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概况】 2019年,落实“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风险,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发放表内外贷款突破1000亿元,1123亿元,其中发放表内人民币贷款58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1倍,充分彰显了开行“逆市托举市”的责任担当。截至年末,分行管理资产余额4285亿元,较年初增加326亿元,表内本外币贷款余额3049亿元,较年初增加67亿元。本外币贷款、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市场份额等指标连续23个季度位居同业首位,继续巩固自治区主力银行地位。实现拨备后利润38.35亿元,拨贷比5.28%,拨备覆盖率292%,高于自治区同业平均水平。坚决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170个BP,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9年贡献税收23亿元,连续四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党建工作】 严格对照“四个到位”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研讨62次,查找差距和不足97条,制定整改措施191项,确保18项专项整治任务全部整改到位,主题教育取得积极成效。结合分行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变化情况,调整党支部结构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大力培养党支部带头人、党建专门人才和全体党员干部“三支队伍”,开展党员培训325人次,党建工作基础更加坚实。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印发分行《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划出行为“禁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等负面典型案例为鉴,引导全员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加强廉政谈话教育,聚焦扶贫领域、不良贷款处置、集中采购等重点岗位开展廉政谈话,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无一例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写首诗”、职工运动会、建功立业竞赛、先进人物事迹宣讲、展播等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教育活动,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有力激发了广大员工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亮丽内蒙古的热情。
【支持高质量发展】 支持自治区“432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全年发放贷款397亿元,重点支持包茂高速、丹锡高速、呼张客专、呼和浩特新机场等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交通行业余额同业占比近40%。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发放贷款95亿元,重点支持了国电双维、山东盛鲁等特高压外送配套电源点建设、传统火电节能改造和清洁能源项目,助力自治区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持续提供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全年发放棚改贷款36亿元,支持呼和浩特、赤峰、乌兰察布等地棚改项目建设,帮助当地困难群众实现“出棚进楼”安居梦。有力促进城镇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发放贷款27.67亿元,重点支持了地下综合管廊、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清洁供暖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地方公共服务能力。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自治区农牧业厅、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实现贷款发放78.1亿元,重点支持了全区农网改造和通辽市开鲁县、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等一大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实施,通过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向乌力吉口岸联检通关、满洲里中俄农产品贸储基地等口岸经济项目发放贷款3.65亿元,持续扩大自治区向北辐射带动作用。
【脱贫攻坚】 全年发放扶贫贷款48.74亿元,覆盖全区31个国贫县,扶贫贷款余额248亿元,位居自治区同业前列。推进脱贫攻坚“三大行动”。持续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发放深度贫困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旗县项目贷款4.4亿元。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向通辽、乌兰察布等地区发放产业扶贫贷款12.93亿元,有力增强贫困地区脱贫内生动力。推进基础设施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公路、能源、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放贷款26.16亿元,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教育扶贫工作。按照“应贷尽贷、精准资助”的原则,全年向区内13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9.65亿元助学贷款,创历史新高,累计发放76亿元,支持家庭困难学生122万人次,为实现“成长一个人,帮助一家人,改变一代人”、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性传递的目标而努力。向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兴安盟扎赉特旗等贫困旗县捐赠党费85万元,通过食堂主动采购、员工自发购买、推荐客户购买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消费扶贫25万元,有力带动贫困旗县脱贫致富。
【服务中小微企业】 加大对民营企业流动性支持。向蒙草生态、鄂绒集团、亿利洁能、科尔沁牛业等民营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定价,助力解决民营企业流动性紧张难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转贷款业务模式,延伸金融触角,下沉服务重心。与内蒙古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向自治区62家法人金融机构累计授信52.8亿元,发放转贷款20.1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超3500家,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一带一路”建设】 分行服务外交战略,完善发展策略,稳步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全年完成外币贷款项目开发入库32亿美元,实现评审承诺8亿美元,实现发放1.93亿美元。贯彻落实总行提出的“大力拓展国际银团业务”的精神,深挖同业及多双边金融合作潜力,成功推动土耳其工业开发银行贷款合作项目落地签约。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和直营业务试点创新。成功操作分行第一笔境外人民币业务,向蒙古开发银行二期授信项目承诺4.2亿元人民币,向土耳其开发投资银行承诺贷款2亿美元。与自治区发改委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挖区内客户融资需求,共同支持自治区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
【综合金融服务】 通过优化项目开发评审机制,切实提升项目开发评审转化效率,全年向区内项目承诺贷款1042亿元,创近五年最好水平。运用融资再安排模式,推动全区首单公路融资再安排项目落地实施。创新结构化融资模式,完成首个乡村振兴项目授信。完成分行首笔国内信用证、首笔支付保函、首笔结构性存款、首笔同业存款创新。发挥母子公司协同优势。通过协同开行子公司国银租赁、国开证券,放大融资总量,协同到位资金8.6亿元,多渠道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风险防范化解】 2019年,总分行联动,就自治区公路融资再安排项目筹组银团贷款,助力全区债务风险预警级别由红色扭转为橙色。支持包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针对包商银行出现的严重信用风险和社会舆情压力,第一时间向包商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为维护自治区金融安全稳定作出应有贡献。坚决出清不良资产。树立“应核尽核、应转力转”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质量升优、清收本金、批量转让、呆账核销等手段,大力推进不良处置。紧抓本息回收,建立“按月公布、按周调度、按日跟踪”的本息回收工作机制,确保落实本息回收任务。主动帮助区内企业纾困。对暂时经营困难、面临还款压力的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变更结息方式等多种手段,积极帮助客户走出经营困境,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稳定了分行贷款资产质量。
【荣誉】 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自治区支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产品创新服务奖”。2019年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撰稿人:郭浩然)
