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系统有三级联合社机构107个(其中: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3个);各类法人企业609个(其中:全资企业137家,控股企业89家,参股企业218家,开放办社企业165家);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14644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995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807个,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842个);主管、领办的行业(专业)协会799个。全系统职工总数30036人,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合社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370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本级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共有8个处室(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党务工作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处、流通网络建设处)、9家直属企业(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特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合作设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经贸学校),直属系统职工总数471人。
2020年,完成商品购销总额810.94亿元,比上年增长7.95%;利润总额6.45亿元,比上年增长7.29%;所有者权益81.27亿元,比上年增长8.13%。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20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任务总结验收年。在做好自身改革和为农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同时,启动全系统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分盟市制定《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整改方案》,逐月跟进落实。制定印发《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对基层组织、为农牧服务等8项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并完成全部指标任务。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基层社改革、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监管等5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备春耕保供应】 在农资供应方面,加强组织调度,引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春备耕贷款需求,公布42家系统内重点保供农资企业名单。全年全系统销售各类肥料148.43万吨,比上年增长11.46%,占全社会需求量的44.98%,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的作用;2020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内蒙古农资公司采购团队赴江苏、贵州等地,组织农资货源,签订20万吨化肥采购协议。在农畜产品购销方面,发挥系统流通主体作用,积极推进产销对接,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畜产品223.1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1%,农畜产品类累计销售209.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29%,缓解部分农牧民卖难问题;在居民日用消费品供应方面,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全区边销茶货源趋紧、价格上涨问题,批准动销1000吨自治区储备边销茶,平抑市场价格。全系统全年供应蔬菜、水果、肉禽蛋等生鲜农畜产品11599吨,供应乳制品、米面粮油、干果类等生活必需品21306吨,直属系统党员干部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5.9万元。全年统实现日用消费品经营额235.3亿元,比上年增长4.63%。
【基层供销合作组织】 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突出基层优先发展的工作导向,指导推进基层社建设。规范推进现有375个基层社改造提升和8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为村级基层社的建设工作,抓好2018年恢复新建的427个基层社后续管理。全年发展基层社社员5.07万人,社员数量比上年增长305.19%;实现营业收入16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5%;实现社会贡献(工资与各种税费)总额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5%。创建基层社标杆社344个,累计培育国家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2个、自治区级示范社78个,建设五星级综合服务社175个。全面推进基层社建设的经验做法作为19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宣传推广。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676个(其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6个),发展入社成员19.64万人,带动农牧户29.13万户;拥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184个,注册商标357个,获得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688个。以基层社为主体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479个,占到全区行政村总数的49.5%。
【为农为牧综合性服务】 拓展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惠农惠牧工程,以旗县为重点,依托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为农为牧服务中心,开展土地(草牧场)托管服务。全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620.21万亩,比上年增长36.04%;建设为农为牧服务中心244个、庄稼医院584个。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全系统75家电子商务企业实现销售额13.11亿元,比上年增长46.99%。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系统参与农膜质量和试点申报工作,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额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79.74%,再生资源销售额14.04亿元,比上年增长77.67%。
内蒙古农资公司磴口为农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农资运输工作(刘艳)
【助力脱贫攻坚】 制定印发《2020年全区供销合作社消费扶贫专项活动方案》,发布《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倡议书》,推动开展消费扶贫。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累计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141个,开设线上消费扶贫专区55个,组织贫困地区参加各类产销对接会58次。组织全区79家供应商1074种商品参加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北京举办的“2020年消费扶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建立全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工作联络机制,配合财政、扶贫部门做好货源组织、预算资金预留、宣传培训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家贫困县的317个供应商、1905种商品入驻“832”平台进行交易,实现销售额1.63亿元。与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京蒙对接帮扶合作,扎实做好联合社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全年全系统帮助贫困地区销售农畜产品65亿元。
【行业指导服务】 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2020至2022年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任务,接续推进综合改革。总结评估全系统“十三五”工作情况,组织编制“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化服务惠农惠牧工程的实施意见》,推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意见》,借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契机,争取明确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和领导职数,推进全系统“三会”制度建设。制定《关于推进系统内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的通知》,指导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做实发展基金。与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动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牧场。建立经济预警监测分析机制,完善季度经济运行会商调度通报机制,加强对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指导调度。推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以案促改、项目清理及遗留问题处理,做好建章立制、盘活资产、化解债务、保企业、稳队伍工作。
【李金英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调研】 9月2—4日,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李金英一行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就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考察部分直属企业、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召开内蒙古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张韶春和自治区副主席黄志强会见调研组一行,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会见调研组并进行座谈交流。
【荣誉】 1月16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
