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党组书记 厅长:于永泉(蒙古族)
党组成员 巡视员:刘健一
党组成员 副厅长:丁飞
党组成员 巡视员:王顺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乌伟东(蒙古族)王燕峰(蒙古族)王永明 杨博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6名,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就业工作】超额完成年度就业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低于4.2%的控制目标。
就业法规政策体系颁布《就业促进条例》,出台了发展家庭服务业指导意见和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蒙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
重点人群就业深入推进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扩大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共有12.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加大区外劳务输出力度,大力推进呼包鄂与东部地区劳务对接,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59.8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94.5万人。
职业培训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投入8 800万元,对27个培训机构和6所技工学校给予扶持。积极推进“订单式”、“定向式”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33.9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全区累计组织创业培训5.3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3.7万人,带动就业14.1万人。建立11个盟市级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亿元。开发10个盟市级创业项目库,创建144个创业园和孵化基地,投入2 000万元扶持14个农牧民创业园,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453.9万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24.4万册。积极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有1 703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76.6%。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服务活动。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活动,出台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并启动运行。出台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原“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
社会保险覆盖面超额完成各项保险年度扩面任务,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452.4万人、907.2万人、232.5万人、225.3万人和263.1万人;“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75个旗县区,在61个旗县区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357万人。社会保障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和个人缴费、社保基金补充等多种筹资渠道,将15.4万名“五七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将18.5万各国有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将20万名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社会保险待遇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努力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20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 55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8%和70%,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万元以上。建立了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发30元。
基金管理工作全区累计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379.7亿元,比2010年增加102.1亿元,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社保基金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了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管理。
经办服务能力推进“金保工程”全区统一建设,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启用了全区统一的“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数据标准、应用系统,实现了养老保险数据自治区集中管理和区内外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各地不断强化经办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了工作力量。
【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政策环境制定出台“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从创业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团队建设、培训深造、收入分配、住房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形成更加有利于人才引进、安心干事的政策环境。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承担的“草原英才”工程任务,各项人才建设工程顺利推进,“配套引智工程项目”等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引进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政府聘请6名院士为特聘院士顾问,引进外国专家167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4.3万人,出国(境)培训各类人员647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通过网络在线平台对4.7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
人才开发平台建设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会,开展中国留学人员西部人才交流洽谈会、区外内蒙古籍高层次人才家乡行和专家基层服务等重大人才活动。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设立“草原英才”工程服务窗口,开通内蒙古国际人才网,加强与海内外人才的沟通联系。确定16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人才选拔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深入生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活动。积极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改革试点范围。组织开展了全区技术能手、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等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举办全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首届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等多个竞赛活动,一大批技术能手脱颖而出。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各类考试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安全,完成人事考试35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21.7万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出台的工资政策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老工人生活补贴水平,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工资套改工作,调整法检两院、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办案津贴,提高一至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统一全区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比例。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并统筹考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出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确定职务、级别及工资待遇等规定。
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9.2%。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盟市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制定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意见。
【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出台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实施细则,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组织开展两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招录公务员2 467名,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予以政策倾斜,开展公务员遴选和竞争上岗工作。制定了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对口培训和京蒙合作培训,创新公务员培训、考核方式,启动全区公务员在线学习,建立基层公务员考核联系点。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开展顺利,区直、盟市已基本完成,旗县完成80%以上。加强对盟市的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定岗分流有序推进。事业单位进人基本实现了公开招聘,对个别地区的违规招聘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招聘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积极创新安置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安置军转干部605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共建机制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普遍建立了政府、劳动者、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扎实推进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认定活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切实推动劳动合同法落实,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实施了集体合同和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1%。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推动监察服务和执法重心下移。认真开展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排查活动,加大清欠力度,追发农牧民工工资27.1亿元。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7 262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443起,补签劳动合同69.5万份,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6亿元。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各级仲裁机构基本完成仲裁委员会的整合组建,调解仲裁工作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得到落实。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实体化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建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争议案件4 370件,当期审结案件4 291件,结案率达98%。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党组书记 厅长:于永泉(蒙古族)
