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启动健康内蒙古行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健康内蒙古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办法》,启动实施17个专项行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 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中统筹谋划、协同推进,10项医改任务列入自治区党委改革台账管理、重点推进。对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由一名副主席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10个盟市由现任盟市长和一名领导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组建完善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参与医改决策作用。共出台医改重要文件47件,其中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8件,部门联合发文20件。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启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国家和自治区试点扩大到97家医院,全部试点医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82.97%的医院制定完善党组织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59.76%的三级医院能够把优质医疗资源派到贫困旗县医院,69.57%的医院健全完善院内质量安全体系,64.86%的医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75家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绩效考核工作,薪酬改革制度改革试点覆盖所有盟市。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组织“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开展医改政策宣讲,各地各医院主要领导干部对医改政策知晓率90%以上。赤峰市被国务院授予公立医院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分级诊疗制度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建设计划》,网格化布局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将12个盟市的城区医疗集团划分为46个网格、11个盟市的80个旗县医共体划分为127个网格。全区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77个,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三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开展日间手术,引导和促进患者有序合理就医,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患者8万余人次,其中上转患者6万人次,下转患者2万人次。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符合所在盟市区域卫生规划,30万人以上人口的旗县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覆盖。设置登记血液透析中心4家。社会办医新业态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遴选出11个旗县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基本药物政策落实。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协同建立监测机制,统筹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按季度形成监测报告并上报国家,全区登录医疗机构1135家,上报短缺药品信息条目1054条,涉及571种药品。以推动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提高药事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监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药品使用监测评估工作。
综合监管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监管机构建设,组建综合监督局,成立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委内分工。制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机构自治和政府监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
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2019年确定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年”,安排部署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自治区盟市两级平台部署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全员人口库和电子健康码发放与应用工作。与软件公司签署自治区本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平台基础功能,部署在政务云中心运行;完成电子病历及监管系统的研发。9个盟市建立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自治区平台开始与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完成经在自治区平台和部分盟市平台上部署对接。2019年2月,启动居民电子健康码发放与应用工作,同时取消就诊卡,解决“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互不通用”问题,首先覆盖贫困旗县所有贫困人口,76家三级医院实现电子健康码“扫码看病”,二级医院开始发码用码工作,发码用码机构85%,全区发放电子健康码1000多万个。软件公司研发基于两级平台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完成预约挂号、云诊室、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研发工作,从盟市开始进行系统部署和业务对接,试点推进。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本级在建的5个卫生重点项目,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疗养中心项目完工待消防验收;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和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工程;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2019年,党中央安排专项资金6.04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7个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4.75亿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项目2个,党中央投资2400万元;地市级专病防治机构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2500万元;省级蒙医医院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8000万元。
医疗服务继续组织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预约诊疗等5项制度建设,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30%,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获得2019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全国医院擂台赛(县域类)华北赛区金银两项大奖,并晋级全国总决赛。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全区2家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水平达到6级、4家达到5级、29家医院达到4级、43家医院达到3级。选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持续增强麻醉医疗资源供给,拓展麻醉和镇痛服务领域。全区41家医院列入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11家试点医院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超过40%。全区19家医院纳入国家真菌病监测网医院,持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推进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使用工作,将全区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共34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17种谈判药品医院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全区有32家医院配备使用抗癌药品,其中16家医院配备使用8种以上的抗癌药品。
旗县域服务能力提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全面提升旗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加强儿科、呼吸、肿瘤、心脑血管等专科专病能力建设,所有旗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为提高县域就诊率、实现患者“大病不出旗县”奠定基础。“省院合作远程医疗试点项目”内蒙古远程医疗系统覆盖12个盟市的101个旗县级行政区域,全区203家二级以上医院加入该系统,开展远程会诊6500余例次、远程诊断53000例次、远程培训教育1150场次、远程门诊3210次、远程查房40次、远程病例讨论290次,对旗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医疗质量和安全完成全区第三、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分别有70013人和70499人参加。印发《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设置(参考标准)》,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撤销医疗机构信息管理质控中心、心电图质控中心,新设儿童血液肿瘤诊疗质控中心,全区已设60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各盟市设质控中心210个。编纂《2019年全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推进药学服务联合协作工作,促进医联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印发《癌痛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评价细则》,推进提高全区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印发《远程医疗服务技术操作规程(试行)》等7个管理文件,加强远程医疗质量控制。全面推广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网上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官网开设“注册医师查询”“注册护士查询”通道,公开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调整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启动电子证照与执业监管试点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工作。
