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至康熙初年,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等部众自黑龙江两岸迁居嫩江流域,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建立许多以氏族、姓氏为群体的诸多村屯。清王朝将其陆续编为若干“佐”,置头人以“佐领”衔辖之。这是最初出现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地方的军事、行政基层组织。后又按地域分布将达斡尔族编为3个扎兰,鄂温克族编为5个阿巴,其中都博浅扎兰、莫尔登扎兰、阿尔拉阿巴所属村屯多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王朝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后宜卧奇屯建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组建布特哈八旗,分编旗色:主要分布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北部嫩江两岸(包括今讷河、嫩江县部分村屯)村屯的都博浅扎兰为镶黄旗;主要分布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中、南部嫩江两岸(包括今讷河市、甘南县部分村屯)的莫尔登扎兰为正黄旗;以居住在诺敏河中下游两岸鄂温克村屯组成的阿尔拉阿巴(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为正红旗。布特哈八旗下辖共92佐,其中达斡尔族39佐、鄂温克族47佐、鄂伦春族6佐。
清光绪八年(1882),鄂伦春五路归新建兴安岭总管衙门管辖。清光绪二十年(1894),鄂伦春阿里、多普库尔二路归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嫩江为界设东、西布特哈,西布特哈总管公署下设八旗,分理地方事务。正黄旗驻后宜卧奇屯,镶黄旗驻和礼屯(今霍日里村),正白旗驻小莫丁屯(尼尔基镇境内),正红旗博伦屯(今博荣村西),镶红旗驻哈力浅屯,正蓝旗驻杜拉尔屯(杜拉尔乡境内)。
民国元年(1912),中华民国成立,八旗旧制逐渐解体。民国4年(1915),西布特哈地区筹办设治局,将原西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区划分为5个行政、军事管理区。
民国20年(1931),日本军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
民国25年(1936),日本侵略军取消原有的五区六十五屯建置,实行努图克(相当于原区级行政单位),下辖嘎查、村屯部落的行政管理体制。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为4个努图克,下辖25个嘎查(行政村)、69个村屯。其中,第一努图克下辖8个嘎查、18个村屯,第二努图克5个嘎查、13个村屯,第三努图克6个嘎查、12个村屯,第四努图克6个嘎查、26个村屯。后又建1个努图克(诺敏鄂伦春努图克)、下辖3个村屯。同年,巴彦旗下设腾克努图克(驻霍日里村)、葛根努图克(驻满都胡浅)、巴彦努图克(驻陈屯)、甘奎努图克(鄂伦春、驻甘奎)4个努图克、11个嘎查、60个自然村,其中鄂伦春族1个努图克、4个自然村。同年,西瓦尔图努图克并入阿尔拉努图克。
至1949年底,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共计有11个努图克,49个嘎查。
1950年2月,太平努图克划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7月,从阿尔拉努图克分建出西瓦尔图努图克。
1951年10月,甘奎、诺敏两个鄂温春族努图克划归新建之鄂伦春族自治旗。
1955年,撤销乌尔科努图克。所辖之宜卧奇、乌尔科、万宝山3嘎查划归登特科嘎查,原所辖之新发嘎查划归西瓦尔图努图克,原所辖之向阳、西尼尔基嘎查划归博兴努图克、原所辖之永安嘎查划归西瓦尔图努图克。
1956年9月,进行撤区划乡。撤销原登特科、西瓦尔图、博兴努图克建制,全旗设汉古尔河、巴彦、阿尔拉、太平、葛根、腾克努图克,布西区改为尼尔基镇。设诺敏、霍日里、纳文、额尔和、阿尔拉、宝山、太平、兴安、葛根、登特科、哈力浅、莫丁、兴隆、西瓦尔图、乌尔科、坤浅、乌兰、特莫呼珠、伊兰台、义合、奎力浅、库如奇、杜拉尔、巴彦、郭尼、库木尔、开原27个乡级嘎查。1957年8月,增设兴农、万宝山2个乡级嘎查。
