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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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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3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715日至16日又亲临我区考察并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指明了方向,极大鼓舞了全区各族人民。

    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9%,城乡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10.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区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负41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2.3个百分点,利润增长3.2%。京呼高铁建成通车,赤峰至京沈高铁连接线即将建成,集大高铁、包银高铁开工建设,锡林浩特至丹东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引绰济辽”、东台子水库等工程进展顺利。新建通用机场4个,民用机场达到33个。天骄航空通航运营,大飞机学院正式招生。12个盟市均开通了5G试验基站。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编制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达到4240万千瓦,占总装机三分之一。锡林郭勒至山东特高压配套煤电项目顺利推进;中石化鄂尔多斯煤制烯烃项目开工建设;中为鄂尔多斯能源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投产;国电投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600万千瓦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是全球陆上单体规模最大风电项目;乌海赛思普非高炉冶炼项目开工建设,冶炼工艺由“碳冶金”向“氢冶金”转变;全球首个5G无人驾驶矿用车在白云鄂博投入运行;显鸿科技“蒙芯”射频芯片应用在区内外交通、电力、物流等领域。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58.6%,稀土化合物、石墨及碳素制品产量分别增长11.4%9.6%。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正式运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高于上年;直接融资1857亿元,同比翻了一番。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实行风险等级评定,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隐性债务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270.7%,“新农村建设”拖欠工程款全部清偿。投放纾困基金和风险防控基金257.4亿元,支持65家企业化解债务风险。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2.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党中央支持下,妥善处置了包商银行风险。在多家金融机构支持下,公路投资公司债务实现重组,包钢集团77.35亿元市场化债转股落地,全区市场化债转股总金额234亿元,企业债务风险明显降低。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预计20个国贫旗县摘帽、676个贫困嘎查村出列、14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全年投入财政专项资金99.23亿元,其中深度贫困地区投入增长23.4%。在全国率先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和管理试点。北京市及党中央单位在资金、人才、技术和产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贫协作、定点扶贫成效显著。

    认真整改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89.6%,提前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氨氮减排任务。修编“一湖两海”治理规划,呼伦湖二期治理工程13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岱海主要水质指标稳定向好;乌梁素海生态补水6.15亿立方米,整体水质由劣五类稳定提高到五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通过国家验收,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136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44万亩。开展大兴安岭毁林开垦整治行动。出台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内96.7%的工矿企业退出。乌兰浩特、康巴什、根河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阿尔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举办了呼伦贝尔国际绿色发展大会。

    (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牧区发展取得新成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新增高标准农田144万亩。调整种植结构,压减籽粒玉米种植,增加大豆、青贮玉米种植。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对马铃薯主产区给予补贴。在五原县等地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取得可推广技术模式。农牧业再获丰收,粮食产量达到365.25亿公斤,肉类总产量257万吨。制定奶业振兴政策措施,在磴口、和林格尔开展优质牧草种植试点,奶牛存栏和牛奶产量实现恢复性增长。11个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选2019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天赋河套区域品牌影响力居全国第二,产品溢价20%以上。

    整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2.4%,提高6.3个百分点。建制嘎查村硬化路和宽带基本覆盖,偏远农村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大棚房”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在新巴尔虎右旗、阿巴嘎旗开展牧区现代化试点,在突泉县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在正蓝旗开展牧区改厕试点。

    (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增长7.2%,民间投资增长6.9%。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90%以上本级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大兴安岭林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区进出口总额增长5.9%,我区开行中欧班列增长20.4%。实施“一带一路·光明行”蒙古国行动,开展投资贸易合作、辽代文物展览、医疗服务、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中蒙两国签署建设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协议。第三届中蒙博览会成功举办。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等毗邻地区,建立政府间定期会晤及交流合作机制。实施阿联酋赤峰“一带一路”草畜一体化项目,实施以色列巴彦淖尔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加强与日本、白俄罗斯等国家务实合作。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乌兰察布保税物流中心获得批准,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支持举办了第二届阿尔山论坛。

