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张子旗
副局长:吴邦柱(蒙古族)
【概况】截至年底,全区邮政业收入18.83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4.3亿元,包括函件业务收入1.23亿元,包裹业务收入0.12亿元,汇兑业务收入0.75亿元,报刊发行收入0.99亿元,机要业务收入0.04亿元,集邮业务收入1.6亿元,其他收入9.57亿元;快递业务收入4.53亿,包括同城快递0.16亿元,国内异地快递3.93亿元,国际快递0.22亿元,其他营业收入0.22亿元。
截至年底,全区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总量9.96亿元(按照自治区邮政公司2011年最新统计方法计算),其中函件3 031.38万件,包裹106.93万件,汇兑572.6万笔,订销报刊29 970.78万份;快递业务量1 995万件,其中:同城快递140.22万件,国内地快递1 844.22万件,国际快递10.51万件,电子商务快件46.15万件。截至年底,全区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4 356人;共有121家快递企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从业人员共计4 658人。
【邮政地方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于2011年11月16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是政企分开以来自治区规范邮政业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行业规划】组织宣传贯彻国家《邮政业“十一五”规划》。结合行业实际,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宣传贯彻,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积极协调与自治区相关重点规划衔接,将邮政快递物流发展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使邮政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地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真正发挥规划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信报箱三大基础工程。将第一批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列入自治区2011年民生工程。对2010年局所补建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加强对补建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新补建局所均开办法定普遍服务业务。“村邮户箱”工程取得进展。加强对村邮站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的自治区村邮站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动以搭载“草原书屋”等村级公共平台方式加快村邮站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将信报箱建设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形式加强信报箱建设宣传。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将信报箱建设纳入住宅楼房工程验收。开展新建居民楼信报箱设置监督检查。
【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位一体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体系,确保公民基本通信权益。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配套法规监督检查。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免除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通行费。积极促成“直邮服务中小企业双千工程”。编制完成《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信报箱设置、邮票销售和印制、邮件时限、党报党刊、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等各项监督检查,完成满意度测评。完善监管报告制度,提高监管报告质量。截至年底,全区邮政特邀监督员总数达到90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旗县覆盖率提高到75%。开展普遍服务监督检查。完成区内时限测试,全面掌握首府、盟市、旗县之间信函和包裹运递时限。认真落实与邮政企业建立的政企联系制度,注重加强政企互动,共同促进整体工作推进。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稳中有升。
【规范快递市场秩序】落实《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代收货款、代办和统一品牌的监督管理。实施《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组建邮政执法队伍,与多部门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刚性执法力度。
开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超业务范围、超地域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经营行为。分别组织对全区所属12个盟市和44个旗县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盟市覆盖率100%,旗县覆盖率53%。共出动检查人员346人次,动用车辆46台次,行程66 000余公里,共检查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17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分别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对79家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30家快递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罚款13.6万元,依法取缔11家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在专项执法检查中,注重执法检查效果,坚持整改与处罚并重,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实行形式多样的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政企互动,力求体现公平公正。
【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重点对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政策措施。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维护邮政行业稳定。加强行业运营安全的预警、预测,实时掌握行业运营动态。
【快递市场政策环境】加快优化政策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注重行业运营的预警、预测,及时掌握市场运营动态。加大对收寄验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快递市场业务经营许可常态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截至年底,全区共有121家快递企业依法获得经营许可。加强旺季快递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旺季服务检查调研,与邮政、快递企业签订旺季快递服务承诺书,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确保旺季快递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基础管理】围绕“提升服务,提高效能,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完成局内设机构和党组织机构的调整设置。健全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做好《内蒙古邮政监管信息》的编辑赠阅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水平。认真贯彻实施《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统计,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加强统计工作人员培训。按照“保全局、保重点、保能力”的要求强化预算全过程管理,加大项目资金分解和督查力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继续推进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等机关管理基础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充分依托国家邮政局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
【组织保障工作】重视干部政治素质和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监督,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全员执法理念,重视专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执法实践锻炼。积极创新社会监督员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通过调整补充,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强党的组织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张子旗
