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发布时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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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机构改革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共有机构16个。行政机构1个(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15个。厅机关内设处室22个;所属事业单位按机构级别分:副厅级机构2个(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处级机构12个(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计调查中心、信息中心、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教研室、对外劳务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资金监督检查所、人事考试中心、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副处级机构1个(“12333”咨询服务中心)。截至2019年末,厅系统行政编制103名,实有行政人员95人;事业编制320名,实有人员263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两大领域,包括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劳动关系等六大板块工作。

    【人力资源概况】 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民生任务,在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9.6%;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控制目标0.8个百分点。

    【建立就业优先协调机制】 建立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任组长的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主席欧阳晓晖任组长的就业服务专项工作组和农牧民工服务专项工作组,开展就业形势前瞻性研究。

    【就业政策】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制定《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全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9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5.2%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通过“春风行动”“京蒙劳务对接”等活动,提升农牧民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农牧民转移就业254.69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07.26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

    【困难群体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20.8%178.4%;“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帮助371户“零就业”家庭中的372人实现就业。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2019年共安置391人,全部完成安置任务。

    【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赤峰市人民政府承办,从413日启动到513日结束。41314日,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拉开帷幕,主会场设在赤峰市国际会展中心,其他盟市分别设立招聘活动分会场,同步开展招聘活动。主会场上,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农牧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民族交通技师学院等10所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分别与伊利集团、赤峰市红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培训与合作协议;35个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成果;26个技能培训机构展示培训项目,并现场招生;全区有1200多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3万多个。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副主席、赤峰市委书记段志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出席并讲话。招聘月活动期间,针对全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岗位空缺情况调查,对广大求职者开展个人求职意向调查,全面深入细致地掌握岗位需要情况,按专业、技能层次等进行分类调查统计,根据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对接和有组织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活动。

     

    413日,2019年内蒙古春季招聘暨就业创业推进会在赤峰市召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供)

     

    【创业扶持】 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范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十类人员创业给予贴息扶持,加强主体资格审核,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亿元,创业培训2.47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0.73万人、带动就业2.23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 调整职业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将217个自治区重点产业和民族特色、区域特色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给予盟市补贴目录调整空间,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补贴性培训城乡劳动者近2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39.8%。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发放补贴5.4亿元,惠及职工79.1万人。

    【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向“双向调查”首次开展】 为破解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不对称难题,启动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见“双向调查”行动,建立“双向调查”供需链,增强就业服务针对和有效性,将“双向调查”获取信息反馈到各级就业服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招聘对接、组织培训、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搭建供需平台,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共调查各类企业4288户,有技术岗位用工需求7.89万人;调查劳动者14393人,“双向调查”的做法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9年地方就业创业事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备案率,截至2019年底,已备案企业20.7万户,劳动者203.06万人。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党委政法委制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与自治区编办、财政厅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和薪酬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认定(动态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773家、工业园区26个。

    【调解仲裁】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仲裁员办案激励机制,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3万件,结案率97.8%,调解成功率62.6%,终局裁决率45%

    【治欠保支】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治欠保支主要制度覆盖率和落实质量稳步提高,欠薪案件数量、金额、人数大幅下降,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根治欠薪工作取得进展。按照“三查、两清零”要求,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行动专项行动。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11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4.68万人,立案办结欠薪案件188件、涉及金额4265万元、涉及人数3657人,同比分别下降71%64%72%,欠薪三项主要指标连续大幅下降。

    【就业扶贫】 依托产业发展、强化就业托底,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7637人,2018年以来累计实现就业2713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就业服务平台21个,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帮助搬迁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1424人。加强技能扶贫工作,有培训意愿的14623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完成培训,帮助33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积极推进京蒙劳务协作,落实京蒙对口帮扶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京就业1080人,完成目标任务197.1%;选派贫困地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136名教师进京参加培训,完成目标任务113.3%

    【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升级改造,80%以上的服务项目可以网上经办,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个人培训补贴、单位录用就业登记等9项申请类,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查询等5项查询类,共14项业务实现网上经办。全区共举办线下招聘会552场,组织用人单位2.57万家,提供就业岗位57.52万个,组织参会人数63.78万人次,其中,区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8场,组织用人单位7727家,提供就业岗位126668个,组织线下参会人数103346人次。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承办大数据、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绿色开采、新材料和扶贫等5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举办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6期,培养培训各类高层次人才900余人。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65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政策创新和改革力度,在全区范围推行网络电子证书,提升评审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5人入选2019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授予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10人入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99人入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受自治区政府表彰;193人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高技能人才队伍】 弘扬工匠精神,建立自治区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业技能终身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72万人,超额完成2.3万人的全年目标任务,新增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新增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推动技工院校可持续发展,2019年全区技工院校共招生724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6%,其中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336人。

