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常住人口小幅减少,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全区常住人口微减,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400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2.83万人,减幅0.12%。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6万人,女性人口1174万人,性别比为104.43,比2020年提高0.17。
2021年末,全区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637.04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5.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762.96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18.3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21%,比2020年提高0.7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9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继续减少,自然增长率下降
2021年,全区出生人口15.03万人,比2020年减少2.27万人;死亡人口18.11万人,比2020年增加0.5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26‰,比2020年下降0.9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54‰,比2020年上升0.2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8‰,比2020年下降1.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主要受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生育水平下降,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等因素影响。
三、少年儿童、劳动年龄人口双双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2021年末,全区0~15岁人口为35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4.71%;16~59岁人口为1560万人,占65.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7万人,占20.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2万人,占13.83%。与2020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6.21万人,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8.31万人,比重下降0.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增加11.69万人和18.38万人,比重分别上升0.51个和0.78个百分点。
按照国际通用划分标准,内蒙古人口已基本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同时,尽管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7个百分点,而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国1.36个百分点。60~64岁人口基数较大,意味着未来5年,全区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必将持续增加。
四、对策建议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内蒙古正在经历一个不可回避的人口转变阶段,生育率下降、人口增长率降低、老龄化水平提高。因此,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和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利用“人才红利”的新优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形势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打好“引进来”“防流失”组合拳,实现人才供需平衡
随着人才跨区域流动加快,全区人才发展既要重视高层次、“双一流”人才的引进,也要防止全区各大高校培养的人才流失。建议完善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岗位,实现毕业即就业,推动本地人才就地就近就业,切实缓解大学生就业难,就业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同时纾解中小企业人才流失困境。
(二)扩大城市集群效应,增强人才虹吸能力
按照《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划分标准,内蒙古20个城市中,大中小城市比为1∶1.3∶4.3。城市规模偏小,影响人口集聚效益,尤其是低于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大多吸引力较差,成为人口流出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以首府为城市中心构建城市集群,辐射和带动1小时城市经济圈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副中心城市的人才虹吸能力,让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
(三)增加生育补贴等奖励政策,激发生育意愿
当前,养育成本高、抚养难度大等因素是影响生育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适时出台生育补贴政策,制定更合理的产休假制度,不断完善托育服务,加大对孕产检的补贴力度,持续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高育龄妇女生育意愿。
(四)完善社区适老化服务,推进智能化养老模式
2021年末,内蒙古共建各类养老机构726所,各类养老机构总床位数8.68万张,按照“七人普”数据推算,内蒙古每千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仅0.2所,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仅18.2张。专业养老机构总量明显短缺,养老床位资源紧张问题突出。建议政府持续加大养老机构、养老设施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由政府牵头搭建养老服务平台,不断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就近用餐、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养老服务。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启动养老数据平台建设,为老年人建档立卡,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智能化服务,推动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生活环境,为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内蒙古常住人口小幅减少,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全区常住人口微减,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400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2.83万人,减幅0.12%。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226万人,女性人口1174万人,性别比为104.43,比2020年提高0.17。
2021年末,全区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637.04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5.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762.96万人,比2020年末减少18.3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21%,比2020年提高0.7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9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继续减少,自然增长率下降
2021年,全区出生人口15.03万人,比2020年减少2.27万人;死亡人口18.11万人,比2020年增加0.5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26‰,比2020年下降0.9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54‰,比2020年上升0.2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8‰,比2020年下降1.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主要受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生育水平下降,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等因素影响。
三、少年儿童、劳动年龄人口双双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2021年末,全区0~15岁人口为35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4.71%;16~59岁人口为1560万人,占65.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7万人,占20.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2万人,占13.83%。与2020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6.21万人,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8.31万人,比重下降0.2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增加11.69万人和18.38万人,比重分别上升0.51个和0.78个百分点。
按照国际通用划分标准,内蒙古人口已基本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同时,尽管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7个百分点,而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高于全国1.36个百分点。60~64岁人口基数较大,意味着未来5年,全区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必将持续增加。
四、对策建议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内蒙古正在经历一个不可回避的人口转变阶段,生育率下降、人口增长率降低、老龄化水平提高。因此,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和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利用“人才红利”的新优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形势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打好“引进来”“防流失”组合拳,实现人才供需平衡
随着人才跨区域流动加快,全区人才发展既要重视高层次、“双一流”人才的引进,也要防止全区各大高校培养的人才流失。建议完善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大学生实习和就业岗位,实现毕业即就业,推动本地人才就地就近就业,切实缓解大学生就业难,就业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同时纾解中小企业人才流失困境。
(二)扩大城市集群效应,增强人才虹吸能力
按照《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划分标准,内蒙古20个城市中,大中小城市比为1∶1.3∶4.3。城市规模偏小,影响人口集聚效益,尤其是低于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大多吸引力较差,成为人口流出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以首府为城市中心构建城市集群,辐射和带动1小时城市经济圈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副中心城市的人才虹吸能力,让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
(三)增加生育补贴等奖励政策,激发生育意愿
当前,养育成本高、抚养难度大等因素是影响生育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适时出台生育补贴政策,制定更合理的产休假制度,不断完善托育服务,加大对孕产检的补贴力度,持续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高育龄妇女生育意愿。
(四)完善社区适老化服务,推进智能化养老模式
2021年末,内蒙古共建各类养老机构726所,各类养老机构总床位数8.68万张,按照“七人普”数据推算,内蒙古每千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仅0.2所,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仅18.2张。专业养老机构总量明显短缺,养老床位资源紧张问题突出。建议政府持续加大养老机构、养老设施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由政府牵头搭建养老服务平台,不断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就近用餐、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养老服务。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启动养老数据平台建设,为老年人建档立卡,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智能化服务,推动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生活环境,为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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