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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市场监督管理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概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28个处室局(含机关党委、离退处),行政编制20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处级领导职数73名(35正38副)。直属事业单位34个(含13个盟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共有事业编制1241名。

    2020年,开展标准化提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四大行动”,使全区农牧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1000多家企业受益,帮助企业、区域创造效益近70亿元,解决近5万人就业,发挥市场监管系统完善市场机制、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

    【疫情期间监管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推进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蒙冷链”建设并投入使用。办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1041件,罚没款623.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加强疫情期间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开展防疫防护用品检查和调研,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全区共查办价格违法案件511件,罚没款317万元。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等措施,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护用品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应急审批,直属机构减免检验检测费用3000余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商事制度改革】  市场监管领域首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推动实现6项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开通企业注销“一网通”,取消纸质“清税证明”,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区已为市场主体签发电子营业执照224万张,办理“证照分离”类市场主体登记8.64万户,一站式“政银合作”代办全面推开。2020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6.13万户,日均新增注册企业989户,全区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25.83万户。

    【事中事后监管】  在《内蒙古日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的通告》,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至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方便群众年报。年报结束后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16192户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做到“应列尽列”。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成内部双随机抽查任务6098次,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制定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任务4819批次,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81批次。

    【市场乱象整治】  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回头看”,整治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收费,开展商业银行、医疗机构、教育行业收费自查自纠,全区共检查收费单位391家,退还违规收费金额1905.00万元,罚没款金额226.0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依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共部署开展“铁拳”执法行动1277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9785人次,立案443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定6项整治重点、7项整治措施,100%完成整改工作,在全区专项斗争调度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

    【消费者权益保护】  开展“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商圈、景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经营户”等示范单位,全区分别评选出自治区级、盟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5家、923家,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打造网络版“3·15”活动,推动成立内蒙古市场发展促进会,组织在商超等场所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368个。整合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五线合一、一线受理”,2020年全系统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6.2万件,处理消费纠纷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1.3万元。

    【网络市场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定《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2020年电子商务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1172人次,发现网络违法线索280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约谈相关企业60次,查处违法案件117件。开展合同行政监管,规范房地产、教育培训机构等领域格式合同条款。开展“合同帮农”,形成实用性强、易于操作、便于推广的《农业(玉米)种植买卖合同》《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传统奶制品销售合同》等12个涉农涉牧合同范本。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以集贸市场、农产品市场、古玩市场、车站、餐馆饭店、皮毛收购门市部等为重点开展检查,禁止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广告监管】  2020年在全区组织或参与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特供专供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等10余项专项行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705人(次),出动车辆2603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954户,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78件,罚没款221.82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5份。

    【质量强区】  召开自治区质量强区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印发了《2020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开展质量强区督查,梳理各盟市质量工作的亮点和问题,形成了包含77个具体项目的实地督查清单。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向23个成员单位和区局21个处室局分解下达了考核任务分工340项,制定了《2020年盟市质量工作考核细则》,把质量强区实地督查内容作为日常评价指标纳入了2020年盟市质量工作考核。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工作,共有46家组织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为历届之最。会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暨乌兰察布市2020年“质量月”活动,推荐历届获奖企业参与“云上2020中国品牌日内蒙古云展馆”活动。在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上,作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代表作典型经验介绍。成立自治区缺陷产品(包头)召回中心和自治区缺陷召回标准化委员会,从12315平台筛选有效信息,针对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洗化品开展市场购检和缺陷分析后发布相关消费警示。组织实施4个质量评价监测项目,为提升自治区制造业竞争力、合格率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提供决策参考。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年度《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抽查计划,将群众、媒体关注度较高、历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投诉举报较多、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作为2020年监督抽查重点,全年共开展了4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证后监管,对生产、流通领域涉及97种产品3434家企业的4909批次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1.1%。

    【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创新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跨省互查,延伸监管链条。推动食品生产监管领域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小作坊登记、企业安全员考核三个100%。持续开展保健食品、农贸市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全区98%的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创新特殊食品及食盐清单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实现了体系检查全覆盖。全区开展食品相关抽检监测任务13.23万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6%。

    【食品生产许可优化】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对6类低风险食品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修订《含乳制固态成品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生乳制民族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现场核查;印发《关于停止发放内蒙古自治区速冻畜禽肉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终止了自治区速冻畜禽肉分割企业许可,进一步明晰许可事权划分;在全国率先制定“浓缩乳”“乳酸菌粉”“抗性糊精”“棉子低聚糖”四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为该类产品生产许可提供了借鉴,填补了国家未出台该类产品生产许可细则的空白。

