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名吴坝来源于蒙古喇嘛教,是梵语音译,辨明其意义与得名缘由,对于深入研究土默特地区历史文化地名及正确解读史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包头;吴坝;喇嘛教;地名
一
吴坝是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地名,其名称最早见于清咸丰张曾纂《古丰识略·地部》卷二十三“村庄”中,为萨拉齐厅西乡十七村之一。之后纂修的《归绥识略》、《归绥道志》、《绥远通志稿》、《萨拉齐县志》等志书中,都收有吴坝村名。
但关于其命名缘由,上述几部志书均没有明确记载,直到一九八四年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包头市分册》(简称《包头地名志》)时,才释义曰:“吴坝,蒙古语,清朝时,有一姓吴的老师在此居住,故得名吴巴石村,后演变为现名。”[1](P460)其后编纂的《土默特右旗志》第一编“建置·镇乡·吴坝乡”也说:“乡政府驻地吴坝村在萨拉齐镇西南0.5公里处,得名于清朝时,一位姓吴的老师居于此,当时称吴把什村,后演变为今名。”[2](P109)而吴亮《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则曰:“吴坝村原名‘五把什’,据说清朝年间从东北来了一个五把什全能匠人,热心为人,品行又好,农家有些生意活都来找他,人们习惯地将人名地名混叫‘五把什’。” [3](P75)
这些记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至少都承认村名得名于一个把什(或写作巴石,蒙古语指老师)。前二者说这个“把什”姓吴,而《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说村名得名于一个叫“五把什”的人,不过是说五为汉语概数,“五把什”云云,亦即全能的老师(匠人)。文章后面又说有一个清军首领吴大禄曾经为村中建坝出力甚多,所以后来人们就把“五把什”改为“吴坝村”,显然是说现村名是由坝名演变而来。此文标明是听老人口述整理,可以视作是当地的口碑资料。由于《包头地名志》及《土默特右旗志》也都没有注明其说法的依据,恐怕也都是基于当地的民间传说而写。
总览以上说法,再参照其他史料予以考察,笔者对这些吴坝村名来源的记述颇感怀疑,兹不揣浅陋,仅依据现有资料,试做如下考证,以就教于方家。
首先,吴坝村之修坝防洪,确有其事。民国《萨拉齐县志》卷二“建置·桥堤·官坝”记载曰:“邑位山阳河阴,地势低下,山洪泛滥,辄受水害。舍马从舟,迁徙移播,民苦久之。道光八年,理事厅神公寿麟纠合士民,鸠工建坝,绸缪未雨,永遏祸渊,东起邑北里许,西南讫吴坝村西,既障狂澜,且植堤柳,迄今坝迹尚存,第百年古木,或以腐,或被斫伐,存者寥寥,宣统三年同知刘公先昕倡修未果,后任呼延公庚补葺之。”[4](P501)虽涉及吴坝村名,但称所修之坝为官坝,并没有“吴坝”之称。本县志中还存录了道光八年的《萨拉齐修筑土坝碑记》,言“坝起于东北,止于西南”,只称之为土坝,并没有具体名称,位于西南的吴坝村其时作何名称,也未点明。所以吴坝村名得名于土坝的传说,似乎难以使人信服。
另外,在土默特地区,以“五把什”一音命名的地名甚多。如《归绥识略》卷二十《村庄》记托克托城北乡二十九村有五把式崖, [5](P156)至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呼和浩特分册》(简称《呼和浩特地名志》)时,本村名记为托克托县乃只盖乡“伍把什”村,并解释曰:“伍把什,蒙古语,清乾隆年间建村,因当时有一叫伍把什的人在此居住,得名。‘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而本书在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乡下又记有一“五把什”村名,其解释曰:“清乾隆年间形成村庄,因此地原有一个叫乌坝什的蒙古人居住,故此得名。”[6](P292, P237)
这些五把式、伍把什、乌坝什,显然与五把什一样,是一个词的同音异写而已,但《呼和浩特地名志》解释起来却各说各话,未知孰是。而且通过这些同音村名的不同解释,完全可以判定上述吴坝村的村名来源解释,明显是靠不住的,因为照其释义,似乎这些地方的老师,就全都姓吴了,这无疑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成书的《土默特旗志》中,附有“土默特旗详图”一幅,在萨拉齐厅下面,标注有乌巴村名字,可以认定就是现在的吴坝村。则吴坝村之得名,无疑与吴姓的老师毫无瓜葛。并且根据其异文乌巴,可证《古丰识略》、《归绥识略》等所记之吴坝,不过是一个记音字而已,如果望文释义,明显是不妥当的。
