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 鄂伦春自治旗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概况】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北纬48°50′~51°25′,东经121°55′~126°10′之间。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南北最长距离261公里,东西最宽距离280公里,边界线总长1294公里。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23.6%,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

    鄂伦春自治旗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著。境内森林茂密,是中国木材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广袤的森林里栖息着野生动物150余种,其中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35种。有经济鱼类10余种。林间生长着中草药材300余种,可食用植物40余种。土壤肥沃,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粮食生产基地。矿产资源丰富,已掌握20余种矿产资源及分布情况,已探明具有开采价值有10余种。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毕拉河、那都里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等。

    鄂伦春自治旗下辖阿里河镇、大杨树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宜里镇、甘河镇、克一河镇、吉文镇、托扎敏乡、古里乡10个乡镇,行政村82个(其中猎区乡镇5个、猎民村7个)。2019年末,全旗共有112317户,户籍人口244979人,其中:城镇人口185269人,乡村人口59710人;男性124106人,女性120873人。出生人口1212人,其中:男592人,女620人;死亡人口1703人,其中:男1019人,女684人。汉族人口213965人,蒙古族人口10915人,鄂伦春族人口2967人,鄂温克族3399人,达斡尔族6261人。

    2019年,全旗实现现价地区生产总值65511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72488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2481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3483万元,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8998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0143万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95.558.6调整为41.655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6553元。全旗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42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3179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11万元。财政总支出为3506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17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819万元。

    【农牧业】 全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435792.07万元,其中农业产值312037万元、林业产值35220.87万元、牧业产值81738.47万元、渔业产值2232.73万元、服务业产值4563.01万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实现275199.05万元,其中:农业增加值203859.57万元、林业增加值24532.46万元、牧业增加值42624万元、渔业增加值1481.14万元、服务业增加值2710.88万元。全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9.033万公顷,其中:谷物的播种面积为0.84万公顷,豆类播种面积为28.173万公顷,薯类(折粮)播种面积为0.173万公顷全旗粮食总产量593270吨。

    壮大农牧业扶贫产业,食用菌、中草药产业势头良好,黑木耳种植跃升为呼伦贝尔核心产区,鄂伦春黑木耳、芸豆、紫苏入选2019年第四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建设大豆、小麦标准化示范点9万公顷。旗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家,认证“三品一标”农副产品27个。实施2019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总面积1.33万公顷;实施建设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大豆良种增产增效工程;优选3家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2018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在宜里镇小二红村设立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示范区;实施2019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覆盖6个乡镇。

    全旗牧业年度牲畜头数为348996头只,其中大牲畜为37035头,小牲畜为252029只,猪存栏59932口。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16446.1吨,其中,猪肉产量5400吨,牛肉产量2895吨,羊肉产量7397吨,禽肉产量754.1吨。禽蛋产量3388吨,牛奶产量8950吨。

    【地方林业】 编制《鄂伦春自治旗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试行)》,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收购运输草原野生植物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草原鼠害调查防治工作,对“2018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进行项目户核实、验收工作。加大生态建设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护候鸟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旗完成义务植树38万株。分别在大杨树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诺敏镇、古里乡、托扎敏乡、农场东方红八队开展春秋两季村屯绿化及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作,共完成绿化及造林面积153.6公顷。

    【水利】 制定《2019年鄂伦春自治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推动各级河长湖长责任落实,完善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优化乡村水环境和河湖管理保护。全面启用河长巡河通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各级河湖长巡河湖1662次。科学编制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完成11条旗级河流及1个湖泊的编制任务,并协助呼伦贝尔市完成嫩江、诺敏河、甘河3条市级河流材料收集工作。全面落实《鄂伦春自治旗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加强全旗河道采砂管理,全旗共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16个。加强水政监察,开展独立和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实施水利项目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段)、嫩江流域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段),分别完成累计投资7017.27万元、1300.72万元。

    【工业】 2019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3483万元。全旗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3.88亿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杂粮精深加工、食用菌生产加工等项目落地工业园区,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项目试生产。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至大杨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有序推进。

    【建筑业】 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9亿元。全旗4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1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1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2.38万平方米。