    深化与科技部、上海交大、华大基因、中国商飞、平安集团、华为、腾讯、北斗航天集团等战略合作。召开第三届蒙商大会,蒙商影响力持续扩大。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9.6%;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控制目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城市。103个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党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呼和浩特分校开始招生。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解决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光明行”活动累计实施复明手术2.6万例。苏尼特左旗、四子王旗鼠疫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河套灌区入选世界灌溉遗产名录。乌兰牧骑开展异地交流演出。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场馆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建成1271块社会足球场,提前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我区体育健儿在国家级以上赛事中获得冠军116个。

    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全面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药品、消防、交通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一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过去一年,我们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7个集体和3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都贵玛同志荣获“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编纂《汉蒙法律实用大辞典》。达斡尔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语言文化大数据采集与平台建设进展顺利,鄂伦春语辞典编纂完成。

    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国防动员、双拥优抚、统计调查、地震气象、社会科学、档案史志、参事文史等工作得到加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事业发展。

    我们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9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地方预决算公开度在全国排名第三,自治区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137场,压减会议32%,压减规范性等文件53%。制定行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各级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28.7亿元。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打破信息壁垒,基本建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500多项政务服务实现了一站式办理;着力解决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解决了88万套房屋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遗留问题。锡林郭勒银漫矿业和乌兰察布东兴化工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我们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开展了矿山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专业人员对化工企业进行安全评估;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全区政府债务率持续下降;着力推动补短板,高铁、航空、能源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突破。坚持试点先行,开展了牧区现代化、优质牧草种植、盐碱地改良、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处理等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经历了严峻的困难和风险挑战,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动能发展不足,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任务艰巨。财政金融领域风险仍然较高,一些地方财政运行困难。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一些政府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我们一定直面问题和挑战,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登记失业率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党中央对自治区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相关定性定量指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项工作要更精准、更精细。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完成现存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稳定扶贫政策。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提高扶贫资产使用效益。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和党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突出问题,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治理,抓好“散乱污”企业、散煤燃烧、柴油货车污染等专项治理。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落实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推进达里湖、哈素海、东居延海等湖泊治理。整治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问题,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控肥、控药、控水、控膜,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重金属行业污染,完成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和奖补政策,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稳妥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完成包商银行股权重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部分领域审批手续烦琐、办理时间过长、效率偏低等问题。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部门代办制。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用电、物流等成本。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治理多头重复检查。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获得和使用资源要素,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完成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业生态环境,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自治区金融租赁公司,组建再担保集团。

    (三)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制造业,做好资源转化增值文章和现代能源经济文章,支持企业发展下游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精深加工度,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在化工、装备制造、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乳制品加工等优势特色领域,打造一批产业集群。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产业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布局5G通信应用和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推动智能化改造,在高危行业、高强度生产环节推行机器换人。建设稀土新材料、石墨电极材料、石墨烯等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布局,清理整合有名无实和产业同质化的园区,关停并转高耗低效园区和“散乱污”企业。科学确定工业园区定位,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加强基础性、应用性研究,重点在能源、材料、装备制造、生态环境、农牧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机融合,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供需对接机制,促进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军民科技协作和融合发展。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我区布局。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

    (四)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推动消费稳定增长,扩大实物商品消费,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聚焦多样化需求,引进发展新商业模式,提升改造商业步行街,发展会展经济、夜间经济、信息消费。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继续扩大文化、体育、旅游等消费。打造内蒙古品牌电商,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增加物流网点,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高铁经济,积极融入京津冀大市场,吸引消费、产业和要素向我区集聚。

