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名录】

      任:梁铁城(蒙古族)

    党组书记:张磊

    副主任:王秉军 魏国楠(3月任职)谭景峰(7月任职)王儒(8月任职)

    纪检组长:铁钢(蒙古族)

    副主任:(8月任职)杨崇义 冯任飞 刘伯正

    稽察特派员:特木尔(蒙古族)任玉鳌(11月任职)李仲开(11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节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3名,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等24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重大问题研究】争取国家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委分工方案,代拟自治区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完成11期全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完成2010年全区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和2011上半年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农牧业、生态等20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送审稿)》,编制形成《呼包鄂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提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完成《自治区物流业情况报告》、《服务业发展报告》、《热电联产情况调研报告》等18个专项调查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建设】 生态方面:落实退耕还林建设任务6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633万亩、退牧还草1 765万亩、天然林保护166.8万亩、“三北”防护林197.5万亩。交通方面:共争取国家批准重大交通项目4个,自治区批复铁路、公路、公路客运站、民航机场项目共44个。水利方面:落实5个大型灌区续建及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黄河近期防洪工程、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海勃湾水利枢纽和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能源方面:共争取国家核准14个能源重点项目,自治区核准新能源项目107.5万千瓦、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310公里、成品油输送管道项目321公里。工业和服务业方面:落实党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8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64项、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19项。高技术方面:落实党中央投资高技术项目33项。

    【项目资金管理】 争取党中央预算内资金近140亿元,发行企业债券总规模120亿元,引进国内(区外)资金3 000亿元。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配合国家发改委稽察工作组对党中央扩大内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层卫生服务、水利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和整改复查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对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开展专项稽察和督促整改。

    【节能减排】争取国家同意将自治区“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由原定的16%下调到15%,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由原定的17%下调到16%。制定“十二五”盟市节能降速指标分解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起草形成《自治区2011年节能降耗应急方案》,提出对电石、铁合金限产限电和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措施。完善主要工业产品耗能限额管理办法,制定全区排污权交易试行收费标准。争取国家节能技改资金7 090万元,重点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一批节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50项自治区“以奖代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资金11亿元,支持81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和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起草《“十一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总结》,制定《2005年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改善民生】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13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建农村户用沼气6.2万户,新增通沥青水泥路的嘎查村959个。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6.5万套,开工建设97个教育项目、1 067个卫生项目、63个文化项目,落实12个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启动实施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五保供养对象、“三无”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补贴3.15亿元。

    【深化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方面,修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国家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其他一律下放到盟市核准备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出台《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26所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25所旗县级医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调高稀土资源税,研究拟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相关规定》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征收标准》。

    【扩大开放】组织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加“西洽会”、“科博会”和“东北亚博览会”等一系列全国性的投资洽谈活动,达成经济合作项目21项,协议引进资金177.1亿元。加强区域经济协作,建立和完善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签署《推进东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协议》等两个合作协议和《携手打造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行动计划》等4个行动计划,与天津市、山西省、浙江省、江苏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河北省签署《建设临港产业园和港口项目合作协议书》,启动园区规划和港口可研编制工作。“走出去”战略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批准境外投资企业30家,股权变更增资项目15个,中方协议投资额23.3亿美元,满洲里、二连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

    【价格和收费管理】制定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电价,提高蒙东、蒙西火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对农贸市场水电热价格实行优惠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加强价格监管和监测预警,制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实施方案》,启动每周两报农副产品应急价格监测制度。在国家取消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5项。按要求暂停审批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服务价格,对新申请立项的收费严格成本监审。配合交通部门制定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完成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商品零售企业价格欺诈和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荣誉】全区“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综治委优秀成员单位、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全区特色栏目网站及网站信息报送先进集体、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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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民经济宏观调控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名录】

      任:梁铁城(蒙古族)

    党组书记:张磊

    副主任:王秉军 魏国楠(3月任职)谭景峰(7月任职)王儒(8月任职)

    纪检组长:铁钢(蒙古族)

    副主任:(8月任职)杨崇义 冯任飞 刘伯正

    稽察特派员:特木尔(蒙古族)任玉鳌(11月任职)李仲开(11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节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3名,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等24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重大问题研究】争取国家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委分工方案,代拟自治区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完成11期全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完成2010年全区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和2011上半年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编制完成农牧业、生态等20个“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送审稿)》,编制形成《呼包鄂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提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完成《自治区物流业情况报告》、《服务业发展报告》、《热电联产情况调研报告》等18个专项调查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建设】 生态方面:落实退耕还林建设任务6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633万亩、退牧还草1 765万亩、天然林保护166.8万亩、“三北”防护林197.5万亩。交通方面:共争取国家批准重大交通项目4个,自治区批复铁路、公路、公路客运站、民航机场项目共44个。水利方面:落实5个大型灌区续建及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黄河近期防洪工程、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海勃湾水利枢纽和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能源方面:共争取国家核准14个能源重点项目,自治区核准新能源项目107.5万千瓦、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310公里、成品油输送管道项目321公里。工业和服务业方面:落实党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8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64项、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19项。高技术方面:落实党中央投资高技术项目33项。

    【项目资金管理】 争取党中央预算内资金近140亿元,发行企业债券总规模120亿元,引进国内(区外)资金3 000亿元。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配合国家发改委稽察工作组对党中央扩大内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层卫生服务、水利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和整改复查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对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开展专项稽察和督促整改。

    【节能减排】争取国家同意将自治区“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由原定的16%下调到15%,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由原定的17%下调到16%。制定“十二五”盟市节能降速指标分解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起草形成《自治区2011年节能降耗应急方案》,提出对电石、铁合金限产限电和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措施。完善主要工业产品耗能限额管理办法,制定全区排污权交易试行收费标准。争取国家节能技改资金7 090万元,重点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一批节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50项自治区“以奖代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资金11亿元,支持81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和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起草《“十一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总结》,制定《2005年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改善民生】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13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建农村户用沼气6.2万户,新增通沥青水泥路的嘎查村959个。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6.5万套,开工建设97个教育项目、1 067个卫生项目、63个文化项目,落实12个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启动实施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五保供养对象、“三无”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补贴3.15亿元。

    【深化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方面,修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国家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其他一律下放到盟市核准备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出台《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26所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25所旗县级医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调高稀土资源税,研究拟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相关规定》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征收标准》。

    【扩大开放】组织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加“西洽会”、“科博会”和“东北亚博览会”等一系列全国性的投资洽谈活动,达成经济合作项目21项,协议引进资金177.1亿元。加强区域经济协作,建立和完善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签署《推进东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协议》等两个合作协议和《携手打造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行动计划》等4个行动计划,与天津市、山西省、浙江省、江苏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河北省签署《建设临港产业园和港口项目合作协议书》,启动园区规划和港口可研编制工作。“走出去”战略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批准境外投资企业30家,股权变更增资项目15个,中方协议投资额23.3亿美元,满洲里、二连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

    【价格和收费管理】制定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电价,提高蒙东、蒙西火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对农贸市场水电热价格实行优惠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加强价格监管和监测预警,制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实施方案》,启动每周两报农副产品应急价格监测制度。在国家取消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5项。按要求暂停审批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服务价格,对新申请立项的收费严格成本监审。配合交通部门制定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完成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商品零售企业价格欺诈和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荣誉】全区“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综治委优秀成员单位、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全区特色栏目网站及网站信息报送先进集体、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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