和处罚信息30.77万条、限制老赖任职6.17万次、信用修复企业1.38万户。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建立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存量文件3.38万件,废止修订181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反垄断工作指引》,完成自治区、盟市局协同联动反垄断执法机制。全区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3件,罚没款195.04万元,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79次,宣讲、培训、合规指导385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运用,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会商议定书。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全区有效商标注册量29.51万件,净增5.45万件,同比增长22.68%;专利授权量10.67万件,增长27.47%;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8142件,增长19.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78件,位列全国第12位。获批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批挂牌成立3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开展“蓝天”行动等专项整治,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出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的意见》等制度,开展体验式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核查督查,全区整改问题2530个,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区市场主体发展至239.1万户,其中新登记38.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5.55%和6.9%,日均新登记1057户,为稳住经济和就业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落实党政同责,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一次全会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细化措施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问题、措施清单,督促各方做好落实。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巡视巡察、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源”,织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护网。以标准化和信息化手段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全区6812家经营主体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销售经营和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全面完成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和“网剑”行动,全国第二家推广使用“食安封签”,规范餐饮经营秩序。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点,建立责任链,分级分类实现风险表格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抽、检、管、罚、导”工作流程,打通业务壁垒,一体化推进抽检、监督、执法和教育引导工作。食品抽检量达到3.4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超过1.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99.61%。2021年底,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5.88万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730家,小作坊19200家,发证食品销售经营者280060家,小摊贩11349家,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102071家,备案小餐饮21410家,备案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13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1家,特殊食品经营户20813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滚动式检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安全整治、起重机械双限位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管道隐患排查、电梯鼓式制动器隐患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做好春节、两会、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全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功能,全区33万台特种设备均纳入平台管理,全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2021年,全区有特种设备33万台,同比增长10.5%;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1922家,同比增长24.56%;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数114个,有安全监察人员2116人,持证人员1674人,持证率79.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21个,同比增长5%;持证作业人员159904人,新增取证人员24611人次。2021年,全区检查各类单位18379家次,同比增长20.68%,出动检查人员46619人/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3840份,立案208件,责令停产停业8家,查封扣押设备455台(套),移送司法机关1起,经济处罚795.625万元。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批次,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水泥、化肥等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7%;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3%。严格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点隐患排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处置风险隐患,针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依法从严处理违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产品行为。组织技术专家为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症结,提供解决方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2021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自治区安委会考核中排名第一。
【风险管控系统推广应用】 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99类业态339种风险点类别,强化风险监控。以“风险点责任链”“滚动式”督导检查为核心,打造千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为支撑,进一步推广一体联动风险管控体系应用,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准考核基层工作、常态化开展培训提供有效抓手。全区完成首批20.89万户市场主体入驻,自查率83.45%。
【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组织开展全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订行动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违法线索摸排,推进跨区域、全链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民生领域9种违法行为,公布“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全区民生领域执法“铁拳”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7.87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321件,查获大要案19件,移送其他行政部门8件,捣毁黑窝点8个,涉案产品货值1189.41万元,罚没款金额3327.72万元。
【“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 连续三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系统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打击“衣食住行”领域质量不合格、仿冒混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三年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在“衣食住行”市场领域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186.1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2.25万家次,立案查处3.89万件,捣毁窝点147个,移送公安机关97起,查办大要案207起,涉案货值2.94亿元,罚没款金额4.088亿元。
【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对2020年监督抽检不合格油品经销企业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油品质量、计量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油站37家,发现不合格汽柴油22批次,不合格加油枪24条,查办一起比较典型、性质恶劣的加油站计量作弊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销毁工作,全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05吨,货值662万元。开展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全区出动执法人员738918人次,检查经营者772218户,查办案件1058件,立案859件,结案86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罚没款计650.7757万元,案值266.3651万元。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先后查处侵犯茅台(白酒)、CHAMPION/HBI(服装)、耐克、阿迪达斯(运动制品)、矫马(润滑油)、云天化(化肥)、青岛(啤酒)、“骆驼”(蓄电池)等一批侵权假冒商标案件。全区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45件,案值150.75万元,罚没金额312.39万元。开展两轮三次督导检查,检查企业1515家,建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32件,“查训合一”培训2670人次,推动“滚动式”督导检查与抽检监测、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业务深度融合,发挥综合监管效能。