    推动“内蒙古味道”“内蒙古音乐”“内蒙古影视”与“内蒙古旅游”融合发展。在做好草原、森林、沙漠和火山、冰川遗迹等旅游的同时,抓住“十四冬”和冬奥会机遇,利用各类场馆设施和冰雪资源,大力发展冬季旅游,做好冰雪经济。实施黄河文化系统保护工程,依托黄河湿地、准格尔大峡谷、长城遗址,以及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黄河几字弯旅游线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切实增加有效投资,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推进市政管网、停车场、冷链物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强国第二批试点项目。推进在建高铁、公路、机场等项目,抓好鄂尔多斯至榆林高铁、通辽至齐齐哈尔高铁、齐海满高铁、锡林浩特至太子城快速铁路建设及前期工作,推进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乌兰浩特至阿尔山铁路改造。集中建设一批通用机场,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推进岱海生态应急补水等水利工程。加快储能设施、新能源基地和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用好专项债券。

    (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我区土地资源丰富,水是清洁的,土是干净的,这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我们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这个优势,坚持绿色兴农兴牧,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推动农牧业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建设玉米、马铃薯、奶牛、肉牛、肉羊、绒毛等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动更多优质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推进通辽、赤峰、河套灌区等地区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解决地下水超采和水资源浪费问题。抓好耕地轮作和盐碱化耕地改良,提高耕地质量。

    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奶业振兴,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乳制品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标准化建设等扶持政策,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粮改饲,扩大优质牧草种植,加快草畜一体化发展。

    实施现代种业工程,推进奶牛、肉牛、肉羊育繁推示范项目,建设玉米、马铃薯等优势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提升农畜产品品质。落实白绒山羊、双峰驼等国家保种任务,做好蒙古马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现代草种业,把内蒙古建成中国草种的资源库。

    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完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密切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抓好牧区现代化试点,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绿色内蒙古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开展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试点,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试点。推进大青山生态修复。做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申报工作。加强新巴尔虎黄羊自然保护区管理,打开黄羊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从严控制草原核心区新建风电、光伏和矿山项目,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矿区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和风电基地。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荒漠化土地治理。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矿山用车电动化改造。建设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建筑。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用能权、排污权、林业碳汇交易等改革。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评估体系和碳汇储备评估机制。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区域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差异化考核、奖补、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发挥比较优势,统筹自治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加快东部盟市振兴,突出生态功能,发展碳汇经济,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强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加快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推进阿拉善北山成矿带资源勘探开发。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黄河流域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等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科学编制规划,促进沿黄资源要素集中集聚、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发挥好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盟市、旗县所在地和中心镇服务功能,支持特色小镇发展。

    (八)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

    制定和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做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成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国有资本向产业链中高端和新兴产业布局。深化电力体制和输配电价格改革,建立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电价机制。实行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零基预算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加强口岸与腹地之间、航空口岸与陆路口岸之间的协作,促进大宗进出口产品落地加工,把通道经济变为落地经济。申报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

    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深化与国家部委、其他省区市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党中央企业的合作,跟踪落实战略协议。深入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政策措施,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九)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习英雄,学习楷模,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讲好内蒙古故事,充分展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一往无前的精神风貌。

    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推进草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好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巴丹吉林沙漠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建成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实施“智慧广电”工程,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等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让文化软实力成为新的竞争力。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稳定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促进求职、用工需求和培训精准对接,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问题。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改善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水平,推进“双一流”建设。开展高职扩招提质三年行动,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

    实施健康内蒙古行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医疗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做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大疾病用药纳入医保。加快蒙中医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实现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持续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做好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工作。

    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信访法治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地质、气象、测绘等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充分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我们要坚持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建设诚信政府。

    我们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廉洁政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今年自治区本级压减专项业务费10%、非重点专项资金20%

    我们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紧盯问题不放手,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把“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好。

    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也是革命老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时代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殷切嘱托,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高非一线边民补助标准,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和研究,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9年,我们隆重庆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共同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共同见证了70年来内蒙古发生的巨大变化。2020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努力建设美丽内蒙古,书写新时代“模范自治区”新篇章!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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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3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715日至16日又亲临我区考察并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指明了方向,极大鼓舞了全区各族人民。