    【旅游业】 全旗主要旅游景区有: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阿里河国家森林公园、兴安国家森林公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等。鄂伦春自治旗聚焦“五张文化名片”“四大节庆”,加快文旅融合发展。《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96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实施促进规范全旗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旗境内政府投资建设的A级景区面向全旗居民免费开放,重点节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多布库尔猎民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晋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森林康养基地获“全国森林康养最佳目的地”荣誉。全年接待游客110万人次,旅游收入9.3亿元。

    【城镇建设】 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阿里河镇城区部分街道路面、立面改造和老旧小区给排水、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300户,房地产开发新增面积9.55万平方米。实施街道路面升级和绿化亮化工程,乡镇建成区街道绿化普及率100%。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十县百乡千村”示范点建设取得实效,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鄂伦春自治旗通过自治区文明城市复检和国家卫生县城综合评审。

    【环境保护】 制定《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改厕1658户。完成2016年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5项整改任务,2018年党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4项,已按时序要求整改完成8项。2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35台,完成地下储油罐防渗改造任务51个。义务植树38万株、重点区域绿化及植树造林153.6公顷。

    【交通 电信】 全年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92.4万吨;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1276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完成48.8万人(次);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完成1860.2万人公里。“路长制”全面实行,农村公路新改建326公里。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有序推进,ETC安装率位列全市首位。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3亿元;固定电话用户达10120户,手机用户24.1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达4.68万户。

    【商业】 2019年,全旗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从销售区域看,全旗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7%;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5.4%。从消费形态看,全旗商品零售额增长1.2%;餐饮收入增长7.6%。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落户鄂伦春自治旗,诺敏绿业公司完成出口加工基地备案。

    【服务业】 第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0143万元。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75个。大杨树综合物流园年吞吐量达76万吨,快递业务量完成31万件。非公有制经济日趋活跃,已成为旗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固定资产投资】 2019年,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800万元。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58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项目10个,完成投资28622万元。分产业看:第一产业2800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4196万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08804万元。全年招商引资完成6991万元。

    【金融业】 12月末,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8.7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7.9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6亿元。

    全年保费总额1.87亿元,其中:财险0.82亿元,寿险1.05亿元。赔付额10097.45万元,其中财险赔付额9077.97万元,寿险1019.48万元。

    【科技】 2019年,围绕全旗企业产、学、研发展需求,共落实科技项目6项,其中:市级科技项目《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登记科5号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鄂伦春旗生产力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废弃菌包再利用研发项目》《牛粪培育双孢菇、大球盖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蒙药材防风示范基地建设》5项,落实项目资金40万元;落实自治区级党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紫苏提取及纯化阿尔法亚麻酸技术研究与示范》1项,落实项目资金180万元。

    举办全市有机农畜产品标准化认证培训班,来自全市12个旗市区的科技特派员、扶贫干部、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236人参加培训;举办科技活动周,参加单位共18个,参加活动人员60余人,公众参与3000余人次,资料发放4000余份,科技咨询156人次,下乡23次,物品赠送3000元,宣传展板15块;举办科技培训班12次,培训农猎民200余人,出动宣传车辆8台,提供技术服务30余次。

    【教育】 2019年,全旗共有中小学29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0所,高中2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高中1931人,初中4479人,小学8381人。全年小学招生1406人,初中招生1443人,高中招生647人。毕业生数高中毕业生694人,初中毕业生1439人,小学毕业生1487人。教职工人数3325人,其中专任教师1955人。全旗有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2282人,教职工454人。全旗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856人,招生145人,毕业生数337人;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在鄂伦春自治旗确定1个现场教学基地、4处教学点。

    【文化】 全旗共有公共图书馆1座,文化艺术类机构1个,文化馆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0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广播电视站5个,体育馆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82个。

    2019年,参加在上海与大连市举办的加格达奇——大连——上海通航发布会、2019年呼伦贝尔文化旅游产品信息发布会、中国旅游日哈尔滨主题活动、北京西城区第十八届什刹海文化旅游节、2019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在北京举办的呼伦贝尔冬季旅游推介会、黑龙江•内蒙古“4+1”联盟推介会等文化旅游系列宣传推介活动;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举办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特色产品推介周活动。举办“迎接新中国70周年大庆,助力十四冬”为主题的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山地运动节、森林音乐节及冰雪伊萨仁活动,全力打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鄂伦春民族民俗、森林自然生态等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助力脱贫攻坚文化惠民,加强农村文化基础建设,分别在5个猎区乡镇推进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为25个贫困村配发50万元文化器材,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覆盖全旗112个村居。乌兰牧骑惠民演出102场、文化馆送戏下乡75场。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成立全市首个“法治乌兰牧骑”小分队。

