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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档案  
  • 发布时间: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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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其及所属部门、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基地。主要职责任务是: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档案工作;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各盟市和自治区党政群机关、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县处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及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承担全区档案教育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包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总编制132名,实有1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8人,实有8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人,实有23名。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二级单位,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信息技术处、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20181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规定“将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外加挂自治区档案局牌子。自治区档案馆作为自治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11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变更机构名称的批复》中规定“将自治区档案局(馆)机构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以此为契机,自治区档案局(馆)广泛开展系列活动。

    20191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为自治区档案馆成立60周年作批示:“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年来,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档案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全区广大档案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档案法治建设】 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并认领监管事项目录6项,统一监管事项要素,逐步实现监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6个盟市、9个直属机关2019年档案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检查,其余盟市、厅局采用上报材料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正式发布;《内蒙古著名人物档案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接口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列入2019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自治区档案标准化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档案宣传】 利用微视频拍摄专题短片《让世界永远记得—在这里镌刻你自己的历史》,《人民日报》网络客户端、“学习强国”“央视新闻”“抖音”“快手”“梨视频”等24家媒体进行转载报道,社会反响热烈;与内蒙古日报社合作推出《1949·内蒙古周记》新媒体产品;利用馆藏资源,聚焦自治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发生的大事件,推送新媒体产品27期;以收集整理乌兰牧骑档案、档案工匠展示、蒙古文档案抢救保护等内容为专题,在内蒙古新闻联播、《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等多家媒体上进行报道,多角度立体展现新时代档案工作风貌。组织开展线上档案知识有奖竞赛;制作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文化产品;开展建馆60周年征文、征集老照片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力,把局(馆)推介给社会,把社会请进兰台。

    为各级机关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阵地,局(馆)青年党员干部进行讲解,实现教育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马学军,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伟东先后来到自治区档案局(馆)调研指导,充分肯定局(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内蒙古自治区馆共接待来自各方参观人数1400余人次,盟市接待数4.3万余人,为自治区第一批、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内容支持。

    包头市档案馆举办《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全市共10万余人参观展览;阿拉善盟档案局在《阿拉善日报社》开辟专栏,举办“档案见证历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红色党史的宣传。阿拉善左旗档案史志馆建成阿拉善和硕特旗历史档案博物馆,积极配合各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共接待392615人次。通辽市档案局注重发挥档案部门的独特优势,依托馆藏创建《通辽记忆展》和《任明德事迹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两个展览共接待参观学习5000余人次。

    【机关档案】 继续做好对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的交接管理加大业务指导的力度。重点指导自治区老干部局、社科联、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实践杂志社等立档单位,对移交进馆档案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保证进馆档案质量;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委、防范办、政协办公厅、税务局、审计厅、发改委、财政厅、文旅厅、高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厅、水利厅、交通厅、能源局、内蒙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防办、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第三医院、内蒙古林科院、内蒙古水设院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依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对区直机关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审批。完成对自治区扶贫办等单位的审核。对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等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审查。

    自治区档案局(馆)对自治区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加强主题教育期间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企业档案】 加强对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档案监督指导工作。对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蒙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培训。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协助自治区国资委做好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流转和保管和管理工作。

    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中,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蒙牛档案多点发力,与高科技集成——培育企业档案新的增长极》获得优秀案例二等奖。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档案视角宣传中国经济建设成就,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万家灯火为你守护》《我—资料员》《兰台共筑电网梦》《档案见证“极端制造”》4个建设项目的档案微视频。4个视频均入选建设项目档案微视频入围奖名单。

    为贯彻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指示要求,配合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

    【农村牧区档案】 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申报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为国家档案局试点;协助自治区农牧厅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联合印发。与自治区农牧厅联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农村牧区清产核资等集体产权制度过程中产生的档案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建设项目档案】 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其中涉及项目档案验收的内容提出意见和方案。做好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指导水利、煤炭、化工、电力、交通等行业建设项目,并完成档案专项验收任务。受国家局委托,组织新建大塔至马场壕铁路等五个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协助参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京新高速公路(G7)临河至白疙瘩段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参与配合国家能源集团组织的西乌珠穆沁旗高力罕风电项目、阿拉善左旗金太阳光伏项目等档案验收;参与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电力集团等单位组织的多个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档案资源建设】 先后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5家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接收进馆档案共计15537卷(件、册)。电子档案接收有新突破,接收18869卷(件、册)。锡林郭勒盟档案局对那达慕大会档案进馆范围作详尽规定,呼伦贝尔市档案局提前介入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档案管理,为冬运会档案接收入馆做好基础工作。

