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共有机构7个。行政机构1个(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6个。厅机关内设处室22个。所属事业单位按机构级别分为:副厅级机构2个,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正处级机构4个,综合保障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宣传中心、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牌子)、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截至2020年末,厅系统行政编制103名,实有行政人员89人;事业编制296名,实有人员270人。
【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工作会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 4月3日,全区稳就业工作会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共组织用人单位156家,提供就业岗位4861个,达成就业意向530人次。会前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到招聘活动现场调研。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推进会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活动启动仪式】 全区开展就业推进会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活动启动仪式于11月7日在乌兰察布市举行,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模式,邀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上百家各行各业用人单位参加,提供上万优质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区共组织用人单位4385家,提供就业岗位159812个,参会人数57720人,达成就业意向24930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10月25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发展推介会暨2021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举办。招聘会共有104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797个岗位、2573个用人需求。两场招聘会吸引大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学生参加,现场达成就业意向40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67人。
【促进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特别是疫情对就业的冲击,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2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6%;城镇登记失业率3.8%,低于控制目标0.7个百分点。
【完善落实稳就业政策】 制定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为统领,以强化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等为抓手的“2+20”系列政策文件、95条政策措施,创新实施放开地摊经济、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创业孵化场地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3.96万人,完成计划的107.4%。【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开展京蒙劳务协作、周边省区对接、区内东西对接等活动,建立跨省区、跨盟市、跨旗县内外联通、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全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48.2万人。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交通、卫健、铁路五部门建立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63.7万人。
【困难群体就业】 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就业工作,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采取“一对一”“个性化”等帮扶措施促进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45万人。内蒙古“公共就业服务+两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被人民网评为落实“六保”任务优秀案例。
【创业带动就业】 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7亿元,创业培训3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0.83万人、带动就业2.27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 扩大线上职业培训规模,公布560家补贴性培训机构和199个线上培训平台,允许预拨20%补贴资金,将政府补贴性培训全部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放,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全年拨付补贴资金9.98亿元,完成补贴性培训81.3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0188人,技工院校招生7399人。
【就业扶贫】 针对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对全区85.9万贫困人口、2.9万边缘户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全区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19.8万人,是2019年总数17.2万人的11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赴区外就业27210人,是2019年总数16807人的161.9%,赴京转移就业1803人,完成任务528人的341.5%,实现了国家确定的“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的目标。在集中安置点新建立就业服务平台或窗口43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6385人,其中,外出就业4274人,本地就业12111人。
【公共就业服务】 开通“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申领、社保补贴申请、就业援助认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办、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培训需求登记、创业指导等服务。畅通全区“1+12”人力资源网络招聘服务通道,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规模大、覆盖广、针对性强的“跨省招”“企业招”“园区招”“扶贫招”等10类网络专项招聘活动。内蒙古组织开展10类特色招聘活动,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20年度地方创新事件。启用集信息采集、就业对接、培训对接、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进一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精准培训对接、人岗精准对接、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等服务。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596场,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130.5万个,达成意向24.1万人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备案率,截至2020年底,已备案企业22.97万户,劳动者229.69万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方案》,并在全区选定40家企业开展培育行动。组织开展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2个工业园区及胡斌等51人受到表彰。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认定(动态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907家、工业园区23个。
【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 2020年,公开发布2018—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不同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不同岗位等级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企业薪酬调查信息。这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次对外公开发布。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薪酬调查范围已由6个盟市扩大到12个盟市,企业调查户数由2571扩大到6614户,涉及企业近60万职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建立仲裁员办案激励机制,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9万件,结案率97.67%,调解成功率65.0%,仲裁终结率72.4%。
【劳动保障监察】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02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07万人,通过立案或协调方式查处拖欠工资案件794件,为9531名农牧民工追讨工资1.06亿元,全区劳动监察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数、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4%、15%和18%。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举办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21期,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5人。评估认定符合条件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70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针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以及“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设立高层次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通过网上申报、网上评审14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取得相应职称;继续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三级医院和各盟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达到76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网络电子证书。53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6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精准扶贫和宁蒙合作专家服务基层项目64期。获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1项,获得资助17万元;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1人,获得资助30万元;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确定资助项目37项,资助总金额96万元;自治区4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出优秀博士后人员10人,每人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
