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卷
【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税务局)设内设机构(含另设机构和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共计34个。所属12个正处级盟市税务局、2个副处级计划单列市税务局、131个旗县(市区)税务局(含开发区税务局)。
【减税降费】 树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战略任务、硬任务理念,以党建为引领,发挥主攻手和骨干作用,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减税办集中办公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抓落实制度机制,实打实、硬碰硬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1—11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81.6亿元,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增加,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及民营、小微企业壮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显著增强。内蒙古税务局推行的i税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纳税人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成为在国务院第五、第六两次大督查中连续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单位。
【组织收入】 正确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依法征收各项税费。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786.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68.8亿元;社保费收入910.4亿元;非税收入146.5亿元;其他收入60.7亿元。按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统计,完成收入1640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
【税费征管】 优化税源管理部门职责,深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认真执行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准备工作。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完善环保税管理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严格执行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加强社保费平台建设,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完善非税管理制度。金税三期系统并库运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2月27日至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张国忠(一排
左二)深入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系统调研督导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重点工作 ( 贾莹 摄)
【纳税缴费服务】 落实新版服务规范、征管规范,完善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度。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类13项57条服务措施,落实便民办税缴费22条新举措和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8条新举措。取消68项涉税证明,简化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新增14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组织精干力量做好云化电子税务局试点,升级电子税务局,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网报率97%以上。上线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纳税信用评价,A、B级纳税人户数、占比“双提升”。“12366”热线答复规范性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时限减至7.4天。推行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发票覆盖面84.5%。建立服务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制度。简化压缩程序、资料和时限,纳税人开办、注销更加便利便捷。扩大税邮合作广度,健全自助办税体系,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规范“银税互动”工作,健全“黑名单”动态管理制度机制,强化联合惩戒。
【依法治税】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化依法治税。
【动态监管新方式】 推广发票管理系统2.0版,健全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和税收大数据平台应用水平,建立各类风险指标模型481个,构建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新方式。严格控制并减少检查,避免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多头和重复检查。制定12个内控制度,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两权”运行。
【税务稽查】 印发规范稽查机构运转和工作运行意见,做强各级稽查局,做专跨区域稽查机构。健全查前评估和案头分析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虚开发票案件查处指导意见,税警联合查办虚开发票案件,认真开展扫黑除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打虚打骗和大要案查办,形成强有力震慑,得到总局和自治区领导肯定。实施大企业机构“一盘棋”专业化团队化统筹工作模式,推进大企业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先行先试。完成全国首批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系统试点,非居民税收和反避税管理迈上新台阶。
【服务大局】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部署及重大税收改革,深化经济税源、政策效应等分析,开展构建绿色税制、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助力自治区打好三大攻坚战等研究,及时提出税收方面的意见建议144条,形成65篇质量较高的分析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税务总局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推进赋予自治区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出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协同财政厅提出调整煤炭资源税税率、耕地占用税税额意见,均被自治区政府采纳并分别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参与自治区政府调整14个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加强税收立法调研,推动自治区政府修改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企业自备电厂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组织开展全区税务系统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完成中国与新西兰首例双边预约定价磋商,举办研讨会,认真落实税收协定,加强税收合作交流,助力“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8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举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
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张国忠(二排左三)、局长谭珩(二排左二),内蒙古邮政
分公司总经理蔡明辉出席签约仪式 (贾莹 摄)
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特派办、自治区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局长谭珩(一排左四)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双打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继续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提出要求 (贾莹 摄)
【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召开表彰会、首届职工运动会等,进一步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积极促进干部队伍“四合”。认真落实新公务员法、激励奖励、容错纠错等制度,稳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抓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深化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干部培养和素质提升,举办培训班1183期,扎实有力开展练兵比武等活动,上线智慧校园。在税务总局举办的练兵比武、智税·2019大数据竞赛中分别取得第12、第14的较好名次。36个单位、9名干部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精神文明和税务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建立纪检和人事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对4个盟市局党委和区局机关8个党支部开展政治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5%。开展督察审计项目137个,深入整治“四官”问题,政治生态评价列全国税务系统第6位。轮训旗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规定,全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党建工作】 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全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认真践行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紧扣主题主线,围绕总要求、目标任务,四项措施有机融合、贯穿始终,建立“1+5+11”体系,制定6类8个方面90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并取得良好成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基层减负年”活动,推出42条措施,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荣誉】
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集体
1.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乌珠穆沁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共青团党中央等21部门联合命名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2.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获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吉兰太镇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5.国家税务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授予的“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7.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妇委会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8.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的“示范学习讲堂”荣誉称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称号。
12.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13.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14.国家税务总局新巴尔虎左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翁牛特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察右中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团支部获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授予的“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个人
1.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刘长征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许秀菊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3.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莫尔道嘎镇税务所所长刘忠范、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11月13日去世)、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陈晓龙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王赟、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刘忠义、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丁万元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授予的“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5.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税务局焦健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全区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6.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魏喜平、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张会云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7.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党委于添被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8.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刘晓雷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优秀巡视干部”荣誉称号。
9.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科学研究所张凯长篇小说《大风》获第十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撰稿人:陈永霞)
