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
共有7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内蒙古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149名。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并建立指挥机制,先后出台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等政策制度,分类出台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服务机构应对措施。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累计暗访抽查困难群体23.19万人次;动员8.8万名社区工作者、200余家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7万余名志愿者严守社区防线;引导128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全区慈善组织接收慈善捐赠资金8.63亿元,接收捐赠物资约2214万件;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若干措施》,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71.8万元;全区26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为2100余家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800余件次。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2020年,将3.2万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等重点对象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累计临时救助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9800余人次。开展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暗访抽查行动,全面检验政策落地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健全重点对象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无劳动能力、返贫致贫风险高等对象的生活状况,加强动态管理。到2020年年底,全区40.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1.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享受低保渐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3.98万人,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5.3万人,特困人员9.57万人,临时救助13.77万人次,为59.48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217名孤儿和25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8731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2020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5.8%和6.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4.5%和3.2%。针对物价变动情况,7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48亿元,月均受益困难群众171.74万人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2020年,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养老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省级地方标准。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 2020年,召开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工作的部署,联合卫健委、住建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下拨党中央和自治区试点补助资金5002万元,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全区建有具备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设施数12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22个。
【内蒙古养老服务·健康旅居推介会】 2020年10月29日,自治区民政厅在上海成功举办“内蒙古养老服务·健康旅居推介会”,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出席会议并做主旨推介。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包头、呼伦贝尔、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负责人分别就当地养老服务发展潜力、市场需求进行大会推介。自治区健康旅居养老产业联合会和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签订了健康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区划地名】 2020年,对国家地名信息库2015—2018年的地名、界线和区划信息进行更新,其中更新地名信息约1.3万条,为宣传和弘扬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地名文化、推进标准地名的使用奠定基础。完成蒙辽线、蒙宁线第四轮省界联检工作。
【基层政权】 2020年,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包头市青山区的《创新“332”服务机制,提升网格服务水平》、赤峰市红山区的《小小“金点子”激活社区治理大格局》入选全区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果。包头市青山区《党建引领“三网合”联战“疫”》等4个案例获得全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优秀案例。2020年8月开始,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在全区组织开展“城镇居民邻里守望、互助关爱”和“自治区最美社区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出50户“和睦友爱好邻居”和20名“最美社区工作者”。
【社会组织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建设覆盖全区的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取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免费为社会组织出具离任清算报告,每年可为社会组织减少支出360万元。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区3428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与业务主管单位完成脱钩,实现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职能、机构、住所、党建外事等事项的分离。
【慈善社工】 2020年,全区共有7556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深入推进“三区计划”、京蒙合作“牵手计划”、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工服务项目,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任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20年累计开展社区服务480次、小组活动544次、个案活动398次、培训256次,受益9.9万余人次。
【儿童福利】 2020年,联合教育、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共帮助无户籍留守儿童登记落户89人;帮助辍学儿童返校复学103人,指导各地为全区1.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2020年,为31.0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28.43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持续推进实施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年为4个贫困旗县、1个边境旗县更新改造殡葬火化设施。加强规范殡葬领域服务管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使用福彩公益金为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普惠制度。2020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6499.1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资金2673万元。
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争取党中央福彩公益金475万元,为全区475名孤儿及时落实每学年1万元的补助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设镇、设街道标准】 2020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镇、设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陈好斯巴音)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
共有7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内蒙古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149名。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并建立指挥机制,先后出台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等政策制度,分类出台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服务机构应对措施。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累计暗访抽查困难群体23.19万人次;动员8.8万名社区工作者、200余家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7万余名志愿者严守社区防线;引导128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全区慈善组织接收慈善捐赠资金8.63亿元,接收捐赠物资约2214万件;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若干措施》,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71.8万元;全区26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为2100余家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800余件次。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2020年,将3.2万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等重点对象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累计临时救助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9800余人次。开展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暗访抽查行动,全面检验政策落地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健全重点对象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无劳动能力、返贫致贫风险高等对象的生活状况,加强动态管理。到2020年年底,全区40.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1.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享受低保渐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3.98万人,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5.3万人,特困人员9.57万人,临时救助13.77万人次,为59.48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217名孤儿和25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8731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2020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5.8%和6.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4.5%和3.2%。针对物价变动情况,7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48亿元,月均受益困难群众171.74万人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2020年,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20年养老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省级地方标准。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 2020年,召开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工作的部署,联合卫健委、住建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下拨党中央和自治区试点补助资金5002万元,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全区建有具备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设施数12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22个。
【内蒙古养老服务·健康旅居推介会】 2020年10月29日,自治区民政厅在上海成功举办“内蒙古养老服务·健康旅居推介会”,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出席会议并做主旨推介。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包头、呼伦贝尔、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负责人分别就当地养老服务发展潜力、市场需求进行大会推介。自治区健康旅居养老产业联合会和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签订了健康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区划地名】 2020年,对国家地名信息库2015—2018年的地名、界线和区划信息进行更新,其中更新地名信息约1.3万条,为宣传和弘扬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地名文化、推进标准地名的使用奠定基础。完成蒙辽线、蒙宁线第四轮省界联检工作。
【基层政权】 2020年,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包头市青山区的《创新“332”服务机制,提升网格服务水平》、赤峰市红山区的《小小“金点子”激活社区治理大格局》入选全区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果。包头市青山区《党建引领“三网合”联战“疫”》等4个案例获得全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优秀案例。2020年8月开始,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在全区组织开展“城镇居民邻里守望、互助关爱”和“自治区最美社区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出50户“和睦友爱好邻居”和20名“最美社区工作者”。
【社会组织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建设覆盖全区的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取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免费为社会组织出具离任清算报告,每年可为社会组织减少支出360万元。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区3428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与业务主管单位完成脱钩,实现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职能、机构、住所、党建外事等事项的分离。
【慈善社工】 2020年,全区共有7556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深入推进“三区计划”、京蒙合作“牵手计划”、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工服务项目,围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任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20年累计开展社区服务480次、小组活动544次、个案活动398次、培训256次,受益9.9万余人次。
【儿童福利】 2020年,联合教育、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共帮助无户籍留守儿童登记落户89人;帮助辍学儿童返校复学103人,指导各地为全区1.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2020年,为31.0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28.43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持续推进实施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年为4个贫困旗县、1个边境旗县更新改造殡葬火化设施。加强规范殡葬领域服务管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使用福彩公益金为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全区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普惠制度。2020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6499.1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资金2673万元。
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争取党中央福彩公益金475万元,为全区475名孤儿及时落实每学年1万元的补助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设镇、设街道标准】 2020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镇、设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陈好斯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