    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9%,城乡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10.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区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新增减负41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2.3个百分点,利润增长3.2%。京呼高铁建成通车,赤峰至京沈高铁连接线即将建成,集大高铁、包银高铁开工建设,锡林浩特至丹东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引绰济辽”、东台子水库等工程进展顺利。新建通用机场4个,民用机场达到33个。天骄航空通航运营,大飞机学院正式招生。12个盟市均开通了5G试验基站。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编制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达到4240万千瓦,占总装机三分之一。锡林郭勒至山东特高压配套煤电项目顺利推进;中石化鄂尔多斯煤制烯烃项目开工建设;中为鄂尔多斯能源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投产;国电投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600万千瓦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是全球陆上单体规模最大风电项目;乌海赛思普非高炉冶炼项目开工建设,冶炼工艺由“碳冶金”向“氢冶金”转变;全球首个5G无人驾驶矿用车在白云鄂博投入运行;显鸿科技“蒙芯”射频芯片应用在区内外交通、电力、物流等领域。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58.6%,稀土化合物、石墨及碳素制品产量分别增长11.4%9.6%。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正式运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高于上年;直接融资1857亿元,同比翻了一番。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实行风险等级评定,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隐性债务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270.7%,“新农村建设”拖欠工程款全部清偿。投放纾困基金和风险防控基金257.4亿元,支持65家企业化解债务风险。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2.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党中央支持下,妥善处置了包商银行风险。在多家金融机构支持下,公路投资公司债务实现重组,包钢集团77.35亿元市场化债转股落地,全区市场化债转股总金额234亿元,企业债务风险明显降低。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预计20个国贫旗县摘帽、676个贫困嘎查村出列、14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全年投入财政专项资金99.23亿元,其中深度贫困地区投入增长23.4%。在全国率先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和管理试点。北京市及党中央单位在资金、人才、技术和产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贫协作、定点扶贫成效显著。

    认真整改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89.6%,提前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氨氮减排任务。修编“一湖两海”治理规划,呼伦湖二期治理工程13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岱海主要水质指标稳定向好;乌梁素海生态补水6.15亿立方米,整体水质由劣五类稳定提高到五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通过国家验收,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136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44万亩。开展大兴安岭毁林开垦整治行动。出台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内96.7%的工矿企业退出。乌兰浩特、康巴什、根河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阿尔山市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举办了呼伦贝尔国际绿色发展大会。

    (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牧区发展取得新成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新增高标准农田144万亩。调整种植结构,压减籽粒玉米种植,增加大豆、青贮玉米种植。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对马铃薯主产区给予补贴。在五原县等地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取得可推广技术模式。农牧业再获丰收,粮食产量达到365.25亿公斤,肉类总产量257万吨。制定奶业振兴政策措施,在磴口、和林格尔开展优质牧草种植试点,奶牛存栏和牛奶产量实现恢复性增长。11个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选2019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天赋河套区域品牌影响力居全国第二,产品溢价20%以上。

    整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2.4%,提高6.3个百分点。建制嘎查村硬化路和宽带基本覆盖,偏远农村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大棚房”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在新巴尔虎右旗、阿巴嘎旗开展牧区现代化试点,在突泉县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在正蓝旗开展牧区改厕试点。

    (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增长7.2%,民间投资增长6.9%。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90%以上本级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大兴安岭林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区进出口总额增长5.9%,我区开行中欧班列增长20.4%。实施“一带一路·光明行”蒙古国行动,开展投资贸易合作、辽代文物展览、医疗服务、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中蒙两国签署建设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协议。第三届中蒙博览会成功举办。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等毗邻地区,建立政府间定期会晤及交流合作机制。实施阿联酋赤峰“一带一路”草畜一体化项目,实施以色列巴彦淖尔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加强与日本、白俄罗斯等国家务实合作。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乌兰察布保税物流中心获得批准,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支持举办了第二届阿尔山论坛。