    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 9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涵盖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及部分盟市事业单位和企业,提供1184个岗位、2467人的需求,均为各地区、各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人才引进】 开展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推动引才待遇落实,择优给予38名优秀人才共748万元引导性科研支持。

    【赴吉林大学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1126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吉林大学举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2020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共有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6个盟市55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589个岗位、2352个用人需求,活动共吸引318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赴西安交通大学举办2020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12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2020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共有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6个盟市61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656个岗位、2151个用人需求,活动共吸引266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现场签约8人。

    【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正式实施】 为加大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营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发,向国务院申请将“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变更为“青年创新人才奖”。2月,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后,按照国家批复要求起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制定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解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已取得中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用问题,对公立医院岗位结构比例偏低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意见。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从38家增加到63家,完成20%的目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累计749.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363.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92.0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6.27万人、减少0.54万人。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7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911日起,自治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增”,调整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8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及2018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据测算,全区284万退休(含退职)人员受益,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7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8.2万人,待遇领取人数245.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28元。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全覆盖,为7.3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3.3万名贫困人口领取待遇,代缴率和发放率都100%,实现动态清零。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112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1号),明确从20201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2个档次。各盟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内政发〔201521号)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办法出台】 20191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办法》规定,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补助金额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并根据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自治区分别负担30%50%70%2018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8元,按此标准计算,2019年丧葬补助标准为1536元。

    【失业保险】 2019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67.37万人,比上年度增加11.84万人,全区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2万人。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自治区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规定,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20195月和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人在原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5月份和6月份每月增发价格临时补贴30元。经测算,此次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惠及4.6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计发放补贴137.88万元。这是自治区继2011年以来第七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补贴标准从10元增加到30元。

    【工伤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8.24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019年工伤保险人均待遇支付分别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2946元、生活护理费为208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为1779元。

    【社会保险】 机构改革后,新成立政务服务处,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等工作实现归口管理。发布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165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取消证明事项149项。全面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本级105个政务服务事项中有92个实现网上经办,网上办事比例87.6%。全面推行人脸识别等远程自助认证方式,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更加便捷规范。全面梳理并对外公布自治区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在全区范围内建成208个社会保障卡即时补换卡业务服务网点,实现旗县(市、区)全覆盖。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082.6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

    【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2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95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分别执行0.5%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之前的政策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据测算,2019年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60亿元以上,从而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宣讲团走进内蒙古】 723日,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走进内蒙古,宣讲活动以“守初心担使命人民在我心中”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和感人情怀,弘扬“人社服务标兵”的精神风貌和时代价值。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就业服务局副书记于砚华,全国人社服务标兵、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孟克巴特尔和自治区窗口单位代表、自治区社保局主任科员牛增祥作事迹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泽寰作主旨演讲。活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将宣讲延伸到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区),全区人社系统共计3475人参加。

     

    723日上午,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走进内蒙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供)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巡回演讲活动走进内蒙古】 1014日,由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承办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内蒙古站)巡回演讲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太仆寺旗草原酿酒公司、鄂尔多斯通惠供热燃气集团公司和通辽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6位企业代表,各自讲述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动人故事。宣讲活动采取视频在线方式,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盟市、旗县(区)设立分会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及呼和浩特地区部分企业代表和盟市、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共计3867人观看演讲,社会各界14.9万人观看网络在线直播,23.6万人次通过其他媒介在线关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专门致信表示感谢。

    【王晓东先进事迹报告会】 1218日,追授王晓东荣誉称号暨王晓东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报告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分别为王晓东家属颁发追授王晓东“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奖章和证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现场聆听王晓东的先进事迹。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王晓东生前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民工工作处调研员、自治区派驻正镶白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副总队长。2019823日,王晓东在脱贫攻坚工作途中因车祸不幸牺牲。

    【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以“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树新风”为主题,725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呼伦贝尔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满洲里代表队、兴安盟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呼和浩特代表队、区直代表队、通辽代表队、乌兰察布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袁鸣轩获得个人风采一等奖;刘玉军、李翠玲获得个人风采二等奖;白聚超、吕昊晟、牛玲玲、范文静获得个人风采三等奖。

    【评选表彰活动】 在全国和全区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推荐全国优质服务窗口12个、优质服务先进个人5名,评选全区优质服务窗口28个、优质服务先进个人10名。

