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况】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厅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投资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字经济发展处、数据资源管理处、网络与数字安全处、合作交流处8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单位职能职责未明确。2020年9月2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水利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卫生信息中心、粮油信息中心、统计数据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经济信息中心、信访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中心、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民政信息中心、林业信息中心、农牧业信息中心、商务信息中心、文化电子政务中心、扶贫电子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政府法制信息中心、旅游信息中心、旅游宣传促进中心、发展改革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信息院、清洁能源中心、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电子口岸中心等25个事业单位有关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数据资源管理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设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发展处、应用推进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信息技术服务一部、信息技术服务二部、信息技术服务三部、信息技术服务四部、信息技术服务五部、信息技术服务六部、信息技术服务七部、信息技术服务八部、信息技术服务九部、信息技术服务十部、合作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20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事业编制380名。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建成呼和浩特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制定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全区建成5G基站超过1万座,覆盖全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工矿区。引进建设一批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全区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20万台,高性能计算能力达到100P。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应用基础设施作用逐步显现,交通、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步伐加快。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综试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底,65项改革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搭建起数字内蒙古四梁八柱。
【技术产品创新】 推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块链研究院、科大讯飞北疆蒙古语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引进国家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在内蒙古设立分中心。
【数字产业化发展】 引进建设百信、长城、同方等服务器生产和紫晶蓝光光盘制造等项目,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和林格尔新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等大数据产业园区初具规模。
【产业数字化发展】 继续实施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支持建成一批智慧农牧场、智慧矿山、智慧能源、智能工厂、智慧旅游等示范项目,网上办公、在线教育、网上诊疗、直播带货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
【大数据创新应用】 建成自治区“云上北疆”大数据云平台,基本建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信用、电子证照基础数据资源库。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办法,建成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大数据在党的建设、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精准脱贫、疫情防控等领域应用不断深化。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乌海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托克托县、鄂托克前旗、扎赉特旗等成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大数据保障体系】 开展数字内蒙古“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促进5G产业应用实施意见、推进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研究工作。新立项大数据地方标准7个,发布标准7个。发布了《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李淑敏)
【概况】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厅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投资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字经济发展处、数据资源管理处、网络与数字安全处、合作交流处8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单位职能职责未明确。2020年9月2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水利信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卫生信息中心、粮油信息中心、统计数据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经济信息中心、信访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中心、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民政信息中心、林业信息中心、农牧业信息中心、商务信息中心、文化电子政务中心、扶贫电子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政府法制信息中心、旅游信息中心、旅游宣传促进中心、发展改革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信息院、清洁能源中心、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电子口岸中心等25个事业单位有关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数据资源管理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设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发展处、应用推进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信息技术服务一部、信息技术服务二部、信息技术服务三部、信息技术服务四部、信息技术服务五部、信息技术服务六部、信息技术服务七部、信息技术服务八部、信息技术服务九部、信息技术服务十部、合作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20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事业编制380名。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建成呼和浩特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制定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全区建成5G基站超过1万座,覆盖全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工矿区。引进建设一批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全区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20万台,高性能计算能力达到100P。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应用基础设施作用逐步显现,交通、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步伐加快。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综试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底,65项改革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搭建起数字内蒙古四梁八柱。
【技术产品创新】 推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块链研究院、科大讯飞北疆蒙古语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引进国家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在内蒙古设立分中心。
【数字产业化发展】 引进建设百信、长城、同方等服务器生产和紫晶蓝光光盘制造等项目,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和林格尔新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等大数据产业园区初具规模。
【产业数字化发展】 继续实施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支持建成一批智慧农牧场、智慧矿山、智慧能源、智能工厂、智慧旅游等示范项目,网上办公、在线教育、网上诊疗、直播带货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
【大数据创新应用】 建成自治区“云上北疆”大数据云平台,基本建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信用、电子证照基础数据资源库。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办法,建成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大数据在党的建设、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精准脱贫、疫情防控等领域应用不断深化。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乌海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托克托县、鄂托克前旗、扎赉特旗等成为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大数据保障体系】 开展数字内蒙古“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促进5G产业应用实施意见、推进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研究工作。新立项大数据地方标准7个,发布标准7个。发布了《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李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