    开展名人档案收集工作。成功组织召开王新民导演影视创作档案捐赠座谈会,捐赠的档案涉及其从事影视创作早期阶段的多部作品,数量众多、载体丰富。通过收集名人档案、建立名人档案全宗,把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完整、系统、永久地保留下来,发挥其社会价值和历史作用。

    馆藏日文档案翻译整理项目超额完成任务。组织召开第二次专家论证会,解决第三期项目字数缺口的问题,按要求规范支付项目资金,针对项目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制发项目结项期间关于项目安全、项目材料归档、工作交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截至2019831日,共翻译审校2590万字,完成近8.2万条文件目录的著录采集,建立专题目录数据库,编辑印制16册内部资料汇编,16册汇编包括馆藏日伪时期历史档案全宗汇编13册,馆藏日伪时期历史档案印章摘编、馆藏日伪资料汇编、项目工作手册各1册。

    完成馆藏333全宗共计450卷档案的缩微拍摄工作,拍摄胶片25轴,拷贝25轴,冲洗胶片50轴。异质异地备份工作拷贝冲洗档案430轴。对档案数字化扫描过程中筛选出的破损档案进行修裱,修裱破损档案28174件共计2554张。对馆藏档案酸度进行测试,测酸2428页,档案酸碱度值为7.4左右。对部分档案页上褪色字迹进行加固。对馆藏11全宗24目录的声像档案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全年采集模拟录音档案234盘,采集时长10000余分钟。收录2019112月内蒙古新闻、党中央一套新闻联播,收录时间为2万分钟,剪辑新闻并著录标题3360条。检查及物理修复模拟声像档案704盘,数字化声像档案990盘,共采集电子数据1402条,修复采集后影像、声音数据628盘。

    【档案开发利用服务】 全年共接待791个单位、1491人次。利用纸质档案6649卷、85件,资料334册,数字化副本1140件,缩微胶片340轴;复印3947页,摘抄955页,拍照6962页,扫描1161页。蒙古文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年内接待查阅利用单位22个,利用人次88人次。提供档案290卷(轴),利用者摘抄档案236页。精选20个档案查阅利用典型事例,汇编印制《20182019年档案利用实例选编》,面向公众免费发放。编辑、出版《辉煌70年˙草原群英》等档案资料汇编、书籍7种;编纂《鄂尔多斯黄金家族职爵档案汇编》《清末民国时期边防重地新巴尔虎右旗满文档案》。

    【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 对通辽、赤峰、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及部分旗县区档案馆建设及档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对通辽市扎鲁特旗档案馆建设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论证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包头市东河区档案馆新馆设计论证提出相关意见;对自治区艺术档案馆全面改造项目进行指导。为《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筑集》汇总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成果材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档案馆、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档案馆入选。

    【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2019年国家档案局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1个,开发类项目4个,批复预算资金共计608万元。与全国明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进行对接,上报全区明清、民国档案资料目录共计79万余条。完成自治区档案馆、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兴安盟档案馆共3个国家重点档案开发类项目结项任务。

    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重点档案开发类项目10个,其中延续项目2个,新申报8个项目,周期为1年期,申请预算资金1386万元。

    完成国家档案局重大专题开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藏抗战档案选编》的修改、定稿工作,并上报国家档案局终审。完成对《巴彦淖尔市档案馆藏抗战档案选编》编纂的指导和复审工作。向盟市、旗县档案部门下发文件,对全区馆藏抗战档案数量进行摸底。

    【档案信息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进行,2019年共完成20172018年度数字化项目158万页,20182019年度数字化项目380万页,对2017年以前的32.3万件档案数字化成果正在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交通厅等数字档案室建设给予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档案安全】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安全风险问题排查通知及《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成立领导小组,局(馆)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向各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档案安全自查。局(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在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每逢节假日,局(馆)领导带队,对办公楼内外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档案库房、机房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点排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并严格执行档案馆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巡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完善数据库安全管理制度,对计算机及系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保存、公开、操作、利用等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规定进行,确保安全。加大档案安全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办公和档案保管条件,加强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馆藏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蒙古文档案资源开发利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内蒙古调研时指出,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加大对蒙古文档案的保护、整理、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周边省区市划界、乌兰牧骑、“三千孤儿”等档案的征集、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乌兰牧骑、“三千孤儿”事迹进行宣传,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深入15支乌兰牧骑队伍,接收的458盘录音录像档案已全部数字化采集完毕。接收中国首个蒙古语、达斡尔语、鄂温克语、鄂伦春语大型综合性语料库“蒙古语语料库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档案,填补国内外同类语料库建设的空白,在传承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国家语言安全方面意义重大。完成馆藏蒙古文历史档案整理16万件,拟写文件目录并翻译、录入蒙、汉文目录16万条,为蒙古文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召开蒙古文历史档案的深度开发与研究座谈会,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进行交流,推进蒙古文、满文历史档案的开发利用。

