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概况】 内蒙古银行前身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2009年9月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截至年底,内蒙古银行总股份数42.23亿股,自治区本级财政持股9.71亿股,占比22.99%,为内蒙古银行最大股东。经过20年的发展,机构总数147个,包括总行机关、11家分行(含营业部)、1家直属支行、133家支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员工3130人,其中,中共党员1050人,其他民主党派17人,群众2063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研究生学历226人,大学本科学历2370人,大学专科及以下533人;具备中高级职称人员512人。主发起设立31家村镇银行,其中区内22家,区外9家。
2019年,内蒙古银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截至2019年末,内蒙古银行总资产1393.43亿元,较年初增加36.08亿元,增幅2.66%;各项存款902.28亿元,较年初增加61.62亿元,增幅7.33%;各项贷款743.36亿元,较年初增加82.72亿元,增幅12.52%;拨备前利润13.3亿元,同比增加2.05亿元,增幅18.23%;实现净利润5.81亿元,较年初增加0.48亿元,增幅9.08%;资本充足率11.88%,不良贷款率2.29%;全年共缴纳税金4.66亿元。
【服务经济】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与水投集团、能建集团、中林集团、国资运营公司、环投集团、矿业集团、电力公司、金融投资公司、广电集团等多家重点客户合作。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号召,制定《内蒙古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内蒙古银行普惠金融及小微企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内蒙古银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实行)》,2019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395亿元,占一般性贷款比例76%。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先后与环投集团、航旅集团、蒙草集团、蒙古国卡皮特隆银行、俄罗斯亚太银行等2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相互支持、共同成长。打造可持续金融发展体系,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沿边金融、科技金融、旅游金融相辅相成、协同发展。
【脱贫攻坚】 与蒙银村镇银行双线作战、双向推进,通过“银行+贫困户”“银行+政府风险补偿金+帮扶企业+贫困户”“银行+合作社+贫困户”等9种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实现扶贫工作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发放扶贫贷款29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7万户。不断向全区农村牧区延伸机构和服务,设立38家县域支行,并推动蒙银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64个营业网点、27个助农金融服务点和66个自助银行,不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和美丽乡村建设,拓展农牧民消费信贷和民生金融业务,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特色金融】 围绕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大力发展沿边金融,截至2019年,累计服务进出口企业641户,较年初增加209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达20.57亿元,连续4年被评为跨境人民币A类机构。与全球33个国家和地区的161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成为全国首家挂牌蒙图现汇的城商行,首批6家蒙图区域交易报价行之一,区域货币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649期,累计发行金额351亿元,有效满足了广大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境内同业合作机构达618家,实现业务净收入13.4亿元,内蒙古银行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
【服务质效】 健全完善系统建设,科技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子渠道总客户数达70万户,业务替代率达91%。加大蒙商鸿雁卡等宣传推广力度,累计发行信用卡14.43万张,新增有效商户4362户,实现收入6000万元。大力发展科创金融,重点对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和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的科技型企业,为科创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严格履行消保主体责任,消保机制不断优化,宣教活动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获监管部门“2A”级评价。全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落地84项改革成果,信贷审批流程更加简化,服务效率大幅提高。
【村镇银行】 经营保持良好态势。截至2019年末,村镇银行资产总额477.3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14.2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6.78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亿元,累计提取拔备14.82亿元,营业网点数量113个。治理水平逐步提升。开展村镇银行党建调研和巡察审计,推动村镇银行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党建和经营有效融合。配齐纪检委员,优化“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及人员配置,推进股权托管,规范股权治理。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对高风险村镇银行开展“一对一”风险督导,摸清底数、细化方案,建立台账、对标整改。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争取监管部门及股东支持,助推部分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化解。村镇银行整体风险状况趋势向好,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科技建设不断升级。25家村镇银行科技系统顺利迁移至山东城商行联盟,智慧银行系统成功上线,科技引领业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建设,先后组织17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系列专题党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党的领导。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党委会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职能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召开22次党委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党的领导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开展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把握总要求,紧盯总目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坚定不移推进巡察工作。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流程,形成了“3+3+6”巡察制度体系,成立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和巡察专员库,实现在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健全监督体系。持续开展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印发《内蒙古银行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派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司治理】 强化战略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盟市两会精神及其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全区12个盟市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撰写大零售转型、绿色发展、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与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合作的系列纲要性文件,战略引领与战略执行深度融合,成效显著。强化内控管理水平。制定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对资产配置、风险容忍度提出明确细化的意见;出台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导意见,从决策层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梳理完善关联方名单,规范关联交易,审慎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延伸审计范围、提高审计覆盖面、拓展审计深度、细化审计建议,风险防范能力、内部审计和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督效用进一步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顺利完成首期增资扩股,实现资本扩大与股权结构优化的双重目标,满足了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后续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完善股权管理。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合作,实施股权托管;对照上市公司标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大内外部信息宣传,澄清事实,彰显自信。
【荣誉】 内蒙古银行获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颁发的“2019年度地方债银行类承销商最佳进步机构”。获自治区金融办颁发的“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贡献奖”。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及“银行间本币市场最佳进步奖”。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颁发的“2019年度债权融资计划合作共赢奖”。在“2019全国银行业数字化营销大赛”中获“整合营销类”银奖。内蒙古银行团委获得“全区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撰稿人:张潮)