副局长:吴邦柱(蒙古族)
【概况】截至年底,全区邮政业收入18.83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4.3亿元,包括函件业务收入1.23亿元,包裹业务收入0.12亿元,汇兑业务收入0.75亿元,报刊发行收入0.99亿元,机要业务收入0.04亿元,集邮业务收入1.6亿元,其他收入9.57亿元;快递业务收入4.53亿,包括同城快递0.16亿元,国内异地快递3.93亿元,国际快递0.22亿元,其他营业收入0.22亿元。
截至年底,全区邮政普遍服务业务总量9.96亿元(按照自治区邮政公司2011年最新统计方法计算),其中函件3 031.38万件,包裹106.93万件,汇兑572.6万笔,订销报刊29 970.78万份;快递业务量1 995万件,其中:同城快递140.22万件,国内地快递1 844.22万件,国际快递10.51万件,电子商务快件46.15万件。截至年底,全区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4 356人;共有121家快递企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从业人员共计4 658人。
【邮政地方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于2011年11月16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是政企分开以来自治区规范邮政业发展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行业规划】组织宣传贯彻国家《邮政业“十一五”规划》。结合行业实际,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宣传贯彻,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积极协调与自治区相关重点规划衔接,将邮政快递物流发展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使邮政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地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真正发挥规划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村邮站、信报箱三大基础工程。将第一批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列入自治区2011年民生工程。对2010年局所补建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加强对补建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新补建局所均开办法定普遍服务业务。“村邮户箱”工程取得进展。加强对村邮站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的自治区村邮站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动以搭载“草原书屋”等村级公共平台方式加快村邮站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将信报箱建设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形式加强信报箱建设宣传。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将信报箱建设纳入住宅楼房工程验收。开展新建居民楼信报箱设置监督检查。
【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位一体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体系,确保公民基本通信权益。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配套法规监督检查。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免除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通行费。积极促成“直邮服务中小企业双千工程”。编制完成《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开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信报箱设置、邮票销售和印制、邮件时限、党报党刊、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等各项监督检查,完成满意度测评。完善监管报告制度,提高监管报告质量。截至年底,全区邮政特邀监督员总数达到90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旗县覆盖率提高到75%。开展普遍服务监督检查。完成区内时限测试,全面掌握首府、盟市、旗县之间信函和包裹运递时限。认真落实与邮政企业建立的政企联系制度,注重加强政企互动,共同促进整体工作推进。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稳中有升。
【规范快递市场秩序】落实《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代收货款、代办和统一品牌的监督管理。实施《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组建邮政执法队伍,与多部门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刚性执法力度。
开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超业务范围、超地域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经营行为。分别组织对全区所属12个盟市和44个旗县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盟市覆盖率100%,旗县覆盖率53%。共出动检查人员346人次,动用车辆46台次,行程66 000余公里,共检查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17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分别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对79家快递企业或分支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30家快递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罚款13.6万元,依法取缔11家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在专项执法检查中,注重执法检查效果,坚持整改与处罚并重,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实行形式多样的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政企互动,力求体现公平公正。
【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重点对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政策措施。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维护邮政行业稳定。加强行业运营安全的预警、预测,实时掌握行业运营动态。
【快递市场政策环境】加快优化政策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注重行业运营的预警、预测,及时掌握市场运营动态。加大对收寄验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快递市场业务经营许可常态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截至年底,全区共有121家快递企业依法获得经营许可。加强旺季快递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旺季服务检查调研,与邮政、快递企业签订旺季快递服务承诺书,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确保旺季快递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基础管理】围绕“提升服务,提高效能,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完成局内设机构和党组织机构的调整设置。健全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做好《内蒙古邮政监管信息》的编辑赠阅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水平。认真贯彻实施《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统计,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加强统计工作人员培训。按照“保全局、保重点、保能力”的要求强化预算全过程管理,加大项目资金分解和督查力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继续推进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等机关管理基础工作。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充分依托国家邮政局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
【组织保障工作】重视干部政治素质和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监督,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全员执法理念,重视专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执法实践锻炼。积极创新社会监督员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通过调整补充,队伍结构进一步合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强党的组织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