    严格实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活动目录化管理,经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专项组初审,同意区直部门开展16项、盟市24项。开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推荐人选工作,都贵玛被授予“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

    (撰稿人:高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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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概况】 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民生任务,在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9.6%;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控制目标0.8个百分点。

    【建立就业优先协调机制】 建立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任组长的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主席欧阳晓晖任组长的就业服务专项工作组和农牧民工服务专项工作组,开展就业形势前瞻性研究。

    【就业政策】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制定《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全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4.9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5.2%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通过“春风行动”“京蒙劳务对接”等活动,提升农牧民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农牧民转移就业254.69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07.26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

    【困难群体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20.8%178.4%;“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帮助371户“零就业”家庭中的372人实现就业。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2019年共安置391人,全部完成安置任务。

    【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赤峰市人民政府承办,从413日启动到513日结束。41314日,全区“春风送暖”就业创业服务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拉开帷幕,主会场设在赤峰市国际会展中心,其他盟市分别设立招聘活动分会场,同步开展招聘活动。主会场上,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农牧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民族交通技师学院等10所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分别与伊利集团、赤峰市红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培训与合作协议;35个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成果;26个技能培训机构展示培训项目,并现场招生;全区有1200多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3万多个。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副主席、赤峰市委书记段志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出席并讲话。招聘月活动期间,针对全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岗位空缺情况调查,对广大求职者开展个人求职意向调查,全面深入细致地掌握岗位需要情况,按专业、技能层次等进行分类调查统计,根据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对接和有组织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活动。

     

    413日,2019年内蒙古春季招聘暨就业创业推进会在赤峰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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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扶持】 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范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十类人员创业给予贴息扶持,加强主体资格审核,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亿元,创业培训2.47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0.73万人、带动就业2.23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 调整职业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将217个自治区重点产业和民族特色、区域特色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给予盟市补贴目录调整空间,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补贴性培训城乡劳动者近2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39.8%。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发放补贴5.4亿元,惠及职工79.1万人。

    【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向“双向调查”首次开展】 为破解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不对称难题,启动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见“双向调查”行动,建立“双向调查”供需链,增强就业服务针对和有效性,将“双向调查”获取信息反馈到各级就业服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招聘对接、组织培训、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搭建供需平台,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共调查各类企业4288户,有技术岗位用工需求7.89万人;调查劳动者14393人,“双向调查”的做法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9年地方就业创业事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备案率,截至2019年底,已备案企业20.7万户,劳动者203.06万人。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党委政法委制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与自治区编办、财政厅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和薪酬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认定(动态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773家、工业园区26个。

    【调解仲裁】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仲裁员办案激励机制,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3万件,结案率97.8%,调解成功率62.6%,终局裁决率45%

    【治欠保支】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治欠保支主要制度覆盖率和落实质量稳步提高,欠薪案件数量、金额、人数大幅下降,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根治欠薪工作取得进展。按照“三查、两清零”要求,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行动专项行动。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11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4.68万人,立案办结欠薪案件188件、涉及金额4265万元、涉及人数3657人,同比分别下降71%64%72%,欠薪三项主要指标连续大幅下降。

    【就业扶贫】 依托产业发展、强化就业托底,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7637人,2018年以来累计实现就业2713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就业服务平台21个,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帮助搬迁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1424人。加强技能扶贫工作,有培训意愿的14623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完成培训,帮助33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积极推进京蒙劳务协作,落实京蒙对口帮扶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赴京就业1080人,完成目标任务197.1%;选派贫困地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136名教师进京参加培训,完成目标任务113.3%

    【公共就业服务】 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升级改造,80%以上的服务项目可以网上经办,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个人培训补贴、单位录用就业登记等9项申请类,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查询等5项查询类,共14项业务实现网上经办。全区共举办线下招聘会552场,组织用人单位2.57万家,提供就业岗位57.52万个,组织参会人数63.78万人次,其中,区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8场,组织用人单位7727家,提供就业岗位126668个,组织线下参会人数103346人次。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承办大数据、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绿色开采、新材料和扶贫等5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举办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6期,培养培训各类高层次人才900余人。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65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大政策创新和改革力度,在全区范围推行网络电子证书,提升评审工作信息化服务水平。5人入选2019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授予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10人入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99人入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受自治区政府表彰;193人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高技能人才队伍】 弘扬工匠精神,建立自治区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业技能终身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72万人,超额完成2.3万人的全年目标任务,新增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新增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推动技工院校可持续发展,2019年全区技工院校共招生724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1.6%,其中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336人。

