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计划生育工作】 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机构改革中保留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自治区本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常住人口信息2539.6万人。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140370人,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23232人(伤残家庭9591人,死亡家庭13641人),少生快富目标人群775户。落实国家特别扶助金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55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扶助金,每个特殊家庭领取相当于上年当地人均收入1—3倍的扶助金。建立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和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制度,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对特殊家庭进行扶助。鼓励按政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假政策、婚假、产假以及男方护理假政策,母婴设施累计建成252个。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
据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区常住人口2539.6万人,比2018年增加5.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08.3万人,女性人口1231.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8.23‰;死亡人口14.4万人,死亡率5.66‰;人口自然增长率2.57‰。
【妇幼健康服务】 开展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组织盟市对2018年建设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交互式评估。印发《全区孕产妇死亡/危重症评审规范(试行)》,对孕产妇死亡呈高危态势地区进行现场指导。成立全区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开展全区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自治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调整全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举办全区妇幼健康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婚前医学检查率75.6%,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3.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2.1%,产前筛查率89%。补服叶酸18.1万人,服用率99.97%;宫颈癌细胞学筛查33.3万人,完成率101.1%;宫颈癌HPV筛查2.8万人,完成率100.3%;乳腺癌筛查34.4万人,完成率102.05%;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累计完成4.5万人,筛查率77.2%;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包发放6.3万人,发放率99.4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6万人,目标覆盖率93.2%。
【家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流动人口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关爱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西部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确定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为国家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为自治区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点。确定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确定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单位52个。
【医养结合工作】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全区医养结合机构171个。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推荐5个医养结合典型案例参选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评选。
【计划生育工作】 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机构改革中保留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自治区本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常住人口信息2539.6万人。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140370人,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23232人(伤残家庭9591人,死亡家庭13641人),少生快富目标人群775户。落实国家特别扶助金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55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扶助金,每个特殊家庭领取相当于上年当地人均收入1—3倍的扶助金。建立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和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制度,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对特殊家庭进行扶助。鼓励按政策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假政策、婚假、产假以及男方护理假政策,母婴设施累计建成252个。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
据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区常住人口2539.6万人,比2018年增加5.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08.3万人,女性人口1231.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0.9万人,出生率8.23‰;死亡人口14.4万人,死亡率5.66‰;人口自然增长率2.57‰。
【妇幼健康服务】 开展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组织盟市对2018年建设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交互式评估。印发《全区孕产妇死亡/危重症评审规范(试行)》,对孕产妇死亡呈高危态势地区进行现场指导。成立全区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开展全区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自治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调整全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举办全区妇幼健康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婚前医学检查率75.6%,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3.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2.1%,产前筛查率89%。补服叶酸18.1万人,服用率99.97%;宫颈癌细胞学筛查33.3万人,完成率101.1%;宫颈癌HPV筛查2.8万人,完成率100.3%;乳腺癌筛查34.4万人,完成率102.05%;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累计完成4.5万人,筛查率77.2%;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包发放6.3万人,发放率99.4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6万人,目标覆盖率93.2%。
【家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在社区开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流动人口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关爱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西部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工作。确定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为国家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为自治区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点。确定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确定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单位52个。
【医养结合工作】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全区医养结合机构171个。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推荐5个医养结合典型案例参选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