而且《呼和浩特地名志》中又说“‘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虽然没有说明所据何典,却为我们探究此一类地名的来源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索途径,依此考诸典籍,原来所谓伍把什等,竟与蒙古喇嘛教大有关联。
二
土默特地区,历史上曾经是蒙古喇嘛教在漠南的重要弘法中心,是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的诞生地。明清之际,这一地区的喇嘛教信奉更为盛行,尤其是清政府推行“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政策,尊崇和扶植喇嘛教,制定喇嘛等级制度,给喇嘛们封赏各种名号,给予他们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特权,更是推波助澜,使喇嘛教扩及到了蒙古民众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渗透到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当时的土默特地区,喇嘛教寺院随处可见,仅在呼和浩特,就有“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个免名召”的俗谚,呼和浩特因而被称之为“召城”。清高赓恩纂《土默特旗志》卷六“祀典(附召庙)”曰:“蒙古称庙曰召,供佛者众,不特喇嘛为然。故其寺院扑地,率皆栋宇崇宏,辉煌金碧。其在归化附近,奉旨敕建或赐名者十数,皆有复呼弼勒罕札萨克达喇嘛住持。其在远而私修者,更不可枚举。”[7](P435)
在辽阔土默川的大小村庄里,也有为数甚多的喇嘛召庙,而且产生过许多职衔较高的喇嘛,这从一些村庄被命名为协力气(喇嘛坐床者)、巧尔气(三藏法师)、格速贵(喇嘛职衔)、恼木气(念经人)等就明白可知。至于喇嘛教信众更是在在皆是,以板定(即班第,藏语译音,意为小喇嘛)、舍必崖(喇嘛徒弟)等命名的地名屡见不鲜。
蒙古民众的纷纷出家和不断修建寺庙,造成了蒙古社会人口的急剧减少,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生产力遭到明显破坏,而且形成了新的不稳定的政治力量,给清政府的统治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为了加强对喇嘛教的管理,清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理藩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法律法规,如《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等,规定了许多的喇嘛禁令,规范和限制喇嘛徒众的各种活动。从这些禁令中关于“乌巴什”的记载,多少可以窥见吴坝等地名命名的端倪。
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三“理藩院三十一·禁令·喇嘛禁令”载康熙十年规定曰:“凡蒙古地方骁骑壮丁,不准私为乌巴什。违者,照私为格隆、班第例治罪。其年老残废丁册除名之人,愿为乌巴什者听。”以文义揣度之,似乎是说由于蒙古人出家当喇嘛者太多,造成兵员和劳动力的严重短缺,所以出台政策,严禁私自成为喇嘛。其中所说格隆、班第,皆为喇嘛之一种。上引书中又说:“康熙元年题准:外藩蒙古八旗游牧察哈尔蒙古等,欲送家人为喇嘛徒弟,及留住外来之格隆、班第,皆令开具姓名,送院注册,违者坐以隐丁之罪。”[8]所以这乌巴什,想来也与格隆、班第相类似,应该是喇嘛之一类。但遍查字书,却都没有关于乌巴什的记载和解释。
倒是在《蒙古源流》中,发现了非常明确地说法:“其四项出家之人、常人,如动手、詈骂、讥诮,绰尔济等则照洪台吉例,喇木扎木巴、噶卜楚则照台吉例,格隆等照塔布囊、欢津台吉、宰桑例,其托音、齐巴噶察、乌巴什、乌巴三察等,则照官员例禁治。”沈增植笺证曰:“《卫藏图识·释名》:札巴,和尚也。《康鞧纪行》:格隆者,戒僧也……徐兰《打鬼歌》注:‘番僧最尊者为呼毕勒罕,能悟前身,人称之曰胡图克图,译言再来人也。其次曰朝尔吉,次札萨,次喇木占巴,次噶卜处,次温则忒,次德木齐,次格隆,次格斯规,次格素勒,次班第,次格由巴,次绰由巴,次骨捻尔颤马,女僧为尺巴甘赤,有室家者,男为吴巴什,女为吴巴三气。’此绰尔济即彼所称朝尔吉,喇木扎木巴即彼喇木占巴,噶卜楚即彼噶卜处,齐巴噶察即尺巴甘赤,吴巴什即乌巴什,吴巴三气即乌巴三察。芬若曾到归化城,所见即此诸喇嘛后裔也。”[9](P326)说明乌巴什(或吴巴什)是戒僧之有室家者,即通常所说的在家修行的喇嘛。徐兰(字芬若)所写为归化城喇嘛情况,最能说明问题。