    【卫生】 年末,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186个(含社区、诊所、卫生室),病床88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07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核销。

    【体育】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并参与各类体育赛事30项,射击、射弩、乒乓球等项目共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团体及单项冠军10个,奖牌总数达31个。射弩选手敖卓男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两金一银”的好成绩。成功举办国际森林山地运动节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室内体育场馆总建筑面积达1.37万平方米,大型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年服务约75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9年,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账人数72818人。年末,参保职工34229人,缴费人员29381人,离休、退休人员43942人,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35839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96万人,其中:职工5.84万人,城乡居民14.12万人。年末,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95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5人,登记失业率为4.1%

    【人民生活】 2019年,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22737元,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7167元,农村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0603元。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性支出为19041元,农村常住居民均消费性支出为7169元。全体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23.5平方米。

    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6辆,电冰箱86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36台,彩色电视机98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46台,移动电话227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1辆,电冰箱101台,洗衣机98台,彩色电视机99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21台,移动电话232部。

    【脱贫攻坚】 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压实攻坚责任,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开展十项“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和党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抓实产业扶贫,推进消费扶贫,村集体经济实现翻番增长,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18%,接受贫困旗退出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落实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5亿元,投入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27个,重点发展380栋蔬菜大棚建设、500万袋食用菌栽培、1万亩中草药种植、1万头(只)牛羊养殖、4.65兆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等扶贫主导产业,累计惠及贫困人口4383户。京蒙扶贫协作到位资金5560万元、实施项目32个,党中央定点单位帮扶累计捐赠560万元。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80万元,实施项目21个,助推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村产业发展。年度脱贫7601571人,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120%

    (撰稿人:杜灵丽)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鄂伦春自治旗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概况】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北纬48°50′~51°25′,东经121°55′~126°10′之间。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南北最长距离261公里,东西最宽距离280公里,边界线总长1294公里。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23.6%,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

    鄂伦春自治旗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著。境内森林茂密,是中国木材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广袤的森林里栖息着野生动物150余种,其中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35种。有经济鱼类10余种。林间生长着中草药材300余种,可食用植物40余种。土壤肥沃,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粮食生产基地。矿产资源丰富,已掌握20余种矿产资源及分布情况,已探明具有开采价值有10余种。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毕拉河、那都里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等。

    鄂伦春自治旗下辖阿里河镇、大杨树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宜里镇、甘河镇、克一河镇、吉文镇、托扎敏乡、古里乡10个乡镇,行政村82个(其中猎区乡镇5个、猎民村7个)。2019年末,全旗共有112317户,户籍人口244979人,其中:城镇人口185269人,乡村人口59710人;男性124106人,女性120873人。出生人口1212人,其中:男592人,女620人;死亡人口1703人,其中:男1019人,女684人。汉族人口213965人,蒙古族人口10915人,鄂伦春族人口2967人,鄂温克族3399人,达斡尔族6261人。

    2019年,全旗实现现价地区生产总值65511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72488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2481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3483万元,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8998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0143万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95.558.6调整为41.655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6553元。全旗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42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3179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11万元。财政总支出为3506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17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819万元。

    【农牧业】 全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435792.07万元,其中农业产值312037万元、林业产值35220.87万元、牧业产值81738.47万元、渔业产值2232.73万元、服务业产值4563.01万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实现275199.05万元,其中:农业增加值203859.57万元、林业增加值24532.46万元、牧业增加值42624万元、渔业增加值1481.14万元、服务业增加值2710.88万元。全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9.033万公顷,其中:谷物的播种面积为0.84万公顷,豆类播种面积为28.173万公顷,薯类(折粮)播种面积为0.173万公顷全旗粮食总产量593270吨。