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供销合作社等8家基层社为“2019年度基层社标杆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艺坤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7家专业合作社为“2019年度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对内蒙古各级供销合作社评定的126家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予以认可。(刘艳)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系统有三级联合社机构107个(其中: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3个);各类法人企业609个(其中:全资企业137家,控股企业89家,参股企业218家,开放办社企业165家);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14644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995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807个,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842个);主管、领办的行业(专业)协会799个。全系统职工总数30036人,其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合社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370人,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本级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共有8个处室(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党务工作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处、流通网络建设处)、9家直属企业(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特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供销合作设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经贸学校),直属系统职工总数471人。
2020年,完成商品购销总额810.94亿元,比上年增长7.95%;利润总额6.45亿元,比上年增长7.29%;所有者权益81.27亿元,比上年增长8.13%。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20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任务总结验收年。在做好自身改革和为农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同时,启动全系统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分盟市制定《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整改方案》,逐月跟进落实。制定印发《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对基层组织、为农牧服务等8项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并完成全部指标任务。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基层社改革、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监管等5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专项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备春耕保供应】 在农资供应方面,加强组织调度,引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春备耕贷款需求,公布42家系统内重点保供农资企业名单。全年全系统销售各类肥料148.43万吨,比上年增长11.46%,占全社会需求量的44.98%,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主渠道的作用;2020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内蒙古农资公司采购团队赴江苏、贵州等地,组织农资货源,签订20万吨化肥采购协议。在农畜产品购销方面,发挥系统流通主体作用,积极推进产销对接,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畜产品223.1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1%,农畜产品类累计销售209.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29%,缓解部分农牧民卖难问题;在居民日用消费品供应方面,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全区边销茶货源趋紧、价格上涨问题,批准动销1000吨自治区储备边销茶,平抑市场价格。全系统全年供应蔬菜、水果、肉禽蛋等生鲜农畜产品11599吨,供应乳制品、米面粮油、干果类等生活必需品21306吨,直属系统党员干部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5.9万元。全年统实现日用消费品经营额235.3亿元,比上年增长4.63%。
【基层供销合作组织】 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突出基层优先发展的工作导向,指导推进基层社建设。规范推进现有375个基层社改造提升和8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为村级基层社的建设工作,抓好2018年恢复新建的427个基层社后续管理。全年发展基层社社员5.07万人,社员数量比上年增长305.19%;实现营业收入16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5%;实现社会贡献(工资与各种税费)总额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5%。创建基层社标杆社344个,累计培育国家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2个、自治区级示范社78个,建设五星级综合服务社175个。全面推进基层社建设的经验做法作为19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宣传推广。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676个(其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6个),发展入社成员19.64万人,带动农牧户29.13万户;拥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184个,注册商标357个,获得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688个。以基层社为主体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5479个,占到全区行政村总数的49.5%。
【为农为牧综合性服务】 拓展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惠农惠牧工程,以旗县为重点,依托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为农为牧服务中心,开展土地(草牧场)托管服务。全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620.21万亩,比上年增长36.04%;建设为农为牧服务中心244个、庄稼医院584个。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全系统75家电子商务企业实现销售额13.11亿元,比上年增长46.99%。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系统参与农膜质量和试点申报工作,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额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79.74%,再生资源销售额14.04亿元,比上年增长77.67%。
内蒙古农资公司磴口为农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农资运输工作(刘艳)
【助力脱贫攻坚】 制定印发《2020年全区供销合作社消费扶贫专项活动方案》,发布《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倡议书》,推动开展消费扶贫。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累计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141个,开设线上消费扶贫专区55个,组织贫困地区参加各类产销对接会58次。组织全区79家供应商1074种商品参加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北京举办的“2020年消费扶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建立全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工作联络机制,配合财政、扶贫部门做好货源组织、预算资金预留、宣传培训等工作,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家贫困县的317个供应商、1905种商品入驻“832”平台进行交易,实现销售额1.63亿元。与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京蒙对接帮扶合作,扎实做好联合社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全年全系统帮助贫困地区销售农畜产品65亿元。
【行业指导服务】 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2020至2022年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任务,接续推进综合改革。总结评估全系统“十三五”工作情况,组织编制“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作用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组织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化服务惠农惠牧工程的实施意见》,推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意见》,借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契机,争取明确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和领导职数,推进全系统“三会”制度建设。制定《关于推进系统内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的通知》,指导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做实发展基金。与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动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牧场。建立经济预警监测分析机制,完善季度经济运行会商调度通报机制,加强对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指导调度。推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以案促改、项目清理及遗留问题处理,做好建章立制、盘活资产、化解债务、保企业、稳队伍工作。
【李金英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调研】 9月2—4日,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组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李金英一行到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就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考察部分直属企业、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召开内蒙古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张韶春和自治区副主席黄志强会见调研组一行,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会见调研组并进行座谈交流。
【荣誉】 1月16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
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供销合作社等8家基层社为“2019年度基层社标杆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艺坤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7家专业合作社为“2019年度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对内蒙古各级供销合作社评定的126家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予以认可。(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