在清冯一鹏的《塞外杂识》中,也有相近的说法,其文曰:“土默忒妇女,已半改内妆,惟入招礼佛,则系红黄绸一缣于胸前,谓之胡巴三什,其男子亦有拴红布橐于腰间者,谓之胡巴什,皆华言在家修行之谓。”[10](P9)是说土默特地区在家修行的女性喇嘛叫胡巴三什,男性喇嘛叫胡巴什。这胡巴什三字,与乌巴什发音十分相似,只是当时记述者或发音者稍有差讹而已,显然是一词之同音异写。其字亦作“伍巴什”。“康熙六年(1667)题准,喇嘛人等许服金黄、明黄、大红等色,班第可服用大红色。但班第不得服用金黄色和黄色,伍巴什、伍巴三察不许服用金黄色、黄红色,其余色服亦不得擅自使用。”[11](P175)伍巴三察,即《塞外杂识》所云胡巴三什,可证胡巴什即乌巴什或伍巴什。其意义,与《呼和浩特地名志》所说“‘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恰相契合。则《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所谓“照私为格隆、班第例治罪”的“乌巴什”,实际上是指受戒而在家修行的男性喇嘛,因为享有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特权,所以也在严格管制之列。
而虽然是在家修行的喇嘛,但在信奉喇嘛教的蒙古社会里,毕竟要高于一般的民众,所以蒙古人多有以乌巴什命名者,查诸历史典籍,会发现许多诸如昆都伦乌巴什、硕垒乌巴什、楚琥尔乌巴什之类的名字。
至于乌巴什的语源,则是来源于梵语译音,张尔田在《蒙古源流笺证》中的按语曰:“乌巴什,持斋者,即优婆塞对音,乌巴三察,优婆夷也。”[9](P326)所说极是。优婆塞是汉语对佛教居士的最早音译,亦曾译作乌婆塞、伊蒲塞等,与乌巴什音极相近,乌巴什与优婆塞等,是不同民族语言对同一事物的不同音译。
因此可以断言,土默川上的吴坝或伍把什地名,应当与喇嘛教制度的乌巴什有密切关系。当然,把这些地名解释成得名于一个叫伍把什(或吴巴石、吴把什、五把什、乌坝什、乌巴什等)的人,也不为错。因为其得名,既可以来源于此地曾经有过在家修行的乌巴什,也可能是一个名叫乌巴什的人;但像解释吴坝村得名那样,说成是来源于一个吴姓的老师,则未免想当然,因为土默特地区以吴把什命名者甚夥,哪有老师而都姓吴的呢?而在坝字上硬做文章,按字面强解,也往往会忽略了其名称背后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内涵,使地名文化研究变成单纯的蒙汉语名词解释。反过来,如果我们能够沿着这些地名所透露出的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和探讨,则对于展现和还原该地区的历史本来面目,定然是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这也是历史地名研究之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包头市分册[M].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委员会,1985。
[2]土默特右旗志[M].土默特右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
[3]吴亮. 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J].西口文化,2012,(5)。
[4]萨拉齐县志[M].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八.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9。
[5]绥远通志稿·第十二册附册[M].绥远通志馆编纂,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6]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呼和浩特市分册[M].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委员会,1985。
[7]土默特旗志[M]. 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七.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11。
[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九百九十三“理藩院三十一·禁令·喇嘛禁令”,光绪重修本。
[9]蒙古源流笺证[M] 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10]西河记及其他四种·塞外杂识[M].丛书集成初编.王云五主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1]转引自白文固.清代对藏传佛教的禁绝和整饬[J].中国藏学.2005(3)。
