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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10-19
  • 来源:
  •  

    【概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成立,为正厅级。按照“三定”方案,工信厅的主要职能有: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等行业管理和工业园区管理;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科技电子、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推动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依法履行节能监察、盐业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负责除军事系统外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组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无线电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职责等整合,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电力职责整合至自治区能源局,国防科工办有关职责整合至自治区党委军融办,药品储备职责整合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安全协调相关职责整合至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划入无委办管理职责。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18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经济运行局、投资规划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科技电子处、原材料工业处(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盐业管理处、民爆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园区处、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行政编制81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8名〔19正(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19副(含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设12个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为副处级派出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34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按规定权限承担盟市无线电相关管理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单位:自治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自治区工业信息研究中心、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驻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11个驻盟市无线电监测站(满洲里、二连浩特为盟市管理机构)。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

    【政策体系完善】 在产业发展上,制定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基本上形成促进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明确延链补链、质量提升、数字化改造、服务型制造、过境资源落地加工5个专项行动。在园区发展上,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突出效率效益指标,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率、能耗、排放、水耗等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

    【减轻企业负担】 在减税降费清欠方面,全年新增减税降费581亿元,清欠民营企业债务667.44亿元、清欠进度58%。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全部放开蒙东大工业用户市场准入,全区市场交易电量完成15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占全区两网公司区内售电量的70.4%,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7亿元。

    【转型升级】 严格行业准入标准。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出台《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规定的通知》,提出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焦化、电石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国家鼓励类技术标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安排5.9亿元资金,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创新平台、工业互联网等领域320个传统产业项目改造升级。

    【创新能力建设】 建设绿色标准体系。向工信部推荐8个绿色标准,其中鄂尔多斯羊绒纺织品、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氯酸钠和工业金属钠3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4个、绿色工厂30家、绿色设计产品18个、绿色供应链1个。推动创新发展。组建内蒙古蒙中药、生物疫苗、石墨(烯)新材料创新中心。积极推进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实体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已在包头市登记注册。认定53个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并实施节能技改。引导4个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技术改造,节能量达6.3万吨标准煤;对43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节能量达140万吨标准煤。推动固废综合利用。推动托克托县、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形成工业固废年处理能力2500万吨。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同比回落7.6个百分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近40家包括直属厂(分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公司,遍布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拥有稀土冶炼、功能材料、深加工应用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内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

    【工业投资力度加大】 扩大项目储备。建立制造业、工业园区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三个项目库。其中,制造业项目781个、总投资6737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989个、总投资1063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12户。推进产融合作。筛选1419个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推介给银行,已为272个企业贷款38.4亿元。加强项目建设。2019年全区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712个,累计完成投资1421.4亿元。其中新开工334个,完成投资493.2亿元;续建378个,完成投资928.2亿元。

    【“两化”深度融合】 推动“两化”融化对标贯标,2019年对标企业1451户,全区总数3483户;贯标企业113家,通过评定26家。加强网络建设与推广,呼和浩特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得到工信部批复;年底前建成5G基站2000个。旗县以上网络覆盖率100%,乡镇覆盖率80%以上。白云鄂博矿用车无人驾驶测试成功。加快推进网络建设,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顺利完成全国两会、高考、亚洲文明对话、北部战区训练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打击黑广播27起。全年全区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4.0%

    【中小企业发展】 2019121日出台施行《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并通过“助保贷”,全年为161户中小企业解决贷款9.9亿元,已累计发放贷款109亿元。全年全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8%,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129.6%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和2019年累计安排资金12.8亿元,支持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4个(污水处理项目49个、渣场60个、集中供热项目25个)。推动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4项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其中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63户工业企业退出任务有序推进,已完成退出50户,剩余13户企业均已停产;“回头看”整改中8项任务,已完成5项,剩余3项正在有序推进(剩余的20个渣场中,在建13个、开展前期工作的7个;6个污水处理厂中,在建6个)。扎实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39个贫困县的91个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24个贫困旗县35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对口帮扶点阿尔本郭勒嘎查“清零达标”,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公示。