    【人才队伍建设】 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档案系签订培训合作协议;与浙江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签订培训补充协议;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完成全区档案人员岗位培训任务,完成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举办“乌兰牧骑征集工作培训班”,《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宣贯班,共培训人员3000余人;组织全区40位局、馆长参加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市举办的第十期全国档案局长馆长培训班;按照与浙江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的协议,分批选派局馆人员赴浙江进行各类专题培训,培训人数74人;为包头市、包钢集团、神东公司、通辽市举办培训班。开展全区档案人员在职教育兼职教师考核培训及认定工作,共有学员140余人。考核认定及培训分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有140位学员取得兼职教师的资格。在全区范围内选拔档案专家,建立档案人才数据库,为自治区档案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开展全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和“档案工匠”推选表彰,鼓舞档案从业者。

    【老干部和扶贫工作】 完成老干部医保报销等工作,协助处理善后事宜。领导班子逢年过节慰问老干部和困难群众,及时探望住院老干部,利用节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座谈。选派干部在帮扶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乌拉哈乌拉乡海丰村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帮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购买办公设备,扶持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进行学习考察,取得良好效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 79日,由国家档案局、党中央档案馆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协办,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承办的开展仪式在自治区档案馆举行。

    【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 1225日,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暨“档案工匠”表彰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李长江受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张韶春委托,代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出席会议。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等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对全区档案工作的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一定要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自觉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始终把牢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政治建设贯穿档案工作的全过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会议还对25名获得全区“档案工匠”和4名获得全区“档案荣誉工匠”称号的人员进行表彰。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及区直事业单位整改组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学习安排,传达学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相关落实工作,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为党员干部订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书籍,方便大家深入学习理解,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布相关信息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营造机关学习宣传中共十九大精神的氛围。上报《内蒙古档案局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好作风建设,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严格执纪问责。开展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严格公车使用、财务管理、公出审批手续,加强内部管理。年内,组织全局(馆)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等风险防控表,为离退休老干部建立《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台账》,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建立《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台账》。对1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4名干部勒令作出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

    (撰稿人: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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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以此为契机,自治区档案局(馆)广泛开展系列活动。

    20191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为自治区档案馆成立60周年作批示:“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年来,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档案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全区广大档案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档案法治建设】 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并认领监管事项目录6项,统一监管事项要素,逐步实现监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6个盟市、9个直属机关2019年档案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检查,其余盟市、厅局采用上报材料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正式发布;《内蒙古著名人物档案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接口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列入2019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自治区档案标准化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档案宣传】 利用微视频拍摄专题短片《让世界永远记得—在这里镌刻你自己的历史》,《人民日报》网络客户端、“学习强国”“央视新闻”“抖音”“快手”“梨视频”等24家媒体进行转载报道,社会反响热烈;与内蒙古日报社合作推出《1949·内蒙古周记》新媒体产品;利用馆藏资源,聚焦自治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发生的大事件,推送新媒体产品27期;以收集整理乌兰牧骑档案、档案工匠展示、蒙古文档案抢救保护等内容为专题,在内蒙古新闻联播、《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等多家媒体上进行报道,多角度立体展现新时代档案工作风貌。组织开展线上档案知识有奖竞赛;制作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建馆60周年文化产品;开展建馆60周年征文、征集老照片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力,把局(馆)推介给社会,把社会请进兰台。

    为各级机关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阵地,局(馆)青年党员干部进行讲解,实现教育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马学军,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伟东先后来到自治区档案局(馆)调研指导,充分肯定局(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内蒙古自治区馆共接待来自各方参观人数1400余人次,盟市接待数4.3万余人,为自治区第一批、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内容支持。

    包头市档案馆举办《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全市共10万余人参观展览;阿拉善盟档案局在《阿拉善日报社》开辟专栏,举办“档案见证历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红色党史的宣传。阿拉善左旗档案史志馆建成阿拉善和硕特旗历史档案博物馆,积极配合各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共接待392615人次。通辽市档案局注重发挥档案部门的独特优势,依托馆藏创建《通辽记忆展》和《任明德事迹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两个展览共接待参观学习5000余人次。

