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比例失调。
近代内蒙古地区人口增长较快,主要是移民因素,早期移民大都是青壮年单身男子,他们有的在原籍就是家无土地、无妻室的光棍汉,为了谋生而无牵挂的走口外。民国元年(1912年)时内蒙古绥远地区的男女比例是145.1∶100,赤峰地区是122.7∶100。最突出的是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时呼和浩特城区汉族人口的男女比例是229.6∶100,农村是175.3∶100。据《晋政辑要》记载:“晋民素称朴厚,而溺女一事,竟狃于故习,而不能剪除,往往初生一女,犹冀其存留,连两胎,不肯容其长大,甫离母腹,即坐冤盆,未试啼声,已登鬼录”。这种恶习又被带到口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绥远地区汉族中溺亲女之风很盛。在移民初期不带妻子,造成性别比例失调,而在此成家定居的后代中也是男多女少。20世纪30年代,呼和浩特城区有学龄儿童10 601人,其中男童6662人,女童3939人,男女比例为169.1∶100。
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汉族移民大都来自山东、河北,存在重男轻女,所以男女比例失调情况也同样存在,不过比中西部地区要好一些。民国元年(1912年)赤峰地区汉族人口的性别比例是122.7∶100。
民国36年(1947年)时呼和浩特城区人口性别比例降为139.6∶100,农村降至136.2∶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性别比例为126.6∶100,在全国各省中是最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消除了过去那种导致性别比例失调的社会因素,男女性别比逐渐趋于合理,到1982年时下降到109.3∶100,属于正常水平。
二、人口自然增长率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社会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缺医少药,普遍健康水平低,平均寿命只有35岁左右,人口年死亡率高达46‰。民国27年(1938年),绥远省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29.9‰,居全国各省之冠。由于婴儿成活率低,人口自然增长也很低。民国21年(1932年)时呼和浩特的总人口为274 247人,6~14岁的学龄儿童只有29 800人,占总人口的10.8%,平均每户只有1.7个儿童(加上婴儿),每户一对夫妻平均只有两个孩子,达不到人口再生产增殖水平。
三、文化水平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区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16%,其中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10%。民国35年(1946年)内蒙古没有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只有6所,普通中学只有16所,小学1627所。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占人口数的比重不足3%。民国36年(1947年)时全区在校中等专业在校生数1678人,其中蒙古族仅14人,普通中学在校生数4300人,其中蒙古族468人,每万人口中平均在校生7.6人;小学在校生214 282人,其中蒙古族21 299人,每万人中平均在校生381人。
四、职业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内蒙古的农村牧区人口占总人口的87.6%,城镇人口只占12.4%,反映了内蒙古当时工商业的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全部职工7.1万人,加上文教、卫生、科研等1.5万人,国家机关人员1.1万人,金融单位1000人,总共9.8万人,连同其家属共40万人。
1940年呼和浩特市区职业构成
民国29年(1940年)时呼和浩特市人口职业构成中,从事商业的占31.28%,充分显示了呼和浩特市是个畸形臃肿的消费城市,并不反映商业的鼎盛。那时候与外蒙古、新疆的商路已断绝,大盛魁等著名旅蒙商早已倒闭,维持市面的仅是些微本铺户,更大量的是些小商小贩,靠肩挑摆摊糊口而已。产业工人只占5.34%,大都是手工业匠人,这种情况在其他城镇也相同。
内蒙古历史人口简表
一、男女比例失调。
近代内蒙古地区人口增长较快,主要是移民因素,早期移民大都是青壮年单身男子,他们有的在原籍就是家无土地、无妻室的光棍汉,为了谋生而无牵挂的走口外。民国元年(1912年)时内蒙古绥远地区的男女比例是145.1∶100,赤峰地区是122.7∶100。最突出的是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时呼和浩特城区汉族人口的男女比例是229.6∶100,农村是175.3∶100。据《晋政辑要》记载:“晋民素称朴厚,而溺女一事,竟狃于故习,而不能剪除,往往初生一女,犹冀其存留,连两胎,不肯容其长大,甫离母腹,即坐冤盆,未试啼声,已登鬼录”。这种恶习又被带到口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绥远地区汉族中溺亲女之风很盛。在移民初期不带妻子,造成性别比例失调,而在此成家定居的后代中也是男多女少。20世纪30年代,呼和浩特城区有学龄儿童10 601人,其中男童6662人,女童3939人,男女比例为169.1∶100。
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汉族移民大都来自山东、河北,存在重男轻女,所以男女比例失调情况也同样存在,不过比中西部地区要好一些。民国元年(1912年)赤峰地区汉族人口的性别比例是122.7∶100。
民国36年(1947年)时呼和浩特城区人口性别比例降为139.6∶100,农村降至136.2∶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性别比例为126.6∶100,在全国各省中是最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消除了过去那种导致性别比例失调的社会因素,男女性别比逐渐趋于合理,到1982年时下降到109.3∶100,属于正常水平。
二、人口自然增长率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社会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缺医少药,普遍健康水平低,平均寿命只有35岁左右,人口年死亡率高达46‰。民国27年(1938年),绥远省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29.9‰,居全国各省之冠。由于婴儿成活率低,人口自然增长也很低。民国21年(1932年)时呼和浩特的总人口为274 247人,6~14岁的学龄儿童只有29 800人,占总人口的10.8%,平均每户只有1.7个儿童(加上婴儿),每户一对夫妻平均只有两个孩子,达不到人口再生产增殖水平。
三、文化水平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区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16%,其中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不足10%。民国35年(1946年)内蒙古没有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只有6所,普通中学只有16所,小学1627所。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占人口数的比重不足3%。民国36年(1947年)时全区在校中等专业在校生数1678人,其中蒙古族仅14人,普通中学在校生数4300人,其中蒙古族468人,每万人口中平均在校生7.6人;小学在校生214 282人,其中蒙古族21 299人,每万人中平均在校生381人。
四、职业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内蒙古的农村牧区人口占总人口的87.6%,城镇人口只占12.4%,反映了内蒙古当时工商业的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时全部职工7.1万人,加上文教、卫生、科研等1.5万人,国家机关人员1.1万人,金融单位1000人,总共9.8万人,连同其家属共40万人。
1940年呼和浩特市区职业构成
民国29年(1940年)时呼和浩特市人口职业构成中,从事商业的占31.28%,充分显示了呼和浩特市是个畸形臃肿的消费城市,并不反映商业的鼎盛。那时候与外蒙古、新疆的商路已断绝,大盛魁等著名旅蒙商早已倒闭,维持市面的仅是些微本铺户,更大量的是些小商小贩,靠肩挑摆摊糊口而已。产业工人只占5.34%,大都是手工业匠人,这种情况在其他城镇也相同。
内蒙古历史人口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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