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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发布时间: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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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年来,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战略全局高度看待和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结合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文稿起草、参事服务管理、联系协调智库等各项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环环相扣、有效推进的落实机制。经室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带动机关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全年先后7次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进行深研细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为全室干部职工配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宪法性质定位,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持续夯实机关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为包联社区及时购置法律学习读本和宣传资料,结合机关实际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三、依法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党组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以及重大决策涉及的具体程序和监督反馈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年初以来,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累计制定、修订了《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因私出国()管理办法》《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财务管理办法》等30项制度规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强化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树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召开37次党组会议,机关及发展研究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依法依规集体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委托法律顾问单位对涉及项目招标、合同订立、出版发行等方面的重要行政决策事项全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审查、清理相关要求,对我室牵头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2份文件及时提出清理建议。提交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审议印发的《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政府参事制度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均按程序进行合法性说明。把法治能力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前提,机关及发展研究中心新晋职务职级干部,全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和廉政法规测试,进一步引导机关干部树牢法治观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办法,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列席自治区两会,与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政议政,确保政府参事依法履职。

    五、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政策文件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把优化营商环境体现在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各项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全年组织实施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调查》等多项课题研究,多项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为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认真梳理分析《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和《2020年中国2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形成了《我区营商环境评估情况分析》报告。

    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民族工作。年初以来,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5次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政府参事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围绕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年初组织实施了3项室内课题、1项参事调研课题和2项特约研究员课题,其中《加快三少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关注的几个突出问题》,系统分析了我区三少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人才支撑不足等6个深层次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被自治区领导同志批转至相关部门阅研。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又增设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嘎查)巩固产业脱贫成果调查研究》等3个民族工作专项课题,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七、其他方面工作

    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执行四个亲自职责要求,坚持机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严格按规定开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自查,对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扎实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网民在人民网给自治区主席留言事项的跟踪督办,全年完成回复920条,回复率88.3%,对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经验被人民网在全国推广。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安排,由我室负责办理张学跚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民间智力推动社会智库创新发展的提案》(第0262号),较好完成了答复工作。

    2021年,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握还不够精准,结合职能职责创造性转化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依法治区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机关法治领域专业研究人才相对不足,个别研究人员还存在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积累不够扎实,专业领域研究能力不强等问题。三是联系协调智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组织特约研究员深度参与法治建设相关决策,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工作机制还需要持续完善。四是政府参事建言资政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在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研究论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年,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对标对表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走深走实。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法治建设重大责任,聚焦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定不移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组织开展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为自治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作用,从专业视角建言献策。持续巩固人民网主席留言办理工作成效,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为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和形式,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新模式的一次探索。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天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感觉很震撼,很受教育和启发。今后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依法依规履职。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提升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