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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税务
  • 发布时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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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为主、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下设内设机构(含另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共计33个,盟市税务局12个(正处级单位)、计划单列市税务局2个(副处级单位)、旗县(市区)税务局(含开发区税务局)131个。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全区税务系统创建、复检全国文明单位33家,1家单位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名税务干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税收收入2569.4亿元。

    【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1.1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下沉950个社区,志愿服务13万人次,实现干部职工和服务场所纳税人缴费人零确诊、零疑似、零集中隔离、零无症状感染“四个零”目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国家7批28项和自治区政府8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编制税电产销指数,反映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分析,建立三级联动分析机制并形成分析报告455篇,积极服务各级领导决策;“点对点”帮扶163户原材料短缺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匹配3942户供应商,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税收收入】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质量监控。全年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2569.4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下降7.3%。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488.8亿元,减少180亿元,下降6.7%;海关代征完成80.7亿元,减少22.5亿元,下降21.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2.5亿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费收入859.5亿元,同比减收51亿元,下降5.6%;非税收入166.4亿元,同比增收19.9亿元,增长13.6%;其他收入90.9亿元。积极推广应用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有序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接续征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工作,与人社、医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同拓展多元缴费服务方式,全力保障应保尽保。率先在全国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项基金”属地征管模式。

    【减税降费】  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健全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减免降缓抵退“六个到位”,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10亿元,办理延期缴纳862户次、21.6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40.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4.86亿元,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与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预算会商机制,制定电子退库规程,压缩退税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办理退税135.28万笔,电子退库占比99%。制发《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得税新政指引》,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并公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名单,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税收法治】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基础上,科学编制内蒙古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9类97项173子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税种管理】  健全征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落实常态化复核管理3个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动和协同管理,提升环保税征管水平。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工作体系,完成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实现退税5.46亿元。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监控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现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双增长”。落实落细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要求,制定符合全区实际的17个工作方案,确保受票、开票平稳有序。

    【办税缴费服务】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5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建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218项业务“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3项业务“全程网上办”。建设涉税涉费咨询服务统一平台实现“一号通答”。开展大企业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编写推送乳业、煤炭、风电等11个行业的《行业税收风险防控手册》。联合16家金融机构发放“银税互动”信贷69.8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税务服务“好差评”、财行税一体化纳税申报、大企业票据智能识别等多项举措获得好评。

    【征收管理】  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构建“大小三角”架构体系要求,制发《“小三角”处室协同工作办法》,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机制为抓手,打破分工壁垒,深化数据共享,有效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等措施,提高办税缴费效率。优化大企业和自然人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重点行业管理团队实施专业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5C监控评价系统,优化完善社保费核心征缴系统,上线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共享平台。

    【国际税收】  服务“一带一路”,扩大对外开放,协助税务总局签署我国首例制造业“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文本,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16亿元。加强国别税收信息研究,编制完善《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翻译蒙古国最大规模税法修订资料。与商务、人民银行、海关、人保财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助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信息化建设】  持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取消第三方CA平台登录方式,实现双因子登录。清理整合地方特色软件,缩减率达89%。向总局信息化建设主干道并轨推动社保费标准版上线。整合12366业务咨询与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咨询服务,建设涉税涉费咨询服务统一平台。加强后台运维管理,压缩运维项目和人员,节约经费2062万元。实施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运维公司及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热线暂行管理等管理制度,修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辟运维平台、呼叫热线、税务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高效解决运维信息管理反馈。

    【税务稽查】  理顺稽查管理体制,优化税务稽查职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风险案源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布置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畅通检举渠道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深化与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公安、海关、人民银行“4+1”协作机制。强化“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力度,开展扫黑除恶、打虚打骗“三假”和大要案查办,查补入库15.8亿元,税收经济秩序、国家税收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大数据和风险管理】  围绕实际业务需求和基层诉求,将内蒙古大数据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生产环境剥离,推动业务部门对接税务总局数据标准和跨省数据云平台接口,优化平台结构、功能、数据库,提高运行速度。制定数据管理“两个办法、三个规程”,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释放平台全数据权限,实现基层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落实内蒙古税收保障办法,持续深化税收共治,推动政府建设统一综合治税平台,实现28个部门94类785项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建立《风险任务应对指引和反馈标准》,利用数据分析、风险应对等方式组织入库税费7.13亿元。