清顺治至康熙初年,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等部众自黑龙江两岸迁居嫩江流域,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建立许多以氏族、姓氏为群体的诸多村屯。清王朝将其陆续编为若干“佐”,置头人以“佐领”衔辖之。这是最初出现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地方的军事、行政基层组织。后又按地域分布将达斡尔族编为3个扎兰,鄂温克族编为5个阿巴,其中都博浅扎兰、莫尔登扎兰、阿尔拉阿巴所属村屯多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王朝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后宜卧奇屯建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组建布特哈八旗,分编旗色:主要分布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北部嫩江两岸(包括今讷河、嫩江县部分村屯)村屯的都博浅扎兰为镶黄旗;主要分布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中、南部嫩江两岸(包括今讷河市、甘南县部分村屯)的莫尔登扎兰为正黄旗;以居住在诺敏河中下游两岸鄂温克村屯组成的阿尔拉阿巴(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为正红旗。布特哈八旗下辖共92佐,其中达斡尔族39佐、鄂温克族47佐、鄂伦春族6佐。
清光绪八年(1882),鄂伦春五路归新建兴安岭总管衙门管辖。清光绪二十年(1894),鄂伦春阿里、多普库尔二路归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嫩江为界设东、西布特哈,西布特哈总管公署下设八旗,分理地方事务。正黄旗驻后宜卧奇屯,镶黄旗驻和礼屯(今霍日里村),正白旗驻小莫丁屯(尼尔基镇境内),正红旗博伦屯(今博荣村西),镶红旗驻哈力浅屯,正蓝旗驻杜拉尔屯(杜拉尔乡境内)。
民国元年(1912),中华民国成立,八旗旧制逐渐解体。民国4年(1915),西布特哈地区筹办设治局,将原西布特哈总管衙门辖区划分为5个行政、军事管理区。
民国20年(1931),日本军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
民国25年(1936),日本侵略军取消原有的五区六十五屯建置,实行努图克(相当于原区级行政单位),下辖嘎查、村屯部落的行政管理体制。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为4个努图克,下辖25个嘎查(行政村)、69个村屯。其中,第一努图克下辖8个嘎查、18个村屯,第二努图克5个嘎查、13个村屯,第三努图克6个嘎查、12个村屯,第四努图克6个嘎查、26个村屯。后又建1个努图克(诺敏鄂伦春努图克)、下辖3个村屯。同年,巴彦旗下设腾克努图克(驻霍日里村)、葛根努图克(驻满都胡浅)、巴彦努图克(驻陈屯)、甘奎努图克(鄂伦春、驻甘奎)4个努图克、11个嘎查、60个自然村,其中鄂伦春族1个努图克、4个自然村。同年,西瓦尔图努图克并入阿尔拉努图克。
至1949年底,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共计有11个努图克,49个嘎查。
1950年2月,太平努图克划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7月,从阿尔拉努图克分建出西瓦尔图努图克。
1951年10月,甘奎、诺敏两个鄂温春族努图克划归新建之鄂伦春族自治旗。
1955年,撤销乌尔科努图克。所辖之宜卧奇、乌尔科、万宝山3嘎查划归登特科嘎查,原所辖之新发嘎查划归西瓦尔图努图克,原所辖之向阳、西尼尔基嘎查划归博兴努图克、原所辖之永安嘎查划归西瓦尔图努图克。
1956年9月,进行撤区划乡。撤销原登特科、西瓦尔图、博兴努图克建制,全旗设汉古尔河、巴彦、阿尔拉、太平、葛根、腾克努图克,布西区改为尼尔基镇。设诺敏、霍日里、纳文、额尔和、阿尔拉、宝山、太平、兴安、葛根、登特科、哈力浅、莫丁、兴隆、西瓦尔图、乌尔科、坤浅、乌兰、特莫呼珠、伊兰台、义合、奎力浅、库如奇、杜拉尔、巴彦、郭尼、库木尔、开原27个乡级嘎查。1957年8月,增设兴农、万宝山2个乡级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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