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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人寿保险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领导名录】

    总经理:柳廷生

    副总经理:郭如敏(女)王玉林 周玉清 高丰河 霍英夫

    督导员:乌云台(蒙古族)

    【概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从2003年起连续九年蝉联世界500强企业,在所有入围的中国金融保险企业中排名第一,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作为自治区最大的专业化商业寿险公司,拥有13个盟市分公司,104个旗县区支公司,330个营销服务部,515个农村网点,696家兼业代理机构,遍布全区所有的旗县区和乡镇,开办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分红保险等4大类100多个险种。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 500余名,保险营销人员18 494余人。

    【经营实力】总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30.58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51.01亿元,规模增长了66.81%;首年期交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5.39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7.15亿元,规模增长了32.65%;续期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12.95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33.16亿元,规模增长了156.06%;“十一五”时期首年期交保费在首年保费中的占比较“十五”时期提高了11.5%;续期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较“十五”时期提高了24.09%;公司总资产由2005年末的74亿元增长到了2010年末的179亿元。

    【社会责任】作为商业保险公司,公司自1996年以来,已累计向100多万人次支付各种赔款和给付近60亿元。作为企业公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拓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推动县域市场发展;积极支持自治区政府“三支一扶”工作,成为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保险唯一指定承保单位;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参与“博爱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体现了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服务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体验机会,中国人寿推出“国寿1N”服务品牌。“国寿1+N”,一位客户,多种服务!客户在享受保单基础服务的同时还可凭借“国寿鹤卡”享受包括健康好帮手、国寿资讯通、国寿大讲堂、国寿特惠超值以及特色客服活动,以及全国24小时统一客服专线95519的“一站式”服务,异地出险报案服务,95519短信提醒服务等。

    【营销员信用评估】3月,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销售督察部完成了2010年下半年的营销员信用评估工作,全区共有15 537名营销员参加信用评估,共评出AAA级营销员3名,AA级营销员180名,A级营销员15 114名,B级营销员237名,C级营销员3名。

    【农村小额保险】3月,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被总公司授予“2010年度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先进单位三等奖”。2010年,内蒙古国寿农村小额保险系列产品销售取得了巨大突破,保费收入实现1 980多万元,同比增长550%;承保人数25万多人,同比增长251%。保费收入与承保人数两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目标。

    【重大理赔】38,被保险人吴某被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0 000元,合同终止。吴某于2008106投保中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险种,年交保费10 800元。

    511,被保险人潘某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955 800元,合同终止。潘某于200852投保中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共交保费170 000万元。

    529,被保险人马某因工伤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终止。马某于326由单位为其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交保费1 800元,个人保额30万元。

    719,被保险人冷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功能3级、高血压2级等病症住院治疗。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重大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继续有效。冷某于200823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终身保险》险种,年交保费16 650元。

    1127,被保险人武某因交通事故身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终止。武某于1013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共交保费450元,保险金额300 000元。

    【公益活动】422,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分公司临河区支公司积极响应巴市红十字会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共募捐3 451.5元,用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爱心救助活动。

    425~28日,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乌云台赴兴安盟突泉县参加帮扶工作对接会。

    6~11月,中国人寿各盟市分公司陆续举办了“‘牵手国寿·绿动中国’少年儿童绘画作品展”活动,邀请当地少年儿童绘画活动爱好者及家长参加,评选优秀作品,并给予表彰奖励。

    7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的部署,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为帮扶点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合村捐赠资金15万元。2006~2010年,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所帮扶的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哈喇沁村已经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达成帮扶计划,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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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寿保险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领导名录】

    总经理:柳廷生

    副总经理:郭如敏(女)王玉林 周玉清 高丰河 霍英夫

    督导员:乌云台(蒙古族)

    【概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从2003年起连续九年蝉联世界500强企业,在所有入围的中国金融保险企业中排名第一,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作为自治区最大的专业化商业寿险公司,拥有13个盟市分公司,104个旗县区支公司,330个营销服务部,515个农村网点,696家兼业代理机构,遍布全区所有的旗县区和乡镇,开办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分红保险等4大类100多个险种。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 500余名,保险营销人员18 494余人。

    【经营实力】总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30.58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51.01亿元,规模增长了66.81%;首年期交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5.39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7.15亿元,规模增长了32.65%;续期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12.95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33.16亿元,规模增长了156.06%;“十一五”时期首年期交保费在首年保费中的占比较“十五”时期提高了11.5%;续期保费在总保费中的占比较“十五”时期提高了24.09%;公司总资产由2005年末的74亿元增长到了2010年末的179亿元。

    【社会责任】作为商业保险公司,公司自1996年以来,已累计向100多万人次支付各种赔款和给付近60亿元。作为企业公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十条”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拓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推动县域市场发展;积极支持自治区政府“三支一扶”工作,成为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保险唯一指定承保单位;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参与“博爱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体现了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服务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体验机会,中国人寿推出“国寿1N”服务品牌。“国寿1+N”,一位客户,多种服务!客户在享受保单基础服务的同时还可凭借“国寿鹤卡”享受包括健康好帮手、国寿资讯通、国寿大讲堂、国寿特惠超值以及特色客服活动,以及全国24小时统一客服专线95519的“一站式”服务,异地出险报案服务,95519短信提醒服务等。

    【营销员信用评估】3月,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销售督察部完成了2010年下半年的营销员信用评估工作,全区共有15 537名营销员参加信用评估,共评出AAA级营销员3名,AA级营销员180名,A级营销员15 114名,B级营销员237名,C级营销员3名。

    【农村小额保险】3月,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被总公司授予“2010年度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先进单位三等奖”。2010年,内蒙古国寿农村小额保险系列产品销售取得了巨大突破,保费收入实现1 980多万元,同比增长550%;承保人数25万多人,同比增长251%。保费收入与承保人数两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目标。

    【重大理赔】38,被保险人吴某被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0 000元,合同终止。吴某于2008106投保中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定期保险(2007修订版)》险种,年交保费10 800元。

    511,被保险人潘某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955 800元,合同终止。潘某于200852投保中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共交保费170 000万元。

    529,被保险人马某因工伤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终止。马某于326由单位为其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交保费1 800元,个人保额30万元。

    719,被保险人冷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功能3级、高血压2级等病症住院治疗。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重大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继续有效。冷某于200823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终身保险》险种,年交保费16 650元。

    1127,被保险人武某因交通事故身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0 000元,合同终止。武某于1013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共交保费450元,保险金额300 000元。

    【公益活动】422,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分公司临河区支公司积极响应巴市红十字会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共募捐3 451.5元,用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爱心救助活动。

    425~28日,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乌云台赴兴安盟突泉县参加帮扶工作对接会。

    6~11月,中国人寿各盟市分公司陆续举办了“‘牵手国寿·绿动中国’少年儿童绘画作品展”活动,邀请当地少年儿童绘画活动爱好者及家长参加,评选优秀作品,并给予表彰奖励。

    7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的部署,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为帮扶点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合村捐赠资金15万元。2006~2010年,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所帮扶的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哈喇沁村已经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达成帮扶计划,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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