    【营商环境优化】 建立“一对一”帮扶和“点对点”服务企业制度,全面掌握工业园区在政策落实、招商引资兑现、项目审批、融资贷款、就业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131项,已解决96项。其中,转盟市办理32项,办结17项;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31项,办结16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的68项,已办结6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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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成立,为正厅级。按照“三定”方案,工信厅的主要职能有: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等行业管理和工业园区管理;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科技电子、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推动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依法履行节能监察、盐业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负责除军事系统外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组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无线电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职责等整合,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电力职责整合至自治区能源局,国防科工办有关职责整合至自治区党委军融办,药品储备职责整合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安全协调相关职责整合至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划入无委办管理职责。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18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经济运行局、投资规划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科技电子处、原材料工业处(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盐业管理处、民爆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园区处、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行政编制81名。设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8名〔19正(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名)19副(含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各1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设12个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为副处级派出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34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驻盟市无线电管理处按规定权限承担盟市无线电相关管理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单位:自治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自治区工业信息研究中心、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驻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11个驻盟市无线电监测站(满洲里、二连浩特为盟市管理机构)。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

    【政策体系完善】 在产业发展上,制定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基本上形成促进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明确延链补链、质量提升、数字化改造、服务型制造、过境资源落地加工5个专项行动。在园区发展上,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突出效率效益指标,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率、能耗、排放、水耗等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

    【减轻企业负担】 在减税降费清欠方面,全年新增减税降费581亿元,清欠民营企业债务667.44亿元、清欠进度58%。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全部放开蒙东大工业用户市场准入,全区市场交易电量完成15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占全区两网公司区内售电量的70.4%,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7亿元。

    【转型升级】 严格行业准入标准。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出台《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规定的通知》,提出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焦化、电石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国家鼓励类技术标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安排5.9亿元资金,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创新平台、工业互联网等领域320个传统产业项目改造升级。

    【创新能力建设】 建设绿色标准体系。向工信部推荐8个绿色标准,其中鄂尔多斯羊绒纺织品、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氯酸钠和工业金属钠3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4个、绿色工厂30家、绿色设计产品18个、绿色供应链1个。推动创新发展。组建内蒙古蒙中药、生物疫苗、石墨(烯)新材料创新中心。积极推进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实体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已在包头市登记注册。认定53个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并实施节能技改。引导4个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技术改造,节能量达6.3万吨标准煤;对43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节能量达140万吨标准煤。推动固废综合利用。推动托克托县、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形成工业固废年处理能力2500万吨。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同比回落7.6个百分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近40家包括直属厂(分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公司,遍布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拥有稀土冶炼、功能材料、深加工应用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内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

    【工业投资力度加大】 扩大项目储备。建立制造业、工业园区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三个项目库。其中,制造业项目781个、总投资6737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989个、总投资1063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12户。推进产融合作。筛选1419个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推介给银行,已为272个企业贷款38.4亿元。加强项目建设。2019年全区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712个,累计完成投资1421.4亿元。其中新开工334个,完成投资493.2亿元;续建378个,完成投资928.2亿元。

    【“两化”深度融合】 推动“两化”融化对标贯标,2019年对标企业1451户,全区总数3483户;贯标企业113家,通过评定26家。加强网络建设与推广,呼和浩特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得到工信部批复;年底前建成5G基站2000个。旗县以上网络覆盖率100%,乡镇覆盖率80%以上。白云鄂博矿用车无人驾驶测试成功。加快推进网络建设,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顺利完成全国两会、高考、亚洲文明对话、北部战区训练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打击黑广播27起。全年全区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4.0%

    【中小企业发展】 2019121日出台施行《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并通过“助保贷”,全年为161户中小企业解决贷款9.9亿元,已累计发放贷款109亿元。全年全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8%,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129.6%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和2019年累计安排资金12.8亿元,支持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4个(污水处理项目49个、渣场60个、集中供热项目25个)。推动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4项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其中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63户工业企业退出任务有序推进,已完成退出50户,剩余13户企业均已停产;“回头看”整改中8项任务,已完成5项,剩余3项正在有序推进(剩余的20个渣场中,在建13个、开展前期工作的7个;6个污水处理厂中,在建6个)。扎实打好脱贫攻坚战。安排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39个贫困县的91个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24个贫困旗县35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对口帮扶点阿尔本郭勒嘎查“清零达标”,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公示。

    【营商环境优化】 建立“一对一”帮扶和“点对点”服务企业制度,全面掌握工业园区在政策落实、招商引资兑现、项目审批、融资贷款、就业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131项,已解决96项。其中,转盟市办理32项,办结17项;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31项,办结16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的68项,已办结6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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