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一、《内蒙古年鉴(2022)》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内蒙古年鉴(2022)》力求客观、系统、真实地记述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各领域的基本情况。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事物记述的完整性,部分类目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部分年度统计数据亦不受此时段所限。
三、《内蒙古年鉴(2022)》遵从分类编排、设条记述的基本原则,全书由类目、分目、条目组成,部分条目加层次性小标题。
四、《内蒙古年鉴(2022)》全书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图、专题彩图、数说内蒙古、特载、专记、大事记、内蒙古自治区情、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军事、法治、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与信息业、交通运输邮政、城乡建设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管理、金融、商贸、科学技术、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事务、盟市旗县(市、区)、企业选介、开发区(工业园区)、荣誉、附录、索引等内容。
五、《内蒙古年鉴(2022)》为突出年度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相关类目和分目进行了适当调整。
六、《内蒙古年鉴(2022)》所用资料由自治区各盟行政公署,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提供。引用统计数据均由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由于行业和地区统计口径等方面的原因,个别条目略有差异,凡此均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七、卷首专题图片分类后原则上按时间顺序排列。
八、《内蒙古年鉴(2022)》行文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一、《内蒙古年鉴(2022)》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内蒙古年鉴(2022)》力求客观、系统、真实地记述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各领域的基本情况。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事物记述的完整性,部分类目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部分年度统计数据亦不受此时段所限。
三、《内蒙古年鉴(2022)》遵从分类编排、设条记述的基本原则,全书由类目、分目、条目组成,部分条目加层次性小标题。
四、《内蒙古年鉴(2022)》全书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图、专题彩图、数说内蒙古、特载、专记、大事记、内蒙古自治区情、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军事、法治、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与信息业、交通运输邮政、城乡建设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管理、金融、商贸、科学技术、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事务、盟市旗县(市、区)、企业选介、开发区(工业园区)、荣誉、附录、索引等内容。
五、《内蒙古年鉴(2022)》为突出年度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相关类目和分目进行了适当调整。
六、《内蒙古年鉴(2022)》所用资料由自治区各盟行政公署,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提供。引用统计数据均由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由于行业和地区统计口径等方面的原因,个别条目略有差异,凡此均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七、卷首专题图片分类后原则上按时间顺序排列。
八、《内蒙古年鉴(2022)》行文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