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1.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孙德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文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德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副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云妙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内科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史占华,包头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何淑花,通辽市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董彩凤,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淑君,锡林郭勒盟医院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苏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彭伟,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静,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援助湖北省荆门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云利虹,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包长命,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卫生室乡村医生(殉职)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刘翠芬,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张卿,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杨慧冬,包头市第八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顼雪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道龙,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内蒙古护理队(方舱)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称号。(陈钢)
1.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孙德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文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德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副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云妙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内科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史占华,包头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何淑花,通辽市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董彩凤,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淑君,锡林郭勒盟医院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苏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彭伟,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静,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援助湖北省荆门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云利虹,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包长命,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卫生室乡村医生(殉职)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刘翠芬,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张卿,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杨慧冬,包头市第八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顼雪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道龙,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内蒙古护理队(方舱)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称号。(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