    壮大农牧业扶贫产业,食用菌、中草药产业势头良好,黑木耳种植跃升为呼伦贝尔核心产区,鄂伦春黑木耳、芸豆、紫苏入选2019年第四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建设大豆、小麦标准化示范点9万公顷。旗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家,认证“三品一标”农副产品27个。实施2019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总面积1.33万公顷;实施建设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大豆良种增产增效工程;优选3家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2018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在宜里镇小二红村设立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示范区;实施2019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覆盖6个乡镇。

    全旗牧业年度牲畜头数为348996头只,其中大牲畜为37035头,小牲畜为252029只,猪存栏59932口。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16446.1吨,其中,猪肉产量5400吨,牛肉产量2895吨,羊肉产量7397吨,禽肉产量754.1吨。禽蛋产量3388吨,牛奶产量8950吨。

    【地方林业】 编制《鄂伦春自治旗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试行)》,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采挖收购运输草原野生植物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草原鼠害调查防治工作,对“2018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进行项目户核实、验收工作。加大生态建设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护候鸟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旗完成义务植树38万株。分别在大杨树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诺敏镇、古里乡、托扎敏乡、农场东方红八队开展春秋两季村屯绿化及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作,共完成绿化及造林面积153.6公顷。

    【水利】 制定《2019年鄂伦春自治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推动各级河长湖长责任落实,完善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优化乡村水环境和河湖管理保护。全面启用河长巡河通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各级河湖长巡河湖1662次。科学编制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完成11条旗级河流及1个湖泊的编制任务,并协助呼伦贝尔市完成嫩江、诺敏河、甘河3条市级河流材料收集工作。全面落实《鄂伦春自治旗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加强全旗河道采砂管理,全旗共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16个。加强水政监察,开展独立和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实施水利项目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段)、嫩江流域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鄂伦春自治旗段),分别完成累计投资7017.27万元、1300.72万元。

    【工业】 2019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3483万元。全旗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3.88亿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杂粮精深加工、食用菌生产加工等项目落地工业园区,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项目试生产。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至大杨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有序推进。

    【建筑业】 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9亿元。全旗4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1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1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2.38万平方米。

    【旅游业】 全旗主要旅游景区有: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阿里河国家森林公园、兴安国家森林公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等。鄂伦春自治旗聚焦“五张文化名片”“四大节庆”,加快文旅融合发展。《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96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实施促进规范全旗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旗境内政府投资建设的A级景区面向全旗居民免费开放,重点节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多布库尔猎民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晋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森林康养基地获“全国森林康养最佳目的地”荣誉。全年接待游客110万人次,旅游收入9.3亿元。

    【城镇建设】 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阿里河镇城区部分街道路面、立面改造和老旧小区给排水、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300户,房地产开发新增面积9.55万平方米。实施街道路面升级和绿化亮化工程,乡镇建成区街道绿化普及率100%。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十县百乡千村”示范点建设取得实效,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鄂伦春自治旗通过自治区文明城市复检和国家卫生县城综合评审。

    【环境保护】 制定《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改厕1658户。完成2016年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5项整改任务,2018年党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4项,已按时序要求整改完成8项。2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有序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35台,完成地下储油罐防渗改造任务51个。义务植树38万株、重点区域绿化及植树造林153.6公顷。

    【交通 电信】 全年交通运输业公路货运量完成92.4万吨;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1276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完成48.8万人(次);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完成1860.2万人公里。“路长制”全面实行,农村公路新改建326公里。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有序推进,ETC安装率位列全市首位。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3亿元;固定电话用户达10120户,手机用户24.1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达4.68万户。

    【商业】 2019年,全旗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从销售区域看,全旗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7%;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5.4%。从消费形态看,全旗商品零售额增长1.2%;餐饮收入增长7.6%。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落户鄂伦春自治旗,诺敏绿业公司完成出口加工基地备案。

    【服务业】 第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0143万元。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75个。大杨树综合物流园年吞吐量达76万吨,快递业务量完成31万件。非公有制经济日趋活跃,已成为旗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固定资产投资】 2019年,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800万元。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58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项目10个,完成投资28622万元。分产业看:第一产业2800万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4196万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08804万元。全年招商引资完成6991万元。

    【金融业】 12月末,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8.7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7.9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6亿元。