    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 9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涵盖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及部分盟市事业单位和企业,提供1184个岗位、2467人的需求,均为各地区、各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人才引进】 开展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调查,推动引才待遇落实,择优给予38名优秀人才共748万元引导性科研支持。

    【赴吉林大学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1126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吉林大学举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2020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共有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6个盟市55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589个岗位、2352个用人需求,活动共吸引318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赴西安交通大学举办2020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12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2020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共有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6个盟市61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656个岗位、2151个用人需求,活动共吸引266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现场签约8人。

    【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正式实施】 为加大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营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发,向国务院申请将“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变更为“青年创新人才奖”。2月,国家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后,按照国家批复要求起草《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制定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解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已取得中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用问题,对公立医院岗位结构比例偏低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意见。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从38家增加到63家,完成20%的目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累计749.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363.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92.0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6.27万人、减少0.54万人。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7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911日起,自治区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增”,调整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8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及2018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据测算,全区284万退休(含退职)人员受益,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7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8.2万人,待遇领取人数245.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28元。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实现全覆盖,为7.3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3.3万名贫困人口领取待遇,代缴率和发放率都100%,实现动态清零。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112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1号),明确从20201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2个档次。各盟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内政发〔201521号)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办法出台】 20191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办法》规定,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补助金额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并根据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自治区分别负担30%50%70%2018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8元,按此标准计算,2019年丧葬补助标准为1536元。

    【失业保险】 2019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67.37万人,比上年度增加11.84万人,全区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2万人。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自治区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规定,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20195月和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人在原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5月份和6月份每月增发价格临时补贴30元。经测算,此次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惠及4.6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计发放补贴137.88万元。这是自治区继2011年以来第七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补贴标准从10元增加到30元。

    【工伤保险】 截至2019年末,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8.24万人,比上年增加12.7万人。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019年工伤保险人均待遇支付分别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2946元、生活护理费为208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为1779元。

    【社会保险】 机构改革后,新成立政务服务处,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等工作实现归口管理。发布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165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取消证明事项149项。全面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本级105个政务服务事项中有92个实现网上经办,网上办事比例87.6%。全面推行人脸识别等远程自助认证方式,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更加便捷规范。全面梳理并对外公布自治区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在全区范围内建成208个社会保障卡即时补换卡业务服务网点,实现旗县(市、区)全覆盖。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082.6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

    【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26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95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到2020年的430日。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分别执行0.5%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之前的政策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据测算,2019年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60亿元以上,从而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宣讲团走进内蒙古】 723日,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走进内蒙古,宣讲活动以“守初心担使命人民在我心中”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和感人情怀,弘扬“人社服务标兵”的精神风貌和时代价值。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就业服务局副书记于砚华,全国人社服务标兵、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孟克巴特尔和自治区窗口单位代表、自治区社保局主任科员牛增祥作事迹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333”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泽寰作主旨演讲。活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将宣讲延伸到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区),全区人社系统共计3475人参加。

     

    723日上午,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走进内蒙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供)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巡回演讲活动走进内蒙古】 1014日,由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承办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内蒙古站)巡回演讲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太仆寺旗草原酿酒公司、鄂尔多斯通惠供热燃气集团公司和通辽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6位企业代表,各自讲述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动人故事。宣讲活动采取视频在线方式,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盟市、旗县(区)设立分会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及呼和浩特地区部分企业代表和盟市、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共计3867人观看演讲,社会各界14.9万人观看网络在线直播,23.6万人次通过其他媒介在线关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专门致信表示感谢。

    【王晓东先进事迹报告会】 1218日,追授王晓东荣誉称号暨王晓东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报告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分别为王晓东家属颁发追授王晓东“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奖章和证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现场聆听王晓东的先进事迹。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王晓东生前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民工工作处调研员、自治区派驻正镶白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副总队长。2019823日,王晓东在脱贫攻坚工作途中因车祸不幸牺牲。

    【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以“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树新风”为主题,725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呼伦贝尔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满洲里代表队、兴安盟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呼和浩特代表队、区直代表队、通辽代表队、乌兰察布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袁鸣轩获得个人风采一等奖;刘玉军、李翠玲获得个人风采二等奖;白聚超、吕昊晟、牛玲玲、范文静获得个人风采三等奖。

    【评选表彰活动】 在全国和全区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推荐全国优质服务窗口12个、优质服务先进个人5名,评选全区优质服务窗口28个、优质服务先进个人10名。

    严格实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创建活动目录化管理,经规范评比达标表彰专项组初审,同意区直部门开展16项、盟市24项。开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推荐人选工作,都贵玛被授予“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

    (撰稿人:高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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