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020年自治区地震局内设9个处室、4个直属二级单位、8个地震台站(其中包括5个中心台和3个综合台)。9个处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纪检室、机关党委。4个直属二级单位包括:内蒙古地震台、信息中心、地震防灾救灾中心、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总编制282名(含地方事业编6名),其中管理机构参公编制42名,事业单位编制240名。
【地震活动】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ML≥1.0级地震575次,其中ML1.0~1.9级地震309次,ML2.0~2.9级地震218次,ML3.0~3.9级地震42次,ML4.0~4.9级地震6次。最大地震是2020年3月30日16时20分和林格尔县(北纬40°09′,东经111°52′)发生的ML4.0级地震。以上地震次数统计均为可定位地震,全年度未发生震群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ML≥1.0级地震分布图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震活动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ML≥3.0级地震活动频度、强度
2020年发生ML≥3.0级地震48次,2019年发生ML≥3.0级地震52次,2020年ML≥3.0级地震活动频度水平略低于去年。2020年最大地震是和林格尔县ML4.5级地震,2019年最大地震是5月12日阿拉善右旗ML4.5级地震。2020年和2019年地震强度相当,均未发生中强以上地震。
二、地震活动强度中部较强,东部地区、西部次之
2020年ML≥4.0级地震的6次,其中,发生在西部地区1次,东部地区2次、中部地区3次。最大地震位于中部地区和林格尔县,震级为ML4.5级,次大地震位于中部地区包头市东部,震级为ML4.5级。中等地震活动特征显示,中部地区地震相对较强,东部、西部地区强度次之。
三、中小地震丛集、有序活动区
2020年度全部地震活动图像表现出3个丛集活动区:乌海至阿拉善地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呈现密集分布特征,发生ML4.0级以上地震1次;包头、呼和浩特至蒙晋交界地区,地震活动活跃,呈东西向条带分布状态,发生ML4.0级以上地震3次,含本年度最大和次大地震;锡林郭勒盟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地区,地震活动呈北北东向条带分布状态,条带内发生2次ML4.0级地震,显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厅、教育厅、住建厅、卫健委、交通厅等多家单位组成2个督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4个盟市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实地督查工作,形成《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以来的重大工程、学校、医院等开展的普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报备工作。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审批,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2个:地震安全性评价、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初步提交审批流程图、审批要件清单和制式申报表格。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制定定公共服务清单。2020年10月,依据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指导意见,制定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震情服务、防震减灾宣传等共10项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设立公共服务管理部门。2020年12月16日,中国地震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中震人发〔2020〕103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处与震害防御处合署办公,计划配置8名编制。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2020年,完成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调查核实共20起。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参加第四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活动,获总决赛三等奖。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印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接受人民网内蒙古频道专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主任高润喜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参加防灾减灾日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开展“云上观球幕、战疫大联盟—防震减灾,科普在线”直播活动,同时在新浪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官方微博平台、内蒙古科技馆官方微博等平台进行直播,多家新闻媒体单位和政务微博进行了报道转发,累计观看量达126.7万人次,在线观看人数最高达6.1万人次,开展线上科普讲座两次。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剧本征集活动,联合新浪内蒙古全程直播,累计观看量37.5万人次。组织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新生军训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正式出版发行蒙汉文版地震科普图书《地震离我们有多远》。联合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创作《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将加入防震减灾知识内容加入其中。拍摄制作10集原创科普小视频,在官方抖音平台进行推广投放,在宣传周重点时段投放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开屏广告,两个平台在宣传周期间,总曝光量1914733次,总点击量29091次,点击率1.52。在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剧剧本征集大赛,征集优秀地震科普创作产品。设计制作地震预警宣传折页;制作蒙汉双语系列科普动画两部《小马博士将故事》。
【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第2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7章34条,规定了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处置,地震预警宣传教育与演练,地震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和法律责任。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规范性文件。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3件规范性文件,并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纳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法制教育。202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司法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制作《政策简明问答: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进行宣传;共印制约2.5万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宣传册,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发放;在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中,联合新浪内蒙古作了全程直播,专题讲解了地震预警及《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直播活动约1小时,累计观看量37.5万人次。
【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审标准》;成立微震监测创新团队、基于密集台阵观测的地壳精细结构探测创新团队和防震减灾科普宣教与社会服务创新团队。
【合作与交流】 学术交流 聘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地震系统相关院所等地震系统内外知名专家指导,不断加强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人入选中国地震局2020年度国内交流访问学者计划,1人参加中国地震局“地震英才国际培养项目”,1人参加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13人在读学历学位继续教育,3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0年局长基金承担课题37项,资助额度124.73万元,成功申请2020年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课题、震情跟踪专项、三结合项目12项。继续扩大开放合作,推进矿山微震专项研究成果转化,加强非天然地震监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与煤监局联合开展矿山安全监测项目研究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合作单位蒙古科学院天文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交流合作。与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局、气象局、应急厅等单位加强交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020年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副局长弓建平,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书记阿力坦嘎日迪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共同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协议》,并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模式、科研方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此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共建,按照合作共建和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开创自治区“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为自治区的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全方位的人才储备和科技保障。
科学技术合作 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交流研讨会暨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会,共同开展微震监测研究、地震科学研究和地震科学仪器观测试验与研究。
【重要会议及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2020年4月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传达李克强总理对2020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批示和王勇国务委员致信内容,并就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精神以及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对加快推进地震活断层探测工程、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等内容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作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 2020年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区各盟市应急局和地震局以及地震台站设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会上传达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全国地震局长会议讲话精神。
地震工作专题会议 2020年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张韶春主持。自治区地震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和草原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分析当前震情形势、针对防震减灾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王石磊 张茜)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020年自治区地震局内设9个处室、4个直属二级单位、8个地震台站(其中包括5个中心台和3个综合台)。9个处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纪检室、机关党委。4个直属二级单位包括:内蒙古地震台、信息中心、地震防灾救灾中心、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总编制282名(含地方事业编6名),其中管理机构参公编制42名,事业单位编制240名。
