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局长:苗银柱
副局长:云飞(蒙古族)向东(蒙古族)张莉(女) 包清泉(蒙古族)
总审计师:王鹤普
总会计师:杨华
总经济师:徐学玲(女 达斡尔族)
【概况】自治区地税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税收管理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计划会计统计征收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政府规费和基金征收管理处、稽查局、财务装备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室、督察内审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科研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完成1 454.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31亿元,增长36.05%。其中,税收总收入完成945.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9.25亿元,增长33.9%,完成年度计划的114.44%。社会保险费完成375.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41亿元,增长36.96%,完成年度计划的123.2%。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完成111.74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完成16.85亿元,工会经费完成1.9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2.26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0.46亿元。
【税收管理】全系统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管户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税务登记管户达到77.2万户,比上年增加8.8万户。全面加强发票管理,采取纳税人自查、盟市局重点检查、区局抽查的方式,查出违纪发票30万份,查补税款1 104万元,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对年缴纳营业税3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纳税户,由各盟市局进行直接监管;对全区年纳税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由区局进行直接监管;同时区局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税源跟踪分析。为了加强对煤炭、矿山企业、房地产、交通运输企业和新兴行业的税源管理工作,区局全面部署了对这些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级地税机关普遍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局组成5个检查组,抽调各盟市骨干人员参加,由局领导带队异地抽查检查。此次自查和抽查户数共计1.1万户,查补税款10.1亿元。
【纳税服务】全系统注重把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为纳税人提供有效便捷服务。全区已有60%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办税,所有小型微型企业纳税人均实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办税方式。各级地税机关利用12366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服务平台,推行短信提醒服务,提供纳税咨询、涉税公告和投诉举报等服务,畅通征纳互动渠道。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和办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办税绿色通道,两年内免除各类税务检查。转变稽查检查理念和方式,由全面稽查检查改为企业先行自查、税务机关再进行纳税辅导和重点抽查,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纳税人自查查补收入达到6.8亿元,这是多年来所未有的。各级地税机关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全年共免收窗口代开发票工本费和登记证工本费近1 000万元。
【队伍建设】全系统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以抓好思想教育、素质培养、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思想教育方面,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地税组织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追求先进文化、先进理念和先进行为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素质培养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全系统培训干部2.8万人次,为近年来最多。组织建设方面,按照完善机构职能、整合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的原则,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和干部人员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并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区局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厂矿企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解决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涉税问题。各级地税机关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在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好的思路和好的做法。
【税收调节】全系统围绕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产业、行业和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像抓收入一样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了西部大开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鼓励文化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0多亿元。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和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和扣除标准这两项政策出台后,全区96%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向地税部门缴纳任何税费,减少税收负担17亿元以上,75万户纳税人直接受益,户均年受益5 600元,人均年受益1 800元;全区共有105万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免个人所得税10.2亿元。这些惠民政策的落实,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拓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征收范围,调整煤炭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税基税率,在全国率先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执行对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计税方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完善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政策等增税措施,努力实现地方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调整、完善和落实税收政策,全年共计增加税收40多亿元,有效弥补了减收因素带来的税收缺口,保障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局长:苗银柱
副局长:云飞(蒙古族)向东(蒙古族)张莉(女) 包清泉(蒙古族)
总审计师:王鹤普
总会计师:杨华
总经济师:徐学玲(女 达斡尔族)
【概况】自治区地税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税收管理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计划会计统计征收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政府规费和基金征收管理处、稽查局、财务装备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室、督察内审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科研所、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各项收入完成1 454.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31亿元,增长36.05%。其中,税收总收入完成945.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9.25亿元,增长33.9%,完成年度计划的114.44%。社会保险费完成375.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41亿元,增长36.96%,完成年度计划的123.2%。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完成111.74亿元,水利建设基金完成16.85亿元,工会经费完成1.9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2.26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0.46亿元。
【税收管理】全系统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管户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税务登记管户达到77.2万户,比上年增加8.8万户。全面加强发票管理,采取纳税人自查、盟市局重点检查、区局抽查的方式,查出违纪发票30万份,查补税款1 104万元,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对年缴纳营业税3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纳税户,由各盟市局进行直接监管;对全区年纳税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由区局进行直接监管;同时区局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税源跟踪分析。为了加强对煤炭、矿山企业、房地产、交通运输企业和新兴行业的税源管理工作,区局全面部署了对这些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级地税机关普遍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局组成5个检查组,抽调各盟市骨干人员参加,由局领导带队异地抽查检查。此次自查和抽查户数共计1.1万户,查补税款10.1亿元。
【纳税服务】全系统注重把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为纳税人提供有效便捷服务。全区已有60%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办税,所有小型微型企业纳税人均实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办税方式。各级地税机关利用12366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服务平台,推行短信提醒服务,提供纳税咨询、涉税公告和投诉举报等服务,畅通征纳互动渠道。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和办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办税绿色通道,两年内免除各类税务检查。转变稽查检查理念和方式,由全面稽查检查改为企业先行自查、税务机关再进行纳税辅导和重点抽查,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纳税人自查查补收入达到6.8亿元,这是多年来所未有的。各级地税机关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全年共免收窗口代开发票工本费和登记证工本费近1 000万元。
【队伍建设】全系统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以抓好思想教育、素质培养、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思想教育方面,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地税组织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追求先进文化、先进理念和先进行为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素质培养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养什么”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全系统培训干部2.8万人次,为近年来最多。组织建设方面,按照完善机构职能、整合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的原则,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和干部人员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并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区局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厂矿企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解决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涉税问题。各级地税机关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在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好的思路和好的做法。
【税收调节】全系统围绕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产业、行业和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像抓收入一样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了西部大开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鼓励文化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0多亿元。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和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和扣除标准这两项政策出台后,全区96%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向地税部门缴纳任何税费,减少税收负担17亿元以上,75万户纳税人直接受益,户均年受益5 600元,人均年受益1 800元;全区共有105万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免个人所得税10.2亿元。这些惠民政策的落实,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拓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征收范围,调整煤炭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税基税率,在全国率先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执行对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计税方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完善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政策等增税措施,努力实现地方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调整、完善和落实税收政策,全年共计增加税收40多亿元,有效弥补了减收因素带来的税收缺口,保障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