    【助力脱贫攻坚】  坚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与优化税费服务相结合,脱贫攻坚领域累计减税93.75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63亿元;累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40万元、协调帮扶资金9388万元、投建帮扶项目535个;选派578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专职扶贫干部,定点帮扶、配合其他单位共同帮扶216个嘎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0808户、24191人全部如期脱贫。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部署相关司局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向内蒙古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提出的13条重大涉税问题处置建议被地方采纳。树牢上下“一盘棋”思想,领导包联包片,逐级传导压力,压实“税款当期未征的责任、现在整治期的责任”。动员全区税务系统3.16万名公职人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选派108名稽查业务骨干支援重点地区。整合全区2.26万户煤炭企业税收数据,实现涉煤企业税收资料“一户一档、一企一册、一户一清”。税务稽查部门、煤炭专班与纪检、公安、法院及金融部门通力协作,穷尽征管手段追损挽损,加速减存遏增,加力标本兼治。对转入常态化的深化治理阶段的剩余问题开展全面梳理,确保专项整治任务清仓见底、问题归零。

    【税收宣传】  在主流媒体报道300余篇,信息采用列各厅局第9位。创新税收宣传形式,持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挥融合传播优势,通过“两微一端”、12366热线、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税收宣传更加生动、活泼、接地气。多维度分层次开展税法宣传辅导,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税收法治宣传微电影《蒙古马》获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一等奖。加强税务文化建设,通过打造党建文化展厅、草原税史陈列馆,推动中国税务精神宣传教育,展示税务部门良好形象。2020年全系统51个单位获全国或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13名干部获省部级以上荣誉。

    【税收税研】  持续完善数字化税收科研学习平台建设,加强科研数据库建设管理,参与总局年度重点课题《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承接总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强税务绩效改进提升的路径与方法》,完成5个年度课题研究任务,参与内蒙古政府关于《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内蒙古税务》12期出版发行任务,编撰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志(1994—2018)》和《内蒙古税务年鉴·2020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调研基地”投入实体运行,3篇课题报告获得国家税务总局优秀科研成果。

    【集体荣誉】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被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吉兰泰镇税务分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2019—2020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勃湾区税务局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视频类扶持作品入围类”荣誉称号。

    课题《“稀土+”与税收政策研究》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一等奖”。课题《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调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二等奖”。课题《内蒙古煤炭行业及其资源税调查报告——以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为例》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

    【个人荣誉】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税务局许昂德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刘忠范、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张志平(已去世)、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陈晓龙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申成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苏雅拉图,国家税务总局阿荣旗税务局董成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额尔敦白乙,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其木格,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周大伟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王洁璐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减税降费专项工作二等功”。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苗青、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袁伟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减税降费专项工作三等功”。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李亚利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给予的税务系统表现突出的离退休干部集体、个人和工作人员通报表扬。(陈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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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为主、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下设内设机构(含另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共计33个,盟市税务局12个(正处级单位)、计划单列市税务局2个(副处级单位)、旗县(市区)税务局(含开发区税务局)131个。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全区税务系统创建、复检全国文明单位33家,1家单位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名税务干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税收收入2569.4亿元。

    【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1.1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下沉950个社区,志愿服务13万人次,实现干部职工和服务场所纳税人缴费人零确诊、零疑似、零集中隔离、零无症状感染“四个零”目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国家7批28项和自治区政府8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编制税电产销指数,反映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分析,建立三级联动分析机制并形成分析报告455篇,积极服务各级领导决策;“点对点”帮扶163户原材料短缺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匹配3942户供应商,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税收收入】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质量监控。全年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2569.4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下降7.3%。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488.8亿元,减少180亿元,下降6.7%;海关代征完成80.7亿元,减少22.5亿元,下降21.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2.5亿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费收入859.5亿元,同比减收51亿元,下降5.6%;非税收入166.4亿元,同比增收19.9亿元,增长13.6%;其他收入90.9亿元。积极推广应用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有序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接续征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工作,与人社、医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同拓展多元缴费服务方式,全力保障应保尽保。率先在全国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项基金”属地征管模式。

    【减税降费】  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健全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减免降缓抵退“六个到位”,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10亿元,办理延期缴纳862户次、21.6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40.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4.86亿元,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与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预算会商机制,制定电子退库规程,压缩退税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办理退税135.28万笔,电子退库占比99%。制发《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得税新政指引》,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并公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名单,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税收法治】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基础上,科学编制内蒙古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9类97项173子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税种管理】  健全征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落实常态化复核管理3个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动和协同管理,提升环保税征管水平。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工作体系,完成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实现退税5.46亿元。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监控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现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双增长”。落实落细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要求,制定符合全区实际的17个工作方案,确保受票、开票平稳有序。

    【办税缴费服务】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等13部门联合推出的5类16项48条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建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实现218项业务“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3项业务“全程网上办”。建设涉税涉费咨询服务统一平台实现“一号通答”。开展大企业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编写推送乳业、煤炭、风电等11个行业的《行业税收风险防控手册》。联合16家金融机构发放“银税互动”信贷69.8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税务服务“好差评”、财行税一体化纳税申报、大企业票据智能识别等多项举措获得好评。

