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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卷

  • 财政
  • 发布时间:10-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内设25个处室(局),核定行政编制178名;2020年12月,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核准厅属事业单位10个,核定事业编制268名。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企业3个,分别为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同比下降0.4%,其中,税收收入1457.8亿元,同比下降5.3%;非税收入593.4亿元,同比增长14.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0.2亿元,同比增长3.3%。自治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56.4亿元,同比增长3.0%;政府性基金支出1414.2亿元,同比增加493.1亿元,增长53.5%。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亿元,同比下降56.7%;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亿元,同比下降61.2%。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108.9亿元,同比增长23.7%;基金支出总计2198.2亿元,同比增长29.9%。

    【支持“疫情”防控】  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预案,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两个“绿色通道”,筹集资金74.5亿元,及时足额保障患者救治、人员补助、防控物资、境外疫情防控等“粮草军需”。同时,强化资金监管,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支出374.9亿元、增长16.4%,补齐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短板,实现全区所有旗县(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有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下达满洲里医院改造项目8000万元。安排疫情防控周转金1亿元,用于援助湖北疫情防控、首都机场国际航班转运、以及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设备。

    【促进经济社会稳定】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对冲投资不足,争取并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74.2亿元、同比增长61%,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投资128.9亿元、落实交通资金336.8亿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对冲企业困难,坚决落实国家“减、免、缓、降”等减税降费政策,迅速出台地方税减免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19.4亿元;为2.5万户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提供70多亿元低费率融资担保,助企纾困。对冲基层压力,落实党中央财政直达资金443.2亿元,全部直达旗县基层,快速精准投放到终端,直接惠企利民。通过压减本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腾出资金20亿元安排困难地区财力补助,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加快库款调度,将党中央对自治区当年留用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增加的现金流全部留给旗县,对重点旗县实行工资保障监测预警,防范支付风险。

    【助力“三大”攻坚战】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在防风险上,安排奖励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化债和消化暂付款。通过政府债务平滑基金缓释政府偿债压力。超额完成年度政府性债务化解任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清偿金额居全国第一位。化解包商银行风险,推动签署收购承接协议,支持蒙商银行组建并平稳运营;争取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成功发行85亿元专项债支持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补充资本金,防范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累计投放359.8亿元,释放流动性701.5亿元,维护融资信用。在促脱贫上,全区财政专项扶贫支出144.8亿元、增长1.1%,自治区本级投入51.5亿元、增长14.8%。统筹整合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74亿元,助力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在助防治上,节能环保支出147.2亿元,支持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推动设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争取欧投行黄河流域治理党中央财政统借统还资金约15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一。落实草原生态补奖、天然林保护政策,支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完成,推动全区50%以上国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支持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下达党中央2020年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建设。

    【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聚力创新驱动,科技支出32.4亿元、增长13.7%,支持实施“科技兴蒙”,配合有关部门围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统筹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出台30项真金白银措施。聚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资金862.1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公顷,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6.67万公顷,改良盐碱化耕地0.81万公顷,促使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支持推进粮改饲试点,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减轻奶业税收负担,促进奶业振兴。支持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聚力均衡发展,积极争取党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和抗疫特别国债357.8亿元,下达老少边贫转移支付123.8亿元,落实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3.3亿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民生福祉】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2万人。全区教育支出642.2亿元,增长5.28%,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新增7.2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5%,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卫生健康支出374.9亿元,增长16.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特困人员、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持续提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78.6亿元,增长3.4%,支持棚户区改造2.5万套,完成全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836户,全区国家级贫困旗县其他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22920户,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15个,惠及居民约13万户。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7亿元,增长3.6%,推进全区公益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会监管】  各级政府坚持最大限度下沉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以紧促保,提请自治区出台制度文件,完善过“紧日子”机制,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6%。预算执行中,建立存量资金实时盘活机制,盘活资金125亿元,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急需支出,支持跨年度预算平衡。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和标准体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成自治区本级9家国有金融机构清产核资,华宸信托、日信担保等正式监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以法治财政示范点考核工作为抓手,推进全区各级财政法治建设。加强会计监督管理,全年办理92户次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事项,办理评估师事务所备案审核56家,对不符合要求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行政监管关注函》《整改通知书》,对4家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撤销其执业许可的决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自治区直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强化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核批复,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处置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收益共计1.44亿元。

