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武(1914—1944),原名赵丰武,男,汉族。河北省承德县三家乡和家村人。
民国30年(1941),在三家村伪警察分驻所当自卫团员,后参加八路军。民国31年(1942),任承德三区游击队长,带领70余人活动在今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一带。民国32年(1943),赵洪武、纪洪恩、郝瑞廷游击队联合当地红枪会,袭击八里罕三岔口伪警察分驻所,缴获弹药一批。
民国33年(1944)2月6日,赵洪武与陈革带领郝瑞廷游击队袭击平泉北樱桃沟伪警察分驻所,打死警察7人,缴获步枪20余支,弹药和其他物资一批。25日,赵洪武带领一支四五十人的队伍在大双庙龙潭沟的老西沟,与敌讨伐队四五百人遭遇,战斗持续1天多,仅有6人冲出重围,赵洪武、丙丁火(本名巩书安)等18人被俘,其余战士全部壮烈牺牲。敌人将赵洪武等18人带到八里罕警察署,严刑拷打、威胁利诱。他们信念坚定,慷慨就义。
1983年,宁城县民政局将烈士遗骨归葬到八里罕烈士陵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