    深化与科技部、上海交大、华大基因、中国商飞、平安集团、华为、腾讯、北斗航天集团等战略合作。召开第三届蒙商大会,蒙商影响力持续扩大。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9.6%;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控制目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城市。103个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党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呼和浩特分校开始招生。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解决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光明行”活动累计实施复明手术2.6万例。苏尼特左旗、四子王旗鼠疫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河套灌区入选世界灌溉遗产名录。乌兰牧骑开展异地交流演出。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场馆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建成1271块社会足球场,提前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我区体育健儿在国家级以上赛事中获得冠军116个。

    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全面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药品、消防、交通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一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过去一年,我们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7个集体和3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都贵玛同志荣获“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编纂《汉蒙法律实用大辞典》。达斡尔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语言文化大数据采集与平台建设进展顺利,鄂伦春语辞典编纂完成。

    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国防动员、双拥优抚、统计调查、地震气象、社会科学、档案史志、参事文史等工作得到加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事业发展。

    我们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9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地方预决算公开度在全国排名第三,自治区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137场,压减会议32%,压减规范性等文件53%。制定行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各级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28.7亿元。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打破信息壁垒,基本建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500多项政务服务实现了一站式办理;着力解决房地产、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解决了88万套房屋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遗留问题。锡林郭勒银漫矿业和乌兰察布东兴化工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我们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开展了矿山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专业人员对化工企业进行安全评估;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全区政府债务率持续下降;着力推动补短板,高铁、航空、能源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突破。坚持试点先行,开展了牧区现代化、优质牧草种植、盐碱地改良、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处理等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经历了严峻的困难和风险挑战,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动能发展不足,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任务艰巨。财政金融领域风险仍然较高,一些地方财政运行困难。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一些政府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我们一定直面问题和挑战,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登记失业率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党中央对自治区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相关定性定量指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项工作要更精准、更精细。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完成现存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稳定扶贫政策。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提高扶贫资产使用效益。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和党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开展脱贫攻坚普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聚焦突出问题,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治理,抓好“散乱污”企业、散煤燃烧、柴油货车污染等专项治理。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落实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推进达里湖、哈素海、东居延海等湖泊治理。整治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问题,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控肥、控药、控水、控膜,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重金属行业污染,完成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和奖补政策,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稳妥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完成包商银行股权重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部分领域审批手续烦琐、办理时间过长、效率偏低等问题。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部门代办制。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用电、物流等成本。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治理多头重复检查。

    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获得和使用资源要素,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完成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业生态环境,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自治区金融租赁公司,组建再担保集团。

    (三)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制造业,做好资源转化增值文章和现代能源经济文章,支持企业发展下游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精深加工度,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在化工、装备制造、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乳制品加工等优势特色领域,打造一批产业集群。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产业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布局5G通信应用和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推动智能化改造,在高危行业、高强度生产环节推行机器换人。建设稀土新材料、石墨电极材料、石墨烯等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布局,清理整合有名无实和产业同质化的园区,关停并转高耗低效园区和“散乱污”企业。科学确定工业园区定位,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

    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加强基础性、应用性研究,重点在能源、材料、装备制造、生态环境、农牧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机融合,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供需对接机制,促进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军民科技协作和融合发展。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我区布局。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

    (四)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推动消费稳定增长,扩大实物商品消费,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聚焦多样化需求,引进发展新商业模式,提升改造商业步行街,发展会展经济、夜间经济、信息消费。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继续扩大文化、体育、旅游等消费。打造内蒙古品牌电商,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增加物流网点,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高铁经济,积极融入京津冀大市场,吸引消费、产业和要素向我区集聚。