    【深化财税改革】  高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信息化手段嵌入到预算管理中,依托“制度+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深化资源税改革,调整161个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健全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管理和资金扣款机制。加快推进全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25家国有企业股权划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自治区级统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率先实现集采目录全区统一,构建“全区一张网”走在全国前列,上线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年交易额达到6.1亿元。建设完成全国首家集注册、发布、自查、审核、核查打分、整改、自动排名公示为一体的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自治区本级335个部门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336个部门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闫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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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内设25个处室(局),核定行政编制178名;2020年12月,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核准厅属事业单位10个,核定事业编制268名。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企业3个,分别为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同比下降0.4%,其中,税收收入1457.8亿元,同比下降5.3%;非税收入593.4亿元,同比增长14.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0.2亿元,同比增长3.3%。自治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56.4亿元,同比增长3.0%;政府性基金支出1414.2亿元,同比增加493.1亿元,增长53.5%。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亿元,同比下降56.7%;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亿元,同比下降61.2%。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108.9亿元,同比增长23.7%;基金支出总计2198.2亿元,同比增长29.9%。

    【支持“疫情”防控】  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预案,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两个“绿色通道”,筹集资金74.5亿元,及时足额保障患者救治、人员补助、防控物资、境外疫情防控等“粮草军需”。同时,强化资金监管,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支出374.9亿元、增长16.4%,补齐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短板,实现全区所有旗县(市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有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下达满洲里医院改造项目8000万元。安排疫情防控周转金1亿元,用于援助湖北疫情防控、首都机场国际航班转运、以及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设备。

    【促进经济社会稳定】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对冲投资不足,争取并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74.2亿元、同比增长61%,争取党中央预算内投资128.9亿元、落实交通资金336.8亿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对冲企业困难,坚决落实国家“减、免、缓、降”等减税降费政策,迅速出台地方税减免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19.4亿元;为2.5万户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提供70多亿元低费率融资担保,助企纾困。对冲基层压力,落实党中央财政直达资金443.2亿元,全部直达旗县基层,快速精准投放到终端,直接惠企利民。通过压减本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腾出资金20亿元安排困难地区财力补助,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加快库款调度,将党中央对自治区当年留用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增加的现金流全部留给旗县,对重点旗县实行工资保障监测预警,防范支付风险。

    【助力“三大”攻坚战】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在防风险上,安排奖励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化债和消化暂付款。通过政府债务平滑基金缓释政府偿债压力。超额完成年度政府性债务化解任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应清尽清,清偿金额居全国第一位。化解包商银行风险,推动签署收购承接协议,支持蒙商银行组建并平稳运营;争取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成功发行85亿元专项债支持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补充资本金,防范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累计投放359.8亿元,释放流动性701.5亿元,维护融资信用。在促脱贫上,全区财政专项扶贫支出144.8亿元、增长1.1%,自治区本级投入51.5亿元、增长14.8%。统筹整合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74亿元,助力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在助防治上,节能环保支出147.2亿元,支持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推动设立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争取欧投行黄河流域治理党中央财政统借统还资金约15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一。落实草原生态补奖、天然林保护政策,支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完成,推动全区50%以上国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支持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下达党中央2020年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建设。

    【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聚力创新驱动,科技支出32.4亿元、增长13.7%,支持实施“科技兴蒙”,配合有关部门围绕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统筹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出台30项真金白银措施。聚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资金862.1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公顷,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6.67万公顷,改良盐碱化耕地0.81万公顷,促使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支持推进粮改饲试点,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减轻奶业税收负担,促进奶业振兴。支持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完成。聚力均衡发展,积极争取党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和抗疫特别国债357.8亿元,下达老少边贫转移支付123.8亿元,落实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3.3亿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民生福祉】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2万人。全区教育支出642.2亿元,增长5.28%,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新增7.2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5%,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卫生健康支出374.9亿元,增长16.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特困人员、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持续提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78.6亿元,增长3.4%,支持棚户区改造2.5万套,完成全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836户,全区国家级贫困旗县其他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22920户,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15个,惠及居民约13万户。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7亿元,增长3.6%,推进全区公益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会监管】  各级政府坚持最大限度下沉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以紧促保,提请自治区出台制度文件,完善过“紧日子”机制,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6%。预算执行中,建立存量资金实时盘活机制,盘活资金125亿元,调整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急需支出,支持跨年度预算平衡。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和标准体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成自治区本级9家国有金融机构清产核资,华宸信托、日信担保等正式监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以法治财政示范点考核工作为抓手,推进全区各级财政法治建设。加强会计监督管理,全年办理92户次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事项,办理评估师事务所备案审核56家,对不符合要求的7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行政监管关注函》《整改通知书》,对4家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4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撤销其执业许可的决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自治区直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强化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核批复,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处置效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收益共计1.44亿元。

    【深化财税改革】  高质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信息化手段嵌入到预算管理中,依托“制度+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深化资源税改革,调整161个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健全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管理和资金扣款机制。加快推进全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25家国有企业股权划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自治区级统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率先实现集采目录全区统一,构建“全区一张网”走在全国前列,上线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年交易额达到6.1亿元。建设完成全国首家集注册、发布、自查、审核、核查打分、整改、自动排名公示为一体的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自治区本级335个部门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336个部门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闫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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