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所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信息技术处、管理协调处、交易管理处,下辖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门户网站、综合专家库、交易主体库及信用信息库,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管理各类交易活动。对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指导、考核。
2019年,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以改善营商环境、推动阳光交易为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强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拓展线上交易覆盖范围,不断完善要素市场配置,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
【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2019年,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完成交易项目29899项,实现交易总额2236.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10.83%;增值金额17.37亿元,节约金额83.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和30.24%。其中,自治区本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300项,与2018年相比增加710项,增幅为21.5%;交易总额为357.82亿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9.64亿元,增幅为18.9%;全年累计节约资金8.46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重新修订《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增加环境权类项目,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环境权等六大类项目全部纳入目录,加快推动目录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自治区本级、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四大板块”全部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部分盟市和自治区本级农村产权、一类疫苗以及医疗设备采购实现线上交易。
平台整合共享加快公共资源传统“四大板块”向市场化配置转型升级,推动公共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全流程网上交易。开发完成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制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和信用评价办法,把制度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场内交易行为。2019年,自治区政府采购平台获2019年度全国“先进电子化平台”称号,专业工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入选2019年度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创新成果。
远程异地评标有效对接自治区法人登记系统,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普遍应用。完善全区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制度和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设备规范及工作规程,不断扩大全区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范围。完成全区统一的主体信息库和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异地抽取等方式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包头、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试点地区已经实现区域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信息化、常态化。
进驻实体大厅 2019年,实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与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3个所属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办公。加强办公和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办公区域和业务区域的规划设计、装修改造和设备调试工作,在中心办公区域设置各类宣传展板,制度规章全部上墙展示。业务区域LED大屏滚动播放各类交易信息提示,交易服务窗口和标识标牌设置更加人性化、便民化。
【交易管理服务保障】
信息公开制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交易服务清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流程公开。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全新改版,开发应用微信移动服务功能,市场主体获取公告公式信息更加快捷便利。将招标公告、开标情况记录、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等内容,通过指定媒介实时推送至自治区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实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透明和数据共享。
业务工作流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公共资源各业务版块的交易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利用信息技术加以固化,推动交易服务规范化、精细化。自治区本级矿业权、补充耕地指标、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保证金可以线上缴退和结转,通过电子签章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国有产权“E交易”平台注册会员超过6.8万家,平台扩容增量实现新突破。
交易服务能力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将建设工程和土地矿业权交易项目资格前审改为后审,全面取消交易服务费、系统使用费等收费项目,实现交易中心零收费,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消除线上办理、线下比对工作弊端,电子化交易项目不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开发应用评标专家动态CA签章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区域内兼容互认,做到“一地注册、全区通用”。
市场主体关切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商城上线试运行,小额零星采购全部在网上商城交易,实现动态管理、线上监管。主动清退历史保证金,取消政府采购保证金现金收取,鼓励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办理时限平均缩短25%,非招标采购项目缩短30%,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6种方式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交易“不见面”和企业“零跑腿”。
【制度体系建设】
平台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办41号文件精神,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提出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市场化配置、深化资源共享、优化交易服务、创新监管体制、加强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和任务完成时限。自治区政府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台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制度规范体系编制完成《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与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投标、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完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专家抽取管理、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评价三个暂行办法。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审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文件201件,废止64件,保留137件。
调研成果转化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阳光交易、提高监管服务能力等8项调研课题,班子成员先后带队赴盟市和有关厅局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上报年度创新性工作优秀案例25项,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为统筹谋划全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党建工作】
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主题教育时提出的“三个必须”“四个到位”要求,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组织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4次,交流研讨7次,讲党课2次,警示教育2次,专家辅导1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形成调研报告8篇,梳理问题24个,开门纳谏收集意见建议22条,检视反思发现问题11个,全部完成整改,得到自治区主题教育巡回指导五组和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回头看”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党建责任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要求,切实把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新班子组建后,中心主要领导直接主抓机关党建工作,安排1名副主任分管党建日常工作,指定1名处级干部专职承担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经厅机关党委同意,增补3名党总支委员,并将中心原来的4个党支部调整为6个,党总支组织力量得到加强,推进了支部标准化建设。全年召开总支委员会11次、政治例会12次,讲专题党课4次,举行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到日常工作分工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组织召开中心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述职,研究安排重点任务,并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分别赴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内蒙古博物院廉政展厅进行现场观摩。主动接受自治区审计厅大数据筛查、保证金等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责成所属单位明确工作责任、限期整改落实,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撰稿人:楚金刚)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所属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信息技术处、管理协调处、交易管理处,下辖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门户网站、综合专家库、交易主体库及信用信息库,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管理各类交易活动。对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指导、考核。