(作者:内蒙古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
摘要:地名吴坝来源于蒙古喇嘛教,是梵语音译,辨明其意义与得名缘由,对于深入研究土默特地区历史文化地名及正确解读史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包头;吴坝;喇嘛教;地名
一
吴坝是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地名,其名称最早见于清咸丰张曾纂《古丰识略·地部》卷二十三“村庄”中,为萨拉齐厅西乡十七村之一。之后纂修的《归绥识略》、《归绥道志》、《绥远通志稿》、《萨拉齐县志》等志书中,都收有吴坝村名。
但关于其命名缘由,上述几部志书均没有明确记载,直到一九八四年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包头市分册》(简称《包头地名志》)时,才释义曰:“吴坝,蒙古语,清朝时,有一姓吴的老师在此居住,故得名吴巴石村,后演变为现名。”[1](P460)其后编纂的《土默特右旗志》第一编“建置·镇乡·吴坝乡”也说:“乡政府驻地吴坝村在萨拉齐镇西南0.5公里处,得名于清朝时,一位姓吴的老师居于此,当时称吴把什村,后演变为今名。”[2](P109)而吴亮《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则曰:“吴坝村原名‘五把什’,据说清朝年间从东北来了一个五把什全能匠人,热心为人,品行又好,农家有些生意活都来找他,人们习惯地将人名地名混叫‘五把什’。” [3](P75)
这些记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至少都承认村名得名于一个把什(或写作巴石,蒙古语指老师)。前二者说这个“把什”姓吴,而《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说村名得名于一个叫“五把什”的人,不过是说五为汉语概数,“五把什”云云,亦即全能的老师(匠人)。文章后面又说有一个清军首领吴大禄曾经为村中建坝出力甚多,所以后来人们就把“五把什”改为“吴坝村”,显然是说现村名是由坝名演变而来。此文标明是听老人口述整理,可以视作是当地的口碑资料。由于《包头地名志》及《土默特右旗志》也都没有注明其说法的依据,恐怕也都是基于当地的民间传说而写。
总览以上说法,再参照其他史料予以考察,笔者对这些吴坝村名来源的记述颇感怀疑,兹不揣浅陋,仅依据现有资料,试做如下考证,以就教于方家。
首先,吴坝村之修坝防洪,确有其事。民国《萨拉齐县志》卷二“建置·桥堤·官坝”记载曰:“邑位山阳河阴,地势低下,山洪泛滥,辄受水害。舍马从舟,迁徙移播,民苦久之。道光八年,理事厅神公寿麟纠合士民,鸠工建坝,绸缪未雨,永遏祸渊,东起邑北里许,西南讫吴坝村西,既障狂澜,且植堤柳,迄今坝迹尚存,第百年古木,或以腐,或被斫伐,存者寥寥,宣统三年同知刘公先昕倡修未果,后任呼延公庚补葺之。”[4](P501)虽涉及吴坝村名,但称所修之坝为官坝,并没有“吴坝”之称。本县志中还存录了道光八年的《萨拉齐修筑土坝碑记》,言“坝起于东北,止于西南”,只称之为土坝,并没有具体名称,位于西南的吴坝村其时作何名称,也未点明。所以吴坝村名得名于土坝的传说,似乎难以使人信服。
另外,在土默特地区,以“五把什”一音命名的地名甚多。如《归绥识略》卷二十《村庄》记托克托城北乡二十九村有五把式崖, [5](P156)至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呼和浩特分册》(简称《呼和浩特地名志》)时,本村名记为托克托县乃只盖乡“伍把什”村,并解释曰:“伍把什,蒙古语,清乾隆年间建村,因当时有一叫伍把什的人在此居住,得名。‘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而本书在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乡下又记有一“五把什”村名,其解释曰:“清乾隆年间形成村庄,因此地原有一个叫乌坝什的蒙古人居住,故此得名。”[6](P292, P237)
这些五把式、伍把什、乌坝什,显然与五把什一样,是一个词的同音异写而已,但《呼和浩特地名志》解释起来却各说各话,未知孰是。而且通过这些同音村名的不同解释,完全可以判定上述吴坝村的村名来源解释,明显是靠不住的,因为照其释义,似乎这些地方的老师,就全都姓吴了,这无疑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成书的《土默特旗志》中,附有“土默特旗详图”一幅,在萨拉齐厅下面,标注有乌巴村名字,可以认定就是现在的吴坝村。则吴坝村之得名,无疑与吴姓的老师毫无瓜葛。并且根据其异文乌巴,可证《古丰识略》、《归绥识略》等所记之吴坝,不过是一个记音字而已,如果望文释义,明显是不妥当的。