【高技能人才队伍】 建立自治区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97万人。新增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新增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开展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管理工作,全年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36家。组织参加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62个项目的比赛,取得1枚铜牌、9个优胜奖的突破性成绩,实现全国性职业赛事奖牌“零”突破。其中世赛项目增材制造、信息网络布线、移动应用开发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新增5个自治区级竞赛集训基地。
【2020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 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发布机制,全年发布9次,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1083个岗位2650个用人需求,全区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469人,其中,自治区本级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98人。经推荐评估,择优给予2019年度引进的41名高层次人才600万元科研启动支持经费。
【首届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 开展首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从313名推荐人选中评选出100名表彰人选。
【2020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审选拔】 开展2020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审选拔工作,共评选出2020年度青年创新创业人才102人,其中:创新人才一层次45人、二层次49人,创业人才8人,给予科研及创业支持550万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印发《关于做好区直事业单位改革人事管理相关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采取“一站式”预约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轻涉改部门(单位)负担,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审批、备案事项专项清理,下放公开招聘方案核准权限和组织实施权限,提高公开招聘服务能力。调整岗位设置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备案要求执行。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75人,其中:教育系统7554人,占总计划45.6%,医疗卫生系统4479人,占总计划27.0%;其他行业4542人,占总计划27.4%。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倾斜政策,通过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公开招聘122人,编制外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转事业编制61人,嘉奖参加疫情防控集体28个、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69人,优先晋升岗位等级183人。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出台《关于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审核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4656万元,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27909万元,审核发放卫生防疫津贴122.39万元。
【表彰奖励】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及时批复43个符合规定的表彰项目(其中自治区级表彰项目6个、区直部门10个,盟市16个、旗县11个),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共有机构7个。行政机构1个(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6个。厅机关内设处室22个。所属事业单位按机构级别分为:副厅级机构2个,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正处级机构4个,综合保障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宣传中心、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牌子)、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截至2020年末,厅系统行政编制103名,实有行政人员89人;事业编制296名,实有人员270人。
【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工作会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 4月3日,全区稳就业工作会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共组织用人单位156家,提供就业岗位4861个,达成就业意向530人次。会前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到招聘活动现场调研。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推进会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活动启动仪式】 全区开展就业推进会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活动启动仪式于11月7日在乌兰察布市举行,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模式,邀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上百家各行各业用人单位参加,提供上万优质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区共组织用人单位4385家,提供就业岗位159812个,参会人数57720人,达成就业意向24930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10月25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发展推介会暨2021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举办。招聘会共有104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797个岗位、2573个用人需求。两场招聘会吸引大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学生参加,现场达成就业意向40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67人。
【促进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特别是疫情对就业的冲击,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2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6%;城镇登记失业率3.8%,低于控制目标0.7个百分点。
【完善落实稳就业政策】 制定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为统领,以强化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等为抓手的“2+20”系列政策文件、95条政策措施,创新实施放开地摊经济、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创业孵化场地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全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3.96万人,完成计划的107.4%。【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开展京蒙劳务协作、周边省区对接、区内东西对接等活动,建立跨省区、跨盟市、跨旗县内外联通、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全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248.2万人。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交通、卫健、铁路五部门建立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63.7万人。
【困难群体就业】 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就业工作,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采取“一对一”“个性化”等帮扶措施促进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45万人。内蒙古“公共就业服务+两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被人民网评为落实“六保”任务优秀案例。
【创业带动就业】 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7亿元,创业培训3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0.83万人、带动就业2.27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 扩大线上职业培训规模,公布560家补贴性培训机构和199个线上培训平台,允许预拨20%补贴资金,将政府补贴性培训全部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放,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全年拨付补贴资金9.98亿元,完成补贴性培训81.3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0188人,技工院校招生7399人。