行业监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区医疗机构8314家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数158家,对74家医疗机构予以警告处理,依法对83家医疗机构进行罚款。对全区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抽查,排查医疗卫生机构6928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血液安全管理开展《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及相关标准宣贯培训及献血与输血管理培训工作。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2018年度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工作。自治区血液中心机采科等10个采血班组工作突出,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国家表彰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获奖者,内蒙古自治区于卫东等819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于红星等1268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丁丽芳等4208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获“无偿献血先进市奖”,12家单位和4名个人分别获“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和个人,3人获“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基层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由“重签约数量”向“重服务质量”转变,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528个,签约率45.06%,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74.76%,残疾人签约率70.6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9.1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愿签约率91.1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92%。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党中央1168万元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409名临床医师、57名骨干全科医生、1949名护士、4090名乡村医生和163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利用“内蒙古基层APP线上培训系统”以医护“三基训练”、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法规人文为重点内容,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年一赛”模式,对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开展全天候线上理论、线下实操培训,全区累计注册学习31038人。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国家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查工作,自评整改完成846所,占基层机构的58.61%。完成考评达到基本标准的11所,其中卫生院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经自治区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4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确定1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批社区医院试点单位,有5所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并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基层综合改革以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编制、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政策的通知》,落实“两个允许”,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荐表彰国家突出贡献专家、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新世纪“321”人选、人才项目开发基金、“西部之光”、重点项目专家推荐等各类候选人58人次,已入选24人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0名工作,为2018年引进的4名高层次人才申请使用空编。完成全区5.2万名卫生初、中、高级职称考试工作及2459人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3人。开展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增加临床药师培训),招生97人。
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足额下拨2019年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10818万元,新招学员1237人,培训人数累计5851人。完成2019年两次住培结业考核工作,全区1707名考生参加考试,理论考核通过率92.85%,技能考核通过率93.20%。在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省际联盟住培大赛上,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3名带教师资、1个培训基地获全国优秀表彰。专培试点基地扩展到8个专业基地,3名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获得全国表彰,巴彦淖尔市医院获得全国优秀全科专业培训基地称号。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分别新招学员33人和16人。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20项,自治区级项目1512项,注册人数由期初7万余人上升到15.1万余人。
全科医生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全区共培养培训合格全科医生5207人,每万人口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2.05名,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每万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全区累计招收订单生2241人。2019年招收179名订单生,265名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落实编制109人。2019年263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订单生全部赴定向单位履约,全区共有499名订单生赴基层履约,覆盖35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将有效促进农牧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开展全科转岗培训工作,完成2018级全科转岗培训结业考核,2019年招收500名学员。实施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年度招收医学生389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6个盟市26个旗县完成第一批119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已到岗88人。
科技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投入资金705万元,对10个领先重点学科进行支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科技厅共同建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院士工作站联合建设管理机制。自治区人民医院慢阻肺实验室获批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的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投入科研立项引导资金101万元。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共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奖等各类科技奖项96项,获得奖励资金977.5万元。评审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38项向全区推广。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查及培训,严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株运输审批。筹备成立全区医学伦理委员会。规范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为自治区首家获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单位。
【健康扶贫】 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定额补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全覆盖。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全部落实到位,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贫困旗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贫困旗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采取“一院一策”的策略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派驻医务人员385人,新建临床专科24个,开展新技术83个、新项目78项。在57个贫困旗县实施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卫生院(室)“清零达标”行动,投入近4亿元,解决176个卫生院、752个卫生室的房屋、设备、人员、药品不达标问题,为15个深度贫困旗县的90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配备主要医疗检查检验设备,维修改造嘎查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贫困旗县全部达到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标准。
贫困人口大病慢病分类救治逐户逐人核实核准,全区贫困患者总体救治率99.6%,25种大病患者救治4万余人、救治比例99.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常住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33万贫困患者享受签约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重点慢病患者提供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对脑血管疾病、冠心病、慢病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重型老年慢支气管炎等6类常见慢性病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贫困地区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贫困地区学员793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贫困地区学员33名。为贫困地区26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共招生39名。将93名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充到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国家、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向贫困旗县倾斜。
健康扶贫防病行动实施传染病防控攻坚、免疫规划管理、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严重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巩固提高、疾控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全民健康素养促进等六大行动,建立贫困地区健康危险因素防控长效机制。妇女“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到31个国贫旗县。