【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税务局)设内设机构(含另设机构和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共计34个。所属12个正处级盟市税务局、2个副处级计划单列市税务局、131个旗县(市区)税务局(含开发区税务局)。
【减税降费】 树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战略任务、硬任务理念,以党建为引领,发挥主攻手和骨干作用,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减税办集中办公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抓落实制度机制,实打实、硬碰硬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1—11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81.6亿元,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增加,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及民营、小微企业壮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显著增强。内蒙古税务局推行的i税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纳税人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成为在国务院第五、第六两次大督查中连续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单位。
【组织收入】 正确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依法征收各项税费。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786.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68.8亿元;社保费收入910.4亿元;非税收入146.5亿元;其他收入60.7亿元。按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统计,完成收入1640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
【税费征管】 优化税源管理部门职责,深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认真执行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准备工作。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完善环保税管理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严格执行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加强社保费平台建设,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完善非税管理制度。金税三期系统并库运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2月27日至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张国忠(一排
左二)深入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系统调研督导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重点工作 ( 贾莹 摄)
【纳税缴费服务】 落实新版服务规范、征管规范,完善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度。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类13项57条服务措施,落实便民办税缴费22条新举措和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8条新举措。取消68项涉税证明,简化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新增14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组织精干力量做好云化电子税务局试点,升级电子税务局,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网报率97%以上。上线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纳税信用评价,A、B级纳税人户数、占比“双提升”。“12366”热线答复规范性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时限减至7.4天。推行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发票覆盖面84.5%。建立服务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制度。简化压缩程序、资料和时限,纳税人开办、注销更加便利便捷。扩大税邮合作广度,健全自助办税体系,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规范“银税互动”工作,健全“黑名单”动态管理制度机制,强化联合惩戒。
【依法治税】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化依法治税。
【动态监管新方式】 推广发票管理系统2.0版,健全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和税收大数据平台应用水平,建立各类风险指标模型481个,构建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新方式。严格控制并减少检查,避免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多头和重复检查。制定12个内控制度,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两权”运行。
【税务稽查】 印发规范稽查机构运转和工作运行意见,做强各级稽查局,做专跨区域稽查机构。健全查前评估和案头分析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虚开发票案件查处指导意见,税警联合查办虚开发票案件,认真开展扫黑除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打虚打骗和大要案查办,形成强有力震慑,得到总局和自治区领导肯定。实施大企业机构“一盘棋”专业化团队化统筹工作模式,推进大企业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先行先试。完成全国首批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系统试点,非居民税收和反避税管理迈上新台阶。
【服务大局】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部署及重大税收改革,深化经济税源、政策效应等分析,开展构建绿色税制、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助力自治区打好三大攻坚战等研究,及时提出税收方面的意见建议144条,形成65篇质量较高的分析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税务总局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推进赋予自治区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出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协同财政厅提出调整煤炭资源税税率、耕地占用税税额意见,均被自治区政府采纳并分别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参与自治区政府调整14个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加强税收立法调研,推动自治区政府修改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企业自备电厂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组织开展全区税务系统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完成中国与新西兰首例双边预约定价磋商,举办研讨会,认真落实税收协定,加强税收合作交流,助力“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8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举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
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张国忠(二排左三)、局长谭珩(二排左二),内蒙古邮政
分公司总经理蔡明辉出席签约仪式 (贾莹 摄)
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特派办、自治区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局长谭珩(一排左四)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双打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继续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提出要求 (贾莹 摄)
【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召开表彰会、首届职工运动会等,进一步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积极促进干部队伍“四合”。认真落实新公务员法、激励奖励、容错纠错等制度,稳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抓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深化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干部培养和素质提升,举办培训班1183期,扎实有力开展练兵比武等活动,上线智慧校园。在税务总局举办的练兵比武、智税·2019大数据竞赛中分别取得第12、第14的较好名次。36个单位、9名干部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精神文明和税务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建立纪检和人事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对4个盟市局党委和区局机关8个党支部开展政治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95%。开展督察审计项目137个,深入整治“四官”问题,政治生态评价列全国税务系统第6位。轮训旗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规定,全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党建工作】 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全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认真践行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紧扣主题主线,围绕总要求、目标任务,四项措施有机融合、贯穿始终,建立“1+5+11”体系,制定6类8个方面90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并取得良好成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基层减负年”活动,推出42条措施,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荣誉】
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集体
1.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乌珠穆沁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共青团党中央等21部门联合命名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2.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获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鲁科尔沁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吉兰太镇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5.国家税务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授予的“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7.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妇委会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8.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的“示范学习讲堂”荣誉称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称号。
12.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13.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14.国家税务总局新巴尔虎左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翁牛特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察右中旗税务局团支部、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团支部获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授予的“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个人
1.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刘长征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授予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许秀菊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3.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莫尔道嘎镇税务所所长刘忠范、国家税务总局扎赉特旗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11月13日去世)、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陈晓龙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王赟、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刘忠义、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左旗税务局丁万元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授予的“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5.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税务局焦健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全区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6.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魏喜平、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张会云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7.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党委于添被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8.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刘晓雷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优秀巡视干部”荣誉称号。
9.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科学研究所张凯长篇小说《大风》获第十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撰稿人:陈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