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概况】 自治区审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厅。自治区审计厅主管全区审计工作,主要承担对自治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等责任。
自治区审计厅内设机构23个,另设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4个区直机关派出审计处、3个驻盟市审计处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均为正处级处室(局)单位。全厅共核定行政编制169名、事业编制104名。
2019年,全区审计机关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六稳”要求,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全区共审计2572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145.70亿元,挽回避免损失7亿元,核减投资额16.6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3331篇,提出审计建议3954条,移送处理事项466件。
【领导调研】 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到自治区审计厅调研,详细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及大数据审计、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对审计监督在自治区化解政府债务、挤除统计数据水分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肯定。
7月5日,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一行在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的陪同下,到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呼和浩特市审计局调研指导工作。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 2月13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刘奇凡出席会议。5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行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主持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马学军出席揭牌仪式并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致辞,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利民出席揭牌仪式。
【领导批示】 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出重要批示:2018年,全区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全区审计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党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着力推进审计机构改革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保驾护航作用,发挥反腐倡廉工作中“利剑”作用,不断开创自治区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5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2018年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上作出批示:(林)少春意见好。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批示:建议对审计发现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地区要认真组织整改,该纠正要纠正,该完善管理措施的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线索要组织核查,依法依纪处理。
9月2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审计厅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月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作出批示: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阅示,拟请审计厅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亦请财政厅强化管理、健全机制。9月30日,布小林在《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建议加强预算部门“带头过紧日子”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财政厅会同审计厅对主要问题列出清单,向责任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严重违纪违规的要问责。
【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月27日,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靳素平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月30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党委巡视工作】 9月16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召开巡视审计厅党组工作动员会,正式进驻审计厅开展巡视工作12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
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分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审计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突出抓好廉政提醒、群众监督、廉政报告、廉政反馈、廉政回访、追责问责“六项制度”的落实,审计人员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进一步增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月12日,自治区审计厅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动员会。自治区第四巡回指导组长韩世华、副组长汪晶及指导组的全体人员到会指导。7月13日,党中央主题教育第二指导组长陈际瓦一行到自治区审计厅检查指导主题教育工作。9月1日,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3日,自治区审计厅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审计厅党组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内容,及时跟进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正确发展观政绩观教育”“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四官’整治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各环节,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党中央主题教育第二指导组陈际瓦组长一行在指导审计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审计厅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审计监督职责履行】 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扎实开展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的各项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围绕“六稳”要求,扎实开展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战略、内蒙古银行防控金融风险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有效促进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全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力量对全区各级政府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各地政府性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揭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问题,深入剖析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
扶贫审计 完成审计署1季度统一组织的5个旗县扶贫审计和3个旗县乡村振兴战略审计;统一组织盟市审计局对全区未脱贫的18个贫困旗县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区29个存在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旗县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审计、对8个旗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对已摘帽贫困旗县进行“回头看”。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牵头组织对“一湖两海”(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组织指导全区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审计局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同时指导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对磴口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其他专项审计 首次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对自治区本级9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对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等4个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对12个盟市、35个旗县区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审计,对全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临时交办的体育彩票、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专项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协调部分审计骨干力量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纪委监委办案工作。
审计整改 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全力推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跟踪督促并积极协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逐级负责、环环相扣的整改工作链,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机关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审计工作新形势和任务要求,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审计厅出台的55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
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队伍,采取传、帮、带和走出去、请进来、以审代训等方式,选派各类干部参加区内外各级各类培训共20591人次,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培养,积极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模式开展审计。全区审计机关已有319人通过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位居全国审计系统前列;完成全区财政、地税、社保、工商等业务数据的归集和入库工作。
加强“两统筹”工作落实与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多次召开联席会和座谈会,研究“两统筹”工作,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落实“两统筹”工作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试行)》,积极统筹审计资源,加强审计力量调度,各类审计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起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内部审计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人才库,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评比表彰等活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加强审计宣传工作。协办开展2019国家审计走进高校“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荣誉】
7月1日,自治区审计厅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1月29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厅局级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自治区审计厅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
12月25日,党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包头市审计局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授予兴安盟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德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
(撰稿人:丹军 燕伟龙)