【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 整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专利、商标等职能,围绕“两个基地”建设,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近2100多家市场主体受益,为企业提供商标专利质押融资82.61亿元,创造效益近76亿元。标准化提升行动。累计建立绿色农业、生态环保、能源、化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79类1739项。累计制定地方标准2127项,位列全国第9。在国家备案的地方标准数排名从第27位提升至第4位。创建41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试点示范项目,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十。助推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围绕羊绒、蒙中药、装备制造等八大产业链,按照一家技术机构深耕一条产业链,集成五大类资源工作机制,为124家企业提供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近400家企业受益。“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完善“一链两平台”建设,9家获证企业已上线运行。推动4家获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35亿元。组织获证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以“蒙”字标品牌整体形象参加第十六届东亚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推进首批试点验收、手工坊产品检验全覆盖、新包装新模具推广使用、区域品牌建设、线下标准化门店打造、自动售卖平台搭建、线上销售渠道拓宽等工作。全区获证手工坊由746家增至1350家,生产企业由16家增至26家,产值由6.07亿元增至15亿元。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制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471家企业列入服务范围,指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为407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内蒙古银行初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意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针对自治区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低的实际,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试行)》地方标准。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直属技术机构能力摸底工作,对标国内行业一流水平,找差距、补短板,制定能力提升计划,采取强化技术创新、优化管理激励、引进技术人才、开展技能“比武”、提升科研能力、及时组织专家库考试等措施,全面提升自治区检验检测水平。
【质量强区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全年对质量工作做出6次批示,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分别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完成迎接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盟市质量工作考核。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为赤峰东黎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恒丰集团银粮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5家获奖企业颁发奖牌证书和500万元奖金。组织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提名奖。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网络市场监管】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合规经营指南》,编制《内蒙古移动端网络交易研究性监测报告》。以房地产业、汽车销售行业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涉嫌违法格式条款424条,约谈企业77家,下达行政建议书65份数,立案35起,罚没款金额23.85万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奶制品买卖合同》《内蒙古自治区肉牛买卖合同》3个涉农涉牧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房买卖(预售)(现售)合同示范文本》《内蒙古自治区前期居住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剑网2021”专项行动,全区线上检查网站、网店32022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45条,责令整改网站108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57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4个次,查办网络案件148件。牵头组织野生动物保护协调会议,组织自治区林草局、农牧厅、公安厅共同开展2021年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广告监管】 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双减”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盟市间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互查工作,发现违法广告线索624条。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力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广告发布八不准》,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神医神药”等专项整治,聚焦难点、痛点,多措并举,重拳打击广告违法行为,全区广告监管部门立案105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违法查处通知书》4份、罚没款213.63万元,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计量监管】 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民生计量监管的切入点,集中组织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全区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定量包装净含量、燃气报警器、配装眼镜市场、防疫计量器具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2项计量比对工作,确保全区量值传递的准确一致。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对724家自治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进行审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乳制品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切实提升技术机构能力水平,依法设置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数量87家,检定员人数1511人。2021年度,全区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0项,投入经费5519.09万元。新申报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2项,确定立项9项,申报储备项目8项。
【标准化管理】 在全区农牧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建设26个高质量标准体系,其中农牧业领域16个,工业领域6个,服务业领域4个。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匹配标准体系建设资金1900万元。围绕国家、自治区有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分5批下达50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持续实施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活动,围绕肉、绒、粮油、稀土、煤化工、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助推修订完善企业标准,打造鄂尔多斯羊绒集团等13家全区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和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截至2021年底,全区有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447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33个,省级项目214个。
【石化工程质量监管】 2021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增设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区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站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检查工作。2021年内,新申报受理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102个,全年累计监督检查项目124个,办理初次投料前综合条件确认43个,办理交工验收出具监督报告59个。累计监督检查次数244次,检查问题2591项,闭合问题2487项,检查问题闭合率96%。
【新闻宣传】 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系列宣传活动。制作6期《消费者关心的这些事儿》系列专题片、12期“安安生活小妙招”系列科普短视频。与内蒙古电台“天天3·15”栏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系列话题专题直播活动。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宣传活动,公开发布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组织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开展反食品浪费和“减盐、减油、减糖”等科普宣传。制作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获全国和自治区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公益广告、中国传媒行业协会年度影响力影片等多个奖项。加大竞争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成立竞争政策宣传组进企业开展宣讲。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蒙”字标质量管控体系上线启动等新闻发布会10场。
【教育培训】 举办培训班66期,26976人次参训,其中线上培训班36期,线下培训班30期。推进“千人铁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培训,逐步提升全系统1000名专业领域业务骨干的履职能力。在局机关举办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着力提高处级干部“七种能力”“八种本领”。组织全系统5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网络培训。
【荣誉】 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抽检处苑秀玲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嘉奖证书。202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王建兵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待遇。(刘青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