【启动健康内蒙古行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健康内蒙古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办法》,启动实施17个专项行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 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中统筹谋划、协同推进,10项医改任务列入自治区党委改革台账管理、重点推进。对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由一名副主席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10个盟市由现任盟市长和一名领导分管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组建完善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参与医改决策作用。共出台医改重要文件47件,其中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8件,部门联合发文20件。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启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国家和自治区试点扩大到97家医院,全部试点医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82.97%的医院制定完善党组织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59.76%的三级医院能够把优质医疗资源派到贫困旗县医院,69.57%的医院健全完善院内质量安全体系,64.86%的医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75家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绩效考核工作,薪酬改革制度改革试点覆盖所有盟市。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组织“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开展医改政策宣讲,各地各医院主要领导干部对医改政策知晓率90%以上。赤峰市被国务院授予公立医院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分级诊疗制度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建设计划》,网格化布局城市医疗集团和旗县域医共体,将12个盟市的城区医疗集团划分为46个网格、11个盟市的80个旗县医共体划分为127个网格。全区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77个,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三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开展日间手术,引导和促进患者有序合理就医,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患者8万余人次,其中上转患者6万人次,下转患者2万人次。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符合所在盟市区域卫生规划,30万人以上人口的旗县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覆盖。设置登记血液透析中心4家。社会办医新业态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遴选出11个旗县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基本药物政策落实。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协同建立监测机制,统筹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按季度形成监测报告并上报国家,全区登录医疗机构1135家,上报短缺药品信息条目1054条,涉及571种药品。以推动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提高药事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监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药品使用监测评估工作。
综合监管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监管机构建设,组建综合监督局,成立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委内分工。制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机构自治和政府监管。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手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
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2019年确定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年”,安排部署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自治区盟市两级平台部署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全员人口库和电子健康码发放与应用工作。与软件公司签署自治区本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开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平台基础功能,部署在政务云中心运行;完成电子病历及监管系统的研发。9个盟市建立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自治区平台开始与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完成经在自治区平台和部分盟市平台上部署对接。2019年2月,启动居民电子健康码发放与应用工作,同时取消就诊卡,解决“一院一卡、重复发卡、互不通用”问题,首先覆盖贫困旗县所有贫困人口,76家三级医院实现电子健康码“扫码看病”,二级医院开始发码用码工作,发码用码机构85%,全区发放电子健康码1000多万个。软件公司研发基于两级平台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完成预约挂号、云诊室、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研发工作,从盟市开始进行系统部署和业务对接,试点推进。
【医疗服务管理】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本级在建的5个卫生重点项目,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疗养中心项目完工待消防验收;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和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工程;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2019年,党中央安排专项资金6.04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7个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4.75亿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项目2个,党中央投资2400万元;地市级专病防治机构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2500万元;省级蒙医医院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8000万元。
医疗服务继续组织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预约诊疗等5项制度建设,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30%,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获得2019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全国医院擂台赛(县域类)华北赛区金银两项大奖,并晋级全国总决赛。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全区2家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水平达到6级、4家达到5级、29家医院达到4级、43家医院达到3级。选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持续增强麻醉医疗资源供给,拓展麻醉和镇痛服务领域。全区41家医院列入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11家试点医院椎管内分娩镇痛率超过40%。全区19家医院纳入国家真菌病监测网医院,持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推进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配备使用工作,将全区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共34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17种谈判药品医院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全区有32家医院配备使用抗癌药品,其中16家医院配备使用8种以上的抗癌药品。
旗县域服务能力提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全面提升旗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加强儿科、呼吸、肿瘤、心脑血管等专科专病能力建设,所有旗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为提高县域就诊率、实现患者“大病不出旗县”奠定基础。“省院合作远程医疗试点项目”内蒙古远程医疗系统覆盖12个盟市的101个旗县级行政区域,全区203家二级以上医院加入该系统,开展远程会诊6500余例次、远程诊断53000例次、远程培训教育1150场次、远程门诊3210次、远程查房40次、远程病例讨论290次,对旗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医疗质量和安全完成全区第三、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分别有70013人和70499人参加。印发《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设置(参考标准)》,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撤销医疗机构信息管理质控中心、心电图质控中心,新设儿童血液肿瘤诊疗质控中心,全区已设60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各盟市设质控中心210个。编纂《2019年全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推进药学服务联合协作工作,促进医联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印发《癌痛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评价细则》,推进提高全区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印发《远程医疗服务技术操作规程(试行)》等7个管理文件,加强远程医疗质量控制。全面推广医护人员执业注册网上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官网开设“注册医师查询”“注册护士查询”通道,公开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调整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启动电子证照与执业监管试点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工作。