    全年保费总额1.87亿元,其中:财险0.82亿元,寿险1.05亿元。赔付额10097.45万元,其中财险赔付额9077.97万元,寿险1019.48万元。

    【科技】 2019年,围绕全旗企业产、学、研发展需求,共落实科技项目6项,其中:市级科技项目《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登记科5号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鄂伦春旗生产力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废弃菌包再利用研发项目》《牛粪培育双孢菇、大球盖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蒙药材防风示范基地建设》5项,落实项目资金40万元;落实自治区级党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紫苏提取及纯化阿尔法亚麻酸技术研究与示范》1项,落实项目资金180万元。

    举办全市有机农畜产品标准化认证培训班,来自全市12个旗市区的科技特派员、扶贫干部、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236人参加培训;举办科技活动周,参加单位共18个,参加活动人员60余人,公众参与3000余人次,资料发放4000余份,科技咨询156人次,下乡23次,物品赠送3000元,宣传展板15块;举办科技培训班12次,培训农猎民200余人,出动宣传车辆8台,提供技术服务30余次。

    【教育】 2019年,全旗共有中小学29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0所,高中2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高中1931人,初中4479人,小学8381人。全年小学招生1406人,初中招生1443人,高中招生647人。毕业生数高中毕业生694人,初中毕业生1439人,小学毕业生1487人。教职工人数3325人,其中专任教师1955人。全旗有幼儿园22所,在园幼儿2282人,教职工454人。全旗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856人,招生145人,毕业生数337人;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在鄂伦春自治旗确定1个现场教学基地、4处教学点。

    【文化】 全旗共有公共图书馆1座,文化艺术类机构1个,文化馆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0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广播电视站5个,体育馆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82个。

    2019年,参加在上海与大连市举办的加格达奇——大连——上海通航发布会、2019年呼伦贝尔文化旅游产品信息发布会、中国旅游日哈尔滨主题活动、北京西城区第十八届什刹海文化旅游节、2019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在北京举办的呼伦贝尔冬季旅游推介会、黑龙江•内蒙古“4+1”联盟推介会等文化旅游系列宣传推介活动;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举办鄂伦春自治旗文化旅游特色产品推介周活动。举办“迎接新中国70周年大庆,助力十四冬”为主题的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山地运动节、森林音乐节及冰雪伊萨仁活动,全力打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鄂伦春民族民俗、森林自然生态等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助力脱贫攻坚文化惠民,加强农村文化基础建设,分别在5个猎区乡镇推进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为25个贫困村配发50万元文化器材,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覆盖全旗112个村居。乌兰牧骑惠民演出102场、文化馆送戏下乡75场。普法宣传形式多样,成立全市首个“法治乌兰牧骑”小分队。

    【卫生】 年末,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186个(含社区、诊所、卫生室),病床885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07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核销。

    【体育】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并参与各类体育赛事30项,射击、射弩、乒乓球等项目共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团体及单项冠军10个,奖牌总数达31个。射弩选手敖卓男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两金一银”的好成绩。成功举办国际森林山地运动节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室内体育场馆总建筑面积达1.37万平方米,大型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年服务约75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9年,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账人数72818人。年末,参保职工34229人,缴费人员29381人,离休、退休人员43942人,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35839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96万人,其中:职工5.84万人,城乡居民14.12万人。年末,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95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5人,登记失业率为4.1%

    【人民生活】 2019年,全体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22737元,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7167元,农村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10603元。城镇常住居民均消费性支出为19041元,农村常住居民均消费性支出为7169元。全体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均住房建筑面积23.5平方米。

    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6辆,电冰箱86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36台,彩色电视机98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46台,移动电话227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1辆,电冰箱101台,洗衣机98台,彩色电视机99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21台,移动电话232部。

    【脱贫攻坚】 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压实攻坚责任,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开展十项“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和党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抓实产业扶贫,推进消费扶贫,村集体经济实现翻番增长,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18%,接受贫困旗退出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落实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5亿元,投入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27个,重点发展380栋蔬菜大棚建设、500万袋食用菌栽培、1万亩中草药种植、1万头(只)牛羊养殖、4.65兆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等扶贫主导产业,累计惠及贫困人口4383户。京蒙扶贫协作到位资金5560万元、实施项目32个,党中央定点单位帮扶累计捐赠560万元。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80万元,实施项目21个,助推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村产业发展。年度脱贫7601571人,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120%

    (撰稿人:杜灵丽)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