    推动“内蒙古味道”“内蒙古音乐”“内蒙古影视”与“内蒙古旅游”融合发展。在做好草原、森林、沙漠和火山、冰川遗迹等旅游的同时,抓住“十四冬”和冬奥会机遇,利用各类场馆设施和冰雪资源,大力发展冬季旅游,做好冰雪经济。实施黄河文化系统保护工程,依托黄河湿地、准格尔大峡谷、长城遗址,以及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黄河几字弯旅游线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切实增加有效投资,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推进市政管网、停车场、冷链物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强国第二批试点项目。推进在建高铁、公路、机场等项目,抓好鄂尔多斯至榆林高铁、通辽至齐齐哈尔高铁、齐海满高铁、锡林浩特至太子城快速铁路建设及前期工作,推进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乌兰浩特至阿尔山铁路改造。集中建设一批通用机场,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推进岱海生态应急补水等水利工程。加快储能设施、新能源基地和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用好专项债券。

    (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我区土地资源丰富,水是清洁的,土是干净的,这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我们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这个优势,坚持绿色兴农兴牧,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推动农牧业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建设玉米、马铃薯、奶牛、肉牛、肉羊、绒毛等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经营。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推动更多优质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推进通辽、赤峰、河套灌区等地区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解决地下水超采和水资源浪费问题。抓好耕地轮作和盐碱化耕地改良,提高耕地质量。

    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奶业振兴,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乳制品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标准化建设等扶持政策,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粮改饲,扩大优质牧草种植,加快草畜一体化发展。

    实施现代种业工程,推进奶牛、肉牛、肉羊育繁推示范项目,建设玉米、马铃薯等优势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提升农畜产品品质。落实白绒山羊、双峰驼等国家保种任务,做好蒙古马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现代草种业,把内蒙古建成中国草种的资源库。

    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完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密切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抓好牧区现代化试点,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绿色内蒙古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开展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试点,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试点。推进大青山生态修复。做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申报工作。加强新巴尔虎黄羊自然保护区管理,打开黄羊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从严控制草原核心区新建风电、光伏和矿山项目,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矿区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和风电基地。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荒漠化土地治理。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矿山用车电动化改造。建设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建筑。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用能权、排污权、林业碳汇交易等改革。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评估体系和碳汇储备评估机制。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区域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差异化考核、奖补、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发挥比较优势,统筹自治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加快东部盟市振兴,突出生态功能,发展碳汇经济,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强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加快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推进阿拉善北山成矿带资源勘探开发。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黄河流域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等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科学编制规划,促进沿黄资源要素集中集聚、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发挥好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盟市、旗县所在地和中心镇服务功能,支持特色小镇发展。

    (八)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

    制定和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做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成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国有资本向产业链中高端和新兴产业布局。深化电力体制和输配电价格改革,建立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电价机制。实行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零基预算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加强口岸与腹地之间、航空口岸与陆路口岸之间的协作,促进大宗进出口产品落地加工,把通道经济变为落地经济。申报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

    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深化与国家部委、其他省区市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党中央企业的合作,跟踪落实战略协议。深入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政策措施,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九)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习英雄,学习楷模,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讲好内蒙古故事,充分展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一往无前的精神风貌。

    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推进草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好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巴丹吉林沙漠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建成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实施“智慧广电”工程,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等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让文化软实力成为新的竞争力。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稳定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促进求职、用工需求和培训精准对接,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问题。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改善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水平,推进“双一流”建设。开展高职扩招提质三年行动,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

    实施健康内蒙古行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医疗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做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大疾病用药纳入医保。加快蒙中医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实现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持续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做好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工作。

    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信访法治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地质、气象、测绘等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充分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我们要坚持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建设诚信政府。

    我们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廉洁政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今年自治区本级压减专项业务费10%、非重点专项资金20%

    我们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紧盯问题不放手,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把“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好。

    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也是革命老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时代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殷切嘱托,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高非一线边民补助标准,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和研究,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9年,我们隆重庆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共同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共同见证了70年来内蒙古发生的巨大变化。2020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断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努力建设美丽内蒙古,书写新时代“模范自治区”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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