    【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未改变经营条件申请续展、变更的经营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检查核实经营者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承诺内容,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搭建快速绿色通道。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了试点试行,逐步向全区推广发放和使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实现监察、检验等“一网通办”,纳入平台管理设备28.4万台套,占全区特种设备总数的98.7%。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全区共执法监督检查8211家,其中生产单位851家、使用单位7129家、经营单位193家、检验检测单位6家、其他单位32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029份;立案数量88件;责令停产停业13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68台/套;经济处罚246.77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数量169件,办结166件,办结率达96.45%。

    【计量监管】  4月1日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同时推广启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业务管理系统,累计受理预约单41651条、器具262042台(件),逐步构建计量工作“互联网+”管理和政务服务模式。开展近视矫正市场、压力仪表等民生计量监管及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效水效标识检查等工作。建成“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启动试运行。占地163.5亩,实验室建设面积23064.03平方米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暨自治区计量测试与科学研究基地”全部投入使用,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内蒙古分站、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等国家计量中心。开展计量技术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计量行政及技术人员45279人次,服务医疗卫生、交通等单位4957家,共校准人体温度计量仪器设备11139台(件),检定校准其他医用计量器具23904台(件),服务复工复产企业23538家,为复工复产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479353台(件),为复工复产企业减免检定校准费用7457.304万元,开展计量技术服务19701次。

    【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  启动“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全区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4317件,同比增长15.42%;专利授权量累计达17958件,同比增长62.38%。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178件、案值520万元、罚没金额302万元;共查处假冒专利案27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28件。深入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2件;组织全区353家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并签订商标代理机构承诺书,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2件。开展查处侵权假冒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共查处侵犯飘安、3M商标口罩案30件,案值21万元,罚没金额88万元。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共查处侵犯涉外商标案50件,案值42万元,罚没金额79万元。查处销售假冒“鄂尔多斯”注册商标羊绒衫案,现场查获假冒“鄂尔多斯”羊绒衫445件,货值6万余元。

    【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从上到下层层动员、履职尽责,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422次,共排查煤炭生产企业3341家,核查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4个盟市涉煤项目,处置研判股权变更和矿产交易问题1666个,审核完成整治问题1447个,完成率达93.4%。

    【风险管控平台建设】  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建立以“风险点责任链”“滚动式”督导检查为核心,以打造千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等为支撑的一体联动风险管控体系,经验做法被国务院食安委列为可复制、可推广重大独特创新监管方式。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化“赋能”,建成了全国首家一体化风险管控平台。2020年11月,应市场监管总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班上就《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探索与实践》作专题讲座,得到兄弟省市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滚动式”督导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滚动式”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出“查训合一”,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教育引导,提高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效能。2020年完成4次“滚动式”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660家,发现问题3469项,立案44件。

    “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  联合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供销社等厅局制定《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共检查市场主体47.9万家(次),查办案件1.2万件,罚没款1.24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国家“双打”考核组对内蒙古“双打”工作进行考核时,对“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给予充分肯定,建议作为一个工作品牌持续深入推进,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标准化提升行动】  编制《加强农牧业农村牧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中蒙医药药材种植、民族传统奶制品等21项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93项、行业标准8项,批准发布地方标准365项(含市级);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助推797家企业提升了产品质量。

    【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集成市场监管服务企业的各项职能,按照“一企一策、一需一案”要求,先后为85家企业提供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为核心,以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为延伸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116项“滴灌式”服务,为110家企业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6.4亿元;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220件,抵押登记金额1176.9亿元;累计帮助企业创造效益近1.3亿元,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带动全区牧民年增收近8000万元。

    “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  先后召开“蒙”字标认证发布会、总体架构论证会、产销对接与品牌创新座谈会,加快“蒙”字标质量链、认证监管平台和质量服务平台建设。首批为兴安盟大米、乌兰察布马铃薯等9种产品19家企业开展“蒙”字标认证,对5类产品9家企业进行授权。

    【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深化局校合作共建机制,加强从业者管理、技术、销售、培训。加大传统奶制品抽检力度,实现企业、手工坊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不断拓宽营销渠道,扩大传统奶制品的影响力。通过优准入、建标准、严检测、抓示范、创品牌,推动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获证手工坊由年初746家增至1085家,平均溢价15%,带动就业3000余人。

    【教育培训宣传】  制作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荣获全国和自治区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公益广告、中国传媒行业协会年度影响力影片等多个奖项。为解决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开展“每周一课”37期,应用“钉钉”学习平台进行常态化培训54期,以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100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定向精准培训,着力打造千人监管执法铁军。

    【获国家级荣誉】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斯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军被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授予2020年度通联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热工计量检测研究所温度室、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马洪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专利局代办处先进个人。(赵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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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28个处室局(含机关党委、离退处),行政编制20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处级领导职数73名(35正38副)。直属事业单位34个(含13个盟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共有事业编制1241名。