【概况】 2019年,落实“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风险,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发放表内外贷款突破1000亿元,1123亿元,其中发放表内人民币贷款58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1倍,充分彰显了开行“逆市托举市”的责任担当。截至年末,分行管理资产余额4285亿元,较年初增加326亿元,表内本外币贷款余额3049亿元,较年初增加67亿元。本外币贷款、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市场份额等指标连续23个季度位居同业首位,继续巩固自治区主力银行地位。实现拨备后利润38.35亿元,拨贷比5.28%,拨备覆盖率292%,高于自治区同业平均水平。坚决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170个BP,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9年贡献税收23亿元,连续四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党建工作】 严格对照“四个到位”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研讨62次,查找差距和不足97条,制定整改措施191项,确保18项专项整治任务全部整改到位,主题教育取得积极成效。结合分行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变化情况,调整党支部结构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大力培养党支部带头人、党建专门人才和全体党员干部“三支队伍”,开展党员培训325人次,党建工作基础更加坚实。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印发分行《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划出行为“禁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等负面典型案例为鉴,引导全员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加强廉政谈话教育,聚焦扶贫领域、不良贷款处置、集中采购等重点岗位开展廉政谈话,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无一例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写首诗”、职工运动会、建功立业竞赛、先进人物事迹宣讲、展播等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教育活动,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有力激发了广大员工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亮丽内蒙古的热情。
【支持高质量发展】 支持自治区“432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全年发放贷款397亿元,重点支持包茂高速、丹锡高速、呼张客专、呼和浩特新机场等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交通行业余额同业占比近40%。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发放贷款95亿元,重点支持了国电双维、山东盛鲁等特高压外送配套电源点建设、传统火电节能改造和清洁能源项目,助力自治区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持续提供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全年发放棚改贷款36亿元,支持呼和浩特、赤峰、乌兰察布等地棚改项目建设,帮助当地困难群众实现“出棚进楼”安居梦。有力促进城镇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发放贷款27.67亿元,重点支持了地下综合管廊、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清洁供暖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地方公共服务能力。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自治区农牧业厅、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实现贷款发放78.1亿元,重点支持了全区农网改造和通辽市开鲁县、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等一大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实施,通过有机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向乌力吉口岸联检通关、满洲里中俄农产品贸储基地等口岸经济项目发放贷款3.65亿元,持续扩大自治区向北辐射带动作用。
【脱贫攻坚】 全年发放扶贫贷款48.74亿元,覆盖全区31个国贫县,扶贫贷款余额248亿元,位居自治区同业前列。推进脱贫攻坚“三大行动”。持续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发放深度贫困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旗县项目贷款4.4亿元。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向通辽、乌兰察布等地区发放产业扶贫贷款12.93亿元,有力增强贫困地区脱贫内生动力。推进基础设施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公路、能源、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放贷款26.16亿元,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教育扶贫工作。按照“应贷尽贷、精准资助”的原则,全年向区内13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9.65亿元助学贷款,创历史新高,累计发放76亿元,支持家庭困难学生122万人次,为实现“成长一个人,帮助一家人,改变一代人”、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性传递的目标而努力。向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兴安盟扎赉特旗等贫困旗县捐赠党费85万元,通过食堂主动采购、员工自发购买、推荐客户购买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消费扶贫25万元,有力带动贫困旗县脱贫致富。
【服务中小微企业】 加大对民营企业流动性支持。向蒙草生态、鄂绒集团、亿利洁能、科尔沁牛业等民营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定价,助力解决民营企业流动性紧张难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转贷款业务模式,延伸金融触角,下沉服务重心。与内蒙古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向自治区62家法人金融机构累计授信52.8亿元,发放转贷款20.1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超3500家,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一带一路”建设】 分行服务外交战略,完善发展策略,稳步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全年完成外币贷款项目开发入库32亿美元,实现评审承诺8亿美元,实现发放1.93亿美元。贯彻落实总行提出的“大力拓展国际银团业务”的精神,深挖同业及多双边金融合作潜力,成功推动土耳其工业开发银行贷款合作项目落地签约。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和直营业务试点创新。成功操作分行第一笔境外人民币业务,向蒙古开发银行二期授信项目承诺4.2亿元人民币,向土耳其开发投资银行承诺贷款2亿美元。与自治区发改委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挖区内客户融资需求,共同支持自治区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
【综合金融服务】 通过优化项目开发评审机制,切实提升项目开发评审转化效率,全年向区内项目承诺贷款1042亿元,创近五年最好水平。运用融资再安排模式,推动全区首单公路融资再安排项目落地实施。创新结构化融资模式,完成首个乡村振兴项目授信。完成分行首笔国内信用证、首笔支付保函、首笔结构性存款、首笔同业存款创新。发挥母子公司协同优势。通过协同开行子公司国银租赁、国开证券,放大融资总量,协同到位资金8.6亿元,多渠道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风险防范化解】 2019年,总分行联动,就自治区公路融资再安排项目筹组银团贷款,助力全区债务风险预警级别由红色扭转为橙色。支持包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针对包商银行出现的严重信用风险和社会舆情压力,第一时间向包商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为维护自治区金融安全稳定作出应有贡献。坚决出清不良资产。树立“应核尽核、应转力转”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质量升优、清收本金、批量转让、呆账核销等手段,大力推进不良处置。紧抓本息回收,建立“按月公布、按周调度、按日跟踪”的本息回收工作机制,确保落实本息回收任务。主动帮助区内企业纾困。对暂时经营困难、面临还款压力的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变更结息方式等多种手段,积极帮助客户走出经营困境,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稳定了分行贷款资产质量。
【荣誉】 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自治区支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产品创新服务奖”。2019年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撰稿人:郭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