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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个人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1.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孙德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文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德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副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云妙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内科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史占华,包头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何淑花,通辽市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董彩凤,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淑君,锡林郭勒盟医院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苏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彭伟,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静,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援助湖北省荆门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云利虹,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包长命,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卫生室乡村医生(殉职)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刘翠芬,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张卿,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杨慧冬,包头市第八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顼雪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道龙,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内蒙古护理队(方舱)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称号。(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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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个人
  • 发布时间: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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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德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文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德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副院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云妙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内科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史占华,包头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何淑花,通辽市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董彩凤,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淑君,锡林郭勒盟医院主任护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苏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彭伟,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静,二连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师。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援助湖北省荆门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被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云利虹,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包长命,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卫生室乡村医生(殉职)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刘翠芬,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张卿,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杨慧冬,包头市第八医院副主任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顼雪莲,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护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道龙,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医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

    内蒙古护理队(方舱)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称号。(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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