    【机关档案】 继续做好对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的交接管理加大业务指导的力度。重点指导自治区老干部局、社科联、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实践杂志社等立档单位,对移交进馆档案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保证进馆档案质量;对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委、防范办、政协办公厅、税务局、审计厅、发改委、财政厅、文旅厅、高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厅、水利厅、交通厅、能源局、内蒙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防办、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第三医院、内蒙古林科院、内蒙古水设院等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依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对区直机关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审批。完成对自治区扶贫办等单位的审核。对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等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审查。

    自治区档案局(馆)对自治区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加强主题教育期间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企业档案】 加强对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档案监督指导工作。对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蒙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培训。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协助自治区国资委做好企业退休职工档案的流转和保管和管理工作。

    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全国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案例”中,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蒙牛档案多点发力,与高科技集成——培育企业档案新的增长极》获得优秀案例二等奖。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档案视角宣传中国经济建设成就,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报送《万家灯火为你守护》《我—资料员》《兰台共筑电网梦》《档案见证“极端制造”》4个建设项目的档案微视频。4个视频均入选建设项目档案微视频入围奖名单。

    为贯彻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指示要求,配合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

    【农村牧区档案】 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申报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为国家档案局试点;协助自治区农牧厅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联合印发。与自治区农牧厅联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农村牧区清产核资等集体产权制度过程中产生的档案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建设项目档案】 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其中涉及项目档案验收的内容提出意见和方案。做好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指导水利、煤炭、化工、电力、交通等行业建设项目,并完成档案专项验收任务。受国家局委托,组织新建大塔至马场壕铁路等五个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协助参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京新高速公路(G7)临河至白疙瘩段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参与配合国家能源集团组织的西乌珠穆沁旗高力罕风电项目、阿拉善左旗金太阳光伏项目等档案验收;参与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电力集团等单位组织的多个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档案资源建设】 先后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5家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接收进馆档案共计15537卷(件、册)。电子档案接收有新突破,接收18869卷(件、册)。锡林郭勒盟档案局对那达慕大会档案进馆范围作详尽规定,呼伦贝尔市档案局提前介入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档案管理,为冬运会档案接收入馆做好基础工作。

    开展名人档案收集工作。成功组织召开王新民导演影视创作档案捐赠座谈会,捐赠的档案涉及其从事影视创作早期阶段的多部作品,数量众多、载体丰富。通过收集名人档案、建立名人档案全宗,把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完整、系统、永久地保留下来,发挥其社会价值和历史作用。

    馆藏日文档案翻译整理项目超额完成任务。组织召开第二次专家论证会,解决第三期项目字数缺口的问题,按要求规范支付项目资金,针对项目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制发项目结项期间关于项目安全、项目材料归档、工作交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截至2019831日,共翻译审校2590万字,完成近8.2万条文件目录的著录采集,建立专题目录数据库,编辑印制16册内部资料汇编,16册汇编包括馆藏日伪时期历史档案全宗汇编13册,馆藏日伪时期历史档案印章摘编、馆藏日伪资料汇编、项目工作手册各1册。

    完成馆藏333全宗共计450卷档案的缩微拍摄工作,拍摄胶片25轴,拷贝25轴,冲洗胶片50轴。异质异地备份工作拷贝冲洗档案430轴。对档案数字化扫描过程中筛选出的破损档案进行修裱,修裱破损档案28174件共计2554张。对馆藏档案酸度进行测试,测酸2428页,档案酸碱度值为7.4左右。对部分档案页上褪色字迹进行加固。对馆藏11全宗24目录的声像档案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全年采集模拟录音档案234盘,采集时长10000余分钟。收录2019112月内蒙古新闻、党中央一套新闻联播,收录时间为2万分钟,剪辑新闻并著录标题3360条。检查及物理修复模拟声像档案704盘,数字化声像档案990盘,共采集电子数据1402条,修复采集后影像、声音数据628盘。

    【档案开发利用服务】 全年共接待791个单位、1491人次。利用纸质档案6649卷、85件,资料334册,数字化副本1140件,缩微胶片340轴;复印3947页,摘抄955页,拍照6962页,扫描1161页。蒙古文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年内接待查阅利用单位22个,利用人次88人次。提供档案290卷(轴),利用者摘抄档案236页。精选20个档案查阅利用典型事例,汇编印制《20182019年档案利用实例选编》,面向公众免费发放。编辑、出版《辉煌70年˙草原群英》等档案资料汇编、书籍7种;编纂《鄂尔多斯黄金家族职爵档案汇编》《清末民国时期边防重地新巴尔虎右旗满文档案》。