而且《呼和浩特地名志》中又说“‘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虽然没有说明所据何典,却为我们探究此一类地名的来源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索途径,依此考诸典籍,原来所谓伍把什等,竟与蒙古喇嘛教大有关联。
二
土默特地区,历史上曾经是蒙古喇嘛教在漠南的重要弘法中心,是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的诞生地。明清之际,这一地区的喇嘛教信奉更为盛行,尤其是清政府推行“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政策,尊崇和扶植喇嘛教,制定喇嘛等级制度,给喇嘛们封赏各种名号,给予他们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特权,更是推波助澜,使喇嘛教扩及到了蒙古民众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渗透到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因此,当时的土默特地区,喇嘛教寺院随处可见,仅在呼和浩特,就有“七大召,八小召,七十二个免名召”的俗谚,呼和浩特因而被称之为“召城”。清高赓恩纂《土默特旗志》卷六“祀典(附召庙)”曰:“蒙古称庙曰召,供佛者众,不特喇嘛为然。故其寺院扑地,率皆栋宇崇宏,辉煌金碧。其在归化附近,奉旨敕建或赐名者十数,皆有复呼弼勒罕札萨克达喇嘛住持。其在远而私修者,更不可枚举。”[7](P435)
在辽阔土默川的大小村庄里,也有为数甚多的喇嘛召庙,而且产生过许多职衔较高的喇嘛,这从一些村庄被命名为协力气(喇嘛坐床者)、巧尔气(三藏法师)、格速贵(喇嘛职衔)、恼木气(念经人)等就明白可知。至于喇嘛教信众更是在在皆是,以板定(即班第,藏语译音,意为小喇嘛)、舍必崖(喇嘛徒弟)等命名的地名屡见不鲜。
蒙古民众的纷纷出家和不断修建寺庙,造成了蒙古社会人口的急剧减少,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生产力遭到明显破坏,而且形成了新的不稳定的政治力量,给清政府的统治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为了加强对喇嘛教的管理,清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理藩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法律法规,如《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等,规定了许多的喇嘛禁令,规范和限制喇嘛徒众的各种活动。从这些禁令中关于“乌巴什”的记载,多少可以窥见吴坝等地名命名的端倪。
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三“理藩院三十一·禁令·喇嘛禁令”载康熙十年规定曰:“凡蒙古地方骁骑壮丁,不准私为乌巴什。违者,照私为格隆、班第例治罪。其年老残废丁册除名之人,愿为乌巴什者听。”以文义揣度之,似乎是说由于蒙古人出家当喇嘛者太多,造成兵员和劳动力的严重短缺,所以出台政策,严禁私自成为喇嘛。其中所说格隆、班第,皆为喇嘛之一种。上引书中又说:“康熙元年题准:外藩蒙古八旗游牧察哈尔蒙古等,欲送家人为喇嘛徒弟,及留住外来之格隆、班第,皆令开具姓名,送院注册,违者坐以隐丁之罪。”[8]所以这乌巴什,想来也与格隆、班第相类似,应该是喇嘛之一类。但遍查字书,却都没有关于乌巴什的记载和解释。
倒是在《蒙古源流》中,发现了非常明确地说法:“其四项出家之人、常人,如动手、詈骂、讥诮,绰尔济等则照洪台吉例,喇木扎木巴、噶卜楚则照台吉例,格隆等照塔布囊、欢津台吉、宰桑例,其托音、齐巴噶察、乌巴什、乌巴三察等,则照官员例禁治。”沈增植笺证曰:“《卫藏图识·释名》:札巴,和尚也。《康鞧纪行》:格隆者,戒僧也……徐兰《打鬼歌》注:‘番僧最尊者为呼毕勒罕,能悟前身,人称之曰胡图克图,译言再来人也。其次曰朝尔吉,次札萨,次喇木占巴,次噶卜处,次温则忒,次德木齐,次格隆,次格斯规,次格素勒,次班第,次格由巴,次绰由巴,次骨捻尔颤马,女僧为尺巴甘赤,有室家者,男为吴巴什,女为吴巴三气。’此绰尔济即彼所称朝尔吉,喇木扎木巴即彼喇木占巴,噶卜楚即彼噶卜处,齐巴噶察即尺巴甘赤,吴巴什即乌巴什,吴巴三气即乌巴三察。芬若曾到归化城,所见即此诸喇嘛后裔也。”[9](P326)说明乌巴什(或吴巴什)是戒僧之有室家者,即通常所说的在家修行的喇嘛。徐兰(字芬若)所写为归化城喇嘛情况,最能说明问题。