行业监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区医疗机构8314家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数158家,对74家医疗机构予以警告处理,依法对83家医疗机构进行罚款。对全区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抽查,排查医疗卫生机构6928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血液安全管理开展《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及相关标准宣贯培训及献血与输血管理培训工作。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2018年度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工作。自治区血液中心机采科等10个采血班组工作突出,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国家表彰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获奖者,内蒙古自治区于卫东等819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于红星等1268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丁丽芳等4208人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获“无偿献血先进市奖”,12家单位和4名个人分别获“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和个人,3人获“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基层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由“重签约数量”向“重服务质量”转变,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528个,签约率45.06%,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74.76%,残疾人签约率70.6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9.1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愿签约率91.1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0%,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92%。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利用党中央1168万元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409名临床医师、57名骨干全科医生、1949名护士、4090名乡村医生和163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利用“内蒙古基层APP线上培训系统”以医护“三基训练”、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法规人文为重点内容,通过“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年一赛”模式,对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开展全天候线上理论、线下实操培训,全区累计注册学习31038人。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国家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查工作,自评整改完成846所,占基层机构的58.61%。完成考评达到基本标准的11所,其中卫生院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经自治区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4所,其中苏木乡镇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确定1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批社区医院试点单位,有5所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并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基层综合改革以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编制、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政策的通知》,落实“两个允许”,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荐表彰国家突出贡献专家、杰出人才奖、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新世纪“321”人选、人才项目开发基金、“西部之光”、重点项目专家推荐等各类候选人58人次,已入选24人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0名工作,为2018年引进的4名高层次人才申请使用空编。完成全区5.2万名卫生初、中、高级职称考试工作及2459人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3人。开展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增加临床药师培训),招生97人。
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足额下拨2019年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10818万元,新招学员1237人,培训人数累计5851人。完成2019年两次住培结业考核工作,全区1707名考生参加考试,理论考核通过率92.85%,技能考核通过率93.20%。在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省际联盟住培大赛上,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3名带教师资、1个培训基地获全国优秀表彰。专培试点基地扩展到8个专业基地,3名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获得全国表彰,巴彦淖尔市医院获得全国优秀全科专业培训基地称号。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分别新招学员33人和16人。举办国家级继教项目20项,自治区级项目1512项,注册人数由期初7万余人上升到15.1万余人。
全科医生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全区共培养培训合格全科医生5207人,每万人口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2.05名,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每万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全区累计招收订单生2241人。2019年招收179名订单生,265名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落实编制109人。2019年263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订单生全部赴定向单位履约,全区共有499名订单生赴基层履约,覆盖35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将有效促进农牧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开展全科转岗培训工作,完成2018级全科转岗培训结业考核,2019年招收500名学员。实施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年度招收医学生389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6个盟市26个旗县完成第一批119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已到岗88人。
科技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投入资金705万元,对10个领先重点学科进行支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科技厅共同建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院士工作站联合建设管理机制。自治区人民医院慢阻肺实验室获批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的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投入科研立项引导资金101万元。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共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奖等各类科技奖项96项,获得奖励资金977.5万元。评审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38项向全区推广。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查及培训,严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株运输审批。筹备成立全区医学伦理委员会。规范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为自治区首家获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单位。
【健康扶贫】 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定额补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全覆盖。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全部落实到位,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贫困旗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贫困旗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标准,采取“一院一策”的策略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派驻医务人员385人,新建临床专科24个,开展新技术83个、新项目78项。在57个贫困旗县实施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卫生院(室)“清零达标”行动,投入近4亿元,解决176个卫生院、752个卫生室的房屋、设备、人员、药品不达标问题,为15个深度贫困旗县的90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配备主要医疗检查检验设备,维修改造嘎查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贫困旗县全部达到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标准。
贫困人口大病慢病分类救治逐户逐人核实核准,全区贫困患者总体救治率99.6%,25种大病患者救治4万余人、救治比例99.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常住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33万贫困患者享受签约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重点慢病患者提供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对脑血管疾病、冠心病、慢病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重型老年慢支气管炎等6类常见慢性病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贫困地区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贫困地区学员793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贫困地区学员33名。为贫困地区26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共招生39名。将93名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充到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国家、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向贫困旗县倾斜。
健康扶贫防病行动实施传染病防控攻坚、免疫规划管理、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严重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巩固提高、疾控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全民健康素养促进等六大行动,建立贫困地区健康危险因素防控长效机制。妇女“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到31个国贫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