    【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 对通辽、赤峰、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及部分旗县区档案馆建设及档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对通辽市扎鲁特旗档案馆建设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论证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包头市东河区档案馆新馆设计论证提出相关意见;对自治区艺术档案馆全面改造项目进行指导。为《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筑集》汇总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成果材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档案馆、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档案馆入选。

    【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2019年国家档案局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1个,开发类项目4个,批复预算资金共计608万元。与全国明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进行对接,上报全区明清、民国档案资料目录共计79万余条。完成自治区档案馆、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兴安盟档案馆共3个国家重点档案开发类项目结项任务。

    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重点档案开发类项目10个,其中延续项目2个,新申报8个项目,周期为1年期,申请预算资金1386万元。

    完成国家档案局重大专题开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藏抗战档案选编》的修改、定稿工作,并上报国家档案局终审。完成对《巴彦淖尔市档案馆藏抗战档案选编》编纂的指导和复审工作。向盟市、旗县档案部门下发文件,对全区馆藏抗战档案数量进行摸底。

    【档案信息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进行,2019年共完成20172018年度数字化项目158万页,20182019年度数字化项目380万页,对2017年以前的32.3万件档案数字化成果正在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交通厅等数字档案室建设给予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档案安全】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安全风险问题排查通知及《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成立领导小组,局(馆)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向各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档案安全自查。局(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在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每逢节假日,局(馆)领导带队,对办公楼内外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档案库房、机房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点排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并严格执行档案馆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巡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完善数据库安全管理制度,对计算机及系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保存、公开、操作、利用等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规定进行,确保安全。加大档案安全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办公和档案保管条件,加强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馆藏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蒙古文档案资源开发利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内蒙古调研时指出,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加大对蒙古文档案的保护、整理、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周边省区市划界、乌兰牧骑、“三千孤儿”等档案的征集、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乌兰牧骑、“三千孤儿”事迹进行宣传,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深入15支乌兰牧骑队伍,接收的458盘录音录像档案已全部数字化采集完毕。接收中国首个蒙古语、达斡尔语、鄂温克语、鄂伦春语大型综合性语料库“蒙古语语料库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档案,填补国内外同类语料库建设的空白,在传承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国家语言安全方面意义重大。完成馆藏蒙古文历史档案整理16万件,拟写文件目录并翻译、录入蒙、汉文目录16万条,为蒙古文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召开蒙古文历史档案的深度开发与研究座谈会,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和保护进行交流,推进蒙古文、满文历史档案的开发利用。

    【人才队伍建设】 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档案系签订培训合作协议;与浙江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签订培训补充协议;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完成全区档案人员岗位培训任务,完成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举办“乌兰牧骑征集工作培训班”,《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宣贯班,共培训人员3000余人;组织全区40位局、馆长参加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市举办的第十期全国档案局长馆长培训班;按照与浙江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的协议,分批选派局馆人员赴浙江进行各类专题培训,培训人数74人;为包头市、包钢集团、神东公司、通辽市举办培训班。开展全区档案人员在职教育兼职教师考核培训及认定工作,共有学员140余人。考核认定及培训分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有140位学员取得兼职教师的资格。在全区范围内选拔档案专家,建立档案人才数据库,为自治区档案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开展全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和“档案工匠”推选表彰,鼓舞档案从业者。

    【老干部和扶贫工作】 完成老干部医保报销等工作,协助处理善后事宜。领导班子逢年过节慰问老干部和困难群众,及时探望住院老干部,利用节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座谈。选派干部在帮扶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乌拉哈乌拉乡海丰村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帮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购买办公设备,扶持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进行学习考察,取得良好效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 79日,由国家档案局、党中央档案馆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协办,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承办的开展仪式在自治区档案馆举行。

    【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 1225日,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暨“档案工匠”表彰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李长江受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张韶春委托,代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出席会议。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等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对全区档案工作的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一定要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自觉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始终把牢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政治建设贯穿档案工作的全过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会议还对25名获得全区“档案工匠”和4名获得全区“档案荣誉工匠”称号的人员进行表彰。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及区直事业单位整改组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学习安排,传达学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相关落实工作,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为党员干部订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书籍,方便大家深入学习理解,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布相关信息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营造机关学习宣传中共十九大精神的氛围。上报《内蒙古档案局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好作风建设,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严格执纪问责。开展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严格公车使用、财务管理、公出审批手续,加强内部管理。年内,组织全局(馆)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等风险防控表,为离退休老干部建立《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台账》,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建立《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台账》。对1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4名干部勒令作出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

    (撰稿人:郭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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