【就业扶贫】 针对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对全区85.9万贫困人口、2.9万边缘户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全区外出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19.8万人,是2019年总数17.2万人的11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赴区外就业27210人,是2019年总数16807人的161.9%,赴京转移就业1803人,完成任务528人的341.5%,实现了国家确定的“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的目标。在集中安置点新建立就业服务平台或窗口43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6385人,其中,外出就业4274人,本地就业12111人。
【公共就业服务】 开通“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申领、社保补贴申请、就业援助认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办、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培训需求登记、创业指导等服务。畅通全区“1+12”人力资源网络招聘服务通道,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规模大、覆盖广、针对性强的“跨省招”“企业招”“园区招”“扶贫招”等10类网络专项招聘活动。内蒙古组织开展10类特色招聘活动,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20年度地方创新事件。启用集信息采集、就业对接、培训对接、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进一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精准培训对接、人岗精准对接、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等服务。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596场,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130.5万个,达成意向24.1万人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备案率,截至2020年底,已备案企业22.97万户,劳动者229.69万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方案》,并在全区选定40家企业开展培育行动。组织开展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2个工业园区及胡斌等51人受到表彰。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认定(动态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907家、工业园区23个。
【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 2020年,公开发布2018—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不同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不同岗位等级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企业薪酬调查信息。这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次对外公开发布。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薪酬调查范围已由6个盟市扩大到12个盟市,企业调查户数由2571扩大到6614户,涉及企业近60万职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建立仲裁员办案激励机制,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9万件,结案率97.67%,调解成功率65.0%,仲裁终结率72.4%。
【劳动保障监察】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02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07万人,通过立案或协调方式查处拖欠工资案件794件,为9531名农牧民工追讨工资1.06亿元,全区劳动监察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数、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4%、15%和18%。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举办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21期,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5人。评估认定符合条件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70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针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以及“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设立高层次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通过网上申报、网上评审14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取得相应职称;继续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三级医院和各盟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达到76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网络电子证书。53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6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精准扶贫和宁蒙合作专家服务基层项目64期。获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1项,获得资助17万元;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1人,获得资助30万元;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确定资助项目37项,资助总金额96万元;自治区4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出优秀博士后人员10人,每人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
【高技能人才队伍】 建立自治区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97万人。新增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新增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开展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管理工作,全年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36家。组织参加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62个项目的比赛,取得1枚铜牌、9个优胜奖的突破性成绩,实现全国性职业赛事奖牌“零”突破。其中世赛项目增材制造、信息网络布线、移动应用开发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新增5个自治区级竞赛集训基地。
【2020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 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发布机制,全年发布9次,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1083个岗位2650个用人需求,全区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469人,其中,自治区本级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98人。经推荐评估,择优给予2019年度引进的41名高层次人才600万元科研启动支持经费。
【首届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 开展首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从313名推荐人选中评选出100名表彰人选。
【2020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审选拔】 开展2020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审选拔工作,共评选出2020年度青年创新创业人才102人,其中:创新人才一层次45人、二层次49人,创业人才8人,给予科研及创业支持550万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印发《关于做好区直事业单位改革人事管理相关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采取“一站式”预约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轻涉改部门(单位)负担,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审批、备案事项专项清理,下放公开招聘方案核准权限和组织实施权限,提高公开招聘服务能力。调整岗位设置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备案要求执行。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75人,其中:教育系统7554人,占总计划45.6%,医疗卫生系统4479人,占总计划27.0%;其他行业4542人,占总计划27.4%。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倾斜政策,通过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公开招聘122人,编制外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转事业编制61人,嘉奖参加疫情防控集体28个、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69人,优先晋升岗位等级183人。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出台《关于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审核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4656万元,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27909万元,审核发放卫生防疫津贴122.39万元。
【表彰奖励】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及时批复43个符合规定的表彰项目(其中自治区级表彰项目6个、区直部门10个,盟市16个、旗县11个),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