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 巡视巡察工作  
  • 发布时间:10-19
  • 来源:
  •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4月设立,成立初期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3个建制巡视组成,2008年增设巡视四组、巡视五组,2011年增设巡视六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管理室,其中数据管理室为事业编制机构。巡视机构共有编制70个(行政编制53个、事业编制17个),有人员64名,6个建制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配备。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2019年先后召开1次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2次党委常委会会议、2次书记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精神、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巡视工作。2019910日,召开的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亲自到会并作讲话,对高质量提升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谋划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先后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全力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巡视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职责,对每轮巡视的工作方案制定、巡视对象确定、重点任务安排、巡视整改督查等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全力保障巡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政治巡视】 2019年,巡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大棚房”清理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人防系统腐败、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官”问题等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2019年,自治区党委共开展了“2+1”轮(包括:十届党委第五轮、第六轮巡视和“点穴式”巡视)巡视。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包头市九原区、白云鄂博区、达茂旗,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通辽市开鲁县、科尔沁区,赤峰市敖汉旗、阿鲁科尔沁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林西县、松山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镶黄旗、多伦县、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丰镇市、凉城县、集宁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磴口县,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等41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其中对7个国贫旗县和18个区贫旗县的监督是重中之重。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医疗保障局、信访局等18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对2017年巡视过的兴安盟扎赉特旗、科右中旗,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苏尼特右旗,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兴和县等6个贫困旗县开展巡视“回头看”。201911月,对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作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和承担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内蒙古演艺中心、内蒙古医院B3个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开展了“点穴式”巡视。2019年,巡视共发现问题2590个,移交问题线索1120件,巡视全覆盖率71%

    【巡察工作】 全面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在2019年共组织召开盟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2次,组成专门调研组深入7个盟市12个旗县实地指导巡察工作,了解掌握巡察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出台了《盟市统筹巡察力量开展巡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和移交工作规程》《关于对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的指导意见》等3项制度规定,举办了第三期全区巡察干部培训班,建立了旗县(市、区)巡察工作联系点。指导公安厅、国资委等区直机关部门,以及消防总队、能建集团等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巡察。在第五轮巡视时,坚持以巡视带巡察,选择了10个贫困旗县以“一带一”(一个巡视组带一个巡察组)的方式开展联动监督,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019年以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共巡察党组织2054个,覆盖率达69.2%,发现问题31482个,移交问题线索2062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79人;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3603个,覆盖率达62.7%

    【成果运用】 完善整改工作体制机制,把巡视整改纳入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范围,制定《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将巡视发现的问题整理为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立行立改清单,一并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进行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和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进度及时掌握、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整改公开严格把关。协调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组成督查组,对第四轮、第五轮巡视集中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结合存在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逐个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22项,追责问责6276人次,收缴违规资金3.95亿元。

    【信息化建设】 按照党中央要求,在工作中全面推广应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结合实际,打造“一个平台、五个系统”[“一个平台”即巡视巡察业务支撑平台,“五个系统”即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单机版)、数据管理系统(内网版)、整改监督反馈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体系,初步构建了“上下联动、分级管理、实时交互”的管理模式和监督网络体系。

    【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主题教育和巡视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019年,巡视机构数据管理室增设1个科室(综合科),并从纪检、组织和巡视机构选任提拔了部分干部担任巡视组长、副组长和副厅级巡视专员,建制巡视组领导岗位基本配齐,提拔交流使用部分处级干部、选调招录8名工作人员,增强巡视队伍的生机活力。

    (撰稿人: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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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4月设立,成立初期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和3个建制巡视组成,2008年增设巡视四组、巡视五组,2011年增设巡视六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督查室和数据管理室,其中数据管理室为事业编制机构。巡视机构共有编制70个(行政编制53个、事业编制17个),有人员64名,6个建制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配备。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2019年先后召开1次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2次党委常委会会议、2次书记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精神、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巡视工作。2019910日,召开的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亲自到会并作讲话,对高质量提升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谋划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先后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全力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巡视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职责,对每轮巡视的工作方案制定、巡视对象确定、重点任务安排、巡视整改督查等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全力保障巡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政治巡视】 2019年,巡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大棚房”清理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人防系统腐败、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官”问题等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全面审视被巡视党组织工作,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2019年,自治区党委共开展了“2+1”轮(包括:十届党委第五轮、第六轮巡视和“点穴式”巡视)巡视。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包头市九原区、白云鄂博区、达茂旗,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扎兰屯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通辽市开鲁县、科尔沁区,赤峰市敖汉旗、阿鲁科尔沁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林西县、松山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镶黄旗、多伦县、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丰镇市、凉城县、集宁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磴口县,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等41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其中对7个国贫旗县和18个区贫旗县的监督是重中之重。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医疗保障局、信访局等18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对2017年巡视过的兴安盟扎赉特旗、科右中旗,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苏尼特右旗,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兴和县等6个贫困旗县开展巡视“回头看”。201911月,对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作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和承担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内蒙古演艺中心、内蒙古医院B3个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开展了“点穴式”巡视。2019年,巡视共发现问题2590个,移交问题线索1120件,巡视全覆盖率71%

    【巡察工作】 全面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在2019年共组织召开盟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2次,组成专门调研组深入7个盟市12个旗县实地指导巡察工作,了解掌握巡察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出台了《盟市统筹巡察力量开展巡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和移交工作规程》《关于对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的指导意见》等3项制度规定,举办了第三期全区巡察干部培训班,建立了旗县(市、区)巡察工作联系点。指导公安厅、国资委等区直机关部门,以及消防总队、能建集团等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巡察。在第五轮巡视时,坚持以巡视带巡察,选择了10个贫困旗县以“一带一”(一个巡视组带一个巡察组)的方式开展联动监督,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019年以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共巡察党组织2054个,覆盖率达69.2%,发现问题31482个,移交问题线索2062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79人;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3603个,覆盖率达62.7%

    【成果运用】 完善整改工作体制机制,把巡视整改纳入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范围,制定《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将巡视发现的问题整理为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立行立改清单,一并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进行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和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进度及时掌握、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整改公开严格把关。协调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组成督查组,对第四轮、第五轮巡视集中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结合存在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逐个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22项,追责问责6276人次,收缴违规资金3.95亿元。

    【信息化建设】 按照党中央要求,在工作中全面推广应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结合实际,打造“一个平台、五个系统”[“一个平台”即巡视巡察业务支撑平台,“五个系统”即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单机版)、数据管理系统(内网版)、整改监督反馈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体系,初步构建了“上下联动、分级管理、实时交互”的管理模式和监督网络体系。

    【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主题教育和巡视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019年,巡视机构数据管理室增设1个科室(综合科),并从纪检、组织和巡视机构选任提拔了部分干部担任巡视组长、副组长和副厅级巡视专员,建制巡视组领导岗位基本配齐,提拔交流使用部分处级干部、选调招录8名工作人员,增强巡视队伍的生机活力。

    (撰稿人: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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