    2020年,开展标准化提升、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四大行动”,使全区农牧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1000多家企业受益,帮助企业、区域创造效益近70亿元,解决近5万人就业,发挥市场监管系统完善市场机制、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

    【疫情期间监管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推进自治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蒙冷链”建设并投入使用。办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1041件,罚没款623.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加强疫情期间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开展防疫防护用品检查和调研,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全区共查办价格违法案件511件,罚没款317万元。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等措施,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护用品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应急审批,直属机构减免检验检测费用3000余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商事制度改革】  市场监管领域首批1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推动实现6项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开通企业注销“一网通”,取消纸质“清税证明”,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区已为市场主体签发电子营业执照224万张,办理“证照分离”类市场主体登记8.64万户,一站式“政银合作”代办全面推开。2020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6.13万户,日均新增注册企业989户,全区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25.83万户。

    【事中事后监管】  在《内蒙古日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的通告》,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至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方便群众年报。年报结束后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16192户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做到“应列尽列”。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成内部双随机抽查任务6098次,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制定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任务4819批次,部门联合抽查任务581批次。

    【市场乱象整治】  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回头看”,整治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收费,开展商业银行、医疗机构、教育行业收费自查自纠,全区共检查收费单位391家,退还违规收费金额1905.00万元,罚没款金额226.0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依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共部署开展“铁拳”执法行动1277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9785人次,立案443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定6项整治重点、7项整治措施,100%完成整改工作,在全区专项斗争调度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

    【消费者权益保护】  开展“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商圈、景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经营户”等示范单位,全区分别评选出自治区级、盟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5家、923家,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打造网络版“3·15”活动,推动成立内蒙古市场发展促进会,组织在商超等场所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368个。整合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五线合一、一线受理”,2020年全系统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6.2万件,处理消费纠纷8.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1.3万元。

    【网络市场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定《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2020年电子商务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1172人次,发现网络违法线索280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约谈相关企业60次,查处违法案件117件。开展合同行政监管,规范房地产、教育培训机构等领域格式合同条款。开展“合同帮农”,形成实用性强、易于操作、便于推广的《农业(玉米)种植买卖合同》《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传统奶制品销售合同》等12个涉农涉牧合同范本。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配合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以集贸市场、农产品市场、古玩市场、车站、餐馆饭店、皮毛收购门市部等为重点开展检查,禁止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广告监管】  2020年在全区组织或参与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特供专供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等10余项专项行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705人(次),出动车辆2603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954户,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78件,罚没款221.82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5份。

    【质量强区】  召开自治区质量强区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印发了《2020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开展质量强区督查,梳理各盟市质量工作的亮点和问题,形成了包含77个具体项目的实地督查清单。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向23个成员单位和区局21个处室局分解下达了考核任务分工340项,制定了《2020年盟市质量工作考核细则》,把质量强区实地督查内容作为日常评价指标纳入了2020年盟市质量工作考核。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工作,共有46家组织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为历届之最。会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暨乌兰察布市2020年“质量月”活动,推荐历届获奖企业参与“云上2020中国品牌日内蒙古云展馆”活动。在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上,作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代表作典型经验介绍。成立自治区缺陷产品(包头)召回中心和自治区缺陷召回标准化委员会,从12315平台筛选有效信息,针对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洗化品开展市场购检和缺陷分析后发布相关消费警示。组织实施4个质量评价监测项目,为提升自治区制造业竞争力、合格率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提供决策参考。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年度《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抽查计划,将群众、媒体关注度较高、历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投诉举报较多、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作为2020年监督抽查重点,全年共开展了4批次监督抽查任务。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证后监管,对生产、流通领域涉及97种产品3434家企业的4909批次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1.1%。

    【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创新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跨省互查,延伸监管链条。推动食品生产监管领域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小作坊登记、企业安全员考核三个100%。持续开展保健食品、农贸市场、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全区98%的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创新特殊食品及食盐清单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实现了体系检查全覆盖。全区开展食品相关抽检监测任务13.23万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6%。

    【食品生产许可优化】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对6类低风险食品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修订《含乳制固态成品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生乳制民族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规范现场核查;印发《关于停止发放内蒙古自治区速冻畜禽肉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终止了自治区速冻畜禽肉分割企业许可,进一步明晰许可事权划分;在全国率先制定“浓缩乳”“乳酸菌粉”“抗性糊精”“棉子低聚糖”四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为该类产品生产许可提供了借鉴,填补了国家未出台该类产品生产许可细则的空白。