在清冯一鹏的《塞外杂识》中,也有相近的说法,其文曰:“土默忒妇女,已半改内妆,惟入招礼佛,则系红黄绸一缣于胸前,谓之胡巴三什,其男子亦有拴红布橐于腰间者,谓之胡巴什,皆华言在家修行之谓。”[10](P9)是说土默特地区在家修行的女性喇嘛叫胡巴三什,男性喇嘛叫胡巴什。这胡巴什三字,与乌巴什发音十分相似,只是当时记述者或发音者稍有差讹而已,显然是一词之同音异写。其字亦作“伍巴什”。“康熙六年(1667)题准,喇嘛人等许服金黄、明黄、大红等色,班第可服用大红色。但班第不得服用金黄色和黄色,伍巴什、伍巴三察不许服用金黄色、黄红色,其余色服亦不得擅自使用。”[11](P175)伍巴三察,即《塞外杂识》所云胡巴三什,可证胡巴什即乌巴什或伍巴什。其意义,与《呼和浩特地名志》所说“‘伍把什’,意为受戒的人”恰相契合。则《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所谓“照私为格隆、班第例治罪”的“乌巴什”,实际上是指受戒而在家修行的男性喇嘛,因为享有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特权,所以也在严格管制之列。
而虽然是在家修行的喇嘛,但在信奉喇嘛教的蒙古社会里,毕竟要高于一般的民众,所以蒙古人多有以乌巴什命名者,查诸历史典籍,会发现许多诸如昆都伦乌巴什、硕垒乌巴什、楚琥尔乌巴什之类的名字。
至于乌巴什的语源,则是来源于梵语译音,张尔田在《蒙古源流笺证》中的按语曰:“乌巴什,持斋者,即优婆塞对音,乌巴三察,优婆夷也。”[9](P326)所说极是。优婆塞是汉语对佛教居士的最早音译,亦曾译作乌婆塞、伊蒲塞等,与乌巴什音极相近,乌巴什与优婆塞等,是不同民族语言对同一事物的不同音译。
因此可以断言,土默川上的吴坝或伍把什地名,应当与喇嘛教制度的乌巴什有密切关系。当然,把这些地名解释成得名于一个叫伍把什(或吴巴石、吴把什、五把什、乌坝什、乌巴什等)的人,也不为错。因为其得名,既可以来源于此地曾经有过在家修行的乌巴什,也可能是一个名叫乌巴什的人;但像解释吴坝村得名那样,说成是来源于一个吴姓的老师,则未免想当然,因为土默特地区以吴把什命名者甚夥,哪有老师而都姓吴的呢?而在坝字上硬做文章,按字面强解,也往往会忽略了其名称背后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内涵,使地名文化研究变成单纯的蒙汉语名词解释。反过来,如果我们能够沿着这些地名所透露出的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和探讨,则对于展现和还原该地区的历史本来面目,定然是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这也是历史地名研究之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包头市分册[M].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委员会,1985。
[2]土默特右旗志[M].土默特右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
[3]吴亮. 萨拉齐吴坝村的由来[J].西口文化,2012,(5)。
[4]萨拉齐县志[M].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八.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9。
[5]绥远通志稿·第十二册附册[M].绥远通志馆编纂,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6]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呼和浩特市分册[M].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委员会,1985。
[7]土默特旗志[M]. 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七.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11。
[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九百九十三“理藩院三十一·禁令·喇嘛禁令”,光绪重修本。
[9]蒙古源流笺证[M] 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10]西河记及其他四种·塞外杂识[M].丛书集成初编.王云五主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1]转引自白文固.清代对藏传佛教的禁绝和整饬[J].中国藏学.2005(3)。
(作者:内蒙古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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