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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07-05
  • 来源:
  • 【概况】  2021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审议批准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及时处置局部地区疫情风险,保障国家煤炭电力供应,应对通辽等地区特大暴雪自然灾害,经济在攻坚克难中持续稳定恢复,各项预期目标较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514.2亿元,增长6.3%,高于年初计划目标0.3个百分点。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34108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快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3.84%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1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低于年初控制目标2.1个百分点。

    【经济形势分析与规划制定】  做好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预判,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完成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自治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12月份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不断完善“1+N+X”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编制完成清单内98项规划、取消编制1项规划,86%的规划已经印发实施。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持续加大降成本力度,全年通过实施蒙西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约43亿元;继续对蒙东电网实施同网同价补助电价政策,降低蒙东电网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约16亿元,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9亿元。全区绿色通道减免44846万元,ETC车辆减免41046万元其他政策性减免20103万元,重大节日减免34737万元,合计减免140732万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优化涉及市场主体的审批事项和服务,压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间与备案时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确定自治区14条重点产业链,每条产业链形成“两图两库两表”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全区焦化项目调查,撤销24个项目审批文件、停建12个项目,合计消减焦化产能10870万吨。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争取包钢集团、伊利集团、北汽等3家企业进入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安排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5G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生物医药、“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应用、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  2021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部完成需出台的4项改革任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完成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国资委持续推进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织完成30家自治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交易政策,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出台分时电价政策。

    【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五通”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中欧班列稳定开行,2021年,自治区到发中欧班列345列,提前完成全年开行300列目标,累计运输28795TEU标准集装箱,进出口贸易额52774.44万美元。稳步推进境外投资,新备案境外投资项目51个,中方投资额4.18亿美元。

    【发挥稳投资关键作用】  编制自治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清单,牵头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推动建立实施重大项目厅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前期手续三级部门包联等制度。实现审批事项与国家在线平台完全统一。持续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红黑名单”奖惩机制作用,按月公布旗县区含开发区排名。2021年完成投资4700亿元同比增长6%。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5.6亿元,争取外贷资金,申报国外贷款项目9项,拟利用外贷资金约18亿美元。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15只到期债券全部完成兑付任务,本息合计65.3亿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党中央预算内投资25.2亿元,支持营造林与天然林保护、退化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安排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3亿元,支持“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和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坚持月调度、现场督导和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三市对“十三五”期间治理成效和生态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组织相关盟市和厅局全力推动“十四五”期间“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全部印发实施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

    【巩固能耗“双控”】  2021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6.8%,降幅全国第一。遏制“两高”成效明显,开展“两高”项目全面排查和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专项整治,组织能源审计和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清零行动,压减“两高”项目新增能耗6400余万吨标准煤,拓展高质量发展用能空间。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推动成立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的具体措施,协助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构建自治区碳达峰“1+N+X”政策体系。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把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事宜下放至盟市。推动自治区纳入国家《东北振兴重点项目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16亿元。加快推进实施《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印发实施《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十四五”重点合作事项》。落实呼包鄂乌政务服务“四城通办”事项51项。开展沿黄省区合作交流,承办2021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沿黄各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活动。

    【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筹备召开自治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3次、专题会议1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黄河流域中央预算内资金33.93亿元,支持生态保护支撑体系、水安全保障等领域200余个项目建设。开展黄河河道“两乱”整改工作,配合修编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滩区零散户77户208人全部完成迁建。

    【保障改善民生】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7.59亿元,支持教育现代化、卫生、社会服务兜底等社会民生工程建设。提请成立自治区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成立“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推进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确定培育企业39家、储备专家30名。加强市场保供稳价,健全完善监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密切监测部分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市场和价格走势,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825.81万元,涉及困难群众44.92万人次。

    【荣誉】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突出贡献奖。苏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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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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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21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审议批准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及时处置局部地区疫情风险,保障国家煤炭电力供应,应对通辽等地区特大暴雪自然灾害,经济在攻坚克难中持续稳定恢复,各项预期目标较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514.2亿元,增长6.3%,高于年初计划目标0.3个百分点。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34108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快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3.84%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1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低于年初控制目标2.1个百分点。

    【经济形势分析与规划制定】  做好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预判,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完成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自治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12月份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不断完善“1+N+X”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编制完成清单内98项规划、取消编制1项规划,86%的规划已经印发实施。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持续加大降成本力度,全年通过实施蒙西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约43亿元;继续对蒙东电网实施同网同价补助电价政策,降低蒙东电网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约16亿元,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9亿元。全区绿色通道减免44846万元,ETC车辆减免41046万元其他政策性减免20103万元,重大节日减免34737万元,合计减免140732万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优化涉及市场主体的审批事项和服务,压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间与备案时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牵头确定自治区14条重点产业链,每条产业链形成“两图两库两表”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全区焦化项目调查,撤销24个项目审批文件、停建12个项目,合计消减焦化产能10870万吨。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争取包钢集团、伊利集团、北汽等3家企业进入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安排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5G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生物医药、“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应用、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  2021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部完成需出台的4项改革任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完成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国资委持续推进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织完成30家自治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交易政策,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出台分时电价政策。

    【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五通”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中欧班列稳定开行,2021年,自治区到发中欧班列345列,提前完成全年开行300列目标,累计运输28795TEU标准集装箱,进出口贸易额52774.44万美元。稳步推进境外投资,新备案境外投资项目51个,中方投资额4.18亿美元。

    【发挥稳投资关键作用】  编制自治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清单,牵头组织召开全区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推动建立实施重大项目厅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前期手续三级部门包联等制度。实现审批事项与国家在线平台完全统一。持续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红黑名单”奖惩机制作用,按月公布旗县区含开发区排名。2021年完成投资4700亿元同比增长6%。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5.6亿元,争取外贷资金,申报国外贷款项目9项,拟利用外贷资金约18亿美元。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15只到期债券全部完成兑付任务,本息合计65.3亿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党中央预算内投资25.2亿元,支持营造林与天然林保护、退化草原修复、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安排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3亿元,支持“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和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坚持月调度、现场督导和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三市对“十三五”期间治理成效和生态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组织相关盟市和厅局全力推动“十四五”期间“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全部印发实施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

    【巩固能耗“双控”】  2021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6.8%,降幅全国第一。遏制“两高”成效明显,开展“两高”项目全面排查和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专项整治,组织能源审计和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清零行动,压减“两高”项目新增能耗6400余万吨标准煤,拓展高质量发展用能空间。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推动成立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的具体措施,协助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构建自治区碳达峰“1+N+X”政策体系。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把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事宜下放至盟市。推动自治区纳入国家《东北振兴重点项目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16亿元。加快推进实施《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印发实施《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十四五”重点合作事项》。落实呼包鄂乌政务服务“四城通办”事项51项。开展沿黄省区合作交流,承办2021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沿黄各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活动。

    【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筹备召开自治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3次、专题会议1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黄河流域中央预算内资金33.93亿元,支持生态保护支撑体系、水安全保障等领域200余个项目建设。开展黄河河道“两乱”整改工作,配合修编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滩区零散户77户208人全部完成迁建。

    【保障改善民生】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7.59亿元,支持教育现代化、卫生、社会服务兜底等社会民生工程建设。提请成立自治区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成立“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推进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确定培育企业39家、储备专家30名。加强市场保供稳价,健全完善监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密切监测部分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市场和价格走势,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825.81万元,涉及困难群众44.92万人次。

    【荣誉】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突出贡献奖。苏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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