【概况】 内蒙古银行前身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2009年9月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截至年底,内蒙古银行总股份数42.23亿股,自治区本级财政持股9.71亿股,占比22.99%,为内蒙古银行最大股东。经过20年的发展,机构总数147个,包括总行机关、11家分行(含营业部)、1家直属支行、133家支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员工3130人,其中,中共党员1050人,其他民主党派17人,群众2063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研究生学历226人,大学本科学历2370人,大学专科及以下533人;具备中高级职称人员512人。主发起设立31家村镇银行,其中区内22家,区外9家。
2019年,内蒙古银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截至2019年末,内蒙古银行总资产1393.43亿元,较年初增加36.08亿元,增幅2.66%;各项存款902.28亿元,较年初增加61.62亿元,增幅7.33%;各项贷款743.36亿元,较年初增加82.72亿元,增幅12.52%;拨备前利润13.3亿元,同比增加2.05亿元,增幅18.23%;实现净利润5.81亿元,较年初增加0.48亿元,增幅9.08%;资本充足率11.88%,不良贷款率2.29%;全年共缴纳税金4.66亿元。
【服务经济】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与水投集团、能建集团、中林集团、国资运营公司、环投集团、矿业集团、电力公司、金融投资公司、广电集团等多家重点客户合作。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号召,制定《内蒙古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内蒙古银行普惠金融及小微企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内蒙古银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实行)》,2019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395亿元,占一般性贷款比例76%。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先后与环投集团、航旅集团、蒙草集团、蒙古国卡皮特隆银行、俄罗斯亚太银行等2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相互支持、共同成长。打造可持续金融发展体系,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沿边金融、科技金融、旅游金融相辅相成、协同发展。
【脱贫攻坚】 与蒙银村镇银行双线作战、双向推进,通过“银行+贫困户”“银行+政府风险补偿金+帮扶企业+贫困户”“银行+合作社+贫困户”等9种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实现扶贫工作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发放扶贫贷款29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7万户。不断向全区农村牧区延伸机构和服务,设立38家县域支行,并推动蒙银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64个营业网点、27个助农金融服务点和66个自助银行,不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和美丽乡村建设,拓展农牧民消费信贷和民生金融业务,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特色金融】 围绕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大力发展沿边金融,截至2019年,累计服务进出口企业641户,较年初增加209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累计达20.57亿元,连续4年被评为跨境人民币A类机构。与全球33个国家和地区的161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成为全国首家挂牌蒙图现汇的城商行,首批6家蒙图区域交易报价行之一,区域货币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649期,累计发行金额351亿元,有效满足了广大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境内同业合作机构达618家,实现业务净收入13.4亿元,内蒙古银行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
【服务质效】 健全完善系统建设,科技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子渠道总客户数达70万户,业务替代率达91%。加大蒙商鸿雁卡等宣传推广力度,累计发行信用卡14.43万张,新增有效商户4362户,实现收入6000万元。大力发展科创金融,重点对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和内蒙古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的科技型企业,为科创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严格履行消保主体责任,消保机制不断优化,宣教活动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获监管部门“2A”级评价。全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落地84项改革成果,信贷审批流程更加简化,服务效率大幅提高。
【村镇银行】 经营保持良好态势。截至2019年末,村镇银行资产总额477.3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14.2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6.78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亿元,累计提取拔备14.82亿元,营业网点数量113个。治理水平逐步提升。开展村镇银行党建调研和巡察审计,推动村镇银行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党建和经营有效融合。配齐纪检委员,优化“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及人员配置,推进股权托管,规范股权治理。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对高风险村镇银行开展“一对一”风险督导,摸清底数、细化方案,建立台账、对标整改。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争取监管部门及股东支持,助推部分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化解。村镇银行整体风险状况趋势向好,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科技建设不断升级。25家村镇银行科技系统顺利迁移至山东城商行联盟,智慧银行系统成功上线,科技引领业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建设,先后组织17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系列专题党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党的领导。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党委会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职能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召开22次党委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党的领导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开展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把握总要求,紧盯总目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坚定不移推进巡察工作。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流程,形成了“3+3+6”巡察制度体系,成立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和巡察专员库,实现在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健全监督体系。持续开展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印发《内蒙古银行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派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司治理】 强化战略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盟市两会精神及其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全区12个盟市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撰写大零售转型、绿色发展、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与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合作的系列纲要性文件,战略引领与战略执行深度融合,成效显著。强化内控管理水平。制定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对资产配置、风险容忍度提出明确细化的意见;出台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导意见,从决策层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梳理完善关联方名单,规范关联交易,审慎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延伸审计范围、提高审计覆盖面、拓展审计深度、细化审计建议,风险防范能力、内部审计和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督效用进一步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顺利完成首期增资扩股,实现资本扩大与股权结构优化的双重目标,满足了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后续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完善股权管理。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合作,实施股权托管;对照上市公司标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大内外部信息宣传,澄清事实,彰显自信。
【荣誉】 内蒙古银行获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颁发的“2019年度地方债银行类承销商最佳进步机构”。获自治区金融办颁发的“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贡献奖”。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及“银行间本币市场最佳进步奖”。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颁发的“2019年度债权融资计划合作共赢奖”。在“2019全国银行业数字化营销大赛”中获“整合营销类”银奖。内蒙古银行团委获得“全区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撰稿人:张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