    【征收管理】  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构建“大小三角”架构体系要求,制发《“小三角”处室协同工作办法》,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机制为抓手,打破分工壁垒,深化数据共享,有效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等措施,提高办税缴费效率。优化大企业和自然人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重点行业管理团队实施专业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5C监控评价系统,优化完善社保费核心征缴系统,上线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共享平台。

    【国际税收】  服务“一带一路”,扩大对外开放,协助税务总局签署我国首例制造业“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文本,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16亿元。加强国别税收信息研究,编制完善《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翻译蒙古国最大规模税法修订资料。与商务、人民银行、海关、人保财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助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信息化建设】  持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取消第三方CA平台登录方式,实现双因子登录。清理整合地方特色软件,缩减率达89%。向总局信息化建设主干道并轨推动社保费标准版上线。整合12366业务咨询与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咨询服务,建设涉税涉费咨询服务统一平台。加强后台运维管理,压缩运维项目和人员,节约经费2062万元。实施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运维公司及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热线暂行管理等管理制度,修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辟运维平台、呼叫热线、税务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高效解决运维信息管理反馈。

    【税务稽查】  理顺稽查管理体制,优化税务稽查职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风险案源和虚开骗税高风险案源布置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畅通检举渠道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深化与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公安、海关、人民银行“4+1”协作机制。强化“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力度,开展扫黑除恶、打虚打骗“三假”和大要案查办,查补入库15.8亿元,税收经济秩序、国家税收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大数据和风险管理】  围绕实际业务需求和基层诉求,将内蒙古大数据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生产环境剥离,推动业务部门对接税务总局数据标准和跨省数据云平台接口,优化平台结构、功能、数据库,提高运行速度。制定数据管理“两个办法、三个规程”,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释放平台全数据权限,实现基层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落实内蒙古税收保障办法,持续深化税收共治,推动政府建设统一综合治税平台,实现28个部门94类785项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实施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建立《风险任务应对指引和反馈标准》,利用数据分析、风险应对等方式组织入库税费7.13亿元。

    【助力脱贫攻坚】  坚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与优化税费服务相结合,脱贫攻坚领域累计减税93.75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63亿元;累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40万元、协调帮扶资金9388万元、投建帮扶项目535个;选派578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专职扶贫干部,定点帮扶、配合其他单位共同帮扶216个嘎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0808户、24191人全部如期脱贫。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部署相关司局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向内蒙古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提出的13条重大涉税问题处置建议被地方采纳。树牢上下“一盘棋”思想,领导包联包片,逐级传导压力,压实“税款当期未征的责任、现在整治期的责任”。动员全区税务系统3.16万名公职人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选派108名稽查业务骨干支援重点地区。整合全区2.26万户煤炭企业税收数据,实现涉煤企业税收资料“一户一档、一企一册、一户一清”。税务稽查部门、煤炭专班与纪检、公安、法院及金融部门通力协作,穷尽征管手段追损挽损,加速减存遏增,加力标本兼治。对转入常态化的深化治理阶段的剩余问题开展全面梳理,确保专项整治任务清仓见底、问题归零。

    【税收宣传】  在主流媒体报道300余篇,信息采用列各厅局第9位。创新税收宣传形式,持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挥融合传播优势,通过“两微一端”、12366热线、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税收宣传更加生动、活泼、接地气。多维度分层次开展税法宣传辅导,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税收法治宣传微电影《蒙古马》获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一等奖。加强税务文化建设,通过打造党建文化展厅、草原税史陈列馆,推动中国税务精神宣传教育,展示税务部门良好形象。2020年全系统51个单位获全国或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13名干部获省部级以上荣誉。

    【税收税研】  持续完善数字化税收科研学习平台建设,加强科研数据库建设管理,参与总局年度重点课题《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承接总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强税务绩效改进提升的路径与方法》,完成5个年度课题研究任务,参与内蒙古政府关于《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内蒙古税务》12期出版发行任务,编撰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志(1994—2018)》和《内蒙古税务年鉴·2020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调研基地”投入实体运行,3篇课题报告获得国家税务总局优秀科研成果。

    【集体荣誉】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被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吉兰泰镇税务分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乌珠穆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2019—2020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勃湾区税务局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视频类扶持作品入围类”荣誉称号。

    课题《“稀土+”与税收政策研究》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一等奖”。课题《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调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二等奖”。课题《内蒙古煤炭行业及其资源税调查报告——以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为例》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7—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

    【个人荣誉】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税务局许昂德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刘忠范、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张志平(已去世)、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陈晓龙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申成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苏雅拉图,国家税务总局阿荣旗税务局董成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额尔敦白乙,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其木格,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周大伟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王洁璐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减税降费专项工作二等功”。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苗青、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袁伟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减税降费专项工作三等功”。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李亚利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给予的税务系统表现突出的离退休干部集体、个人和工作人员通报表扬。(陈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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