【概况】 自治区审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厅。自治区审计厅主管全区审计工作,主要承担对自治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等责任。
自治区审计厅内设机构23个,另设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4个区直机关派出审计处、3个驻盟市审计处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均为正处级处室(局)单位。全厅共核定行政编制169名、事业编制104名。
2019年,全区审计机关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六稳”要求,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全区共审计2572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145.70亿元,挽回避免损失7亿元,核减投资额16.6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3331篇,提出审计建议3954条,移送处理事项466件。
【领导调研】 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到自治区审计厅调研,详细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及大数据审计、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对审计监督在自治区化解政府债务、挤除统计数据水分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肯定。
7月5日,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一行在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的陪同下,到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呼和浩特市审计局调研指导工作。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 2月13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刘奇凡出席会议。5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行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主持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马学军出席揭牌仪式并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致辞,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利民出席揭牌仪式。
【领导批示】 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出重要批示:2018年,全区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全区审计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党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着力推进审计机构改革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保驾护航作用,发挥反腐倡廉工作中“利剑”作用,不断开创自治区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5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2018年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上作出批示:(林)少春意见好。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批示:建议对审计发现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地区要认真组织整改,该纠正要纠正,该完善管理措施的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线索要组织核查,依法依纪处理。
9月2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审计厅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月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作出批示: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阅示,拟请审计厅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亦请财政厅强化管理、健全机制。9月30日,布小林在《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建议加强预算部门“带头过紧日子”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财政厅会同审计厅对主要问题列出清单,向责任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严重违纪违规的要问责。
【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月27日,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靳素平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月30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党委巡视工作】 9月16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召开巡视审计厅党组工作动员会,正式进驻审计厅开展巡视工作12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
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分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审计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突出抓好廉政提醒、群众监督、廉政报告、廉政反馈、廉政回访、追责问责“六项制度”的落实,审计人员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进一步增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月12日,自治区审计厅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动员会。自治区第四巡回指导组长韩世华、副组长汪晶及指导组的全体人员到会指导。7月13日,党中央主题教育第二指导组长陈际瓦一行到自治区审计厅检查指导主题教育工作。9月1日,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3日,自治区审计厅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审计厅党组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内容,及时跟进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正确发展观政绩观教育”“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四官’整治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各环节,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党中央主题教育第二指导组陈际瓦组长一行在指导审计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审计厅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审计监督职责履行】 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模式,扎实开展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的各项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围绕“六稳”要求,扎实开展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战略、内蒙古银行防控金融风险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有效促进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全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力量对全区各级政府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各地政府性债务余额、化解债务、新增债务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揭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性、合规性、风险性问题,深入剖析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
扶贫审计 完成审计署1季度统一组织的5个旗县扶贫审计和3个旗县乡村振兴战略审计;统一组织盟市审计局对全区未脱贫的18个贫困旗县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区29个存在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旗县开展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审计、对8个旗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对已摘帽贫困旗县进行“回头看”。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牵头组织对“一湖两海”(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组织指导全区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审计局对其辖区内1个旗县(市、区)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同时指导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对磴口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其他专项审计 首次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对自治区本级9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对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等4个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对12个盟市、35个旗县区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审计,对全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临时交办的体育彩票、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专项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协调部分审计骨干力量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纪委监委办案工作。
审计整改 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全力推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跟踪督促并积极协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逐级负责、环环相扣的整改工作链,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机关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审计工作新形势和任务要求,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审计厅出台的55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
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队伍,采取传、帮、带和走出去、请进来、以审代训等方式,选派各类干部参加区内外各级各类培训共20591人次,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高。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培养,积极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模式开展审计。全区审计机关已有319人通过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位居全国审计系统前列;完成全区财政、地税、社保、工商等业务数据的归集和入库工作。
加强“两统筹”工作落实与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多次召开联席会和座谈会,研究“两统筹”工作,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落实“两统筹”工作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试行)》,积极统筹审计资源,加强审计力量调度,各类审计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起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内部审计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人才库,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评比表彰等活动,有效促进内部审计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加强审计宣传工作。协办开展2019国家审计走进高校“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荣誉】
7月1日,自治区审计厅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1月29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厅局级领导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自治区审计厅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
12月25日,党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包头市审计局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授予兴安盟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德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
(撰稿人:丹军 燕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