【地震活动】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ML≥1.0级地震575次,其中ML1.0~1.9级地震309次,ML2.0~2.9级地震218次,ML3.0~3.9级地震42次,ML4.0~4.9级地震6次。最大地震是2020年3月30日16时20分和林格尔县(北纬40°09′,东经111°52′)发生的ML4.0级地震。以上地震次数统计均为可定位地震,全年度未发生震群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ML≥1.0级地震分布图
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震活动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ML≥3.0级地震活动频度、强度
2020年发生ML≥3.0级地震48次,2019年发生ML≥3.0级地震52次,2020年ML≥3.0级地震活动频度水平略低于去年。2020年最大地震是和林格尔县ML4.5级地震,2019年最大地震是5月12日阿拉善右旗ML4.5级地震。2020年和2019年地震强度相当,均未发生中强以上地震。
二、地震活动强度中部较强,东部地区、西部次之
2020年ML≥4.0级地震的6次,其中,发生在西部地区1次,东部地区2次、中部地区3次。最大地震位于中部地区和林格尔县,震级为ML4.5级,次大地震位于中部地区包头市东部,震级为ML4.5级。中等地震活动特征显示,中部地区地震相对较强,东部、西部地区强度次之。
三、中小地震丛集、有序活动区
2020年度全部地震活动图像表现出3个丛集活动区:乌海至阿拉善地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呈现密集分布特征,发生ML4.0级以上地震1次;包头、呼和浩特至蒙晋交界地区,地震活动活跃,呈东西向条带分布状态,发生ML4.0级以上地震3次,含本年度最大和次大地震;锡林郭勒盟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地区,地震活动呈北北东向条带分布状态,条带内发生2次ML4.0级地震,显示地震活动较为活跃。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 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厅、教育厅、住建厅、卫健委、交通厅等多家单位组成2个督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4个盟市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实地督查工作,形成《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自查情况的工作报告》,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以来的重大工程、学校、医院等开展的普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报备工作。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审批,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2个:地震安全性评价、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初步提交审批流程图、审批要件清单和制式申报表格。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制定定公共服务清单。2020年10月,依据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指导意见,制定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震情服务、防震减灾宣传等共10项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设立公共服务管理部门。2020年12月16日,中国地震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中震人发〔2020〕103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公共服务处与震害防御处合署办公,计划配置8名编制。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2020年,完成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调查核实共20起。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参加第四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活动,获总决赛三等奖。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印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接受人民网内蒙古频道专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主任高润喜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参加防灾减灾日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开展“云上观球幕、战疫大联盟—防震减灾,科普在线”直播活动,同时在新浪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官方微博平台、内蒙古科技馆官方微博等平台进行直播,多家新闻媒体单位和政务微博进行了报道转发,累计观看量达126.7万人次,在线观看人数最高达6.1万人次,开展线上科普讲座两次。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剧本征集活动,联合新浪内蒙古全程直播,累计观看量37.5万人次。组织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新生军训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正式出版发行蒙汉文版地震科普图书《地震离我们有多远》。联合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创作《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将加入防震减灾知识内容加入其中。拍摄制作10集原创科普小视频,在官方抖音平台进行推广投放,在宣传周重点时段投放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开屏广告,两个平台在宣传周期间,总曝光量1914733次,总点击量29091次,点击率1.52。在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剧剧本征集大赛,征集优秀地震科普创作产品。设计制作地震预警宣传折页;制作蒙汉双语系列科普动画两部《小马博士将故事》。
【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第2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形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7章34条,规定了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处置,地震预警宣传教育与演练,地震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和法律责任。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规范性文件。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3件规范性文件,并将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纳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法制教育。202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司法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制作《政策简明问答: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进行宣传;共印制约2.5万册《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宣传册,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发放;在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中,联合新浪内蒙古作了全程直播,专题讲解了地震预警及《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直播活动约1小时,累计观看量37.5万人次。
【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审标准》;成立微震监测创新团队、基于密集台阵观测的地壳精细结构探测创新团队和防震减灾科普宣教与社会服务创新团队。
【合作与交流】 学术交流 聘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地震系统相关院所等地震系统内外知名专家指导,不断加强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人入选中国地震局2020年度国内交流访问学者计划,1人参加中国地震局“地震英才国际培养项目”,1人参加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13人在读学历学位继续教育,3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0年局长基金承担课题37项,资助额度124.73万元,成功申请2020年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课题、震情跟踪专项、三结合项目12项。继续扩大开放合作,推进矿山微震专项研究成果转化,加强非天然地震监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与煤监局联合开展矿山安全监测项目研究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合作单位蒙古科学院天文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交流合作。与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局、气象局、应急厅等单位加强交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020年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副局长弓建平,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书记阿力坦嘎日迪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共同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建协议》,并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模式、科研方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此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共建,按照合作共建和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开创自治区“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为自治区的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全方位的人才储备和科技保障。
科学技术合作 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与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交流研讨会暨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会,共同开展微震监测研究、地震科学研究和地震科学仪器观测试验与研究。
【重要会议及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2020年4月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传达李克强总理对2020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批示和王勇国务委员致信内容,并就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精神以及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对加快推进地震活断层探测工程、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等内容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力格图作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 2020年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区各盟市应急局和地震局以及地震台站设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会上传达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全国地震局长会议讲话精神。
地震工作专题会议 2020年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张韶春主持。自治区地震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和草原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分析当前震情形势、针对防震减灾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王石磊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