    【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未改变经营条件申请续展、变更的经营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检查核实经营者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承诺内容,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搭建快速绿色通道。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了试点试行,逐步向全区推广发放和使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实现监察、检验等“一网通办”,纳入平台管理设备28.4万台套,占全区特种设备总数的98.7%。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全区共执法监督检查8211家,其中生产单位851家、使用单位7129家、经营单位193家、检验检测单位6家、其他单位32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029份;立案数量88件;责令停产停业13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68台/套;经济处罚246.77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数量169件,办结166件,办结率达96.45%。

    【计量监管】  4月1日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同时推广启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业务管理系统,累计受理预约单41651条、器具262042台(件),逐步构建计量工作“互联网+”管理和政务服务模式。开展近视矫正市场、压力仪表等民生计量监管及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效水效标识检查等工作。建成“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启动试运行。占地163.5亩,实验室建设面积23064.03平方米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暨自治区计量测试与科学研究基地”全部投入使用,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内蒙古分站、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等国家计量中心。开展计量技术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计量行政及技术人员45279人次,服务医疗卫生、交通等单位4957家,共校准人体温度计量仪器设备11139台(件),检定校准其他医用计量器具23904台(件),服务复工复产企业23538家,为复工复产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479353台(件),为复工复产企业减免检定校准费用7457.304万元,开展计量技术服务19701次。

    【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  启动“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全区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4317件,同比增长15.42%;专利授权量累计达17958件,同比增长62.38%。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178件、案值520万元、罚没金额302万元;共查处假冒专利案27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28件。深入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2件;组织全区353家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并签订商标代理机构承诺书,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2件。开展查处侵权假冒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共查处侵犯飘安、3M商标口罩案30件,案值21万元,罚没金额88万元。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共查处侵犯涉外商标案50件,案值42万元,罚没金额79万元。查处销售假冒“鄂尔多斯”注册商标羊绒衫案,现场查获假冒“鄂尔多斯”羊绒衫445件,货值6万余元。

    【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从上到下层层动员、履职尽责,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422次,共排查煤炭生产企业3341家,核查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4个盟市涉煤项目,处置研判股权变更和矿产交易问题1666个,审核完成整治问题1447个,完成率达93.4%。

    【风险管控平台建设】  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领域”,建立以“风险点责任链”“滚动式”督导检查为核心,以打造千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等为支撑的一体联动风险管控体系,经验做法被国务院食安委列为可复制、可推广重大独特创新监管方式。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化“赋能”,建成了全国首家一体化风险管控平台。2020年11月,应市场监管总局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班上就《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探索与实践》作专题讲座,得到兄弟省市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滚动式”督导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滚动式”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出“查训合一”,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教育引导,提高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效能。2020年完成4次“滚动式”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1660家,发现问题3469项,立案44件。

    “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  联合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供销社等厅局制定《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共检查市场主体47.9万家(次),查办案件1.2万件,罚没款1.24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国家“双打”考核组对内蒙古“双打”工作进行考核时,对“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给予充分肯定,建议作为一个工作品牌持续深入推进,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标准化提升行动】  编制《加强农牧业农村牧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中蒙医药药材种植、民族传统奶制品等21项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93项、行业标准8项,批准发布地方标准365项(含市级);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助推797家企业提升了产品质量。

    【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集成市场监管服务企业的各项职能,按照“一企一策、一需一案”要求,先后为85家企业提供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为核心,以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为延伸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116项“滴灌式”服务,为110家企业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6.4亿元;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220件,抵押登记金额1176.9亿元;累计帮助企业创造效益近1.3亿元,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带动全区牧民年增收近8000万元。

    “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  先后召开“蒙”字标认证发布会、总体架构论证会、产销对接与品牌创新座谈会,加快“蒙”字标质量链、认证监管平台和质量服务平台建设。首批为兴安盟大米、乌兰察布马铃薯等9种产品19家企业开展“蒙”字标认证,对5类产品9家企业进行授权。

    【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深化局校合作共建机制,加强从业者管理、技术、销售、培训。加大传统奶制品抽检力度,实现企业、手工坊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不断拓宽营销渠道,扩大传统奶制品的影响力。通过优准入、建标准、严检测、抓示范、创品牌,推动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获证手工坊由年初746家增至1085家,平均溢价15%,带动就业3000余人。

    【教育培训宣传】  制作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荣获全国和自治区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公益广告、中国传媒行业协会年度影响力影片等多个奖项。为解决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开展“每周一课”37期,应用“钉钉”学习平台进行常态化培训54期,以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100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定向精准培训,着力打造千人监管执法铁军。

    【获国家级荣誉】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斯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军被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授予2020年度通联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热工计量检测研究所温度室、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马洪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专利局代办处先进个人。(赵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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