党组成员 巡视员:刘健一
党组成员 副厅长:丁飞
党组成员 巡视员:王顺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乌伟东(蒙古族)王燕峰(蒙古族)王永明 杨博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6名,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就业工作】超额完成年度就业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低于4.2%的控制目标。
就业法规政策体系颁布《就业促进条例》,出台了发展家庭服务业指导意见和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蒙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
重点人群就业深入推进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扩大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共有12.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加大区外劳务输出力度,大力推进呼包鄂与东部地区劳务对接,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59.8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94.5万人。
职业培训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投入8 800万元,对27个培训机构和6所技工学校给予扶持。积极推进“订单式”、“定向式”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33.9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全区累计组织创业培训5.3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3.7万人,带动就业14.1万人。建立11个盟市级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亿元。开发10个盟市级创业项目库,创建144个创业园和孵化基地,投入2 000万元扶持14个农牧民创业园,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453.9万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24.4万册。积极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有1 703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76.6%。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服务活动。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活动,出台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并启动运行。出台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原“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
社会保险覆盖面超额完成各项保险年度扩面任务,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452.4万人、907.2万人、232.5万人、225.3万人和263.1万人;“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75个旗县区,在61个旗县区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357万人。社会保障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和个人缴费、社保基金补充等多种筹资渠道,将15.4万名“五七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将18.5万各国有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将20万名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社会保险待遇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努力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20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 55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8%和70%,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万元以上。建立了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发30元。
基金管理工作全区累计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379.7亿元,比2010年增加102.1亿元,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社保基金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了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管理。
经办服务能力推进“金保工程”全区统一建设,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启用了全区统一的“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数据标准、应用系统,实现了养老保险数据自治区集中管理和区内外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各地不断强化经办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了工作力量。
【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政策环境制定出台“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从创业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团队建设、培训深造、收入分配、住房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形成更加有利于人才引进、安心干事的政策环境。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承担的“草原英才”工程任务,各项人才建设工程顺利推进,“配套引智工程项目”等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引进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政府聘请6名院士为特聘院士顾问,引进外国专家167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4.3万人,出国(境)培训各类人员647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通过网络在线平台对4.7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
人才开发平台建设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会,开展中国留学人员西部人才交流洽谈会、区外内蒙古籍高层次人才家乡行和专家基层服务等重大人才活动。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设立“草原英才”工程服务窗口,开通内蒙古国际人才网,加强与海内外人才的沟通联系。确定16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人才选拔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深入生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活动。积极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改革试点范围。组织开展了全区技术能手、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等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举办全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首届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等多个竞赛活动,一大批技术能手脱颖而出。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各类考试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安全,完成人事考试35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21.7万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出台的工资政策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老工人生活补贴水平,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工资套改工作,调整法检两院、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办案津贴,提高一至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统一全区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比例。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并统筹考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出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确定职务、级别及工资待遇等规定。
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9.2%。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盟市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制定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意见。
【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出台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实施细则,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组织开展两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招录公务员2 467名,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予以政策倾斜,开展公务员遴选和竞争上岗工作。制定了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对口培训和京蒙合作培训,创新公务员培训、考核方式,启动全区公务员在线学习,建立基层公务员考核联系点。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开展顺利,区直、盟市已基本完成,旗县完成80%以上。加强对盟市的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定岗分流有序推进。事业单位进人基本实现了公开招聘,对个别地区的违规招聘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招聘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积极创新安置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安置军转干部605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共建机制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普遍建立了政府、劳动者、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扎实推进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认定活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切实推动劳动合同法落实,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实施了集体合同和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1%。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推动监察服务和执法重心下移。认真开展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排查活动,加大清欠力度,追发农牧民工工资27.1亿元。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7 262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443起,补签劳动合同69.5万份,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6亿元。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各级仲裁机构基本完成仲裁委员会的整合组建,调解仲裁工作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得到落实。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实体化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建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争议案件4 370件,当期审结案件4 291件,结案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