2019年,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以改善营商环境、推动阳光交易为重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强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拓展线上交易覆盖范围,不断完善要素市场配置,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
【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2019年,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完成交易项目29899项,实现交易总额2236.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和10.83%;增值金额17.37亿元,节约金额83.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和30.24%。其中,自治区本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300项,与2018年相比增加710项,增幅为21.5%;交易总额为357.82亿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9.64亿元,增幅为18.9%;全年累计节约资金8.46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重新修订《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增加环境权类项目,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环境权等六大类项目全部纳入目录,加快推动目录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自治区本级、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四大板块”全部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部分盟市和自治区本级农村产权、一类疫苗以及医疗设备采购实现线上交易。
平台整合共享加快公共资源传统“四大板块”向市场化配置转型升级,推动公共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全流程网上交易。开发完成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制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和信用评价办法,把制度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场内交易行为。2019年,自治区政府采购平台获2019年度全国“先进电子化平台”称号,专业工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入选2019年度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创新成果。
远程异地评标有效对接自治区法人登记系统,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普遍应用。完善全区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制度和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设备规范及工作规程,不断扩大全区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范围。完成全区统一的主体信息库和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异地抽取等方式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包头、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试点地区已经实现区域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信息化、常态化。
进驻实体大厅 2019年,实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与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3个所属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办公。加强办公和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办公区域和业务区域的规划设计、装修改造和设备调试工作,在中心办公区域设置各类宣传展板,制度规章全部上墙展示。业务区域LED大屏滚动播放各类交易信息提示,交易服务窗口和标识标牌设置更加人性化、便民化。
【交易管理服务保障】
信息公开制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交易服务清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流程公开。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全新改版,开发应用微信移动服务功能,市场主体获取公告公式信息更加快捷便利。将招标公告、开标情况记录、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等内容,通过指定媒介实时推送至自治区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实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透明和数据共享。
业务工作流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公共资源各业务版块的交易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利用信息技术加以固化,推动交易服务规范化、精细化。自治区本级矿业权、补充耕地指标、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保证金可以线上缴退和结转,通过电子签章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国有产权“E交易”平台注册会员超过6.8万家,平台扩容增量实现新突破。
交易服务能力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将建设工程和土地矿业权交易项目资格前审改为后审,全面取消交易服务费、系统使用费等收费项目,实现交易中心零收费,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消除线上办理、线下比对工作弊端,电子化交易项目不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开发应用评标专家动态CA签章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区域内兼容互认,做到“一地注册、全区通用”。
市场主体关切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商城上线试运行,小额零星采购全部在网上商城交易,实现动态管理、线上监管。主动清退历史保证金,取消政府采购保证金现金收取,鼓励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办理时限平均缩短25%,非招标采购项目缩短30%,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6种方式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交易“不见面”和企业“零跑腿”。
【制度体系建设】
平台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办41号文件精神,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提出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市场化配置、深化资源共享、优化交易服务、创新监管体制、加强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和任务完成时限。自治区政府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台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制度规范体系编制完成《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与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投标、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完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专家抽取管理、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评价三个暂行办法。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审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文件201件,废止64件,保留137件。
调研成果转化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阳光交易、提高监管服务能力等8项调研课题,班子成员先后带队赴盟市和有关厅局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上报年度创新性工作优秀案例25项,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为统筹谋划全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党建工作】
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主题教育时提出的“三个必须”“四个到位”要求,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组织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4次,交流研讨7次,讲党课2次,警示教育2次,专家辅导1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形成调研报告8篇,梳理问题24个,开门纳谏收集意见建议22条,检视反思发现问题11个,全部完成整改,得到自治区主题教育巡回指导五组和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回头看”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党建责任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要求,切实把党总支的主体责任、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新班子组建后,中心主要领导直接主抓机关党建工作,安排1名副主任分管党建日常工作,指定1名处级干部专职承担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经厅机关党委同意,增补3名党总支委员,并将中心原来的4个党支部调整为6个,党总支组织力量得到加强,推进了支部标准化建设。全年召开总支委员会11次、政治例会12次,讲专题党课4次,举行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到日常工作分工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组织召开中心党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述职,研究安排重点任务,并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分别赴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内蒙古博物院廉政展厅进行现场观摩。主动接受自治区审计厅大数据筛查、保证金等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责成所属单位明确工作责任、限期整改落实,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撰稿人:楚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